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考试的形式v一、考试形式:本次考试为开卷式。二、试卷题型:题目类型包括有:不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等五类。v 关于学习要求v一、了解和掌握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v二、熟悉各个环境要素的法律保护机制(原则、制度和机构)和相关环境法律责任,提高运用环境法规范进行诉讼和处理环境纠纷的能力。关于复习方法v一、基本的学习方法:v 环境法学是法学和环境科学相结合的边缘学科,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但是它的本质仍然是法学。因此学习、研究环境法应以法学为本源、为基础,运用法学的原理,吸收相关学科的某些原理。v 尽管环境法存在着一些独特的理论和方法
2、,但是从目前的手段和方法看,它与传统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对环境法基本原理研究涉及到法理学问题,对国际环境法研究涉及到国际法学,对公民环境权研究涉及到宪法学,对环境行政与环境行政诉讼研究涉及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对危害环境犯罪的研究涉及到刑法学,对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涉及到民法学,对环境与发展以及企业责任涉及到经济法学,关于环境民事诉讼的特殊程序上的问题又涉及到民事诉讼法学,等等。因此,学习环境法必须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在学习过程中应以光盘内容为主,同时可结合最新的立法规定(如2010年7月1日将实施的侵权责任法),进行联想式记忆。而现在的教材作为参辅资料。v二、环境法学的内容体系与学习线索:
3、v 环境法学的内容体系大体上可分为两大板块。一为总论部分,主要介绍与环境法密切相关的环境科学中的一些基本知识、环境法的最基本问题、我国环境法的体系和其体现着的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等;二为分论部分,主要介绍我国的各项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保护法的法律制度及国际环境法基础知识。关于复习的重点v 就环境法学的各部分内容在整个体系中的地位而言,无疑总论部分(第16章)是学习的重点,它是进一步学习分论(第716章)的基础。v一、第一章 绪论v 重点问题v1、明确环境、资源的概念和环境保护的概念(内涵与外延)、意义与途径 v2、了解不同的环境立法对环境的不同分类。v3、人类进行环境立法主要解决的问题及其解
4、决问题的方法。v题例题例:v1、(单项选择题)可以纳入环境法保护范围的环境要素包括()。vA大气 B人工饲养的动物vC马戏团里的驯兽 D人工培育的良种v2、环境保护法主要解决的环境问题称为()。v A第一环境问题 B第二环境问题v C资源问题 D人口问题v3、我国宪法采用了哪种分类方法对环境进行了分类()?v A按照环境的形成 v B按照环境的功能 v C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 v D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v 第二章 环境法的概念和体系v 重点问题:v1、环境法的概念及基本特征。v2、环境立法基础v3、我国环境法体系的构成。v4、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注意与作用的区别)。v题例:v1、对长江、黄河上游林
5、木应加强保护,而对东北大小兴安岭林木可以适度砍伐,这体现了生态学的()。vA、“物物相关”律 B、“负载定额”律vC、“协调稳定”律 D、“时空有宜、地时制宜”律v2、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是()。vA、污染物排放标准 B、环境方法标准vC、环境基准 D、环境质量标准v3、环境保护法具有共同性是因为()。vA各行政部门在环境保护和管理中要进行充分的合作vB环境问题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vC解决环境问题是公民和行政机关共同的问题vD环境问题是全国人民共同面临的问题v4、环境资源保护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具有自身的特点()。v A、具有科学技术性v B、具有综合性v C、具有广泛性v D、
6、具有可持续发展性v E、具有阶级性v 第三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v 重点问题:v1、各原则的概念含义。v2、实行协调发展原则、预防为主原则以及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的方法?v3、掌握公众参与原则的理论依据,能结合实际阐释该原则(新立法动态,如2002年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更是首次明确确立了“公众参与条款”;2006年2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又专门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对公众参与的途径作了明确规定: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五种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v4、各项基本制度的地位及其之间的关系。如,“三同时”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联系
7、与区别。v4、许可证制度的作用。v5、限期治理的对象和决定权(新立法动态,如,1999年海洋环境保护法、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2004年固体废物防治法和2009年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v2009年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v限期治理对象:v 第二条【适用范围】排污单位的污染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限期治理:v (一)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本办法以下简称“超标”);v (二)排放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实施总量削减和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本办法以下简称“超总量”)。v第三条【不适用情形】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但有下列情
8、形之一,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不适用限期治理:v(一)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处罚。v(二)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其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处罚。v (三)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处罚。v (四)违法采用国家强制淘汰的造成严重水污染的设备或者工艺,情节严重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处罚。v其他各类环境之保护法中的规定:v大气
9、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限期治理的决定权限和违反限期治理要求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v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污染物排放削减任务的,或者造成海洋环境严重污染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v限期治理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v固体废物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对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v决定
10、权:v第四条【级别管辖】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报环境保护部备案。v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限期治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v其他排污单位的限期治理,由污染源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v第五条【特殊管辖】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限期治理有困难的,可以报请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限期治理。v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应予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不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成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决定限期治理,或者直接决定限期
11、治理。v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造成的社会影响特别重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环境保护部可以直接决定限期治理。v上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同一污染源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下达限期治理决定。v如2000年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8条规定:“限期治理的决定权限和违反限期治理要求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1999年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第12条也规定:“限期治理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2004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订案)。v6、征收排污费制度的规定。对象、内容(包括不征收排污费的项目)v题例:v1、“三同时”制度是指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12、的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D )v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v同时规划、同时施工、同时使用v同时设计、同时验收、同时使用v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v2、现代环境保护的灵魂、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效益的结合的环境法原则是v A协调发展原则 v B.预防为主原则v C环境责任原则 v D.环境民主原则v3、能够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原则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有哪些?()A奖励综合利用制度 v B限期治理制度 C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v D三同时制度v E、排污许可证制度v4、目前不征收排污费的废物有()v A、进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 v B、按符合
13、环境保护标准的方法储存的工业固体废物v C、按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方法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v D、按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v E、环境噪声v 第四、五、六章 环境责任v 重点问题:1、环境行政责任与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差别。v2、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v(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原因和意义、对不同的环境行为的不同归责原则)v3、在具体的案例中懂得结合各单行性立法的规定明确责任。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v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v 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v 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
14、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v 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v 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v第九章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高度危险责任 v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v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二条 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
15、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v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四条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v河南省某县农民张某,承包水库水面,用网箱养鱼,并租了一条水泥船和雇佣两个工作人员在水库中日夜看护,张某本人也经常住船看护。一天早晨,张某起床后,看到许多死鱼漂浮水面,且水面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张某意识到可能是水体受到某化工厂污染致鱼死亡,于是马上到县环保局要求察看死鱼现场。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说:根据水污染防止法的规
16、定,渔业水污染事故由渔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于是张某又马上到负责渔政管理的水库管理局渔政管理站要求其调查处理死鱼事故。但渔政管理站的站长说,不可能是污染致鱼死亡,所以既不组织对水库水质进行监测,也不到现场调查死鱼情况。v为了固定证据,张某只好让县公证处对其死鱼情况进行公证,证明死鱼损失达40万元。死鱼事件后不久,某化工厂就收到渔政管理站发出的因渔业污染事故罚款15万元的决定。由于缺乏渔政管理站的现场调查监测资料,张某无法向排污者索赔,于是便以渔政管理站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以渔政管理站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要求其赔偿死鱼损失40万元。法院以渔政管理站不具有法人资格为由,让张某变更被告,但
17、张某拒绝变更,于是法院裁定驳回张某的起诉。v问:(1)环保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对吗?为什么?v(2)法院的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v(3)张某应当通过什么途径救济?v2、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坏赔偿提起的民事诉讼时效期为(C )vA、1年 B、2年 C、3年 D、20年v3、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构成条件是()。v A 行为违法性 v B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v C 行为的危害后果v D 环境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v E 行为的既遂性v4、在环境民事责任构成的因果关系推定中,我国的实践采用的标准是()。v A 间接证据说 B疫病统计学说v C 优势证据说 v D 自由心证说 第七章
18、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重点问题:1、环境污染和公害的概念区别及它们的分类。2、环境要素污染防治法的特点。3、防治污染的新制度或措施防治污染的新制度或措施(区别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措施)。如,重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制度、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制度、清洁生产制度等。v 题例:v1、在环境法中最早使用公害一词的国家是()。v A、中国v B、日本v C、美国v D、英国v2、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主要物质和因素包括()。vA、废气、废水、废渣vB、粉尘vC、恶臭气体vD、放射性物质vE、噪声、振动v 第八、九章 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法v 重点问题:v1、我国大气污染的类型。v2、大气污染防治法
19、的特殊制度规定,如,体现我国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控制的规定。v3、水污染防治法的适用范围(陆地的江河、运河、湖泊、渠道、水库 等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水中的悬浮物、底泥和水生生物)。v4、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强调的主要制度。v题例:v1、目前我国大范围的酸雨主要因污染物排放量不断增加造成的,这种污染物是(D )vA、二氧化碳 B、氮氧化合物 C、一氧化碳 D、二氧化硫v2、(判断题)我国大气污染主要属于石油型污染(错 )。v3、简答题:v 综合性水污染防治的措施主要有哪些?综合性水污染防治的措施主要有哪些?v(1)减少耗水量 v(2)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v(3)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进行区域性综合
20、治理 v(4)加强水资源的规划管理 v第十、十一章海洋环境保护和噪声污染防治法v 重点问题:v1、新海洋环境保护法对海洋环境法律保护的发展。v2、什么是海洋功能区划?为什么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制度?v3、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法律制度有哪些?v4、海洋环境污染包括哪些方面?v5、掌握噪声、噪声污染的概念,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v6、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适用对象,v7、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律制度。v题例:v1、(判断题)海洋倾倒废弃物的主管部门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v2、(判断题)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的噪声包括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以及自然噪声。()。v3、下列不属于“噪
21、声敏感建筑物”是(C )vA、医院 B、机关 C、商场 D、住宅v 第十二章 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法v 重点问题:v一、固体废物的界定(学理上和法律规定上)v二、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法律原则。v三、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一般规定。v四、有毒化学品的概念及其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法律制度。v题例:v1、对固体废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其中基础是(C )vA、减量化 B、资源化 C、无害化 D、标准化v2、与一般固体废物相比,危险废物要执行()等特别的管理制度。vA、清洁生产制度vB、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标识制度vC、经营许可制度vD、转移管理制度vE、危险废物意外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制度v
22、第十三、十四章 生态环境保护法和生物资源保护法v 重点问题:v一、生态环境保护与现代环境法的关系。v二、野生动植物的权属及其保护管理部门(包括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v三、渔业资源保护的基本方针。v四、森林权属及森林的分类。v五、森林保护的法律措施和采伐更新制度。v六、自然保护区界定和分区保护的规定。v题例:v1、某森林公园对进园参观、游览的游客收取门票费,这属于(C)。vA、开发使用费 B、补偿费 C、保护管理费 D、惩罚性收费v2、根据我国森林法的规定,对下列哪些林木的采伐需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v A 农村居民自留地里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v B 农村居民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v
23、C 农村居民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v D 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庭院内种植的林木v E 农村居民承包后种植的林木 v 第十五章 非生物资源保护法v 重点问题:v一、耕地保护的法律制度。v二、水资源权属的规定及其保护的法律制度。v三、预防水土流失的法律规定。v题例:v1、国家实行()优先原则。vA、工业用水vB、农业用水vC、城市用水vD、居民生活用水v2、以下哪些属于水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vA、用水收费制度vB、水资源规划制度vC、用水总量控制制度vD、水功能区划制度vE、取水许可制度v 第十六章 人文生态环境保护法v 重点问题:v一、风景名胜区的的设立条件v二、文物保护法的保护对象和范围。v三、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v 第十七、十八章 国际环境法基础v 重点问题:v一、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v二、主要的国际环境保护组织(政府间和民间的)。v三、我国参加的主要国际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