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工厂食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通用5篇)加工厂食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一、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实施有效地食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措施,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生命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特制订本预案。二、 范围:适用于所有车间。三、 职责: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由生产科执行,厂长监督指导。四、 内容(一)应急预案启动1、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反馈同一批次的产品,发生食用后腹泻等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现象,主要包括化学的、生物的危害,或较大的物理危害,或出现批量的明显的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质量事故,如批量涨袋、出现漏气、发臭等,视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2、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安全应
2、急处置方案。各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立即按照预案的责任分工,投入应急处理程序工作,并随时向各职能部门反馈质量报告情况。(二)实施应急处理措施1、立即向供销科和质检科等职能部门进行反馈和信息沟通,便于问题在市场上的妥善和积极处理。2、派质检科或与职能部门专业人员一起,到事故发生现场,查看产品质量状况,事故发生状态及影响范围等情况,将样品送厂,并做出初步的判断和处理。3、相关生产车间,排查此批次产品的产量和范围;4、询问其它发货范围的销售公司,是否有此类现象的发生;5、排查此批次产品生产所用的原料和辅料及包装物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以及其它产品是否使用此批原辅料或包装物,若有使用,查看使用产品的质
3、量状态,生产批量及发货范围。6、排查此批原辅料是否有理化指标的检测,以往供应厂家的质量及理化指标检测的情况;同时排查此批产品所用包装物、原料是否有变化。7、排查生产环节的各项生产记录,还原当天生产状况;8、通过以上排查,初步判断出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怀疑因素进行进一步的判断。9、对怀疑因素和环节,进行至少三种的重复性试验,通过试验,确定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10、对于市场上的事故发生态势积极关注和沟通,并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其它善后处理工作。(三)产品回收1、通过排查和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与职能部门沟通后,如确认此批产品有回收的必要,应对产品进行回收。回收时,按发货区域、数量及日期批次进行
4、回收。回收后按正常退货程序进行退货。2、退货时,与职能部门沟通,确定统一退回总部或各异地公司同时接收。3、产品退货后,积极对退货产品进行观察。(四)改善和改进产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排查出来的因素,厂内进行整改,由相关车间积极整改,或进行硬件的投入,从而固化生产。如有系统性问题,需要职能部门配合的,积极向相关部门写出书面申请,并明确提出,在相关因素改进之前,此种或此批产品停止生产,或改进工艺等。加工厂食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一、食品退市制度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
5、,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一)若产品为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2、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3、超过安全试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
6、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商品的;9、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秴食品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二)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入册;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3、对有害有毒、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4、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将选择
7、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四)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五)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二、食品召回制度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则按照规定程
8、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第二条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升级质检部门组织建立的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技术支持。第三条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食品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第四条本公司将向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食品危害人体
9、健康的事实。第五条本公司将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三)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构成及比例;(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con第六条本公司将配合省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第七条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第八条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一)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
10、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二)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三)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三、食品召回的实施第一条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第二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通知消费。第三条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
11、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第四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公司通过所在地的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第五条食品召回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二)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三)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四)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五)召回的语气效果;(六)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第六条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
12、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若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四、召回评估第一条本公司将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第二条本公司将在食品召回时限满15日内,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报告国家质检总结。第三条本公司将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及时予以销毁。第四条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本公司将保留详细记录,并向时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加工厂食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二、小组成员职
13、责: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组员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三、应急处理程序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停止食用中毒食品;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
14、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
15、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5、善后及责任追究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加工厂食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41.目的为了规范本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检验体系
16、和突发事故的应急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检验能力,最大限度地为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高效、快速的技术支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安全健康。2 范围适用于本所食品检验、抽样及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具体实施。3 职责3.1所长组织成立应急检验工作小组,负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质量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检验工作。3.2应急检验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质量突发事件的抽样、检验工作的统一指挥、安排、协调工作,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检验结果信息。3.3 相关抽样站(室)、食品检验中心、业务办和行政办在应急检验工作领导小组
17、的统一指挥、协调安排下,负责及时做好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4 应急检验工作控制4.1工作原则: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预防为先、准备充分、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4.2 组织管理体系4.2.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检验领导小组”),负责应对、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副组长由食品检验中心分管副所长担任,成员由所班子其他成员、食品检验中心主任和副主任、业务办主任、行政办主任、业务监督检查室主任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食品安全应急检验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检验工作的组
18、织、落实、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检验工作。4.2.2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研究决定本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部署和工作意见;组织、协调、指挥所内相关部门食品安全检验工作准备、应急检验处置等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就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情况及检验结果进行及时汇报;组织对检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离和异常进行研究和正确处置;组织对应急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的审定和判定; 协调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工作沟通。4.3 运行机制4.3.1 监控与预警本所食品检验中心和业务办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可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的日常信息监控与预警信息报告工作。对所抽查或送检食品安全指标质量状
19、况,适时进行分析和评价,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对发现存有严重不合格项且存在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的食品样品,必须首先采取应急措施,在1小时内向市质监局食品科进行汇报和预警。食品安全预警依据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食品安全事件可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 对应以上四级食品质量事件发布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级以下情形的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不列入分级。a)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b)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
20、有扩大的趋势。c)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d)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4.3.2 预警信息的收集按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程序文件规定执行。4.4 应急检验处置4.4.1 应急检验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上报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相关检验人员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成员通讯录上报备案并保证与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讯畅通。联系电话变更随时通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接到抽样检验通知时,必须在30分钟内通知相关人员到达指定位置和检验岗位,做
21、好相关技术准备并听从市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4.4.2应急检验处理对于不同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预警或报告,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总的要求是:加强值班,力求快速反应,准确判明预警级别,迅速启动相应应急程序,有效组织抽样检验行动。依据四级预警,相应采取四级级响应对策,即级预警实行级响应,级预警实行级响应,级预警实行级响应。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所内各部门负责人、食品检验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级响应: 应急检验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食品检验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工作。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有
22、关成员,指定区域抽样部门人员、食品检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检验人员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级响应: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分管成员、指定区域抽样部门人员、食品检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检验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4.4.3 应急检验指挥与协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程序启动预案后,应急检验领导小组根据预案,统一组织、安排抽样检验工作。建立以市局及相关部门、单位和相关地区协同配合的统一指挥系统,具体负责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所内后后勤部门负责配合做好车辆调度、试剂耗材供给、水电及相应的环境设施保障工作,确保抽样检验工作有序进行。所办和业务办公室要做好与市局的
23、信息交流和汇报工作,及时在第一时间将检验数据结果上报市局。4.4.4应急检验保障 所内各部门须加强对食品快速检测车和相关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食品快速检测车应做到每周例行检查、保养一次,车载电源应每半月检查和充电一次,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车辆有效调用和使用。 总工程师须加强对食品检验设备使用状态的日常监管,食品检验中心设备管理人员须做好检验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对涉及到食品卫生安指标的关键仪器设备要进行重点监控,一旦发现有故障,应在24小时内进行修复或调用备用设备,以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需要。 食品检验中心相关检验人员,应保证食品安全指标检验所需的试剂、耗材、标准品和药品
24、等消耗品的储备量及有效性,保证应急检验的需要。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处置过程中,所办公室和财务办要为应急检验和抽样工作提供必备的交通、食宿、物资、经费保障。4.5 应急检验后的处置4.5.1 检验结果的分析和评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结束后,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将结果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市局,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必要时,可邀请市局分管领导和食品科参加结果的分析评估。4.5.2 工作小结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在应急检验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对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食品安
25、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中如有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6 应急检验预案演练应急检验领导小组应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演练,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按照预案要求,应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食品安全事故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的演练、应急抽样的演练、应急检验处置过程的演练等。对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提出应急检验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完善措施、应急检验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检验工作的实战能力。4.7 责任与奖惩应急检验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按照相关
26、规定,对在应急检验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行动不力而影响工作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工厂食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本预案的目的为切实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的处置重特大食品安全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镇辖区内。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第三条组织机构(一)镇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镇长)副组长:(副镇长)成员:各村(社区)主任。
27、(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第四条职责分工(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研究部署、指挥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向镇食安办及时上报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3、组织公安、工商、卫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创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处置安全重大事故并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4、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质、经费等保障机制。(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职责1、协调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抓好辖区食品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2、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抓好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等工作。3、负责辖区内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医疗救护和患者
28、转送工作。第三章监测与报告第五条监测建立健全并完善现有食品监测系统,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为实行重点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纠正。第六条责任报告人与报告程序(一)责任报告人:辖区内所有公民。(二)报告程序:凡发现食品有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办公室。第四章信息报告与发布第七条按照相关文件及精神,信息报告与发布统一一口径,正面安全,防止炒作,减少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食品事故由区政府发布。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八条建立健全高效的组织保障系统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做好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准备,各部门、各村(社区)、各生产销售加工企业,必须从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出发,必须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系和应急反映体系,在思想上、组织上做好应对准备。第九条经费保障镇财政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