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发展(扶持)政策专题培训班工业发展(扶持)政策专题培训班主讲:蔡克俭主讲:蔡克俭(技术改造与进步处(技术改造与进步处 处长)处长)目目 录录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二、进口设备和技术免税政策二、进口设备和技术免税政策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五、五、“机器换人机器换人”政策政策六、六、“810810实力工程实力工程”企业认定和扶持企业认定和扶持七、工业设计扶持政策七、工业设计扶持政策八、工业行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八、工业行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一、技术
2、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一)什么是技术改造(一)什么是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是指现有企业利用各种资金,通过采用国际标准,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对原有生产设施及相应配套设施进行内涵式或外延式改造或更新,以达到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创汇,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目的。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v 备案的意义备案的意义 确定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v 备案的目的备案的目的 (1)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及有关内
3、容予以确认,并进行信息收集管理 (2)办理相关后续手续 (3)享受有关政策v 备案的范围备案的范围 (1)境内企业使用非政府性资金建设的项目 (2)未列入核准目录 (3)不属于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 (4)不属于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二)技改项目的备案(二)技改项目的备案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v 备案的管理备案的管理(1 1)国家投资管理部门备案的项目)国家投资管理部门备案的项目 现有汽车、农用运输车和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自筹资金扩大同类别产品生产能力,包括异地新建同类别产品的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2 2)市经信委备案的项目
4、)市经信委备案的项目 A、总投资5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需要通过证券市场融资项目;有设备进口,并申请免征关税项目;除核准外需并网的电力项目;日耗水1000(含)吨以上项目;新建需新增用电1500(含)KVA以上 B、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的项目 如生产摩托车及其发动机项目;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的零部件生产项目等(3 3)县(市)区经信部门备案)县(市)区经信部门备案 除上述外的所有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v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备案材料:项目申请表、项目备案报告 备案报告需说明项目审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的行业属性、产品名称、生产规模
5、、项目投资额、项目建设内容等、资源和能源耗用情况、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等(2)明确改造的工艺流程(3)备案不等于可开工建设(4)项目建设期的准确性(5)投资额的准确性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v 核准的目的核准的目的 (1)政府部门同意实施该项目 (2)办理相关后续手续 (3)享受有关政策v 核准的范围核准的范围 对于企业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政府要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对投资项目的建设所涉及到的比如经济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也包括防止垄断、重大生产力布局等方面,政府就要对这样的一些外部性条件进行审查。(1)内资企业 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
6、项目目录内的项目 (2)外商投资企业 所有项目均需核准(三)技改项目的核准(三)技改项目的核准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v 核准的管理核准的管理(1 1)内资企业)内资企业 核准目录分三级:国家、省(宁波市)、县(市)区(2 2)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国家:国家:总投资 3 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 5000 万美 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 宁波市:宁波市:总投资(包括增资)1亿至3亿美元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总投资 5000 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 县(市)区:县(市)区:总投资(包括增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
7、录规定需上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除外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v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 1)核准材料:请示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材料:请示报告、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包括产品名称、生产规模、项目投资额、项目建设内容等)、建设地址及相关规划、设备与生产工艺流程、资源利用与能源耗用情况(节能分析篇)、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项目申请报告附件包括:国土、规划、环保、节能等部门意见,特殊项目还需其他附件。(2 2)核准咨询)核准咨询 申请表、项目概况说明(3 3)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部门)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部门
8、利用自有资金的技术改造项目由经信部门核准(4 4)投资额单位)投资额单位 经信部门核准的项目以人民币为单位申报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一、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v 内资企业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内资企业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1)限制类:禁止投资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 改造升级(2)淘汰类:禁止投资新建,现有生产能力按规定限期淘汰v 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v 国家的其他专项政策国家的其他专项政策 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准入条件、行业的管理办法(若干意见)等,从
9、行业角度来加以限制,已出台的政策涉及的行业有:汽车、钢铁、乳制品、造纸、水泥,铝、氯碱(烧碱、聚氯已烯)、铜冶炼、电解锰、平板玻璃、印染、多晶硅等(四)产业政策的把握(四)产业政策的把握二、进口设备和技术免税政策二、进口设备和技术免税政策二、进口设备和技术免税政策二、进口设备和技术免税政策v 政策要点政策要点 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v 办理免税确认书相关材料办理免税确认书相关材料 备案或核准文件、进口设备清单、可研报告
10、进口设备清单、可研报告、设备购置合同,其他批复(一)内资企业(一)内资企业二、进口设备和技术免税政策二、进口设备和技术免税政策v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用汇额 备案或核准文件确定的是最大额度(2)进口设备名称 备案或核准文件与设备清单应一致(3)项目建设期 在建设期完成所有的进口手续(4)项目不得拆分(5)进口免税设备的专用性二、进口设备和技术免税政策二、进口设备和技术免税政策v 政策要点政策要点(1)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
11、税。(2)已设立的鼓励类外资投资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实施技术改造,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v 办理免税确认登记证明相关材料办理免税确认登记证明相关材料 核准文件、进口设备清单、可研报告进口设备清单、可研报告、设备购置 合同、其他批复、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鼓励类企业确认书。(二)外商投资企业(二)外商投资企业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一)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重点技
12、术改造专项(一)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设立宁波市重点产业技术进步扶持专项资金宁波市重点产业技术进步扶持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安排,通过专项补助方式,用于促进重点产业的技术进步。(1)行业条件:行业条件:专项项目应属于总则中确定的“4+4+4”产业范围,并应符合当年我市的技术改造重点领域导向;(2)企业条件企业条件: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业企业,上年工业销售收入原则上需达到1500万元以上;且企业管理规范、产品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综合能耗指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两年内无重大的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3)项目条件项目条件:
13、项目性质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内容应符合技术改造专项的重点和国家、省、市的鼓励类目录;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应达到7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技术)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至少有一台设备的单价在50万元以上。v条条 件件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v 程程 序序(1)发布申报通知;(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属地经信部门提交相关申报资料;(3)经属地经信部门和财政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市经信委、财政局;(4)市经信委、财政局初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专项计划。v 补助标准补助标准 按项目的生产性设备、测试设备和技术等实际投入额,予以8%的补助,
14、单个企业(集团)的当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v 条条 件件(1)企业条件:列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2)项目条件: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应达到5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技术)投资达到350万元以上,至少有一台设备的单价在50万元以上。v 程程 序序(1)发布申报通知;(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属地经信部门提交相关申报资料;(3)经属地经信部门和财政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市经信委、财政局;(4)市经信委、财政局审核,确定专项计划。(二)高成长企业技术改造专项(二)高成长企业技术改造专项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
15、项目扶持政策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v 补助标准补助标准 年度考核通过的,按项目的生产性设备、测试设备和技术等实际投入额,予以12%的补助,单个企业(集团)的当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年度考核未通过的,按项目的生产性设备、测试设备和技术等实际投入额,予以8%的补助,单个企业(集团)的当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v 条条 件件(1)企业条件:列入产业链龙头企业名单的企业;(2)项目条件: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应达到7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技术)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至少有一台设备的单价在50万元以上。v 程
16、程 序序(1)发布申报通知;(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属地经信部门提交相关申报资料;(3)经属地经信部门和财政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市经信委、财政局;(4)市经信委、财政局审核,确定专项计划。v 补助标准补助标准 按项目的生产性设备、测试设备和技术等实际投入额,予以10%的补助,单个企业(集团)的当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三)产业链技术改造专项(三)产业链技术改造专项-产业链龙头企业专项产业链龙头企业专项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v 条条 件件(1)企业条件:列入产业链龙头企业提供的配套企业名单的企业;(2)项目条件:项目固定资产总
17、投资应达到5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技术)投资达到350万元以上,至少有一台设备的单价在50万元以上。v 程程 序序(1)发布申报通知(与产业链龙头企业专项同时发布);(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属地经信部门提交相关申报资料;(3)经属地经信部门和财政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市经信委、财政局;(4)市经信委、财政局初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专项计划。(四)(四)产业链技术改造专项产业链技术改造专项配套企业专项配套企业专项v 补助标准补助标准 按项目的生产性设备、测试设备和技术等实际投入额,予以8%的补助,单个企业(集团)的当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
18、目扶持政策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v 其他专项包括其他专项包括:“机器换人”专项、“空间换地“专项、工业设计产业化专项等(五)其他专项(五)其他专项v专项确定的企业条件、项目条件、程序、补助标准专项确定的企业条件、项目条件、程序、补助标准 同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重点技术改造专项v附加条件附加条件(1)“机器换人“专项:减员条件(2)“空间换地“专项”:厂房容积率提高条件(3)工业设计产业化专项:“和丰奖”获“工业设计对接示范奖”作品的产业化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1.项目的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2.辅助设备的投入不在补助范围,生产性设备要
19、求单台价格在3万以上(含3万);3.补助资金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4.未能按期竣工,逐月降低补助比例。(六)(六)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v 专项项目的竣工、投资额的确定专项项目的竣工、投资额的确定 (2)项目竣工后,项目实际购置的主要设备技术应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要求;项目建设内容有较大调整的,企业应在项目竣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申请,经属地经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市经信委,并须在获得市经信委的同意后申请项目竣工;(1)市经信委组织相关项目企业和属地经信部门召开竣工项目预审核会议,抽查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会计师事务
20、所进行项目财务审核;根据报告,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确定可补助投资额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3)项目竣工后实际设备技术投资比计划投资增减在10%(含)至20%的,经企业申请,属地经信部门审核同意后,给予认可;增减20%(不含)至40%(含)的上报市经信委同意;(4)项目竣工后实际设备技术投资额与计划相比,增减不能超过40%范围,减少40%的,原则上项目不予认可竣工,如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不可预计的原因而造成投资锐减,但仍能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提出的生产纲领要求的,经批准同意后可以予以申请竣工;增加超过40%的按40%计算;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
21、持政策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5)任何投资额的调整都不能低于项目申报文件中规定的最少固定资产投资额和设备技术投资额;(6)以发票金额作为项目设备技术投资额的构成,设备发票开具时间在项目建设期内,项目建设期以项目的核准、备案文件为准。对已付款60%(含)以上的按全额作为可补助投资额确认,不足60%的按实际付款额作为可补助投资额确认;(7)对于现场确认设备已到厂,但尚未取得设备发票的,若在设备购买合同中明确为建设期内购入的设备且实际已付款60%(含)以上的,以合同确认价作为项目设备技术投资额的构成,并作为可补助投资额确认;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政策三、市本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扶持
22、政策(8)设备技术投资额不包括可抵扣增值税金额;(9)对建设期外发生的与项目有关的设备技术投资不计入可补助投资额,但可计入项目设备技术投资额;(10)企业自行制造的设备的可补助投资额的确认需同时满足:一是投资金额在项目建设期内已转入固定资产账目;二是需提供组成此设备的零部件明细(含材料)及金额。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一)入围条件(一)入围条件从2012年开始,我市每年动态选择一批企业纳入高成长企业培育行动,到2015年培育成功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成长企业,并有10家以上企业成
23、功上市,部分企业在新兴行业中崭露头角。高成长企业培育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入围、年度考核、培育成功。v 行业范围行业范围 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兼顾其他产业中有潜在引领方向、模式新颖、成长快速的企业;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v 成长性成长性 企业在“十二五”期间有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措施;经营管理团队能力强;企业财务状况及银行信用良好,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十二五”期间工业销售收入和利税实现较快增幅;v 技术创新技术创新 企业重视技术研发创新,技术创新能力强、技术支撑保障可靠;主导产品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广阔;“十二五”期间有较大投资项目实施;v 社会责任社会责任 企业应在宁波
24、市辖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两年内无重大的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二)年度考核条件(二)年度考核条件 1、对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以上亿元以上的企业,考核年度的销售增长速度不低于30%,或销售增速高于同期全市规上工业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2、对主营业务收入在1-10亿元之间亿元之间的企业,考核年度的销售增长速度不低于40%,或销售增速高于同期全市规上工业平均增速20个百分点;3、对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下亿元以下的企业,考核年度的销售增长速度不低于50%,或销售增速高于同期全
25、市规上工业平均增速30个百分点。年度实际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增幅不低于20%,同时: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三)培育成功条件(三)培育成功条件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条件之一的,可以成为高成长培育成功企业:1.连续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年均增长高于40%;或主营业务收入、利税为基准年度(入围年度的上一年)的三倍及以上 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亿元 3.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 4.进入国内行业前三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四)扶持政策(四)扶持政策 1.培育年度内,其项目竣工年度考核合格的,按照其项目设备技术投资12%的比例进行补助;年度补助最
26、高不超过1000万元;2.培育年度内,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地方收入部分比前一年度环比增长20%以上部分,由市和县(区)二级财政通过专项资金方式予以奖励。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 3.对培育成功企业的:(1)对提前培育成功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自培育成功年度起,三年内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地方收入部分比前一年度环比增长20%以上部分,由市和县(区)二级财政通过专项资金方式予以奖励;(3)对企业自培育成功年度起三年内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支持。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四、高成长企业培育政策4.确定入围企业的程序(1)发布申报信息;企业向
27、属地工业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属地工业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经信委;(2)市经信委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评审答辩、现场考察,梳理汇总后提出初步入选企业名单;(3)在市经信委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4)市高成长企业每年认定、公布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年度评价考核,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未通过的企业,取消培育资格。五、五、“机器换人机器换人”政策政策五、五、“机器换人机器换人”政策政策(一)面上推进(一)面上推进 实施“机器换人”技改专项(二)点上推进(二)点上推进 发布宁波市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试点改造工作实施意见 总体思路:总体思路:从2013年开始,每年将选择
28、2至3个特色块状经济行业作为试点,以应用试点企业的技术改造为载体,发挥应用企业、装备制造集成企业、科研院所的整体优势,促进行业专用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的研发制造。通过试点突破、典型示范,实现面上推广,促进我市特色块状经济质量、效益提升,助推装备制造业向高端化方向发展。我市采用点面结合的工作方式,全面展开“机器换人”推进工作:五、五、“机器换人机器换人”政策政策v 政策的几个要点政策的几个要点(1)试点应用企业在本行业中应具有骨干带动作用,技术装备的创新具有示范效应;(2)以试点应用企业某个生产环节的技术改造为切入点,研制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实施试点改造项目;(3)试点应用企业为牵头,
29、与装备制造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双方企业都在本市注册;(4)试点应用企业为投资主体;(5)研制装备的成套化、智能化、自动化,智能测控装置核心基础部件在装备中广泛的应用;(6)装备的经济性;(7)装备制造企业拥有知识产权,负责推广。五、五、“机器换人机器换人”政策政策v 扶持政策扶持政策(1)试点应用企业对第一条生产线按试点改造项目要求实施技术改造的,按实际设备和研发技术投入额,予以30%的补助。补助资金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下同);(2)补助资金按年度实际设备和研发技术投入额,分年度下达;(3)第二家应用企业购置首条研发制造的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实施技术改造的,按实际设备和技术投入额,
30、予以15%的补助;(4)应用企业后续购置研发制造的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实施技术改造的,其技改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产业技改专项予以扶持。五、五、“机器换人机器换人”政策政策v 试点改造项目申报程序试点改造项目申报程序(1)展开调查摸底,确定当年的试点行业;(2)发布申报通知和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项目实施指南;(3)试点应用企业牵头,会同装备制造集成企业,根据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项目实施指南要求联合申报项目;(4)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确认并下达计划;(5)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项目完成后,组织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试点项目进行验收。六、六、“810810
31、实力工程实力工程”企业认定和扶持企业认定和扶持六、六、“810810实力工程实力工程”企业认定和扶持企业认定和扶持v 扶持政策扶持政策 1.列入“810实力工程”企业从第一次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可享受专项奖励政策,即按其上年度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形成地方财力环比增长的50%,按市、县二级分别给予奖励。(对已享受宁波市高成长企业培育行动扶持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810实力工程”企业扶持政策)2.“810实力工程”企业按关于实行差别水价政策的通知规定享受差别水价优惠政策按照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主体的要求,每年从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动态选择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810实力工程
32、”企业,通过引导和扶持,使“810实力工程”企业真正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带动者。六、六、“810810实力工程实力工程”企业认定和扶持企业认定和扶持v 认定条件认定条件1.在宁波市辖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其主导产品属于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海洋高技术、设计创意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2.上年销售收入在该产业中居于我市前15位,其中属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50%以上,且增速高于同期全市规上工业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3.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近两年未出现环保、安全、纳税、劳动、知识产权、节能减排等方面的不良记
33、录。六、六、“810810实力工程实力工程”企业认定和扶持企业认定和扶持v 认定程序认定程序1.发布申报信息;企业向属地工业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属地工业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经信委;2.市经信委受理后,按行业委托工作团队组织专家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察,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提出建议名单;3.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初审建议名单;4.建议名单报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市经信委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5.每年认定一次“810实力工程”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七、工业设计扶持政策七、工业设计扶持政策七、工业设计扶持政策七、工业设计扶持政策
34、v 举办举办“和丰奖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工业设计大赛分设“最佳对接示范项目奖”、“最佳设计产品奖”、“最佳创意作品奖”。“最佳设计产品奖”主要面向近两年内已产业化的工业产品,经评审认定,每项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最佳创意作品奖”主要针对本市制造企业提出的需求而设计开发的创意作品,经评审认定,每项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工业设计是现代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结合美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功能、结构、形态、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七、工业设计扶持政策七、工业设计扶持政策v 鼓励工业设计企业(机构)与制造企业开展项目合作鼓励工业设计
35、企业(机构)与制造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工业设计企业(机构)与制造企业至少有一方在宁波注册,对经评定的“最佳对接示范项目奖”,给予设计企业(机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同一企业(机构)每年的获奖项目不超过一个;对设计购买方(制造企业),为实现设计成果产业化而实施的技改项目,可申请列入工业设计产业化专项,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宁波市工业设计产业基地内注册的企业。v 推进推进“政府买设计政府买设计”计划计划加强制造企业与高校、设计机构对接,针对我市制造企业提出的工业设计和创意需求,成功完成对接的项目,经核实认可,按照实际执行价格(付款价)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每个项目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
36、万元,每年分批进行补助,同一制造企业每年的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七、工业设计扶持政策七、工业设计扶持政策v 扶持重点工业设计企业扶持重点工业设计企业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纳税和本地对接情况,每年评选一批“工业设计重点企业”,按其上年度纳税、本地对接情况给予一定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v 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和社会机构建设工业设计集聚区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和社会机构建设工业设计集聚区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根据其年新增企业、新增专利、产业对接情况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七、工业设计扶持政策七、工业设计扶持政策v 推进网上交易市场建设推进网上交易市场建设 对经网上市场对接交易和备案认
37、定的三方设计合同,按照实际执行价格(付款价)的8%补助给设计市场运营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v支持设计对接和培训交流活动支持设计对接和培训交流活动 鼓励社会机构组织工业设计对接活动,促进设计与制造对接,对参加企业家数在10家以上的,经审核认定,给予每场对接活动不超过3000元的补助。八、工业行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八、工业行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八、工业行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八、工业行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v 认定条件认定条件 在宁波市辖范围内注册,上年度本地工业销售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单位土地利税额不低于当地工业企业平均水平;创新能力强,
38、国内行业地位较高,产业链长,对区域经济和块状特色产业带动性强,初具总部经济业态的重点骨干企业。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工业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促使其不断做大做强,引领带动产业创新转型发展,推进工业强市建设,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快关于加快工业行业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行业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八、工业行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八、工业行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v 政策内容政策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加大税费支持、完善要素保障、支持兼并重组、鼓励市场拓展、培育总部型企业、推进产业集聚、强化人才引培、推进“四换”工程、实施“三名”工程。政策突破的几个要点:1、从认定当年起连续两年,与其协作配套的宁波大市范围内的企业年
39、度销售收入总额增幅达到或超过龙头企业的,该龙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所形成的地方财力环比增长部分的50%,给予奖励;2、经认定的龙头企业,审核符合条件的,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八、工业行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八、工业行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3、需用地的龙头企业项目优先纳入市土地统筹指标工业用地项目储备库;龙头企业单个投资额超过6亿元且容积率、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高于省定控制指标标准的项目,可先行用切块下达当地的计划指标进行报批,经市审查核实后追加等额的计划指标;4、对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政策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对
40、重点推进的兼并重组项目当地政府可实行“一事一议”。对于龙头企业因发展战略需要进行集团内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所产生的各项地方行政性收费给予50%的减免;八、工业行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八、工业行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5、支持龙头企业创办专业园。鼓励龙头企业以产业链延伸和产业集聚为目标,参与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建设园中园,其园区规划经规划部门批准同意后,按其规划面积(包括预留建设用地)优先给予用地保障;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可以使用大企业名称进行命名,将经认定的龙头企业专业园列入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的产业格局和管理模式,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龙头企业打造优势产业链,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参控股的产业配套企业、与
41、龙头企业协作配套的中小企业入驻园区,经认定后其设备技术投入享受技改扶持政策;6、对管理型、技能型等人才在落户、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医疗、社保等方面提供相关便利。龙头企业所在县(市)区应提供一定数量的人才公寓或保障性住房用于龙头企业各类人才的安置;八、工业行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八、工业行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7、鼓励龙头企业“上台阶”。对企业在本地年工业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和500亿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和500万元奖励,并由市政府给予表彰;8、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9、在市级主要媒体设立专栏,定期宣传龙头企业家中的先进典型;邀请龙头企业家参与全市重大活动,定期邀请龙头企业家为全市中小企业家讲课,形成激励广大中小企业家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八、工业行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八、工业行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10、对在本地年工业销售收入达到百亿元及以上的龙头企业,各级政府部门应积极指导企业做好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加强市级重大规划、区域规划以及产业规划与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对接,鼓励企业参与和实施;对百亿元及以上的龙头企业涉及的重大事项,由市政府实行“一事一议”;各县(市)区政府也要为本地龙头企业制定“一企一策”。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