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一、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保障制度(一)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或减员时,应先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综合部统一纳入调整计划。 (二)工作人员内部转岗或对外招聘工作人员,以品德、能力、责任心、健康状况为基本条件。采用书面考核和面试两种录用办法,也可选择其中一种办法选人用人。 (三)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后,由综合部办理试用手续。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六个月,大专学历6个月,本科学历3个月,期满合格后,经个人申请、部门考核、部门负责人签署初步录用意见、公司批准后方得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如发现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四)新
2、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综合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一寸、二寸半身免冠照片各4张。 4、其它必要的证件。 (五)被录用人员工资按公司相关岗位及规定执行,特殊人才可单独签署劳动合同。(六)被录用人员取得中级职称及以上或公司所需岗位执业资格的,或经考核为特殊人才的且愿意与公司签订四年以上合同人员,享受公司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五险”等福利。一般高校毕业生或普通技术人员新上岗时,“五险”福利并入工资协议由个人自行缴纳。(七)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本公司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其酬金可根据具体工作参
3、照相关业务部门标准计取。 (八)被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劝其离岗。 二、员工转岗、离岗、辞职、辞退制度(一)转岗1、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相关负责人、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转岗后工资待遇按新岗位核定,原被调人员借故拖延或拒不任职、经分管领导协调仍不愿到岗的可劝其离岗。 2、领导或员工接到转岗调动通知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工作移交手续,前往新岗,特殊情况2日内不能移交完毕的,由分管领导向总经理报告原因。(二)离岗员工无故旷工达5天以上的,即认为为自动离岗,公司不再安排其工作岗位,也不予结算当月工资和已发生的效益工资。(三)辞职工作人员因故提出辞职,
4、一般员工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副职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辞职人员与单位签订解约合同,按合同约定执行,违约人员扣罚当月工资和已发生的效益工资。 (四) 辞退工作人员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行业规定,违法或违规违纪被依法执行强制措施的,公司将给予辞退,且辞退时公司不予结算相关工资费用。 离岗、辞职、辞退人员在交接完手中余下工作、资料以及办公设备等后,经档案、财务、办公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签署完交接手续,方可办理相关证件退还及证书转移手续。三、员工培训、学习、考试及奖励制度(一)培训1、根据公司工作需要,适时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员工应积极配合并认真接受培训,以适应岗位工
5、作需要。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首先培训学习公司内部制度、岗位制度、岗位业务工作流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3、转岗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将要调往新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4、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后仍未能合格的,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延长期间被培训人需承担培训费用100元/人/天。培训期限与延长期限由培训人、被培训人在培训前约定。延期培训人员在延期培训期间不享受工资及福利。5、公司员工的培训考试情况进入员工个人档案。(二)凡参加公司业务相关的造价、监理、招标代理等岗位需要的学习考试人员,考试合格并获得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人员,公司给予报销考试报名费、教材费以及考
6、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考试不合格人员,所有费用自行承担。(三)在省、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举办的比赛活动中获奖,并作为公司年度行业评比加分条件(以比赛文件明示该条件为准)的,公司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1、市、县级。(1)范围:文体竞技、演讲比赛、专业知识竞赛,专业论文评比等。(2)奖励标准:参照市、县级奖励标准,同质等额奖励。2、省级、国家级。(1)范围:专业论文、岗位专业典型案例评比、专业知识岗位责任演讲或辩论比赛、体育竞赛、歌咏比赛等。(2)奖励标准: 一等奖:3000.00元。二等奖:2000.00元。三等奖:1000.00元。鼓励奖:500.00元。3、日常工作期间自己撰写的论文发表在
7、江苏工程造价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建设监理等省级以上杂志上的论文,奖励2000.00/篇。4、参加省级以上专业知识竞赛、获得文件规定的奖励名次,公司另按下列标准奖励:奖项团体奖金个人奖金一等奖15000.0010000.00二等奖8000.006000.00三等奖6000.003000.005、执(职)业考试奖励办法当年通过国家造价工程师考试,并在公司注册人员,奖励2万元;通过监理工程师、招标师考试并在公司注册,奖励1万元;通过咨询工程师考试并在公司注册的奖励0.5万元。以上奖励统一在年底总结表彰后次月开始发放,如有在公司注册期未满五年提出转出申请的,需退回公司奖励。6、关于参加造价咨询、招标代
8、理入库考试奖励办法。(1)参加公司组织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入库考试,凡考试通过人员(以招标单位网上公示为准)一次奖励300元;(2)不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入库考试或参加考试未通过的,属本岗位员工的,一次罚款300元,非本岗位的员工一次罚款100元。7、在岗人员持有执业资格证奖励办法(1)凡通过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招标师等国家级考试人员,从在公司注册之日起,给予执业补贴1500.00元/月。(2)一级建造师从在公司注册之日起,补助500.00元/月。二级建造师在公司注册且在公司监理岗位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职监理人员,每月补贴400元。(3)咨询工程师待公司申请资质开展工
9、作后另行研究。四、公司内部员工承接业务奖励制度为鼓励员工承接业务积极性,对公司中层副职以下员工承接业务实行奖励制度。1、承接业务的工作包括:合同谈判、合同签约、业务招待、合同款催要到帐等工作;2、业务奖励待合同款到账后方可结算。实际收入为到账费用扣除过程招待费、考察费、交通费、评标费等经营费用。承接业务人员必须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承接业务项目名称、规模、业务合同等上报部门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核,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备案,待收到费用后当月给予结算,凡当月不按规定上报批准者,一律不得补报;3、承接业务实际收费达到70%(含70%)以上的按实际收费额的15%给予奖励(其中交通工程为12%);实际收费
10、在70%-40%(含40%)的按实际收费额的10%给予奖励(其中小区工程为8%);实际收费低于40%以下者统一按实际收费额的5%给予奖励。五、考勤制度1、所有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不无故旷工。2、部门员工及部门副职请假,半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经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因事向分管领导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半天的,应通过分管领导向总经理请假;分管领导因事请假须同时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3、未经请假不到岗,属无故旷工,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当月3天工资(每月按26天计算,日工资为实发基本工资/
11、26天)。4、当月事假达15天以内的,按天数扣发日工资;当月事假连续达15天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劝其离岗,停发其工资和五险。5、婚假规定7天(如有变化,按国家规定执行),如超过7天按事假处理。6、产假规定3个月(如有变化,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按1000元/月发放,医疗费、营养补助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由社保处予以补偿,单位可出具证明,个人办理领取。超出天数应请假,未经请假的按旷工处理。7、病假超过2天应持医院(县内县医院、康达医院、中医院、仁慈医院)门诊诊断证明办理病假手续,工资不变。住院病人超过30天以上、60天以内的,工资发放标准为:造价人员、代理人员
12、原工资标准在2500元以下的,发1500元;原基本工资在2500元以上的,发原工资的60%;监理人员原基本工资在2500以下的发给1500元,原2500以上人员发给基本工资60%。病假超过2个月的人员,公司暂停发放工资及五险,特殊情况经研究给予一定补贴。8、 未经请假允许,迟到、早退的扣罚工资30元/次;每月超过5次的,超过部分按50元/次扣罚工资;超过10次的,超过部分按80元/次扣罚工资。9、 员工遇因公外出或忘记考勤的情况,必须在三日内补办书面手续,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留存(公司部门负责人正职以上人员须经总经理签字确认)。超过三天的,办公室不得再接收,一律按旷工处理。 10、公司员
13、工在请假前,必须安排好自已所负责的工作,并在假条中明确假期中其工作责任人。不能妥善安排好自已所负责的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处罚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500元/次,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或作出停职离岗处罚。11、请假人员到期后,应到部门负责人处办理销假手续,销假应以实际上班时间为准。12、公司实行指纹考勤办法,公司除董事长、总经理、市场部负责人以及公司监理部外,其余人员每天上午、下午上班前必须自觉履行指纹报道手续,每月底由办公室两人汇总,两人确认签字后交财务部执行。(注:上述基本工资中均不包括绩效工资和执业补贴,其它包括在内)六、节能减支制度1、工作场所要保持安静,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上班时间不得大声喧
14、哗,不得无故串岗闲聊,不得用手机搞娱乐游戏活动,不得使用办公电脑网上购物或从事非工作以外的事情。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如有发现,对当事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每次50元。由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发现,对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次。2、工作中要注重节约,纸张使用实行双面打印;领取耗材实际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复印实行登记制度,一切办公用品使用(包括电脑添置、维修)实行申报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3、室内温度在1026之间,不得开空调;冬季空调温度控制在23以下,夏季空调温度控制在26以上,发现空调漏关一次,罚责任人30元/次。4、各办公室根据室内光线需要,及时开灯、关灯,发现漏关电灯的,罚责任
15、人20元/次。5、招待费一律实行先申报,后办理。凡因工作需要,确需招待的,先到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工作餐按不超过15元/人标准。县内一般来客招待按每客不超过50元标准,酒水一律从办公室领取,特殊情况需向办公室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购买。遇确实不方便申报的情况,可先电话申请,后补办手续,否则单位不予报销。6、部门购置办公用品或添置固定资产,由部门负责人申请,综合部负责人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七、卫生管理制度1、各办公室、办公桌应保持整洁有序,整理好图纸、资料和相关物品,室内卫生实行值日制度,各办公室每周自行排值日表报公司办公室,以便检查。2、会议室、活动室、董事长室、总经理室、门厅、过道、
16、楼梯、卫生间、门前广场由保洁员保洁,办公室每月组织检查,对检查结果在公司内网公告,卫生及整洁程度最差的部门或个人实行在公司内部公开曝光。 八、公司印章及个人执业印章管理制度1、办公室负责印章管理,印章管理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2、印章的使用,各部门、分公司必须单独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登记手续。 3、公司的业务合同盖章,必须经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签字方可盖章。4、招标代理部业务盖章必须经分管副总审核同意后签字,方可盖章;5、造价部咨询业务盖章必须由分管副总审核同意方可盖章
17、,造价结算审核必须经董事长同意方可盖章。 6、监理业务盖章须由监理项目总监和监理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盖章。合同类、涉及造价和工期变化类的签证联系单、项目竣工验收类须经总经理或经董事长审核后方可盖章。7、分公司盖章必须按业务范畴由公司业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8、其他事项和外来人员盖章必须经董事长同意方可盖章。9、个人执业印章统一由办公室保管,部门负责人安排使用。九、出差管理与差旅费报销标准为了加强差旅费的统一管理,坚持励行节约的原则。公务出差,由公司统一安排。需借款的,应先填写借款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出差归来后应在三日内完成差旅费报销相关手续。(一)公司安排的公务出差
18、,长途车费报销按以下规定执行:1、有公司或其他单位统一安排车辆的情况,不可另报车船费;2、没有统一安排车辆的,可凭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须经批准方可。报销票据应以实际购买票为报销依据。(二)公司安排的公务出差,市内交通费报销按以下规定执行:无论本县还是出差地的市内交通,原则上统一要求以乘坐公交车为主。遇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的,须先征得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1、本县城,以公司为中心,东至上海路,西至人民路 2、本县城上述范围之外的,经领导安排,可凭当日当时实际发生的往返出租车票到公司报销。3、其他城市,从该城市的长途汽车站至办事地点往返程,可凭当日当时实际发生的
19、出租车票到公司报销。4、公司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只报销从该城市的长途汽车站至学习地点往返一次的出租车票,超出部分由自己承担。(三)公司安排的公务出差,伙食补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遇有本公司、会务组、服务对象等统一安排伙食的情况,个人不再享有伙食补贴。2、县内出差,无特殊情况,不享有伙食补贴。3、市内出差(包括淮安市),属领、报材料、物件,半天内应返回的不补助,学习、开会或其他特殊事半天不能返回的,伙食补贴按20元/天。4、省内出差(苏、锡、常除外),伙食补贴按50元/天。5、到苏、锡、常出差,伙食补贴按60元/天。6、省外出差(港、澳、台除外),伙食补贴按80元/天。十、 财务管理制度1、
20、财务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成本。2、公司的财务收支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并在地方工商、税务和物价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认真做好财务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公司收入和支出情况,包括员工工资收入情况3、每月28日前办理完公司员工工资、福利等结算清单。不得拖延或续报工资结算清单。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当月财务报表,办理各类税款及职工保险费手续等。每月25日前,各业务部门把业绩考核清单及时报财务部,以便计发绩效工资。4、严格执行总账
21、、出纳会计相互制约制度。5、严格执行收入、支出两条线制度,严禁坐收坐支,严禁经费会计现金公款私存,违反规定者罚款100/次。6、现金会计当日收取的现金,必须当日缴入公司指定账户,否则出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的50%。由此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在10日内全额赔偿,并缴入公司指定账户,后果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7、实行购物审批制度,由部门领导提出申请,报综合部初审,经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办理,违者一律不予进账。8、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对财务部的定期检查工作。总账会计应按月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当月财务收支情况,保证财务的安全、规范运作。9、未经许可不得将公款借与他人,公司员工借款必须履行借款手续,经公司
22、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办理。10、公司业务成果完成后,如因特殊原因未收取相关费用的,由部门负责人做好书面情况记录及时到财务部进行登记,并按领导批准处理办法及时处理。11、财务报销流程:出差人填写报销单,财务部负责人初审单据合规性,部门负责人核对票据填写真实性,数据准确性,分管负责人复核后再报董事长签批。十一、会议制度为落实公司年度计划目标,公司及各职能部门要定期召开会议和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具体工作的会议。1、 定期会议: (1)公司造价部、招标代理中心应执行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监理部执行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例会由分管领导组织并主持,例会应有详细会议记录留存备查,例会取消或延迟由分管负责人向办公室报告
23、登记,无故不登记延期会议或不召开例会的,给予分管领导200元/次处罚; (2)中层正职以上人员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拟定于每月30日前,周六下午14:30),由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具体时间以办公室通知为准; (3)公司季度总结会、半年总结会、年终总结会议均由董事长组织召开; 2、不定期会议:包括重大项目会审会议、重要会议传达等; 3、参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无故迟到或缺席一次,罚款当事人100元/次。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应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得到批准方可迟到或缺席。 4、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在会议结束后两日内整理好会议纪要,纪要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核后发至所有参会人员,由办公室负
24、责检查各部门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十二、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本着“节约开支、提高效率”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一)、车辆管理1、车辆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苏NJ5738责任人是周道文同志;苏NJ6730责任人是刘利民同志;节假日或因私事请假的责任人应主动把所负责的车辆钥匙、车辆行驶证交由办公室保管;杜绝因责任人请假车辆不能动的情况发生。2、晚上下班后车辆停放在公司门口可监控区域。因事出差回公司较晚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驾驶员需向办公室领导报告,由办公室安排处理。出差车辆回到公司后,驾驶员应主动向办公室报告。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责任人负责。3、驾驶员严禁将车辆私
25、自交给公司专职驾驶员以外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4、车辆加油(气)需准确上报油(气)耗和公里数。每次加油原则上不准超过300元;加气车NJ5738,气卡控制在1000元内,用完即充钱,确保不影响车辆运行;车辆加油(气)由车辆责任人填写申购单报送董事长审批后,再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5、各车辆责任人在动用车辆前,必须自检车辆的所有证件,油(气)等相关事宜,确保出行安全,杜绝事故。(二)车辆调度和使用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度所有车辆。车辆调度实行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会议后出差的原则。2、出县以外的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提前填写申请单,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
26、后,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车辆必须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擅自出车,费用由责任人承担。3、本公司员工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或遇其他突然事件、紧急情况需要用车的,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董事长批准即可。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等由用车人承担。4、车辆出车返回后,应及时报告办公室,以便于车辆调度。(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1、责任人要确保行车安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2、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始终保持车况在最佳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隐患。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个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
27、车。3、执行公务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如因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责任人应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如责任人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责任人应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以外的一切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四)车辆维护与修理1、办公室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2、责任人应配合办公室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3、车辆需维修时,责任人应事先通知办公室,填写申请单,由办公室报经董事长批准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及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
28、,经财务审核,董事长签字,方可报销。4、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洗车、购置零配件或非指定的厂家修车,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五)相关费用报销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由用车部门负责人、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报销。2、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责任人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缴纳罚款。十三、食堂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食堂的统筹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员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食堂及食堂就餐员工。(一)、食堂管理1、食堂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预算支出,采购人员200元/天的采购预备金不得用于私人事
29、务或转借他人使用。2、坚持实物验收,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日结。3、食堂、采购、物品管理要由分管食堂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4、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按价赔偿。(二)、食堂采购管理1、厨师每天下班前要安排好次日所需购物品。2、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不准采购变质食品,或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3、采购品种应努力做到价格低、质量好、足斤足两。4、采购货物必须逐项上帐,包括品种、数量、价格、日期。5、食堂需要采购数量较多、金额较大的物品时,必须请示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安排购买。6、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使用。7、食堂负责人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和
30、安排食堂员工的日常工作,每月不定期到市场了解物品价格或参与采购活动,控制采购成本;办公室负责核实每日采购物品的数量、质量,如有差异及时会同食堂负责人进行认真处理,必要时报董事长酌情处理。(三)、食堂安全卫生管理1、厨师必须了解各种炊器具和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2、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事故发生。3、电动炊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并保持清洁。4、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餐厅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公司食堂财物安全。5、加工食品时严格检查原料质量,变质原料不加工、不下锅。6、搞好操作间的卫生,刀、砧板、工作台面要常擦常洗,地面要保持清洁卫生。7、厨师要
31、注意个人仪表,搞好个人卫生,接触熟食物时要先洗手后在操作。8、每周要经常性对冰箱、冰柜进行清理保洁,冰箱冰柜存放的食物要有序整齐,确保食物新鲜安全。(四)、员工就餐管理1、就餐时间:中午11:40 晚上18:302、就餐的员工,承担中午5元/顿的伙食费用,在员工当月的薪资中扣除。3、每月25日公布本月员工就餐顿数,员工如发现自己实际就餐顿数与公布的数据有异,在 26日前到办公室核查,逾期不作补查,按公布的数据扣除餐费。4、凡需当日就餐的员工必须于当天上午10:00之前,下午16:00之前告知办公室,未统计到的人员不得参加就餐(特殊临时加班的人员除外)。5、员工就餐时须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
32、生,保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物、牙签、纸巾等杂物不得随地乱丢,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并把餐具按指定位置分类整齐放好。6、员工就餐以吃饱为原则,不允许有剩饭、剩菜等浪费现象发生。十四、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使公司的档案管理有条不紊,特制定本制度。1、分类管理:档案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合同及公司有关信息文件分别建立档案台账。2、档案台账建立原则按归档时间先后以年、月、日序号编码进行编号。3、严格档案借阅、查阅手续;对借阅、查阅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董事长批准,并办理借阅、查阅登记手续,方可借阅、查阅;借阅的档案必须注明
33、归还日期,如逾期未归还,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催要。 4、查阅时须严格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除了持有董事长签署同意的查阅申请书,还要填写查阅登记表,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未经董事长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查阅或复印档案资料,不得携带外出。5、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对档案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6、外来单位或个人,需提供档案资料复印时,必须经董事长批准后,由档案管理人员帮其复印,每张0.5元,并按张数收取复印费,不得交外单位或他人复印,避免档案资料丢失,遗漏。7、加强档案室的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霉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锁好门窗。十五、廉政建设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廉政和职业道德建
34、设,维护公司对外形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1、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施工单位介绍租赁机械、脚手架(钢管等)、安全网以及其它物品,不准在公司监理的所有工程上为施工单位做工程资料,介绍分包工程、清包工程,介绍后勤管理人员上岗等;2、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施工单位、投标单位礼品、礼金和吃请等;3、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出借、出卖委托人技术资料和应该保密的技术信息;4、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泄露或出卖技术人基本信息,不得协助或参与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一切违法违规活动;5、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同一项目承发包或招投标双方的共同委托;6、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出据虚假证明材料、虚假审核报告、虚假招投标材料等;7、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出借公司公款或出卖公司办公设备、仪器等公共财物;凡违反上太述规定者,一经发现,除追回收受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停止经营承包业务、经营租贷外,给予警告、调离岗位、罚款(2002000元)、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21 /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