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篇:酒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每年对消防安全先进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三、单位应当通过张贴宣传画册、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安全生产月”、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四、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
2、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2、消防安全职责、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4、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5、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 的消防安全培训。五、每月组织对重点部门、部位、工程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六、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上岗: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七、单位应组织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
3、扑救火灾的能力。八、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收集好影像资料。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通过长期的培训教育使所有员工达到“四懂”、“四会”要求。二O一四年三月三十日第二篇:酒店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行一次培训。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四、培训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
4、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六、培训方式: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3、结合本消防演练,组织培训;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防火检查制度一、防火检查人员由饭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
5、部门负责任组成。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
6、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
7、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消控中心值班制度一、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熟悉饭店的消防设施、设备,做好维护和保养。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分三班8小时作业,监视消控主机运行情况。三、一旦出现报警,立即与楼层值班员或保安员联系迅速查清报警原因。四、爱护仪器设备,发现小故障应立即排除,如出现较大故障,;立即请工程部技术员进行修复。五、熟悉本单位的火灾报警程序。六、每班认真填写“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记录”。七、无关人员不准
8、进入消控中心。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饭店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
9、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
10、的规定。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在夹层或闷顶内敷设线路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五、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结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六、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做好 消防宣传工作。二、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三、熟悉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和各种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和操作规程。四、积极参加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工作并保护好现场。五、积
11、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消防培训。六、定期组织消防业务训练,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七、熟悉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八、在公安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助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安全疏散设备管理制度一、单位内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按规范要求设置,三、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四、防火门应保持常闭状态,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五、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一、消防设施、器材,由保安部统
12、一建档管理。二、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三、消防设施、器材的周围,不得堆放物品,要便于提取使用。四、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动或动用消防设施、器材。五、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要立即进行维护保养、更新。六、非正当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属维护不当导致损坏的,连带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一、每年的6月12日组织员工进行灭火、印记疏散预案的演习和训练。二、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演练总指挥,保安部经理和专职消防主管具体负责指挥演练工作,保安部全体人员和半数以上员工参加演练。三、实施演练前,由保安部将本次演练
13、具体行动方案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批准,方案确定后,将方案传给各部门,所有参加演练人员应熟悉演练方案,明确职责。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重点防火部位要严格火源管理,实施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和“四不动火”制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户外动火。二、单位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承担,严禁擅自搭接临时电源线路。三、仓库、宿舍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四、严格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用电。五、对电器线路和设备由电共负责监管,定期检查。六、临时需要装设电气线
14、路和设备的应经工程部批准后,按临时假设规定安装并限期拆除。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能动火。二、周围的易燃易爆杂物未清楚不能动火。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四、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五、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六、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不动火。七、现场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八、动火审批由部门申请,饭店领导同意,保安部配合现场监控。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规定一、消防安全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每一个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义务。
15、二、消防领导小组是饭店实施消防管理、监督的职能机构,各部门员工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消防领导小组的管理。三、凡在单位范围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由饭店消防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予以罚款等项处理亦可同时并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责令当事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1、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单位或员工财务,损失数额不大的。2、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3、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
16、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一)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10元以下的;1、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或有烟灰缸不用,乱扔烟头、火柴梗的;2、擅自在楼内使用汽油洗刷桌布,地毯污迹或机械零件的;3、动用明火施工不办理动火申请的;4、班后不按规定清理工作场所易燃杂物的;5、用电不使用保险装置或乱搭乱拉电线的;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报警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以下的;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设炉生或,或使用电炉的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3、擅自贮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备案的。4
17、、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5、在楼内或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起报警的。6、班后不按规定关闭煤气炉管阀门的。7、楼内乱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设施、通道和防火间距。(三)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众聚集场所,并私自贮存使用这些物品的。2、谎报火情的。3、在楼内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将要害部位作临时仓库使用的。4、将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混放一起贮存的。5、在禁火区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动火作业的。6、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7、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制守导
18、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门防火责任,由单位领导视情节以行政并经济处罚1、火灾隐患处于紧急状态,经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说明原因的。2、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3、刁难不配合消防监督人员执行任务,或拒绝接受处罚的。 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1、对违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损失不大)肇事者或责任人自动坦白,真诚认错。2、火警、火灾发生后,肇事者或责任人能积极参加抢救,免除或减轻火灾损失的。3、对火警、火灾事故、肇事者或责任人能主动提供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的。八、有下列情
19、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奖励1、部门领导和防火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没有发生火警、火灾的部门。2、一贯遵守消防法规、长期保持岗位消防安全,无火灾和火灾隐患的班组、岗位和个人。3、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4、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5、对单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1以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遵守各种防火规则。2在实验室内、过道等处,须经常备有适宜的灭火材料,如消防砂、石棉布、毯子及各类灭火器等。消防砂要保持干燥。3电线及电器设备起火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开关,再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熄,
20、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不许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来扑灭燃烧的电线电器。4人员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毯子之类物品蒙盖在着火者身上灭火,必要时也可用水扑灭。但不宜慌张跑动,避免使气流流向燃烧的衣服,再使火焰增大。5加热试样或实验过程中小范围起火时,应立即用湿石棉布或湿抹布扑灭明火,并拔去电源插头,关闭总电闸煤气阀。易燃液体的固体(多为有机物)着火时,切不可用水去浇。范围较大的火情,应立即用消防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来扑灭。精密仪器起火,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实验室起火,不宜用水扑救。6. 在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起火时,应事先作起火分析,并将实验过程的各个系统隔开第三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1、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防火负责人负责组织,利用放录像、板报、宣传画、标语、授课等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积极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把消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中,对各级领导干部、义务消防人员、新职工、重点岗位人员,必须经过防火安全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方能上岗操作。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或消防安全责任心不强的职工不得上岗。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职工可据工作情况分散分批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容:1、宣传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2、普及消防知识,使广
22、大职工掌握报警的方法和内容。3、明确各自岗位的消防工作职责、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要求、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法。4、宣传本单位灭火预案的基本内容。5、使广大职工掌握灭火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自救、互救。第四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素质,依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每个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其它人员具备应有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实现全员终身安全教育目标,保证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部、室、院及其单位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2、编制依据
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等编制。3、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3.1各单位应当组织所属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岗前培训、防火检查和巡查、消防演练等工作中。 3.2、有关消防法规;3.3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技能;3.4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5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6应急预案的演练。4、消防安全培训教育4.1 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4.1.1 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目的是确保每个管理人员具备应有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保证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4.1.2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
24、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单位的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消防管理人必须参加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按照规定接受再培训。 4.1.3 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4.1.4 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4.2 在岗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4.2.1各单位分阶段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能训练,并进行考核,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熟悉有关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4.2.2 在岗从业人员必须按照
25、单位安排进行有关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的再培训教育由车间安全员或车间主要负责人或调度员每月至少进行2次消防安全教育,保证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4.3 新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4.3.1 新从业人员包括新进厂合同工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劳务工均须经过三级或四级(公司、分公司、车间、班组)消防安全教育。4.3.2 一级消防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实施,时间不少于40学时。 4.3.3 二级消防安全教育,由各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并实施,时间不少于32小时。4.3.4 三级消防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负责人负责,时间不少于24小时。 4.3.5 四级安全教育
26、由班组长负责,时间不少于16学时。 4.4其他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4.4.1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应由牵头部门联系公司参观点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对口业务人员或安全人员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并做好记录,牵头单位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领取、佩戴参观证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4.4.2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4.4.2.1外来短期施工人员(10天以内的)应由牵头单位组织联系施工所在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接受入厂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条件、危险危害、采取的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经考核
27、合格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配发出入厂证。4.4.2.2外来长期施工人员(超过10天,含10天)应由牵头单位负责一级安全教育,即入厂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条件、危险危害、采取的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联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配发出入厂证。4.4.2.3外来长期施工人员(超过10天,含10天)进入施工所在单位施工,由牵头单位负责联系施工所在单位进行二级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即进入厂区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
28、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并做好记录。4.4.2.4进入作业现场前,由牵头单位与作业现场所在车间联系,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有关规定、风险管理要求、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做好教育记录。 4.5培训教育管理4.5.1按照以上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各级主要负责人应保证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设施和相应的资源。 4.5.2各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负责。第五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入职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
29、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五、车间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六、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
30、。公司后勤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
31、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
32、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用
33、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三、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
34、赔偿并承担责任.3、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5、节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电执行。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6、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
35、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
36、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
37、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
38、,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四、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一、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二、每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
39、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非锅炉工操作。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
40、度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三、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仓库防火制度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
41、线。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四、严禁使用电热器。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电、气焊防火制度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
42、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五、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六、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七、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八、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九、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