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便利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便利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结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个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校长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消防安全的具体负责人。第四条学校设立安全委员会,在主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第五条全校师生员工对违反消防管
2、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发现火警应立即向保卫处和消防队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第六条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学生宿舍要配备专职的安全员,禁止烧明火、使用液化气、点蜡烛,严禁使用充电式台灯、电炉、电烫斗、电吹风、电水壶、电热杯、电热快、电梳、电饭煲、电热毯等。违者没收电器,并按有关制度处罚。第七条各类实验室要制定防火制度和责任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存放。学生做实验使用易爆品时,指导教师必须在场指导,各类加热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守。第八条高层建筑配置的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水系统,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第九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3、,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计图纸须经消防监督部门审核。审核后的防火设施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动。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第十条学校公用房屋室内装修必须按照防火要求设计、选材、施工,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房屋装修,必须上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第十一条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确保用电设备良好,特别是各类温控设备要定期检测,确保技术性能良好。安装、检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第十二条学校统一配备消防器材、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损坏消防器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全校师生员工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的义务,全校各部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均应有专
4、人、定点保管,防止器材丢失。第十三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在消防工作中,违反消防法规造成严重损失的,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或其它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规定处理。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便利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等法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旅客列车消
5、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铁道部统一领导,监管部门依法监督,运输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三条旅客列车消防安全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考核,确保安全。第四条旅客列车和备用、库停、站停客车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由客运、车辆部门负责。铁路公安机关和安全监察部门应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有关部
6、门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铁路行包运输、多元经营部门均应依照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第六条客运部门职责(一)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客运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二)组织客运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三)对客运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落实客运人员岗位防火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考核。(五)采取多种方式向旅客宣传防火安全知识。(六)协助铁路公安机关组织查堵易燃易爆危险品。(七)组织有关人员对餐车炉灶台面、墙壁、抽油烟机、排烟罩、烟道的表面可见部位油垢进行清理。(八)负责旅客列车火灾现场旅客的应急
7、疏散紧急施救组织工作。第七条车辆部门职责(一)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车辆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二)负责车辆设备检修,确保运用客车达到出库质量标准,消除火灾隐患。(三)组织开展客车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违章行为和设备故障,保证车辆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作业标准,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四)对车辆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五)负责消防设备、器材的配备和维护管理。(六)负责制定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七)负责清除餐车排风扇、车顶表面及烟筒口、帽的油垢。(八)组织落实备用客车的看守措施。第八条安全监察部门职责(一)依法对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二)督
8、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第九条铁路公安机关职责(一)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旅客列车消防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三)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对旅客列车相关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四)制定乘警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标准和程序,督促乘警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五)组织查堵易燃易爆危险品。(六)负责客车火灾事故调查。第三章消防组织和岗位职责第十条旅客列车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列车长的领导下,实行岗位防火责任制。第十一条旅客列
9、车应建立由列车长为组长,乘警长、车辆乘务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小组,履行下列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小组会议,总结安排消防工作。(二)组织乘务人员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三)建立乘务班组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考核,督促乘务人员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四)按岗位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做好对旅客的消防安全宣传,落实易燃易爆危险品查堵措施。(六)组织乘务班组义务消防队定期演练。(七)建立旅客列车消防安全台账。第十二条旅客列车应建立义务消防队,由列车长任队长,乘警长、车辆乘务人员任副队长,下设指挥组、疏散组、灭火组
10、、伤员抢救组、警戒组,根据乘务人员的具体情况,合理分工,明确职责,进行演练。第十三条旅客列车应建立消防安全台账(配备微机的可建立电子台账),由列车长负责填写和管理。旅客列车消防安全台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复印件或摘抄件)。(二)列车编组及乘务人员概况。(三)列车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名单。(四)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人员分工。(五)消防安全会议记录。(六)乘务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记录。(七)乘务人员上岗证登记。(八)餐车油垢清扫记录。(九)“三乘”联检记录。(十)消防器材登记。第十四条列车长岗位职责(一)负责领导指挥乘务人员落实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部署
11、和要求,接受上级消防检查。(二)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小组会议,总结分析、安排布置消防工作。(三)检查督促乘务人员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乘务人员做好车底停留期间的看守。(四)组织乘务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五)组织“三乘”联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职责分工进行整改,做好记录。(六)采取多种形式向旅客宣传防火、防爆安全知识,做好查堵易燃易爆危险品工作。(七)列车发生火灾时,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旅客疏散组织和扑救工作。(八)按规定填写消防安全台账。第十五条车辆乘务人员岗位职责(一)负责车辆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状态良好。(二)参加“三乘”联检,做好检查、交接,针对设备存
12、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运行中按规定巡视检查,发现违章操作及时纠正,发现隐患故障及时处置。(四)列车发生火灾时,按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第十六条乘警岗位职责(一)负责列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二)配合列车长做好对乘务人员的消防知识教育和对旅客的防火宣传。(三)督促乘务人员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制止和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四)参加“三乘”联检,做好记录,督促整改。(五)负责组织乘务人员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查堵。(六)列车发生火灾时,按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第十七条列车员岗位职责(一)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坚守岗位,落实防火措施。(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三)掌握
13、常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性质和识别方法,做好查堵工作。(四)认真巡视,劝阻和制止旅客在车厢内吸烟。(五)列车发生火灾时,按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第十八条行李员(邮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严格执行交接和监装监卸制度,防止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货物上车,督促装卸人员按规定堆码货物。(二)按规定巡视,及时发现货物异常情况,妥善处置。(三)向押运人员宣传防火注意事项,做好身份登记,收缴火种,制止吸烟、动用明火等违章行为。(四)行李车(邮政车)发生火灾时,及时报告,正确处置。第十九条餐车人员岗位职责(一)餐车长负责餐车的防火工作,其他人员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二)出库前认真检查炉灶、电气设备安全状况及灭
14、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三)按规定清除餐车油垢。(四)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炉灶。(五)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安全操作规定,落实值班看守制度。(六)列车发生火灾时,按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第四章火灾预防第二十条客车的生产、维修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保证质量。验收主管部门和运用单位要严格按质量标准验收,达不到标准的不得接收。第二十一条客车采用的非金属材料必须是不燃、难燃材料,其燃烧性能和产烟毒性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第二十二条客车电气设备、消防设施器材和非金属材料所采用的产品应是经国家有关质量监督主管部门鉴定合格的产品。第二十三条客车电气绝缘、防雷、电气接
15、地、漏电、过流、过热、防水防潮保护及线路敷设、连接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第二十四条旅客列车出库前应进行全面的车辆设备检查,达到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不得上线运行。第二十五条乘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防火职责,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格按标准化作业。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三乘”联检制度。旅客列车始发前,由列车长组织乘警、车辆乘务人员,对用火用电设备及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检查,运行中重点检查,终到后彻底检查。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分别签字确认,严禁代签、漏签。第二十七条运行中列车长、乘警、车辆乘务人员每2小时应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在发电车、邮政车、行李车的巡查记录上签字。第二十八条对
16、列车始发前检查发现的设备故障,车辆部门应及时处置,消除隐患;对列车运行中发现不能当场处置的,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按规定报告并如实记录;危及行车安全的,应立即停车处理。第二十九条乘务人员必须经过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训,人人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熟记岗位防火职责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基本要求,做到严格考核,持证上岗。保洁人员上岗前也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第三十条操作“两炉一灶”和空调、火灾报警器等设备的乘务人员,应经过专门的消防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第三十一条车辆电气设备必须保持状
17、态良好,电器元件应安装牢固,接线及插座无松动,按钮开关、指示灯作用良好;严禁乱拉电线和违章安装、更换电气装置、元件;严禁擅自使用电热器具等电器。第三十二条配电室内禁止存放物品,配电箱、控制箱内及上部不得放置物品,门锁必须良好,人离锁闭;可燃物品不得贴靠电采暖装置。第三十三条车辆电气绝缘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电气接地等装置应匹配、有效。车辆电气绝缘测试、设备巡检和交接应有记录;严禁用水冲刷地板。第三十四条餐车配备的电烤箱、微波炉、电磁炉等餐饮炉具使用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岗。第三十五条发电车乘务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防火制度,确保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状态良好,阀门、管路连接部位紧固,油箱及其他
18、各部位不得有积油和油垢,禁止乱堆乱放物品,棉纱应放在指定容器内。第三十六条客车取暖和蒸饭锅炉、茶炉应配件齐全、状态良好,落实点火试验和交接制度。使用中,乘务人员应按规定检查水位(压)表、水温表、验水阀、水循环状况,做到不漏水、不超温,严禁缺水、干烧。炉灰应先用水浸灭后再处置,炉室内不准堆放杂物,离人加锁。第三十七条餐车炉灶、锅炉烟囱防火隔热装置应完好有效,餐车入库应压火。第三十八条列车运行中,餐车严禁炼油,使用燃煤炉灶油炸食品和过油时,油量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三分之一。第三十九条应定期对餐车炉灶台面、墙壁、抽油烟机、排烟罩、烟道、排风扇、车顶外表面和烟筒口、帽的油垢进行清除,保持清洁,并填写记录
19、。第四十条循环水泵箱、检查孔、观察孔、煤厢、取暖器防护罩内部应保持清洁无杂物;停用的炉室应彻底清除可燃物,加固锁闭。第四十一条邮政车、行李车货仓应留有安全通道,宽度不小于0.5m,不得堵塞端门、边门,货物堆码不得超高。邮政车、行李车严禁使用明火或电炉烧水做饭,未经铁道部车辆主管部门批准严禁擅自增设使用各种电器。第四十二条乘务室、配电室、餐车储藏室、广播室、检车工具间、宿营车、行李车、邮政车、发电车禁止烟火。不吸烟车厢应有禁止吸烟标志,乘务人员要对在车厢内吸烟的旅客进行劝阻,提醒旅客不得乱扔烟头火种;吸烟处应有明显标志并配备烟灰盒,地板和壁板应保持完好,无孔洞和缝隙。第四十三条列车上的通道必须保
20、持畅通,不得堵塞车门。第四十四条对查获或旅客交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应由乘警做好登记,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对烟花爆竹、火药等须用水浸湿;对判明不了性质的物品,严禁在车上进行试验。第四十五条列车应通过图形标志、电子显示、广播宣传等多种方式,向旅客进行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逃生知识和灭火器、紧急破窗锤使用方法等消防安全宣传。第四十六条客车车底在车站、车辆段、客车技术整备所及其他场所停放或停留时,客运、车辆部门应按规定组织人员看守。铁路运输企业应制定看守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保洁人员不得在车上留宿。第四十七条客车灭火器配置和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客车车厢(双层客车每层)配备2kgABC
21、干粉灭火器和2L水型灭火器各2具;灭火器应设置在车厢两端适当位置(每端各2具)。(二)行李车、邮政车、餐车各配备4具4L水型灭火器,行李车配备35L推车式水型灭火器1具;行李车、邮政车的灭火器应设置在工作间内,餐车的灭火器应设置在餐厅。(三)发电车配备4L水型灭火器8具,其中机房内6具,工作间2具;冷却间配备25kg推车式ABC干粉(或35L水型)灭火器1具。(四)客车配备的灭火器应适应环境温度,适于扑救A类(固体)、B类(液体)、C类(气体)和E类(带电)火灾;挂具应采用套筒结构,安装牢固、便于取用,底部离地面一般不超过1400mm。(五)干粉灭火器维修期限为1年,水型灭火器为3年。灭火器应
22、由专业维修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修,张贴维修标志,并在灭火器筒体上涂打到期时间(XXXX年XX月到期)。第四十八条做好灭火器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保证处于良好状态。灭火器上不得搭挂物品,严禁挪作他用。第四十九条空调客车应按有关规定配备紧急破窗锤;餐车厨房应配备2条灭火毯;发电车、行李车、邮政车各配备2具防烟毒面具。第五十条客车安装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应定期检测、维修,保持作用良好。第五十一条定期组织旅客列车消防安全检查。铁路运输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主管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客运段、车辆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第五十二条铁路运输企业应根据铁路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旅客列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车站
23、处置旅客列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处置能力。第五十三条旅客列车发生火灾时,事故现场的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应立即向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和公安机关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按规定逐级上报,拨打119报警。铁路运输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应急处置的基本要求是:(一)立即停车。列车运行中发生火灾威胁行车和旅客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车(停车地点应尽量避开特大桥梁、长大隧道等)。电气化区段并应立即通知牵引供电部门停电。(二)疏散旅客。列车发生火灾时,乘务人员应迅速向列车长报告,组织起火车厢旅客向邻近车厢或地面安全地带疏散,采取措施稳定旅客情绪,同时要防止发
24、生旅客跳车、趁火打劫等意外事件。(三)迅速扑救。列车长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指挥义务消防队,携带灭火器赶到起火车厢,确认火情,迅速扑救。(四)切断火源。停车后,列车需要分隔时,司机、运转车长、车辆乘务员应迅速将起火车辆与列车分离,切断火源,防止蔓延。(五)设置防护。对甩下的车辆,由车站值班员(在区间由司机、运转车长和车辆乘务员)负责采取防护措施。(六)报告救援。列车长和乘警应立即向上级机关和行车调度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救援。(七)抢救伤员。在疏散旅客、迅速扑救火灾的同时,如有被火围困或受伤人员应立即抢救。(八)保护现场。在扑救火灾的同时,乘警应维护好秩序,防止发生混乱,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
25、好火灾现场。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九)协助查访。乘务人员应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情况,积极提供线索。(十)认真取证。乘警应及时开展调查取证,注意发现肇事者并及时控制,妥善保管物证,为现场勘察、认定火灾原因创造有利条件。第五十四条旅客列车在区间发生火灾,当上级领导和公安消防队未到达时,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由列车长组织指挥。火灾扑灭后,列车长、乘警长、车辆乘务人员要对起火部位进行检查,确认火已完全熄灭,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列车可继续运行。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时,邻近车站应组织人员、消防器材赶赴现场救援。列车在车站发生火灾或起火列车进站后,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由车站站长组织指挥,立即启
26、动车站处置旅客列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火灾扑救工作由公安消防队统一指挥。第五十五条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预案响应程序,组织力量、调集救援物资装备赶赴现场,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保证事故救援高效、快速、有序进行。铁路公安机关要维护好现场秩序,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第六章附则第五十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铁道部备案。第五十七条动车组列车、进(西)藏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另行规定。第五十八条本规定由铁道部公安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前发铁路旅客列车消防管理规定同时废止。便利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
27、度,针对员工宿舍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二、生产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各车间课长,负责本部门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三、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四、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五、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临时需要,需报安全生产小组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六、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七、各机械设备运行期间,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八、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九、车间内禁止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填写动火申请,征得安全生产小组
28、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十、公司安管员按时对各生产车间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壁挂整改。十一、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并填写点检表,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十二、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十三、发现火灾险情按消防应急预案操作,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义务消防队及时、有效的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公司报告。便利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一、总则1、安全消防管理是铁路工程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提高全员安全消防素质、安全消防管理水平和防止各类事故,从而
29、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2、消防安全培训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解决现场消防问题和应急救援及火灾逃生自救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短、平、快技术培训,提高参建人员综合素质。二、安全消防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消防思想(方针政策)、安全消防知识、安全消防技能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四个方面的内容。1、安全消防思想教育(1)思想认识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消防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全面理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2)劳动纪律教育。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消防方针,减少伤害事故和火灾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2、安全消防知识教育所有员工都必须具备安全消防基本知识;尤其应加强
30、对现场的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的安全消防基本概况及特点;生产工艺流程等生产概况;消防报警电话、危险部位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安全消防注意事项;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及器材等相关安全消防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3、安全消防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我项目部管段和岗位专业等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及火灾的扑救、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要第一文库网求。安全消防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消防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案例教育等;尤其是事故教育,可以从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4、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教育运
31、用各种有效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教育;从而提高员工的遵法、守法、懂法的自觉性,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三、安全消防管理的对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消防技能。未经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1、现场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消防管理。(1)新任职的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培训工作。(2)在职人员的安全消防轮训工作,按年度教育计划安排进行。2、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合格证书或建设单位消防专门培训。四、安全消
32、防管理的形式与内容1、新员工、实习代培等人员“安全消防教育”。对新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消防教育。2、在职人员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消防教育”3、消防教育培训主要内容:(1)党和国家的安全消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2)我项目部管段的工程概况,安全消防状况及特点,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及遵章守纪等。(3)安全消防知识及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安全标志标识讲解;初期火灾的扑救、报警;如何抢救伤员、排险、报告及保护现场等。4、监督检查各架子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1)各架子队的生产、安全消防特点及状况;应具备的安全消防技术知识等。(2)安全消防要求、重点部位及注意事项;安全和防火灭火措施;消火栓、灭火器和自动
33、报警系统的使用与维护等。(3)紧急情况的处置,以疏散逃生救护知识为重点;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4)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1)施工现场作业特点(环境)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消防责任制等规章制度(2)班前安全讲话、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事故案例教育等。(3)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及正确使用。(4)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5)安全生产要求能够做到:作业中“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6)消防安全要求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
34、灭火疏散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便利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第一条【消防安全责任】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35、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条【防火巡查】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
36、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第四条【防火检查】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
37、,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第五条【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
38、至少全面检测1次。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
39、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第八条【志愿消防队】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第九条【灭火
40、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十条【禁止性条款】严禁下列行为:(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