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 乡(镇)村(居)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考评表项目扣分(加分)标准存在问题得分1. 领导重视(10分)通过查阅文件、会议纪要等方式,发现未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中心或兼任中心主任的,扣5分;未召开中心标准化建设专题会议的,扣5分。2. 场所面积(10分)辖区人口(含常住、流动人口,下同)10万人以上的中心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3-10万人的中心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3万人以下的中心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不达标的扣10分,高于标准50%以上的加5分。3.配套设施(10分)未提供休息桌椅、饮水、复印基本服务的,一项扣3分,提供自助上网、对外开放厕所、停车服务的,一项加1分。3. 制度汇编
2、(8分)制度汇编不规范齐全的扣3分,没有制度汇编的,扣8分。5.监督栏设立(3分)监督栏设立不规范的扣1分,未设立监督栏的扣3分。6.岗位牌(3分)入驻窗口未设立岗位牌的,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7.胸牌(3分)工作人员未佩戴胸牌的,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8.统一命名(2分)未统一规范命名“XXX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扣2分。项目扣分标准存在问题得分9.挂牌规范(3分)未在中心办事场所正面显要位置悬挂全省统一“福建行政服务中心”形象标识、“XXX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牌匾的,一项扣1.5分。10.制度上墙(3分)便民服务中心相关工作及服务制度没有上墙的,酌情予以扣分,扣完为止。11.
3、效能投诉(3分)未公布效能投诉电话及相关投诉渠道的,扣1.5分;仅公布乡镇(街道)本级投诉渠道的,扣3分。12.办件情况(10分)随机抽查2个办事窗口,仅入驻未办件的(查阅办件台账),扣5分;台账不规范的,扣2分;没有印制办事指南的,扣3分;审批时限未压缩50%的,发现一项扣1分;办事指南不规范、存在兜底性条款的,发现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13.入驻情况(10分)计生、民政、国土、村建、农业、林业、劳动保障、司法、工商、残联等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没有入驻中心的,少一项扣1分。14.授权情况(2分)中心未统一刻制和使用“XXX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的,扣2分。15.村(居)建设情况(20分)未统一命名“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的扣3分;代办点工作人员值班电话号码未在醒目位置公布的扣3分;未印制办事指南的扣3分;未配备满足日常管理和行政服务所需要的计算机等软硬件基础设施的扣3分;所有办件未建立明细台账进行登记备案的扣5分,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得扣3分。得分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