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规范驾驶行为,积极做好事故防范,切实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理念,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所有驾驶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二、出车前必须持有安全检查合格证和车辆有效证件,携带齐备,否则车辆禁止出站。三、出车前驾驶人必须保持身体状况良好,禁止饮酒,严禁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四、驾驶途中,禁止超员、超载、超速。五、禁止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等其他防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六、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七、禁止车辆未停稳时上下乘客。八、禁止不
2、按规定临时停放车辆。九、禁止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十、驾驶员应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十一、公司利用各种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做好对驾驶人员的安全告诫工作。十二、告诫程序:1、由安全管理人员对需要告诫的驾驶员分别进行安全告诫,针对不同驾驶员和每日的天气、路况、行车方向、旅客的流量与班次运行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告诫内容。2、观察驾驶员的身体,精神状态和情绪表现,确定是否适宜驾驶车辆。3、询问了解驾驶员的休息与睡眠,近期工作与生活,是否饮酒和服用药物等情况,确定驾驶员是否符合安全行车基本要求。4、检查驾驶人员所携带的证牌是否齐备,车辆当日安全例检是否合格等。5、叮嘱驾驶员牢记安全第一、谨慎驾驶,不超员,不超速,按规定途中休息,确保行车安全。6、在出车前到达发车现场进行安全告诫,特殊情况下,不能到现场对驾驶员实施安全告诫的,通过电话,手机短信,GPS信息及其他有效途径进行安全告诫。7、建立安全告诫记录,记录包括以下内容:驾驶员姓名、年龄、所属单位、车辆牌号、运行线路、告诫时间、地点、重点查看的结果和告诫效果,以及必要的处置情况。8、告诫及特情处理完毕后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告诫记录长期保存。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