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通用3篇)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篇1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校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二、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有校长挂帅,由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火灾的防御能力。三、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四、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
2、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五、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七、标本兼治,认真消除,火灾隐患。对基础设施容易陈旧老化的地方,进行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对易诱发火灾的老化供电设施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设备,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经费中调剂资金,限期完成。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
3、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九、电脑房、食堂、仓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须制订应急防范预案,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严防严守,确保万无一失。十、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十一、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十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各种会议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要重点加强防火知识和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和教
4、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篇2一、消防安全归口管理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协调教育系统、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二)执行国家、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工作的规定;(三)研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消防发展规划、消防宣传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四)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学校贯彻消防法规,整改火灾隐患,总结、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五)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要季
5、节、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对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负责各类会议筹备、文件起草等服务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组织、实施和协调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三)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
6、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四)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五)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师生、员工自防自救工作;(七)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八)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其他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国家
7、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一)设置消防安全课程,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认知特点,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教育课,并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的在职培训内容;(二)积极组织课外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小学、初中每学年布置至少1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普通高
8、中、中等学校及高等学校把学生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纳入校外社会实践、志愿活动考核体系;(三)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宣传载体,常态性播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每月更新不少于1次,并在校内各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及消防安全提示;(四)举办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活动契机,集中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五)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火场逃生自
9、救要领。四、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应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检查时应填写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部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备是否完好;(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能否使用;(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及档案、图书、实验器材、精密仪器等其他重要物资
10、防火安全情况;(六)师生、员工用火及用电行为有无违章情况;(七)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校医院(医务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当加强夜间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指出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组织扑救。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学校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专职管理员应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定期查看运行记录并进行测试,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整洁、卫生、有效。(一)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
11、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对安全出口上锁;(二)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严禁遮挡、覆盖或关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三)应确保灭火器定点摆放,不得随意挪动,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两次进行普查换药,并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四)应严格按照规划布局设置、迁移消防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埋压、圈占、挪用、损毁、移动、拆除消防栓或涂抹、粘贴、遮挡消防标识;(五)应定期对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六)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六、火灾隐患整改
12、制度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安监部门、公安派出所在防火安全检查中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及时予以核查、消除并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并落实整改经费;(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学校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自身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三)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
13、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要对电器、燃气设备的使用及明火动用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一)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二)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电器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进行测试;(三)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四)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
14、源;(五)禁止在校园内使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六)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七)因特殊原因确需进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做到火不离人、人离火灭;(八)校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师生、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一)校园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
15、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学校可根据办学规模和消防工作实际需要,在校内教职员工队伍中组建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开展培训,予以考核。(一)义务消防员应接受业务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二)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16、,对考核优秀者给予相应奖励。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学校及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学校应组织全员学习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六)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七)
17、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八)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九)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火灾扑救活动。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篇3消防安全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酒吧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酒吧的消防安全情况。确定逐级消防安全
18、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为本酒吧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电工必须对本酒吧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种类及性能,对电气设备性能未充分了解,禁止冒险作业。电工每日应定期检查电线、电控制台等设备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除临时施工用电或临时采取的措施外,不允许架临时电线,不允许乱挂灯、仪表工具等,应用安全的开关和插座,原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更改。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定期检修保养,不用的电气设备线路要彻底拆除。使用电动工具时,有防触电保护。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针对本酒吧的线路特点进行防火知识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