1、【实用】工程合同范文合集六篇工程合同 篇1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决定将 园林景观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依照x合同法、x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发包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2.1 园林景观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园林景观建筑工程,园林水、电系统与设备设施配套工程,园林景观小品与公共艺术配套设施工程、园林种植土回填及绿化工程(附范围图)及配套外网井盖的调整。(详见施工图纸)。2.2 在施
2、工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需要,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进行变更或增减,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接受,其工程费用及工期按实际增减工程量作相应调整。第三条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 施工、包运输及二次运输、包施工水电费、包苗木成活率、包税金、包维护等方式承包(材料甲方提供市场价格表由乙方选定是否甲供或者自行购买,由甲方采购则以甲方的采购单价增加10%作为乙方的管理费计入主材单价,其余计价方式均按20xx年市场定额相关专业进行计价)、。整个工程整体维护及养护为竣工验收日起计算12个月。第四条 合同工期 。第五条 质量标准5.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经甲方确认的施工组
3、织设计方案,依照园林、装饰、安装、景观等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本工程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园林绿化技术规程(J10123)、园林树建植规程(DB33/T1009-20xx)、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规程(DB33/T1009.6-20xx)标准。乙方保证本工程除必须达到前款规定外,还须达到甲方的下列技术要求:5.1.1草坪和色块苗木种植自通过验收后的成活率达到98%,其它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100%(其中甲供植物进场须通过乙方验收同意后方可种植,并
4、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及正常养护);5.1.2 树坑各向需比植物土球规格大15cm,且深度需比土球底深20cm,加底肥种植;5.1.3 较大乔木种植完毕需加三向木棒支扶。5.1.4. 经过验收合格的工程,交工后的未成活植物、苗木、草皮,乙方必须及时进行补栽和养护,直到成活,养护期为12个月。515 质量标准为合格标准。第六条 工程结算6.2工程结算按照实际工程量计取,工程结算计价按20xx年江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费用,套用二类工程取费,并按施工图纸
5、、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计算工程量。按实结算。6.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具体内容以锦州地方文件文规定为准。6.4本合同计价方式计取的工程总价款包含了乙方自身完成工程建设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绿化养护及保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6.5. 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项税费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由乙方自行向管理部门缴纳,或由甲方代扣代缴(规费由甲方缴纳)。6.6. 现场签证6.6.1 工程签证用于证明签证的事实并作为日后结算的依据。工程签证的结算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办理。6.6.2 对签证单完整性的要求:签证单应明确包括以下内容:(1)签证事实发生的时间和终止时间;(2)发生签证事实
6、的依据(如设计变更、公司书面指令文件等);(3)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简述;(4)涉及经济或工期索赔的数量及天数;(5)附相关施工图;(6)任何签证单一式六份,经双方授权的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项目部印章后生效(该项目部印章应提交对方备案)。第七条 支付方式7.1乙方工程完成全部工程量,在乙方提供已完成工程实际工程量报甲方审核无误,经 检查合格后, 10 天内甲方支付到已完工程总量的总价款的 80 %;7.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半年后,工程结算完毕, 甲方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0%,工程验收合格15个月后,甲方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和保养期满(质保期及保养期均为一年),经
7、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确认无质量问题后30个日历天内无息返还给乙方。7.3 施工用水费、电费由甲方指定人员安装水电表,由甲方按实际耗用数代收代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否则,每逾期一天,按欠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时予以扣除。第八条 施工图纸及其变更8.1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进场施工的3天内向甲方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8.2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时,进行重大变更的,应提前3个日历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一般变更应在施工前提前1个日历天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
8、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8.3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第九条 双方责任9.1甲方责任甲方派驻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负责监督乙方施工进度和质量,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工程量的核验、工程签证、隐蔽工程验收、中间工程验收、材料设备验收、工程初步验收和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事宜,协调现场各有关单位的相互配合)。9.2 甲方应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一式三份,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2)开工前为乙方提供进场施工所需的道路及材料堆放的场地。(3)向乙方提供不超过施工红线100米的施工临时水电接驳口各
9、一个。(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5)负责协调乙方同土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纠纷。9.3 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总计划及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在收到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总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后5个日历天内提出审核意见。逾期未提出审核意见即视为同意乙方的计划。工程合同 篇2住宅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_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称乙方):_通信工程施工单位(以下称丙方):_根据x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方选择乙方经营的电信网为住宅小区提供通信接入服务,选择丙方为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施工单位。甲、乙、丙三方遵循自愿、公平和
10、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新建住宅通信配套的施工、接入等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名称: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_;工程地址:_;建设规模:_平方米;本期建筑面积_平方米。通信配套工程项目:本期建筑面积_平方米。第二条 费用约定本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元。第三条 付款方式一、合同生效后_日内,甲方支付丙方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价的_,计人民币_元。二、工程设计完成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丙方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价的_,计人民币_元。三、进场施工前七天,甲方支付给丙方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价的_,计人民币_元。四、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配套合格证明后五天
11、内,甲方支付丙方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价的_,计人民币_元。五、甲、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第四条 工期约定一、甲、丙双方同意通信配套工程施工初定于_年_月_日开始。丙方在收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的7日内进场施工。若甲方改变预计施工日期,应当提前15日通知丙方。二、甲方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进场施工。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的进场施工通知后的_日内完成住宅通信配套工程。三、丙方应当在进场施工前3日,将开工报告送达甲方、乙方,并将开工报告单、设计图纸、施工进度等相关资料送达通信监理单位四、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的,应当征得丙方的同意,并向丙方支付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五、因甲方原因或非
12、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丙方停工8小时以上(施工期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 安全生产约定一、甲方对丙方承担的通信配套工程要做到安全交底,明确提出安全的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丙方应当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二、施工过程中,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有关法规而引起火灾事故等,应当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后果。三、甲、丙双方就有关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另行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第六条 工程验收与质量约定一、本工程验收标准依照上海市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及国家、行业相关的技术规范。二、住宅通信配套工程完工,在具备验收条件的
13、15日内,甲方向乙方发出验收通知,并组织验收。丙方应当积极配合验收。三、乙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通信配套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应当指明不符合的项目内容,参加验收各方人员应当签字确认,验收各方各执一份,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意见。丙方根据整改要求,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直至整改符合验收标准。若验收合格的,参加各方人员应当签字确认,验收各方各执一份,乙方负责出具验收报告。四、乙方在验收合格后的15日内出具验收报告,加盖验收章交给甲方。乙方对验收不合格的,可暂缓通信接入。五、甲、乙、丙三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工程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上海市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进行质量鉴定,所需
14、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责任涉及多方的,根据责任分别承担。第七条 维护方式约定一、住宅小区通信设施的维护规则,以中心机房为责任划分界面;通往局向的,由乙方承担维护责任;通向住宅小区的,由甲方承担维护责任,甲方可委托乙方承担维护责任。二、甲方将住宅小区内通信设施移交给乙方或委托乙方维护的,应当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维护方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自中心机房到用户终端的线路、管道、设备的维护工作。第八条 甲方责任一、甲方提供建筑工程项目表(粘贴作附件)。二、甲方在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扩初时,对通信工程的容量、规模、通信设施配置等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并按通信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的文本建设。甲方与乙方先期签订的入网协议
15、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甲方可委托有资质的通信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小区通信设施设计,并向设计单位提供建筑设计涉及通信配套的相关图纸资料。四、甲方应按乙方、丙方要求及时提供与通信工程有关的资料和图纸。五、甲方应当向丙方提供施工所具备的条件及施工所需的水、电、煤气等,并注明使用注意事项。六、甲方应当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数额及时付款给丙方。七、甲方应当根据通信配套设计的要求及时完成如下工作:_.八、甲方因更改建筑设计或其他原因涉及到需要变更通信配套工程设计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丙方和通信工程监理单位。第九条 乙方责任一、在进行方案设计、扩初时,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出对通信工程的容量、规模、通信设施配置
16、等的建议,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二、乙方应当在验收合格后20日内完成住宅区内通信接入工作,接入标准为:_.三、乙方在丙方通信配套工程完工时,应当完成住宅小区红线外通信接入设施,并具备提供电信服务的条件。四、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住宅小区通信配套验收通知后,按照第六条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在15日内出具验收报告,逾期不出具验收报告的,承担相应责任。五、乙方应当在住宅小区内通信配套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依照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的规定,为住宅小区内住户提供电信服务。第十条 丙方责任一、丙方的通信建设施工资质证号为:_.二、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所涉及的通信配套工程。三、制定施工
17、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四、丙方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标准施工,若需要变更设计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和设计单位的批准,并送达通信工程监理单位后,才能根据设计单位出具的有效修正方案施工。五、丙方在隐蔽工程结束、分段工程完成、施工进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得到通信工程监理单位的签证。六、丙方应当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七、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施工中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八、丙方应当按要求编制通信配套竣工资料交给甲方和乙方。九、丙方应当在取得新建住宅配套建设验收合格证明后5日内交给甲方。十、丙方在住宅小区通信配套工程验收合格后,负责保修_个月;在保修期内发生通信
18、配套工程质量问题,丙方应当在接到报修后_日内无偿修理,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一、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当补偿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给丙方_元。二、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支付给丙方本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价_的违约金。三、由于丙方原因导致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丙方支付甲方本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价_的违约金。四、乙方在住宅通信配套工程验收合格后,未在电信服务标准(试行)规定期限内为住宅小区的住户提供电信服务的,承担相应责任。五、因丙方工程质量问题而使工程停工、返修,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丙方承担。六、
19、其他违约责任:_.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份数一、本合同经_后生效。二、本合同一式_份,其中正本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份。签约须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乙、丙三方应当仔细阅读签约须知的内容。第十四条 附则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20、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工程合同 篇3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管理,规范监理市场行为,促进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是指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由建设单位将所签订的合同文本报具有该工程项目管理权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验、存档的活动。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实施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
21、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工程监理企业承揽工程监理业务后,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内容:(一)委托监理的业务范围和内容;(二)监理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违约责任;(五)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六)对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式;(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六条 合同的签订应当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工程监理企业留存需要,其数量不得低于3份。合同应当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同时必须载明工程监理服务取费的内容。取费低于规定最低标准的,合同无效。第七条 建设工程监理费实行专户管理
22、。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企业签订合同后,应当将确定的监理费用一次性打入指定的银行专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进行监管,并按建设单位确定的工程进度向工程监理企业支付。但最终工程的监理费用应当以工程监理企业所监理工程的造价为基准,进行结算。第八条 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企业自签订合同10日内,应当填写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与合同以及向指定的银行账户缴费的凭证一起报具有该工程管理权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第九条 监理合同备案时,具有工程管理权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查验下列内容:(一)监理企业在资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承担业务;(二)合同文本填写规范、有效;(三)监理取费符合规定要
23、求;(四)已向指定账户打入监理费;(五)项目人员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第十条 符合备案要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合同的封面上标注明确的标识。备案后的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登记表,建设单位、工程监理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各留存一份。第十一条 备案后的合同内容有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重新进行备案。第十二条 银行专户的设立、监理费用的监管和支付办法,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已签订监理合同但未正式开工的工程项目依照本办法协商调整。工程合同 篇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甲、乙
24、、双方为共同承包建设银川市亮化工程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以分包合同为准),经双方友好、坦诚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 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1。1 本工程项目,共8处建筑外立面亮化施工及具体造价估算如下:1。西景花园(100万)2。金波小区3#(22万)3。建工房产(20万)4。金波商务公寓(26万)5。中国农业银行 (45万)6。电信小区 (15万)7、建工地产(35万)8。遥测院小区(21万) 工程中标价约 284 万元人民币。1。2 经过双方测算,本项目成本费用约为 140万元左右,因此本工程项目计划投资 140 万元。1。3 本工程项目的投资、股份比例分配如下:1。3。1 甲方 xxx 投
25、资 70 万元,占 50 %;1。3。2 乙方 zzz 投资 70 万元,占 50 %;1。4 在本项目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时,由各投资者按上述股份追加投资或向其他机构借贷,借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计入成本,由投资者个人承担。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双方同意后方可付款。1。5 投资者应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款应放在专用帐户上,并且专款专用。各方都有权可随时查看、了解工程付款、垫款、收款的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账户及资料。1。6 为了工程的顺利完工,如投资者一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者另一方可以筹集资金到位,另一方应承担自
26、身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并在两月内及时补充到位。(当投资者确实缴纳不出投资款时。另一方帮忙筹集后,按照所筹资金的比例相应的增加减股份。)1。7 工程款下来后,甲乙双方可以按照投入资金的比例分批抽回,不得挪作他用。第二章 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2。1 该项目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如下2。1。1 该项目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由 zzz 负责;2。1。2 该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及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由zzz主管, 付宝军协助管理。2。1。3 该项目的会计、出纳日常工作及资金回流确保投资人利益由乙方负责管理。2。1。4 施工相关灯具的采购、验收和由甲方管理执行,现场负责入库记帐;灯具的安装及人员配备(部
27、分安装工具)由甲方负责;辅材部分采购由乙方在当地采购入库记帐。2。4。5 在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灯具及辅料的品牌、单价、数量、采购等情况应经双方共同意确认后方可采购。2。4。6 在该项目工程中施工人员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进场。2。4。7合作双方应即时沟通工程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互相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工程施工项目合作协议书第三章 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3。1 利润、风险分配3。1。1 该项目的利润、风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后,按照投资比例分享承担。3。1。2 甲方 xxx 分享承担 50 %;乙方 zzz 分享承担 50 %;3。2 本项目由zzz现场管理,工程款回
28、收。管理工资为2万元,按管理人员工资发放。第四章 其 他4。1 资金和管理4。1。1 该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需由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支付。4。1。2 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往来款由 zzz 负责跟踪落实,并保证专款专用。4。1。3该项目运营后,每个月必须召开两次工程进度例会,讨论工程相关事情。4。2 出纳与财务管理4。2。1 出纳每10天应将编制好的现金流量表、财务收支情况表及下旬支出预算给财务,并随时接受合作双方股东的银行资金查询,以便安排资金投放。4。2。2财务每月月底应将编制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存货日记帐及相关的凭证提交给合作双方股东,并经双方股东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最
29、终双方决算分配利润使用。4。3 合同争议与免责4。3。1 该项目在合作中必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3。2 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4。4 本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4。4。1 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票据等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4。4。2工程结束后,如有后续工程甲乙双方不愿合作,在本次施工中采购的设备、机械、材料等,双方协商折旧价款后按投资的比例分摊,分配。最后利润分配在工程项目
30、全部结束后,付清所有工人工资、材料款、上缴税金等才可分配。4。4。3 本协议在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时内部费用核算确认无争议及投资利益分享后终止。4。4。4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作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工程合同 篇5工程名称:_工程地点:_合同编号:_勘察证书等级:_发包人:_勘察人:_签订日期:_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发包人:_勘察人:_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任务。根据x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
31、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1.2 工程建设地点:_1.3 工程规模、特征:_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1.6 承接方式:_1.7 预计勘察工作量:_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2.4
32、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己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年_月_日开工,_年_月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
33、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2.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4.2.2 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元(大写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
34、_%的工程进度款,计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计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5.1 发包人责任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5.1.3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
35、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5.1.5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
36、支付勘察费。5.1.7 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元。5.1.8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元计算加班费。5.1.9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
37、有权索赔。5.1.10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5.2 勘察人贡任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5.2.2 出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5.2.3 在工程勘
38、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5.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2.5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2.6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
39、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运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6.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定金;己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6.4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
40、之一。6.6 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_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条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向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及派出机构备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_份,发包人_份、勘察人_份。发包人名称: 勘察人名称: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41、 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 住 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备案号:经办人:备案日期: 年 月 日鉴证日期: 年 月 日工程合同 篇6建设单位:_,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万元
42、,建设地点在_。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在_年_月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年_月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