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通用10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物产环境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物产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产环境本部、各
2、子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指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而开展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应急评估等全过程管理。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相关规定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物产环境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和分管生产安全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营管理部门。第五条物产环境对本级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3、应对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单位应急管理领导机构。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七条各单位应当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生产装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害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危险生产与作业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及重大活动,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生产安全事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第八条各单位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生产安全事件,编制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建立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和审核备案等管理制度。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4、,组织建立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条件的企业,应当与周边应急救援力量签订协议,为本企业应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购置和储备与应急处置救援需求相适应的应急物资装备。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应急管理方法、应急技术、应急装备的研究与推广应用。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保障应急资金列支渠道畅通,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救援响应资金及时到位,足额保障。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全员应急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和针对性训练,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针对不同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定期或有计划地分层级、分类别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及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的生产
5、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并对演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新制定或修订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演练。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高后果风险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监测预警。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接报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落实领导批示,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准备,并做好事态跟踪工作和后续工作。第十六条各分(子)公司应当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突发紧急状况下的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下达停止作业指令、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或组织撤离
6、作业场所。第十七条事发单位应当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划定警戒区域,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疏导。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应当实行专人值守。事发企业应当在不影响应急处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收集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工艺设备运行参数以及应急处置过程等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毁损或隐瞒事故有关资料。第十八条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当地方
7、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时,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的统一指挥,并持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第十九条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过程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事故调查组和上级主管部门。第四章考核奖惩第二十条物产环境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业绩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所属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应急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篇2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
8、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第二条 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第三条 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第四条 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
9、最快的速度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市、区的建设局,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苏州市建设局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时,苏州市建设局接报后,立即启动苏州市建设局应急救援预案。第五条 附件:1、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的通知(苏建质XX56号)的通知。2、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制订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苏建质XX61号)。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篇3(1)为加强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达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快速反应并提升事故处理能力,最大限
10、度的减少损失,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安全生产公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有序的组织抢险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2)应急救援的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动都要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在项目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项目部各部门和各协作队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救援、处置工作。3、预防为主,言行结合。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预防
11、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3)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在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发生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根据需要协调外协互助力量及当地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4)项目部安全部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5)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
12、项目部相关部门应依法建立完善专业救援队伍。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篇4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按建宁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和建宁县建设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执行。第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第三条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
13、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第四条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发生死亡1人(含1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应在接到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三明市建设局报告,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篇5第一条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
14、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条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
15、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第六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
16、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第七条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第八条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
17、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篇6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持序,随时对公司的安全动态管理进行分析和指导,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公司实行安全会议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生产安全会议第三条职责1、总经理负责主持召开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2、安全部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各部、室的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
18、督。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4、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第四条会议分类1、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部会议,安全生产监督、环保部门在本公司的工作会议等。2、部门、班组级的安全会议:部门、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班组的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3、班组级安全会议:班组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第五条会议内容1、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总结前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主管部的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布置和落
19、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2、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总结部门、班组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班组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3、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4、一般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5、安全事故会议内容:调查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处理责任者、教育相关人员。6、紧急会议:针对紧急任务、事情进行安全工作布置。第六条会议形式1、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
20、开,安全部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2、各部门安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般由召集人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3、生产班组安全会议由各单位班组长主持召开,由主持人作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4、紧急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第七条会议要求1、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有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4、会议组织单位应邀请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列席参加安全工作会议。5、公司安全部、各部门、班组、班组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公司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门、班组每月召开一次
21、,班组每周召开一次,部门、班组和班组的安全工作例会可以和其他会议和并召开。6、会议主持人由管生产的人员担任。公司及安全会议和调度会议主持人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分管领导担任,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班组长担任。7、安全部、各部门、班组级个班组应做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8、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有事不能倒会的(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召开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篇7第一条 为了加强团队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稳定及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
22、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文件精神,结合本团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坚持科学管理有效消除和制止生产过程中危及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的隐患和行为。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第三条 明确团队安全工作的组织(一)团队长是团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团队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检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团队的贯彻执行。(二)团队应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团队长全面开展团队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团队长要明确代管人员。团队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本团队员工完成与安全有关的工作。(三)团队要建立包括团队长
23、在内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第四条 安全教育与宣传。团队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团队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记录,且记录详细、整洁。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1、有健全的消防组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有严格的防火制度。2、团队成员要牢记“五知三会”内容,即:一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二知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业的防火负责人、消防专(兼)职人员的姓名及电话;四知火警电话“119”;五知灭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会:一会打火警电话;二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三会逃生自救。3、严格落实阜阳卷烟厂“安全检查
24、”、“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时管理”、“危险化学品”等管理制度。4、认真抓好安保各基层队伍建设和管理。5、加强厂重点部位检查巡视。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报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6、加强“两烟”仓库防火管理,严格车辆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六条 团队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1、安全用电,做到人来电开,人走电关,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必须对各处电器进行检查,关闭。2、科学使用本团队内的各类设备管理、安全用电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车辆安全管理。第七条 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维护好团队内部治安秩序,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教育员工远离邪教组织和性质的组织。第八条
25、 安全检查内容。明确检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团队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对本团队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或团队成员反映的安全隐患,做到“三落实”(即:负责整改的人员和部门要落实,整改的措施要落实,整改的时限要落实)。第九条 处罚和奖励(一)对于违反团队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予以考核,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予以处罚。(二)对于发现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予以奖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篇8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
26、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3、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4、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5、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2、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1)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2)保持车容整洁。3、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三、安全
27、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2、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3、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5、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2)从业务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3)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4)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
28、住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五、安全例会制度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2、例会内容:(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式,会议,文件精神;(2)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3)、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3、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3、安全培
29、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2)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2、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3、严禁任何人对车辆改装。4、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八、道路交
30、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重点)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2、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3、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盖章)签字:日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篇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31、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职员。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责任。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第六条企业总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六条。1遵守国家、省、市和管理
32、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总经理的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项目。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5负责对本企业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6结合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特点,组织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
33、惩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化学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事故档案、设备档案、事故隐患整改档案等)管理制度等。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九条。1组织、指导、督促本部门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2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合理安排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5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6建立本部门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7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巡查本部门的安全
34、生产状况并督促部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8协助和参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9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生产任务。第八条公司基层员工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包括以下四条。1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生产观念和意识。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4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第九条企业以追求“零事故”为目标,具体项目包括以下六条。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2不发生有责任的电网事故。3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4
35、不发生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5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无“五误”事故及人员责任事故。6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第十条为实现上述安全生产目标,企业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各级的管理目标如下所示。1公司不发生人身重伤,杜绝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损坏。2部门控制一类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重伤和责任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3生产班组控制异常,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杜绝一切违章作业。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本企业总经理、部门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第十二条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
36、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第十三条企业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第十五条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第五章安全生产活动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教训及安
37、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要求。第十七条各部门每月初,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开展一天的安全生产日活动。第十八条各班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产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活动内容主要总结上周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执行各项规程制度情况,通报忽视安全的现象以及近段时间下发的各类事故,传达领导指示和会议纪要等。同时,针对本周即将进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及要求。第十九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风险评价,找出薄弱环节和事
38、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第二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第二十一条企业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第二十二条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如下。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第二十三条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
39、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2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第二十四条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第七章安全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
40、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能有效地开展工作。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第二十八条对安全生产有特
41、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第二十九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第三十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由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对部门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第三十三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
42、损毁,使正常生产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第三十四条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元的事故。2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第三十五条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
43、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拍照或绘制事故现场图。2立即向部门主管部门(领导)和公司办公室报告。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过程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对事故责任者作出适当的处理。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第三十六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人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
44、”的书面报告。肇事司机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部门领导。部门应在5天内将肇事司机报告随本部门报告一并送交办公室备案。2对员工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2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按1.0计)为限。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机自负。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节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全厂通报。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发生事故的,参照第2款处理。6发生事故
45、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20%工资。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10%的工资。第三十七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人力资源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第三十八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九条各级部门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