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二课 经济法主体与公司法、特殊企业法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学院张伟 博士2引言 现代社会重视以人为本 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产生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 人与人的关系组合成为组织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个人和组织在特定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法律关系3本课内容一、经济法主体的一般原理二、国家经济管理主体三、公司法概论四、有限责任公司五、股份有限公司六、公司财务会计的有关规定七、公司的变更、终止与清算八、合伙企业九、个人独资企业4一、经济法主体的一般原理 1、经济法主体概念 经济法主体也称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受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特征 经济法主体行为
2、的特定性:经济法主体的活动必须发生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中的国民经济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中 经济法主体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5经济法主体的类型 国家机关 企业 其他社会组织 公民6辨析:同一主体的不同属性 同一主体,在不同活动中有不同属性 例如,一个企业可以是 民法主体:购买材料、销售商品、雇佣员工 行政法主体:申请营业执照、违章经营被降低资质甚至吊销执照 经济法主体:交纳税金、服从产业政策7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方式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根据有关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特别授权取得国家机关2、通过核准登记注册的方式取得企业法人3、按法定程序获准从事某种经济活动进行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的公
3、民个人:个体工商户、村民承包4、因主机构的设立,其内部组织或分支机构派生而取得8经济法主体的结构1、经济法的决策主体 国家权力机关 计划部门2、经济管理主体 行业主管部门(建设、水利、交通、铁路、电力等)3、生产经营主体:企业4、消费主体:居民5、监督主体 权力监督主体 行政监督主体:税务、审计、监察、财政9经济法主体的权利1、国家机构 经济职权,依法行使领导和组织经济建设职能时所享有的经济管理能力和经济管理责任。2、企业 财产所有权 生产经营活动自主权 获取盈利权10例: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权包括1、生产经营决策权2、产品、劳务定价权3、物资采购权4、产品销售权5、进出口权6、投资权7、留用资金
4、支配权8、劳动用工权9、资产处置权10、联营兼并权11、人事管理权12、工资奖金分配权13、内部机构设置权14、拒绝摊派权11经济法主体的义务1、国家机构的义务(1)管理正确履行经济职权,恪守职责(2)服务积极履行经济职权和做好服务性管理工作(3)监督严格履行经济职权和接受监督12经济法主体的义务(续)2、企业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2)接受监督(3)依法纳税(4)承担社会责任(5)对职工的义务:劳动合同制度、工资制度、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培训等13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组织责任 负责人责任 直接责任人责任 组织内处罚14案例
5、:法律责任划分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15责任的具体形式 民事责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赔偿损失、责令继续履行 行政责任:责令停业整顿、降低企
6、业资质、吊销营业执照 刑事责任:管制、拘役、缓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16二、国家经济管理主体1、宏观调控主体管钱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国资委等2、行业管理部门管事 建设部、水利部、交通部、铁道部、外经贸部、农业部、林业部3、资源管理部门管资源,管环境 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4、社会保障管理主体管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7三、公司法概论 公司,是指按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企业法人。公司法,是指调整公司设立、变更、终止以及其他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内外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8公司的分类 在法学层面:(1)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7、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2)母公司、子公司(3)总公司、分公司(4)本国公司、外国公司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19四、有限责任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依公司法设立的,由一定人数的股东出资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要点:(1)依公司法成立(2)有一定人数的股东出资组成(3)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5)企业法人202、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1)股东人数:50人以下(2)股东出资额: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
8、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20%,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2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股东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4)有公司名称(5)有公司住所21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程序1、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叫什么名2、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做什么事3、必要的行政审批有什么证明4、缴纳出资、验资有没有资金5、办理设立登记设立公司22案例1: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 某市有色金属总公司的法人章程中规定:“董事会是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下属分公司经理等高级经
9、营管理人员的任免须经董事会讨论决定,由董事长签字才能生效。”1999年4月,总公司总经理王某未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擅自以总公司的名义,任命李某为其下属分公司的经理,该分公司是1998年4月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取得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1999年,李某持有色金属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向该市工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经工商银行审查同意后,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贷款总金额12万元,期限为6个月。由于该分公司经营管理不善,2000年1月贷款到期时,只能偿还贷款2万元,还有10万元无力偿还。23 市工商银行:要求有色金属总公司承担下属分公司的贷款债务。总公司:以其章程规定下属分公司的任免
10、应由董事会决定,而该下属分公司经理李某的任免不符合章程的规定为由,拒绝了市工商银行的请求。市工商银行遂以有色金属总公司及其分公司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公司章程具备什么效力?24分析:公司章程的性质、效力 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的组织、内部关系和开展公司业务活动的基本规则和依据。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律性”规范。公司内部的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员工都必须遵守。然而,公司章程不能对抗善意善意第三人。25分析:本案例构成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 代理:一方获得另一方的授权,以另一方的名义从事活动。相对人有理由认为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为表见代理。例如:空白合同书、盖
11、有公章的委托书。264、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部门经理部门经理部门经理部门经理监事会工会27(1)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构。它是公司非常设的意思形成机构,股东会对内不执行业务,对外也不代表公司。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批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28 股东会的职权(续)审批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12、式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其他职权29(2)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由全体董事组成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的法定常设机构。它是由股东会选举的,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法定必备的常设机构。股东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执行董事1人。董事会组成:313人,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若干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议,一人一票制30(2)董事会的职权1)召开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公
13、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策公司内部管理机构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其他职权31 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主持日常管理工作的高级职员,对董事会负责 经理列席董事会议32案例2: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者的法定义务 王某、刘某为某市农用机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2001年9月7日,王某、刘某又与其所任职公司以外的两人陈某、李某合伙开办一个农机厂,从事小型手扶拖拉机的生产,其产品与某市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相同。2002年1月6日,农用机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现本公司董事王某
14、、刘某的这一行为,经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决定罢免王某、刘某二人的董事职务。同时,公司还要求王某和刘某将其与他人合伙经营农机厂所得收入合计28万元人民币交给公司,二人拒绝。农用机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王某和刘某将经营农机厂的所得交给公司。33分析:公司董事、经理的法定义务 董事在经营中必须为股东的利益着想,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公司财产。1、禁止获得非法利益2、禁止越权运用公司财产3、禁止从事与本公司相竞争的活动4、禁止泄漏公司秘密5、违法法定义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4分析:二人应退还所得 公司法的竞业禁止义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
15、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35(3)监事会 监事会或监事,是对公司执行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专门监督的必备的法定常设机构。监事会成员不少于三名;小规模公司可不设监事会,设12名监事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不少于1/3的职工代表组成 监事会职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等36(4)有限责任公司的特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最低额:人民币10万元 股东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7(5)国有独资公司
16、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对法定资本最低额往往有特殊要求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资委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资委指定 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不少于5人38(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股份的相互转让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份外转的限制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优先购买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39五、股份有限公司1、概念股东有限公
17、司,是指由一定数额以上的股东组成,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2、设立方式(1)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其中,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少于股份总数的35%。403、设立条件(1)发起人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3)符合法定程序。(4)制定公司章程。(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
18、公司住所。41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设立方式(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10)公司的解散事由424、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最高权力机关 议事规则: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2、董事会 依法设立的,由全体董事组成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的法定常设机构 成员:5-19人3、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属于公司的监
19、督机构43案例3:论监事会的职权 苏某是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自任监事工作以来,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公司利益着想,忠实地履行监事职责。2004年11月,当苏某听说本公司经理王某要与其朋友合伙办一个实用技术彩印厂,并且正在积极地筹备时,苏某就向王某指出,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性质的营业活动,但王某置若罔闻。苏某便向董事会通报了这一情况,王某不得不承认错误,停止办厂。但此后,王某一直对苏某不满,经常向董事们说苏某滥用职权,对其工作进行干涉。44 2004年12月召开股东会时,一些董事及王某反映了苏某滥用职权、妨碍他人工作等问题,股东们听信了这些误导性陈述,
20、作出决议罢免了苏某的监事职务并停止发放其津贴。苏某以为自己是职工选出来的监事,即使罢免也应由职工决定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股东会罢免其监事的决定无效,并继续向其支付相应津贴。45分析:监事会的性质 监事是公司的专门监督人员,其职责就是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对有关违法事项进行纠正。监事分为两种:一种是由股东会选出的代表股东利益的监事,由股东会罢免;另一种是由公司职工选出的代表职工利益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选举、任免。46六、公司财务会计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应依法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公司向有关方面和国家有关部门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信息的书面文件。公司应在每一会计
21、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限责任公司应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47公司利润的分配1、如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公司往年亏损,弥补亏损2、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特殊情况: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4、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比例分红5、股票溢价款及其他有规定的,列为公司法定公积金48案例3:公司的设立与财务处理 经过协商,甲乙丙3人各出资人民
22、币10万元,丁以其劳务及厂房作价15万元,创建一家饲料加工企业,企业名称为江河饲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但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予登记。后来4人按照工商部门要求,进行了调整,最终核准登记成立了该公司。公司开始营业后,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太快,4人缺乏经验,第一年公司亏损15万元。随着市场行情的好转,再加上4人勤奋工作,第二年公司盈利10万元。考虑到2年的辛苦,4人决定将这10万元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以鼓舞士气。49问题1.江河公司设立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而导致工商部门不予核准登记?2.4个人分配利润的决定是否正确?50分析:设立不符合程序1.本案涉及公司资本问题。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
23、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劳务不能作为设立公司的出资方式。这主要是因为公司是以财产作为信用基础的,劳务的财产属性不够明确,而且与劳务提供者的人身不可分离,故劳务不能作为公司的资本形式出现。另外,我国公司法还规定,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而该公司第一次申请注册时,申报注册资本仅为45万元,未能达到法定最低资本仅要求,因此,工商管理部门未予核准登记。51分析:财务处理不合法2、为保证公司基本的偿债能力,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年度盈利,首先应用于弥补往年亏损和缴纳税款,然后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剩余部分才能向公司
24、股东分配利润。本案中4个股东未将第二年的盈利首先用于弥补第一年亏损,也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就进行利润分配,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是不正确的。52七、公司的变更、终止和清算1、公司变更 公司合并:两个或以上公司依法或按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 公司分立:一个公司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 公司组织形式转换,由一种类型变更为其他类型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 公司其他重要登记事项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股东及发起人名称 上述变更,都需到公司登记部门审查、登记532、公司终止的事由(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其他事由(2)股东会决议解散(3)公司合并或分立(
25、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系或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解散 *公司经营困难,继续存在会使得股东利益受到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543、公司清算的程序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10日内公告债权人60日内申报债权30日内45日内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清算终结注销登记55八、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与普通民事合伙相比,最主要的特征在于营利性56合伙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的差别合伙企业法1、必须有两个以上
26、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合作组建2、合伙企业必须有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全体合伙人原则上都有权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4、合伙企业赖以生存的法律基础是合伙协议5、合伙企业因以契约为前提,因此国家强制性要求较少,设立条件较公司要松6、合伙企业无注册资本要求,只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劳务、技能、社会信誉等方式参与投资57九、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也称独资企业,通常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务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组织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1)投资者仅为一个自然人(2)个人独资企业无法人资格,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投资者个人对企业事务享有绝对的控制和支配权(4)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58十、补充民法重要概念:法人民法基本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类型: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