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检查表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包单位分包负责人序号检查项目内容与要求检查结果一管理制度1.落实防火管理制度、三级防火责任制,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和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六熟悉”:消防“六熟悉”即熟悉消防队责任区的交通道路、水源情况;熟悉责任区内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熟悉责任区内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对策及基本程序;熟悉责任区内重点单位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熟悉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情况;熟悉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任务分工情况。2.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6)可燃材料用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测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
3、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3.成立义务消防队,消防器材专人管理4.发现火险隐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有记录5.已制定灭火救援预案6.已开展实战演练二易燃物管理1.木工间应有禁烟牌,易燃物及时清除2.易燃物与厨房等处的明火应有安全距离3.易燃物的堆放应分堆垛和分组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不得大于300m2,堆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4.易燃液体应用密封容器盛装5.废弃的易燃物、易燃液体等不得随便丢弃,应妥善处理6.存放易燃液体、气体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及照明工具7.气瓶应有防震圈和防护帽;乙炔瓶不得倒置、平使,氧气、乙炔瓶工作距离不小于5m,
4、两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m三防火器材配置1.含8层以上、20层以下工程,一般每100m2设2个灭火器2.高度24m以上的工程应设置有足够水量、立管直径在2英寸以上,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3.危险仓库、油漆间、木工间、木库每25m2配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配电间配有种类合适的灭火器1)扑救A类火灾即固体燃烧的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2)扑救B类即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化学泡沫灭火器不能灭B类极性溶性溶剂火灾,因为化学泡沫与有机溶剂按触,泡沫会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这样就不
5、能起到灭火的作用.醇、醛、酮、醚、酯等都属于极性溶剂)。3)扑救C类火灾即气体燃烧的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4)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5)扑救带电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按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6)对D类火灾即金属燃烧的火灾,就我国目前情况来说,还没有定型的灭火器产品。目前国外灭D类的灭火器主要有粉装石墨灭火器和灭金属火灾专用干粉灭火器。在国内尚未定型生产灭火器和灭火剂珠情况下可采用干砂或铸铁沫灭火。4.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沙池等5.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两个10L灭火器6.厨房屋面
6、应用防火材料,每50m2设二只灭火器7.熔化沥青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四现场防火1.建筑物内外道路和通道畅通,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1)占地面积大于10000m2的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在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阶段应设置临时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在一侧长边设置可供消防车扑救、作业的空地。2)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供消防车停留的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3)消防车道、扑救作业场地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作业要求。2.在建工程内不得兼作办公室、民工宿舍、仓库3.高层建筑施工现场上下要有通讯报警装置4.严禁宿舍、仓库使用电炉、电热器具及大于60W的灯泡5.设立吸烟区,不得在非指定场所吸烟6.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7.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防雷措施检查结论年月日检查人签名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记录:复查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