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防水防盗安全管理制度5篇第一篇:防火防水防盗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水防盗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长是学校防火防水防盗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学校安全,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树立“防火防水防盗,人人有责”和“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消除隐患,提高防患意识。责任事故,谁监管,谁承担。二、学校内严禁动用明火。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要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现场有专人负责,确保防火安全。严禁任何人在书库、阅览室、计算机房内吸烟。三、值周教师和行政必须在每天离校前,对资料室、阅览室、各办公室等处进行认真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水源,防止因电源没有
2、切断造成火灾,没有关闭门窗造成书刊被盗。四、不私存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私藏枪支和凶器等。发现火情要及时扑救,立即报告消防监控室:发现公共财务丢失、被盗,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侦破工作五、学校教职员工因私自使用电炉、电器、乱拉电线、用火不当、乱扔烟头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等过失,发生火灾的要追究个人责任,并报学校给予严肃处理。六、学校内严禁存放一切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七、建立健全防火防水防盗安全网络,层层落实防火防水防盗安全责任制,逐级负责,责任到人。定期对防火防水防盗安全和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学校防交通事故措施1、十二岁以下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
3、学。2、凡横过公路上学的学生要由家长护送。大同学不用护送者一定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3、凡同学们到校后一律不许再回家取东西或办其它的事。4、教师值日生一定要早到校,严格监控学生上学。5、学校要定期召开家长会,与家长配合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和防学生溺水,学校要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6、双休日节假日学生不准到公路上骑自行车玩耍。防火措施学校防火的具体措施有:(1)严禁学生身带火柴、打火机入校,杜绝把流动火源带入校园。(2)严禁携带烟花、爆竹、汽油、可燃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3)加强对临时、非常规用火,如点燃蚊香、蜡烛等的监控,防止火势失控蔓延。(4)严格管理实验室,控制汽油
4、、煤油、酒精、电炉、氧气、氢气和煤气,配备灭火器材。(5)严禁学生吸烟。教师只准在指定地点抽烟,不准在教室、办公室或校园公共场所吸烟。(6)严禁在校园内随意点火烧树叶、废纸或垃圾,特别注意在大风季节对火源的监控。(7)严禁师生用特大瓦级的灯泡取暖、烘烤衣物、长时间照明,防止电线烧焦、短路、打火,引起火灾。(8)校园中的食堂、锅炉房、库房、车库、实验室要建立消防责任制,要装备规定所必需消防物品及器材。(9)每学期均安排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10)学生要学会挂火警电话,电话接通后,讲清楚着火的学校名称、详细地址;讲清楚着火部位、着火物资、火情大小;讲清报火警人的姓名及电话号
5、码。(11)学生要学会火情严重时的逃生、互救、自救的本领。(12)校园中发生火灾,老师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安全疏散,保护学生脱离险 境。学校防盗措施一、加强值班,坚守岗位,认真检查。二、按时交接班,交接时楼内外巡查,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三、每天安排一位学校领导值班巡视,及时排查不安定隐患。四、加强门卫管理对外来人员查问登记。五、要求教师增强防范意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许把贵重物品放在学校办公桌上及教室以免丢失。六、学生放学后,锁好门关好窗,学生都走后教师再离校。七、出现案情及时报告1、2、3、4、5、6、7、改。防电制度要求校内电路合理布置,时时注意线路异常。及时处理带电线路下坠和裸露的问题。
6、拆除无用的电线。更换老化的线路。整修处理不固定的插板、开关。禁止搭接用电。禁用超熔保险丝和其他导线代替熔断丝。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1)家庭燃放要注意安全,每月初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人员整不能殃及他人,儿童燃放时须有大人陪护;(2)燃放地空旷,不能靠近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树木、草丛和柴草堆垛等地;(3)要密切注意烟花爆竹残骸飞落地点,发现阴燃立即扑灭;(4)禁止在室内,尤其是在茅草房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第二篇:学校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小学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我校的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不发生意外伤害,特制定如下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7、:学校经常开展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真正做到层层管、人人重视、人人抓、人人懂的良好氛围。设置必要的防火工具和灭火器,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二条:对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电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导。使全体教职工不但懂得电器使用常识,还要加强电火的防范意识。教师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操作,如有不懂应马上请教,不得违章操作。电器设备出现保障应及时报告并维修,任何人不许私拆乱接。否则出现人为所造成的火灾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第三条:当电灯、电器设备出现电火时,应立即断电源,尽快的、有秩序的组织师生撤离危险区,以学生在前、教师在后为原
8、则。第四条: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没经学校主管领导的批准,不许私自使用电饭煲等一切电器器具在校烧水、做饭。否则一经发现,不但要进行经济处罚,还要通报批评,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己负责。第五条:全体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有责任、有权利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方面的教育,使全体学生知道水灾、火灾给人类带来的危害。教育学生远离火源、电源、水源,更不能玩弄电器设备、电器开关等。严禁学生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更不许学生野外生火,增强全体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严禁一切不安全因素在学生中发生。第六条:学校食堂由专人负责,保证灶堂火在人在,人走火灭。安全使用电灯等一切电器设备,发现险
9、情应及时上报,宁肯少吃一顿饭,也不让险情发生,食堂一定把好卫生关,严防食物中毒。第七条: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思想上提高警惕,工作上一丝不苟:1、值班要按时交接班(交接班前对校舍内外做认真的检查,并当面交待清楚),否则出现问题双方负责。2、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发生问题及时报告。3、要时该注意防火、防盗、防水,常在校舍四周巡视,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锁好,周边是否有可疑人逗留。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离岗,更不准让他人顶替,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己负全部责任。第九条:负责人(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第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第三篇:防火防盗安全制度允博(天津)电机加强防火紧急通知进
10、入冬季,天气干燥,常刮大风。我们要加强防火意识,把危险区域落实到各车间的每位操作者和负责人。尤其我们要吸取近期我公司周边接连发生火灾的教训,努力抓好公司内消防安全,提高防火意识,发现隐患能够紧急快速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浸漆车间,该车间涉及易燃涂料,如果发现车间有溶剂气味特别浓,超过平常水平时,应检查设备有无泄漏或异常。车间内禁止使用明火以免发生危险。电气焊罩棚区也是隐患区,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焊割前要仔细检查,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电焊导线不要与气瓶接触。焊割结束或离开时,切断电源、气源。焊割应有专人现场监护。罩棚禁止吸烟,严禁在罩棚内烧烤食物、晾晒衣物。严禁乱接电线。焊完应全面
11、检查,防止留火种。各车间电气箱以及办公楼内等电器开关下班后要及时关闭,尤其电热壶和电脑要注意,各车间在工作完后都必须检查所有设备是否拉断电源和气门。除非特殊规定的设备,否则一经检查发现,严肃批评责任人。锅炉房和食堂两个场所的职工操作时也要注意防火安全。别在锅炉旁堆放木头和纸箱子,别再在火边使用易燃品等。希望个办公室和各车间看到通知都要重视。防患火灾,不可以掉以轻心。允博电机安全检查组宣2014.1第四篇:防火、防盗安全制度扬州华声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文件扬华声政(2013)第号签发:防火、防盗安全制度第一部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目的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
12、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二、职责与权限1、安委会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组织。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车间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三、消防安全教育1、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2、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板、消防标语、季节防火宣传、消防知识竞赛等。3、 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四、 消防安全培训1、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公司在职的全体员工。2、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部门、车间、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13、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3、单位所有新入厂的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行政人事部培训专员负责。五、奖惩本制度奖惩参照公司签发的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第二部分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一、目的:为及时发现单位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
14、本制度。二、职责与权限1、公司安委会对全公司的安全防火巡查、检查负有监督、管理责任;2、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公司公共区域的防火巡查;3、各部门及车间负责对本部门及车间的防火巡查;4、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三、检查周期防火检查由公司安委会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各部门及车间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四、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1、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3、消防水源情况;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6、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
15、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8、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五、奖惩本制度奖惩参照公司签发的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规定第三部分用电安全1、 安全用电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公司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工程部统一办理。未经工程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工程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2、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3、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
16、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4、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5、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工程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6、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7、所有部门车间及办公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公司配电房必须有
17、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8、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工程部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9、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10、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安委会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车间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的用电隐患及时上报整改。11、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12、
18、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四部分防盗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防盗工作管理,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制度,特制定本标准。二、适应范围:本公司所有部门车间防盗的管理。三、职责:1、行政人事部为公司防盗工作的归口管理和主要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在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安全防盗制度;(2)具体负责组织、检查、监督落实公司各部门车间安全防盗工作;(3)查处一般盗窃问题,协助公安机关侦破盗窃案件
19、;(4)查处违反安全防盗制度的本单位人员。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为:(1)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生产过程中内。(2)各部门、车间根据各岗位、区域特性建立、健全防盗机制,保证安全防盗工作。(3)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4)组织本部门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四、防盗工作日常管理规定1、各部门车间的安全防盗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群防群治的安全防范责任制。2、积极配合人事部做好员工的思想品德考察工作,以保证员工队伍的品行。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
20、,则灵活进行调换或辞退。3、行政安保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可疑的人和事时及时进行报告。4、各部门车间自行排查并汇总各防盗重点部位,拟定防盗措施并监督实施。5、公司财物失窃处理办法(1)本公司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门窗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迹象。(2)进入现场后,须查看现场之物是否凌乱,办公桌、文件柜、保险柜是否被撬开,其他物品有无明显被移动的痕迹。(3)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等,须保护现场。(4)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5)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等。(6)公安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公安人员提供资料,以做好内部调查
21、。(7)对所涉及的各部门、车间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6、各部门在防盗工作上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员工法制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制意识。(2)定期或者经常组织检查安全防盗工作,对发现的隐患或者漏洞及时整改;(3)建立健全干部值班制度,管理好各自物品,发现有丢失现场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4)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无防盗措施的地方,公司贵重物品一律要专门登记、编号,落实保管责任人。(5)加强门窗、钥匙管理,下班时要锁好所有门窗(参照车间门窗开关、留灯的管理细则)7、财务室防盗规定(1)财务室的房屋、门窗应当安全牢固,存放现金、支票及印章必须有专用保险柜
22、,保险柜钥匙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2)出纳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库存不许超过限额。(3)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由财会人员或者保卫人员两人以上同行。取送巨款,必须有专车专人押送;(4)使用财务及工资软件工作,注意口令保密,不使用时注意关闭屏幕窗口,以防泄露秘密。(5)下班关闭计算机,并关闭所有电源;同时锁好各种办公桌柜以及门窗。(6)财务室人员早晨上班时检查室内物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8、仓库防盗规定(1)仓库管理人员应执行各类物资、材料的入库、领用、借用、归还、清退、交换、核对制度,做到月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定期检查,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主管部门。(2
23、)物资仓库必须具备安全条件,具有防护设施并健全值班制度。(3)仓库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外出或下班离库要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4)仓库防盗设施要严密牢固,如有损坏,要及时修缮。9、生产部防盗(1)生产部各原材料、产品的生产、储运、经营过程中,应当有专人管理并明确其责任,做到定期盘点,账、物、卡相符。(2)体积小、价值高的零配件、物料要每天清点。(3)做好各类精密仪器、高价值物料、辅材的登记工作,做到每天检查,做好防盗工作。五、奖励1、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安全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车间或者个人,给予100-2000元奖励:(1)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
24、的;(2)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的;(3)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进行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六、处罚1、对违反本规定,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经指出不改的,可以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给予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200以下罚款。(1)防盗责任制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或者具体负责的安全管理人员;(2)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3)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3、发生盗窃案件,根据事故的财产损失和责任划分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按财产损失1%-5%的金额给予处罚,最高处
25、罚金额不超过500元/次;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安委会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标准首次发布2013-5-2,并于当日开始实施。安 委 会 2013年5月2日第五篇:防火防盗安全制度防火、防盗安全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质安部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第三条 消防安全教育(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防宣传板、消防标语、季节防火宣传、消防
26、知识竞赛、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三)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第四条 消防安全培训(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项目全体员工。(二)项目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消防安全员。 2.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三)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生活区、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灭
27、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第五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第六条 考核奖惩,参照项目消防安全专项方案和奖惩制度执行。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项目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项目责任人是防火巡查、检查的责任人。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
28、日下班前进行。 第五条 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三)消防水源情况;(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六)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六条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第一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 第二条 各部门是本部门配置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 安全设施
29、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三)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安全用电管理由质安部负责,未经质安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质安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第二条 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第三条 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
30、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第四条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五条 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质安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第六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第七条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
31、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第八条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质安部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第九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第十条 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质安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第十一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32、,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第十二条 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五、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第一条 为了确保项目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由质安部实施。 第三条 考评采取定期考评和随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 考评应涵盖以下内容:(一)部门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
33、体系运行的情况;(三)部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第五条 奖惩办法:(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2.在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
34、或遗留烟头者;3.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300元: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3.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4.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5.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9.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
35、门处理。防盗制度项目防盗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责任制。 第一章 职 责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项目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经营销售等责任制内。(二)、建立、健全防盗机制,保证安全防盗工作。(三)、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二章 防盗要求现金、票证管理的防盗要求:(一)、根据公安机关对企业加强管理的规定,各事业处财会部门保险柜存放
36、现金原则上不能在公司过夜,因特殊原因滞留现金的,滞留现金数额不得超过800元(含本数)。(二)、财会部门的房屋、门窗应当安全牢固,存放现金、支票及印章(含公司印章)必须有专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三)、工作及业务需要,财会部门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由财会人员及项目安保人员两人以上同行。取送巨款,必须有专车专人押送。(四)、其他票证,也应当加强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以防票据丢失。 第三章 贵重物品管理的防盗要求:(一)、贵重仪器、设备及珍贵、保密资料,应当使用有防护设备的库(柜)存放,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用、清退、交接等登记手续;(二)、各部门、宿舍的电视机、电脑、照
37、相机、复印机等高档电器的使用保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三)库房等重地,应建立严格的出入检验制度,出入物资应当有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的清单,单物相符方可放行;(四)重点要害防盗部位,如:办公室、保险柜存放地等,应当安装防盗监控技术设施。公司监控室负责重点要害防盗部位的日常防盗监视工作。第四章 奖 惩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安全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项目可以分别给予通报表彰、物质奖励:(一)安全防盗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盗窃案件的;(二)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三)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质安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四)为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罚款。(一)拒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个人。(二)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三)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四)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员工盗窃项目财物,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 则本制度由项目质安部负责解释。防火防盗安全小组组 长: 翟震副组长: 董汉斌、张利峰、何志强、蒋莫言专职安全员: 梁立奇 、翟昆 组 员: 各部门负责人员株洲新城骨干路网工程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