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化厂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安全费用投入保障的管理标准。 本制度适用于气化厂安全费用投入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 标准结构与编写规则GB/T 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与工作标准体系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 安全生产
2、监管总局2006年12月8日)3 职责财务部负责制定本标准。各部门和生产车间执行本标准。4 管理的内容与要求4.1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的原则:按规提取,按需使用,足额投入,保障安全。4.2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以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在生产成本中列支:4.2.1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4.2.2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4.2.3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4.2.4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
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4.3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4.3.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及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4.3.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4.3.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3.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4.3.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4.3.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4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4.4.1 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
4、隐患的整改和治理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4.4.2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由厂部集中管理,财务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节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4.4.3 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4.4.4 企业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的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4.4.5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4.4.6 安环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全年的安全
5、生产费用支出计划,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进行管理,财务部负责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4.4.7 属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的备件、材料、设备、防腐等计划,仍按原规定程序上报、审批。4.4.8 各单位对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范围内的各项支出,领料单或结算单,经安环部签字确认,主管厂长批准后,由安环部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资金支出专用章”,再按费用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到财务入账。否则对该使用范围内的材料备件,供应部仓库不予发料,对所需安全费用支出财务不予付款。4.4.9 财务部对安全生产费用设置专户进行核算,对安全生产费用资金支出设置辅助帐簿逐项登记使用情况,辅助帐所有记录与财务帐一致归档管理。4.4.10 安全生产费用的报销,要符合财务制度、税务规定及相应要求。 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