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监理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1为了明确驻地办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责任,规范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确保G30乌-赛高速公路项目任务的顺利实现,结合各自的职责。驻地办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与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管理标准。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2、审核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先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并将其作为科学指导安全生产的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3、驻地监理办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层层签订
2、责任书,既由驻地与各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订,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各自监理员签订。4、每个现场监理人员是各自所管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每个现场监理人员都要各负其责。5、监理人员应将巡视、检查、旁站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施工安全隐患、事故苗头、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等详尽、及时记入安全管理台账。6、安全监理台账是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与否的重要记录和证明,安全监理台账具体应由安全监理人员统一整理,驻地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7、进入施工现场首先要做好对自身的安全防护,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秩序。8、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
3、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9、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十不准”,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10、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驻地和安全监理工程师报告。11、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处理。12、本责任书自签之日起执行。监理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做到层层分解安全责任,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与环境污染,实现RY项目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同各监理建设生产单位签订
4、安全责任书如下: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应急预案1、总监是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2、建立、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到各责任人员。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配备人员、救援器材,针对施工特点组织演练。4、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确保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为它用。二、安全教育培训方面1、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法规教育,使之制度化、规范化。2、对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员工对质量/安全/环境三体系的
5、.检查,并保持体系的正常运行。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职机构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复审)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三、安全检查与监督1、根据工程监理合同,切实保证监理组织机构与现场管理配套,做到工程进展处于监理的连续控制之中。2、落实分项质量报验制度,做到事前予控,事中跟踪,事后评判,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3、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要审核施工单位制订的质量保证措施;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须执行专门审核程序;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经总监审核安全施工方案后,方能实施,并有专职人员监控。4、加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场质量检验,监理工
6、程师应签署检验意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样以及有关资料,监理方应见证取样,存在问题的,提出解决方案或专题会议解决。四、安全管理目标1、杜绝死亡事故。2、杜绝重大机械设备,火灾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3、杜绝职业病发生和预防食物中毒。五、法律法规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行业强制性规范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生产管理。2、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行业强制性规范及违章作业或因监督不力等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监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贰份,项目部、安全承
7、包单位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监理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3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根据煤炭法、安全规程、特别规定、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制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一、安全生产目标1、所管辖范围内控制指标,重伤事故“0人”死亡事故“0”轻伤事故“0人”。2、保证监测监控中心运行正常。3、保证校验室按规定时间校验各种仪器、仪表。4、保证各传输线路畅通无阻,出现故障及时维护。5、保证监控探头、分站吊挂位置合理,显示准确无误。二、职责范围1、轨道下山负责分站、传输线的人员定位、传输线的维护
8、。2、回风下山负责瓦斯传感器、风速传感器、传输线的维护。3、9203回采工作面顺槽负责分站、瓦斯传感器、传输线的维护、局扇开停传感器。4、采区掘进工作面负责分站、瓦斯传感器、传输线的维护。5、风机房负责分站、瓦斯传感器、负压传感器、风门传感器、风速传感器。6、主斜井负责总传输线的维护。7、监控中心负责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维修和管理工作。8、校验室负责报警矿灯、光学甲烷瓦检仪、便携式瓦检仪等仪器、仪表的检修、校正、标校、换药等管理工作。9、负责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维护。三、管理内容及技术要求监控中心主任在技术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井的工作如下:1、监控中心的管理2、校验室的管理3、各种传感
9、器、线路维护的管理4、矿灯的标校、灯房的管理技术要求:监测监控中心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监控的要求进行实施和管理。(一)、监测监控技术管理1、巡检工负责全矿井上、下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调试、维修和管理工作,确保信号准确、畅通无阻。2、校验工负责全矿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器、便携式瓦检仪器等,仪器、仪表的检修、校正、换药等管理工作,确保仪器仪表正常使用。3、随时掌握各种采掘工作面动态情况,提前使井下新作业面具备监测监控的条件,密切配合生产。4、协调通风科搞好采煤、掘进风量调配工作,掌握好工作面瓦斯、风量、风速、风门传感器的管理。5、负责向供应部门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10、材料等计划,以备紧急使用,备用量保持100%。6、深入井下检查监控系统路线工作状态、探头位置,保证各系统正常运行。7、对井上、下所有作业点巡回检查,发现问题汇报上级领导。8、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及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指示。(二)、设备、设施管理1、监测监控装置必须按使用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通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2、下井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井下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3、与检测装备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由机电队指定专人维护,在改线和拆除时,必须提前与有关部门联系,与巡检人员现场共同处理。4
11、、因故障检修与安全检修装置的电气设备需停止监测时,必须经技术矿长同意,制定安全措施,上报县局方可执行。5、瓦斯探头受过一次高浓度瓦斯冲击时,必须进行校正并做好记录。6、各种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必须升井检修。7、井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对传感器进行标校调试,调试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8、必须对校验工作负责,定期校验,要求各种仪器仪表和传感器灵敏可靠准确无误。报警点断电、复电,浓度必须准确,各地点探头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规定,并做好各种记录。四、责任落实1、根据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和安全指标,确定其基本工资,根据下井的次数、时间及工作效率确定其效率工资。根据安全指标的实现情况,确定其安全工资。根据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情况,确定达标工资。2、严格执行“我矿09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3、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按“安全管理处罚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