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 【目的】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设法治政府、高效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切实加强物价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定义】“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依法实施执法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第三条 【原则】 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原则,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除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对被检对象实施的检查,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随机抽查
2、。第四条 【机构设置】 成立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做好“一单两库一细则”等相关工作, 即:清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负责做好结果运用、信息公开和共享等工作。第五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统一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对防震减灾领域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全面覆盖,并依据行政权力清单做动态管理。清单主要包含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公示方式等内容。执法按照相对应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事项,在抽查对
3、象名录库中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并依据行政权力清单做动态管理。第六条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构成,所有随机抽查事项共用一个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第七条 【抽查对象名录库】 被抽查对象涵盖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全部管理对象。第八条【制定抽查计划】 年初制定本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经审定后统一公布实施。抽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第九条 【随机抽查启动】 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被检市场主体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
4、结果运用等),提出启动抽查工作需求,组织抽取被检市场主体、检查人员。经由现场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第十一条【抽查对象】 对所有应查单位全面覆盖检查。第十二条【公平公正,公开公示】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的“一单、两库、检查计划及检查结果”等项内容应当在网站公开,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一公开”应当遵循谁检查,谁处理,谁公开的原则实施。第十三条 【强化结果运用】要及时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对象的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执法检查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开,按规定在“双公示”平台上运行的必须及时录入。第十四条【纪律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处理,并依法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