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一、设立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及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一)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 组 长:副组长:组 员:各班班长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园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各班班长兼任,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二、疫情报告要求 (一)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二)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三)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四)报告流程一旦疫情发生,疫情报告人应严格遵守报告流程进行疫情报告。班长主管领导园领导疫情报告人辖区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个案或聚集性疫情应分别在2、24、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在同一班级(3例/周)出现同一系统的相似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呕吐、腹痛、腹泻;等等)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小时内上报。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由疫情报告人应于 2小时内上报。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发病人数、发病时间、班级分布、主要症状、重症或死亡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