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情况统计表 煤矿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检查项目隐患查出条数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一)开采行为1.建设项目手续不齐全2.生产矿井超层越界开采3.采矿许可证过期组织生产4.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组织生产(二)采掘部署5.违规布置采掘工作面6.以掘代采7.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三)通风系统8.通风系统不合理9.通风设施不完好10.风量不足11.风流不稳定12.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13.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四)供电系统14.矿井未实现两回路供电15.主要供电负荷无双回路16.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五)安全生产投入17.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
2、能力不匹配;矿井和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盘)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18.未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不能保障抽采系统正常运行、抽采达标19.未按规定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或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功能不符合要求20.未查明生产、建设区域地质构造、采空区、废弃老窑、瓦斯、水害等致灾因素21.开采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未按规定实施防突措施;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未按规定采取防灭火措施;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未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冲措施22.未按规定建立防
3、排水系统;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未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23.立井和倾斜井巷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等重要装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和更换,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24.生产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不平衡(计划停采或收缩性开采除外),造成采掘接续紧张;生产系统不完善,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采用“剃头下山”开采25.建设煤矿未按设计进行建设施工,压减安全设施设计的工程,或边建设边生产(六)重大灾害防治26.未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27.未制定针对性的水害防范措施28.未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未进行探放水(七)六大系统29.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30.人员定位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八)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制度落实31.没有按照要求配备煤矿安全管理人员32.没有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制度33.没有坚持严格执行矿领导现场带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