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各项预防火灾的工作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奖惩分明。二、单位负责消防安全的领导要经常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明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三、单位具体负责防火的工作人员要坚持每日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四、单位全体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内动用明火,特殊情况需请示防火工作的领导,违者重罚。严禁在禁烟处吸烟。五、电工要经常做好电源电线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修复,对陈旧线路要及时更换,杜绝安全隐患。六、不得私自动用一切消防器材,安全通道不得占用,以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七、更夫和值宿人员夜间必须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的巡视,发现有异声、异味、异色
2、时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八、如遇火情,应立即起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同时迅速拨打“119”电话,报清起火地点,火势及被燃物,以便消防人员准确到达现场。九、单位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 积极参加防火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十、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教育,使每个员工都能做到“一熟悉、三会”(一熟悉:消防器材,三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十一、熟悉自己的岗位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摆放位置,懂得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大型公共场所系指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宾馆(饭店)、体育
3、场(馆)、会堂、展览馆、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如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游乐场、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健身、休闲场所)等公共场所(以下简称“公共场所”)。第二条 公共场所产权单位对所属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负领导与管理责任。第三条 公共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自觉接受其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公安机关的消防安全监督。第四条 公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资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租赁、承包关系时,应明确其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第六条 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及内部维修、装饰工程
4、的设计、施工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等规范;开业前,应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第七条 公共场所应按规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第八条 公共场所应做到: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 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4.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及时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7.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识,
5、严格管理措施;8.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9.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10.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第九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在新职工及转岗人员上岗前,应接受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消防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项培训,经考试取证上岗。第十条 在消火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检修或在其附近摆放物品时,不应影响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通道和出口的辨认与使用。检修后,消火栓箱门与墙面颜色一致时,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室内消火栓箱门不应被装饰物遮盖。第十一条 不应擅自挪
6、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或堵塞消防通道。第十二条 对防烟排烟、消防给水、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和检验、维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其完好、有效。第十三条 公共场所内的输配电线路、电气设备、模型与灯具应由取证电工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用电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要求施工,采取防火、隔热等措施。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用电线路。第十四条 禁止在公共场所内动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动用明火作业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作火焰效果时,应按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7、。第十五条 公共场所内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化学危险物品不宜在展览馆内实物展出,应展出时,其数量以不构成危险为限或用非燃烧物品及模型代替。存放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等不得在公共场所内。 第十六条 公共场所应安装报警电话并按规定配备消防通信设备。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在使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严禁超过额定人员;2.严禁动用明火进行设备检修、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3.集会、演出、放映、展览、比赛场所的舞台和观众厅内严禁吸烟;4.所有安全出口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5.安排专人值班巡逻检查;6.活动结束后,应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确认无隐患、切
8、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十八条 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报警和按消防预案扑救;并认真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第十九条 举办演出、集会、舞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大型集会活动,主办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明确紧急疏散通道和方案,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网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中医学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网络中心负责人是网络中心消防工作的主要领导和消防安全
9、责任人,对网络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指派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员。二、网络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中心重要安全制度之一,它的制定和落实是关系到校园网设备和机房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大事。机房管理人员和机房工作人员不可粗心大意。三、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增强全体教工的消防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提高火灾处理能力。四、定期对消防报警,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更换过期和损坏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良好状态。五、在未发生火警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遮挡消火栓。六、主机房内及主要防范区域内严禁吸烟,因吸烟引
10、起火灾,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七、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过设计负荷,不得使用电炉。八、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主机房及主要防范区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九、应熟记火灾报警电话:119及报警方法。十、应熟悉发生一般火情处理方案和发生大火的应急处理方案,掌握消防设备性能,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操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员应结合网络信息安全建立值班日志,记录每天的安全状况。网吧安全管理制度一网吧经营和上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二网吧不得经营电脑游戏,不得将网吧出租或者私自转让。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网吧的管理规定,爱护网吧的所有机器设备和保持良好的上网环境,不得蓄
11、意破坏网吧任何物件。四网吧经营者必须严格依照“用户上网登记管理制度”进行登记,上网用户必须配合网吧执行。网吧必须详细记录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上网时间和使用电脑的IP地址并予以保留;用户必须对以上记录签名确认。五上网用户不得擅自访问仅限内部使用的系统和未经预先登记的商业系统。六上网用户不得在网上发散电子垃圾和其它有害信息,不得破坏网络中公共信息的完整性。七严禁上网用户向其他联网用户发送垃圾邮件,严禁使用自带光碟。八上网用户必须服从网吧管理人员的管理。遇到系统异常问题,用户不得随意重新启动或者关闭系统,应该立即联系管理人员。九网吧内严禁吸烟、酗酒,以保持良好的室内环境。 网吧经营者有责任对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国际联网信息安全的监督检查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当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案件时,必须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扩大。十一.网吧经营者和上网用户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