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街道办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加强本街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财、物的安全,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宗旨,切实做好防火、灭火工作,结合本街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报警(119),报警人员在报警时应同时说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状况等。同时报告街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专职干部,做好灭火前的必要准备工作,及时记录火灾情况。(2)接报告后,所有村戓社区义务消防队成员必须无条件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救火行动。(3)全体在场工作人员、义务消防队成员必须立即加入扑救火灾行动。在灭火救灾指挥部指 挥下,疏散救护工作要有条不紊,责任到人,由各
2、安全员负责进行引导护送,向安全区(安全通道、消防楼梯)疏散,同时要查清现场是否有遗漏人员,疏散次序按灭火救灾指挥部现 场通知办。接应救护车,指引救护人员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4)现场成立灭火救灾指挥部,由街道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事发村或社区负责人组成,街道消防安全工作领导任总指挥。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查看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随时向119指挥中心通报火情,根据火 情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性气体源,指挥义务消防队和增援人员灭火,指挥抢救伤员,疏散物资,及时控制火势蔓延。在向119报警后,及时派出人员接应消防队和清除交通通道障碍,疏散围观群众,做好警戒工作。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公安消防火场总指挥报告灾情,按统一步骤,组织职工贯彻执行,做好安全工作。(5)现场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如下事项:使用各种水源,限制用火用电 直至停止使用,划定警戒区等。 (6)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划分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分为建筑物外围警戒和火灾现场警戒。 外围警戒要及时消除路障,劝阻无关人员、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物外围秩序,为公安消防队到场展开灭火创造有利条件。火灾现场警戒要及时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 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