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部分:意见的规定要求 1、意见提出的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力争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市级立法质量明显提高,市县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市县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明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形成。 2、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意见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市县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2、、工作原则、主要目标;第二部分完善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主要从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发挥依法治市、县委员会作用,规范委员会协调小组运行,加强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建立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第三部分全面深化市县法治建设工作,主要围绕服务市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基层安全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提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提出市县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举措;第四部分加强组织保障,主要从组织领导、力量保障、信息技术、工作联动等方面作出安排。 3、请介绍一下意见在加强党对市县法治建设的领导方面提出的重要举措。 答: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意见围绕健全完善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提出以下举措。一是明确市县党委抓法治建设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