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安全事故存在的范围校园安全事故存在的范围安全事故存在的范围:在学校校园校舍设施、饮食卫生、疾病预防、道路交通、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危化物品、特种设备、消防、学生活动等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行为,形成安全隐患或引发一般安全事故的,由教育局实施安全责任追究;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教育局协助上级机关进行事故调查,由上级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责任追究。学校设施安全“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当前,我国部分学校仍存在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不足的问题,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刻不容缓。火灾是无形的,我们应对的措施就应该在于防患,以不变应万变。尽量做到防患于
2、未然。从印度南部小学火灾、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火灾来看,前者据调查是由开放式炉灶起火或电线短路引起,后者据证实也因电线短路而引发大火,这都说明这些学校的安全防护意识薄弱。要加强学校的防范意识,光靠学校单方面是不行的,必须靠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在具体工作中又应该注意把消防教育的普及与消防设备的完善结合起来,必须在思想上与行动上统一起来。学校发生的火灾的主要类型有:( 1 )生活火灾。生活用火一般是指人们的炊事用火、取暖用火、照明用火、吸烟、烧荒、燃放烟花爆竹等,由生活用火造成的火灾称为生活火灾。( 2 )电器火灾。目前学校师生拥有大量的电器设备,大到电视机、电脑、录音机,小到台灯、充电器、电吹风,
3、还有违章购置的电热炉等电热器具。( 3 )自然现象火灾。自然现象火灾不常见,这类火灾基本有两种:一种是雷电,一种是物质的自燃。雷电是常见的自然现象,它是大气层运动产生高压静电再行放电,放电电压有时达到几万伏,释放能量巨大。当作用于地球表面时,具有相当大的破坏性。它产生的电弧可成为引起火灾的直接火源,可摧毁建筑物或窜入其他设备引起多种形式的火灾。( 4 )人为纵火。纵火都带有目的,一般多发生在晚间夜深人静之时,有较大的危害性。有旨在毁灭证据、逃避罪责或破坏经济建设等多种形式的刑事犯罪分子纵火,还有旨在烧毁他人财产或危害他人生命的私仇纵火等。这类纵火都是国家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建筑设备安全学校的建筑安全一般包括校舍安全,基建安全,围墙、堡坎等设施安全和锅炉安全四个方面。校园建筑安全防范和安全事故隐患的消除,一般花钱比较多,有的学校舍不得在这方面投入或无力投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越来越多的令人心惊的案例让我们不得不正视由学校食品卫生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这一现象。目前,我国规定学校食堂一律不准承包或变相承包,校内食品小卖部一律取消(学校管理的规范超市除外)、课间餐、豆奶、饮用奶一律停止,同时,要求搞好疾病预防工作。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