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公司特种设备与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物流公司特种设备与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 根据国家关于特种设备和作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特种设备与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活动。3 管理部门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科,其他部门遵照执行。4 管理规定细则4.1 特种设备的管理 4.1.1 根据国家特种设备的有关规定,公司现有的特种设备是指涉及人的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场(厂)内机动车辆。4.1.2 特种设备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购 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2、4.1.3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28日内,管理部门应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4.1.4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4.1.4.1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日常运行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等运行管理文件;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的停用、迁移和报废记录等。安全管理科应做好相关档案的保管工作。4.1.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4.1.6 特种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4
3、.1.7 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4.1.8 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在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销手续。4.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4.2.1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4.2.2 根据国家有关特种作业的管理规定,广汽顺捷现有的特种作业包括:(1)电工作业; (2) 场(厂)内机动车驾驶。 4.2.3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应符合下列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资格,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获得有
4、效证件。4.2.4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随身携带上岗证件(复印件),并自觉接受安全监察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4.2.5 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规章制度。4.2.6 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告主管部门的领导,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才能进行作业,严禁心存侥幸,强行冒险作业。4.2.7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4.2.8 安全管理部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因工作需要或因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的,必须事先通知人事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后,方可变动。4.2.9 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按安全监察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
5、定,定期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年审和复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操作证统一管理(含年审工作)。4.2.10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定期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身体健康状况的复查考核,逾期缺考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再从事原特种作业,或重新参加培训。4.2.11 凡进入特种作业危险场所的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检测人员),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作业设备。4.2.12 外来单位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5 本制度由经理室签名确认后,予以公布实施。4 /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