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同名123)课件.pptx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文档编号:3362541 上传时间:2022-08-23 格式:PPTX 页数:110 大小:3.10M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同名123)课件.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110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同名123)课件.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110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同名123)课件.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110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同名123)课件.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110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同名123)课件.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1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现金结算1目录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3银行结算账户2支付结算概述6其他结算方式4 票据结算方式5银行卡7网上支付基 本 要 求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1了解支付结算的相关概念及其法律构成2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的相关规定3熟悉票据的相关概念4熟悉各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使用范围和开户要求5掌握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现金的内部控制6掌握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7掌握支票、商业汇票、银行汇票、银行卡、汇兑结算方 式的规定,并能综合分析具体案例第一节现金结算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现金结算的概念与特点现金结算是指在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经济往来中,直接

2、使用现金进行应收应付款结算的一种行为。1直接便利性2不安全性3不易宏观控制和管理4费用较高现金结算特点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现金结算的渠道 付款人直接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付款人委托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非金融机构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三、现金结算的范围第二章

3、结算法律制度四、现金使用的限额现金使用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开户单位日常各项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开户单位保存现金的最高数额。现金使用的限额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其开户银行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限额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送存银行。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五、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坐

4、支现金的单位,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3)根据规定,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如实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4)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5)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五、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第二章

5、 结算法律制度1 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2 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3 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4 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5 用转账凭证套换现金的;6 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7 互相借用现金的;8 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9 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10 保留账外公款的。11 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五、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23货币资金业务授权批准制度1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清查制度现金管理制度45六、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6、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七、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处罚开户单位如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第二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支付结算的概念与特征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一)支付结算的概念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支付结算的概念与特征1 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2其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实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二)支付结算的特征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

7、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二、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 123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2四、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1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2)办理支付结算必须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3)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全面规范,做到数字正确,要素齐全,不错不漏,字迹清楚,防止涂

8、改。(4)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记载事项必须真实,不得变造、伪造。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2四、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2支付结算凭证填写的要求(1)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2四、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2支付结算凭证填写的要求(4)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

9、)字。(5)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6)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的,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四、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与分类办理人民币业务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是活期存款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特点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与分类(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基础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按开户地分本地银行结算账户异地银

10、行结算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2自主选择原则3守法合规原则4存款信息保密原则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与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1存款人填制开户申请2开户银行审查3中国人民银行核准4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与撤销(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存款人的账户信息资料(存款人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化或改变。存款人因组织结构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银行账户名称的,应撤销原账户,再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规定开立新账户。第二章 结

11、算法律制度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与撤销(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撤销是指存款人因开户资格或其他原因终止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的行为。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四、违反银行账户管理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存款人违法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的处罚1存款人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时的处罚3存款人违法使用银行结算账户时的处罚2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中违法时的处罚4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违法时的

12、处罚5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票据结算概述(一)票据的概念与种类广义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的票据,即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本节所说的票据是指狭义的票据。在我国,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票据结算概述(二)票据的主要特征与功能主要特征功能1)票据是债权凭证2)票据是设权证券3)票据是文义证券4)票据是无因证券5)票据是要式证券1)支付功能2)汇兑功

13、能3)信用功能4)结算功能5)融资功能票据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票据结算概述(三)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与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1出票2背书3承兑4保证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票据结算概述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包括:(1)作成。出票人依据票据法的规定作成票据,即在原始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并签章。(2)交付。交付票据,即将作成的票据交付给他人占有。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票据结算概述2背书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14、背书的分类转让背书非转让背书背书的记载事项不得进行的背书条件背书部分背书限制背书期后背书承兑即承诺兑付,是指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承兑仅适用于商业汇票。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承兑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承兑到期付款的责任。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票据结算概述3承兑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票据结算概述4保证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1保证的记载事项2保证的效力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票据结算概述(四)票据当事人票

15、据当事人是指票据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当事人,也称票据法律关系主体。票据当事人可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1基本当事人2非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票据结算概述(五)票据权利与责任u票据权利的概念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1票据权利u 票据权利的取得u 票据权利时效u 票据权利的行使是指持票人请求票据的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不同的票据种类,其权利的行使有不同的程序,可包括票据的提示承兑、提示付款、行使追索权等程序。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票据结算概述(五)票据权利与责任2

16、票据责任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票据债务人承担票据责任一般有四种情况:(1)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责任。(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责任。(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责任。(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付款清偿责任。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支票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2007年7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支票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互通使用。(一)支票的概念及适用

17、范围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支票(二)支票的种类1)现金支票2)转账支票3)普通支票按照支付票款方式分为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支票(二)支票的种类1)现金支票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支票(二)支票的种类2)转账支票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支票(二)支票的种类3)普通支票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支票(三)支票的出票支票出票人作成有效的支票,必须按法定要求记载有关事项。出票人作成支票并交付之后,出票人必须在付款人处存有足够可处分的资金,以保证支票票款的支付;当付款人对支票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支票付款提示期限的,出票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2)1)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记载事项分为3)

18、出票的效力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支票(四)支票的付款支票的付款是指付款人根据持票人的请求向其支付支票金额的行为。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2付款3女士的站姿1提示付款期限3付款责任的解除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支票(五)支票的办理要求1签发支票的要求2兑付支票的要求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三、商业汇票(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商业汇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分为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三、商业汇票(二)商业汇票的出票商

19、业汇票的出票人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商业汇票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三、商业汇票(二)商业汇票的出票1)对收款人的效力收款人取得汇票后,即取得票据权利。3)对出票人的效力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商业汇票的出票效力2)对付款人的效力付款人在对汇票承兑后,即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三、商业汇票(三)商业汇票的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制度。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

20、承兑。1提示承兑2承兑的效力3承兑不得附有条件1提示付款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三、商业汇票(四)商业汇票的付款商业汇票的付款是指付款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2支付票款3付款的效力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三、商业汇票(五)商业汇票的背书商业汇票的背书是指以转让商业汇票权利或者将一定的商业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为目的,按照法定的事项和方式在商业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汇票转让只能采取背书方式,而不能仅凭单纯交付方式,否则就不产生票据转让的效力。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该汇票不得转让。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三、商业汇票(五)商业汇票的背书背书是一种

21、要式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背书的记载事项如下:01背书签章和背书日期的记载02被背书人名称的记载。03禁止背书的记载04粘单的使用05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三、商业汇票(五)商业汇票的背书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如果背书不连续,付款人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否则付款人应自行承担票据责任。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三、商业汇票(五)商业汇票的背书法定禁止背书是指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而禁止背书转让的情形。被拒绝承兑的汇票被拒绝付款的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法定禁止背书的情形第二章 结算法律

22、制度三、商业汇票(六)商业汇票的保证票据的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之外的人,为担保特定票据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票据保证的作用在于加强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实现,确保票据付款义务的履行,促进票据流通。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三、商业汇票保证人被保证人1 保证的当事人 2 保证的格式保证人的责任共同保证人的责任保证人的追索权3 保证的效力(六)商业汇票的保证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四、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23、。1)卡片2)银行汇票3)解讫通知银行汇票一式四联4)多余款通知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四、银行汇票4)多余款通知 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1.银行汇票记载事项2.银行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四、银行汇票3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4银行汇票申办的基本规定5银行汇票兑付的基本规定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五、银行本票1.银行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本票是由

24、工商企业或个人签发的本票,也称为普通本票。本票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五、银行本票2.银行本票的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五、银行本票3银行本票的记载事项(1)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银行本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2)银行本票的相对记载事项包括两项内容:付款地。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

25、付款地;出票地。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3)本票可任意记载的事项与汇票的记载事项相同,目的均在于提高本票的信用和保证其流通的顺利进行。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五、银行本票4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第五节银行卡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1按照发行主体是否在境内分1按照是否给

26、予持卡人授信额度分1按照账户币种的不同分1按信息载体不同分境内卡境外卡信用卡借记卡人民币卡外币卡双币种卡磁条卡芯片卡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银行卡账户与交易(一)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1)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单位卡不得支取现金。(2)发卡银行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遵守信用卡业务风险控制指标。(3)持卡人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等,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4)发卡银行通过下列途径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扣减持卡人保证金、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押物;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银行卡账户与交易(

27、二)银行卡的资金来源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个人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以其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属于个人的合法的劳务报酬、投资回报等收入转账存入。严禁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银行卡账户与交易(三)银行卡的计息和收费1计息1发卡银行对准贷记卡及借记卡(不含储值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2发卡银行对储值卡(含IC卡的电子钱包)内的币值不计付利息。3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待遇。4利率标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0.5,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0.5的0.

28、7倍。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银行卡账户与交易(三)银行卡的计息和收费2收费3违约金和服务费用4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现金提取现金转账现金充值5非本人授权交易的处理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银行卡账户与交易(四)银行卡的申领、注销和挂失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发卡银行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申领个人卡。个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为其配偶及年满18周岁的亲属申领附属卡,申领的附属卡最多不得超过两张。1银行卡的申领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银行卡账户与交易(四)银行卡的申领、注销和

29、挂失2银行卡的注销持卡人在还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销户: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后,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信用卡挂失满45天后,没有附属卡又不更换新卡的;信用卡被列入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持卡人死亡,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持卡人要求销户或担保人撤销担保,并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信用卡账户两年(含)以上未发生交易的;持卡人违反其他规定,发卡银行认为应该取消资格的。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银行卡账户与交易(四)银行卡的申领、注销和挂失3销户时账户余额的处理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个人卡账户可以转

30、账结清,也可以提取现金。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银行卡账户与交易(四)银行卡的申领、注销和挂失4银行卡的挂失持卡人丧失银行卡,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并按规定提供有关情况,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第六节其他结算方式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结算适用于各种经济内容的异地提现和结算,可广泛用于企业向外地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支付各种款项。汇兑根据划转款项的不同方法以及传递方式的不同分为:12电汇信汇(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汇兑(二)办理汇兑的程序1签发汇兑凭证2银行受理3汇入处理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

31、一、汇兑(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u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u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u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委托收款(一)委托收款的概念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邮寄是以邮寄方式由收款人开户银行向付款人开户银行转送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式。电报则是以电报方式由收款人开户银行向付款人开户银行转送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式。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委托收款(二)委托收款的记载

32、事项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确定的金额2付款人名称3收款人名称4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5委托日期6收款人签章7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委托收款(三)委托收款的结算规定1委托收款办理方法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银行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查无误后方可办理付款。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1 2 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通知付款人后,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委托收款(三)委托收款的结算规定2委托收款的注意事项 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有权提出

33、拒绝付款。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并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三、托收承付(一)托收承付的概念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三、托收承付(二)托收承付的结算规定 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没有发运证件的,可凭其他有关符合规定的证

34、件办理托收。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为邮寄和电报,由收款人选用。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三、托收承付(三)托收承付的办理方法 1托收 收款人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发货后,应将托收凭证并附发运凭证或其他符合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证明和交易单证送交银行。收款人开户银行接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按照托收的范围、条件和托收凭证记载的要求认真进行审查,必要时,还应查验收、付款人签订的购销(买卖)合同。凡不符合要求或违反购销(买卖)合同发货的,不能办理。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三、托收承付(三)托收承付的办理方法 2承付 付款人开户银行收

35、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应在承付期内审查核对,安排资金。购货单位承付货款有验单承付和验货承付两种方式。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在承付期满的次日上午将款项划给收款人。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三、托收承付(三)托收承付的办理方法 2承付 付款人若在验单或验货时发现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可在承付期内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的意见。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即为逾期未付款项,按逾期付款处理。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四、国内信用证(一)国内信用证的概念 国内信用证(简称信用证)是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

36、支付结算方式,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四、国内信用证(二)国内信用证的适用范围 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四、国内信用证(二)国内信用证的结算方式(三)国内信用证的办理基本程序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四、国内信用证(二)国内信用证的结算方式(三)国内信用证的办理基本程序付款04通知02开证01议付03第七节网上支付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12网上银行第

37、三方支付网上支付的主要方式网上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种形式,它是指电子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商户、银行或者支付机构,使用电子支付手段通过信息网络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网上银行(Internet bank or E-bank),也称网络银行,简称网银,就是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虚拟银行柜台,使开户、查询、对账、转账、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银行服务不再通过物理的银行分支机构来实现,而是借助于网络与信息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实现。一、网上银行(一)网上银行的概念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单纯网上银行分支型网上银行按经营模式分类企业网上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按主要服务对象分类一、网上银行

38、(二)网上银行的分类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1)(2)(3)(4)账户信息查询支付指令B2B网上支付批量支付1.企业网上银行的主要功能一、网上银行(三)网上银行的主要功能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网上银行(三)网上银行的主要功能2.个人网上银行的主要功能账户信息查询人民币转账业务银证转账业务外汇买卖业务账户管理业务B2C网上支付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网上银行(四)网上银行业务流程及交易时的身份认证1客户开户流程开户时,必须出具身份证或有关证件,并遵守有关实名制规定。开通网上银行有两种方式:一是银行柜台办理;二是先网上自助申请后,再到柜台签约。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网上银行(四)网上银行业务流程

39、及交易时的身份认证2网上交易(1)客户使用浏览器通过互联网链接到网银中心,发出网上交易请求。(2)网银中心接受并审核客户的交易请求,并将交易请求转发给相应成员行的业务主机。(3)成员行业务主机完成交易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返回给网银中心。(4)网银中心对交易结果进行再处理后,返回相应信息给客户。网上银行的具体交易流程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一、网上银行(四)网上银行业务流程及交易时的身份认证3交易时的身份认证密码文件数字证书动态口令卡移动口令牌移动数字证书动态手机口令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第三方支付(一)第三方支付的概念第三方支付是指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借助通信、

40、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其中通过手机端进行的,称为移动支付),本质上是一种新型的支付手段,是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支付的有机结合。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第三方支付(二)第三方支付方式种类线上支付指通过互联网实现的用户和商户之间、商户和商户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资金清算等行为。指通过非线上支付方式进行的支付行为线下支付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第三方支付(三)第三方支付交易流程及其身份认证开户1账户充值2收、付款3交易时的身份认证4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二、第三方支付(四)第三方支付机构及支付账户管理规定支付机构应根据客户身份对同一客户在本机构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进行关联管理,并按照要求对个人支付账户进行分类管理。支付机构办理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之间转账业务的,相关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应属于同一客户。因交易取消(撤销)、退货、交易不成功或者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赎回等原因需划回资金的,相应款项应当划回原扣款账户。支付机构应根据交易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THANKS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各类PPT课件(模板)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同名123)课件.pptx)为本站会员(三亚风情)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