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水公司管理制度目录排水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1.职工考勤、请假、出差管理制度2.职工年休假实施办法3.2014年度4-2级合同制员工晋升为1级工实施细则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6.财务审批制度7.泵站设备巡查制度8.泵站交接班制度职工考勤、请假、出差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公司职工的考勤、请假、出差等方面管理,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1.考勤1.1 各部门(泵站)负责人指定专人对本部门(泵站)人员出勤情况进行考勤。1.2 考勤人员应按规定标志认真填写考勤表(见附表1),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对部门内人员请假、出差、加班情况不明时,
2、或出差、请假手续不齐的,不应予以考勤。1.3 各部门考勤表应于次月1日前填写完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泵站考勤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于次月2日前报综合部汇总。2.加班、调班2.1 全体职工应合理安排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2.2 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由部门负责人编制计划报综合部统一安排。2.3 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由加班人填写加班申请单(见附表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综合部汇总。2.4各部门(泵站)工作人员,因工作或自身原因确需调班的,由调班人填写调班申请表(见附表3),经站长、班组长签字,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综合部汇总。3.请假3.1
3、请假类型:病假、产假、婚丧假、探亲假、事假、工伤假、年休假。3.2 病假3.2.1 职工因患病不能工作的,需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方可申请病假,病假中包括公休和节假日。职工按照绍兴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就医。3.2.2 病假申请手续按以下标准办理:1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之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审批形式必须是书面形式,并报综合部备案。3.2.3孕期病假按公司关于孕期职工病假管理的补充规定执行。3.2.4 病假待遇:请病假3天以内,扣除当月月度考核奖50元日;3天以上扣除当月全部月度考核奖、按实扣除各项补贴,并与年终奖挂钩,具体如下:全年病
4、假天数累计 年终扣奖3D15 5%15D45 20%45D90 50%D90 100%病休期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有关条款计算病休时间,职工病假超过规定医疗期,经病残证明后,不能办理退休、退职又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3.3 产假3.3.1 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晚婚晚育的,按下列标准确定产假:正常分娩的产假90天;难产的在正常分娩基础上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按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执行;妊娠3个月内流产的,产假25天;妊娠7个月内流产的,产假50天。涉及到计划生育的,按公司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执行。3.3.2 超过以上规定者,除医疗
5、事故引起的身体不能康复等原因外,一律作病假处理。3.3.3 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取消月奖和各类补贴,不影响晋级和工资调整,年终奖按每月的平均值扣除。3.3.4 哺乳期规定:女职工有未满1周岁的婴儿需要哺乳时,每天应在工时内给予两次(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3.3.5 产假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不再补休。3.3.6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公司男职工可以在其配偶生育期间,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享受不超过7天的护理假,工资、奖金正常发放,按实发放各类补贴。3.4婚丧假3.4.1 公司职工
6、本人结婚,且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可享受婚假15天,一方未到晚婚年龄或再婚可享受婚假3天。3.4.2 公司职工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的,可请丧假5天;兄弟姐妹、配偶父母丧亡的可请丧假3天。3.4.3 职工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本省),或职工在外地(外省)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后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但途中车船费等均由职工自理。3.4.4 婚丧假中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正常发放,按实发放各类补贴。3.5探亲假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外省),经
7、公司董事长批准,可按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3.5.1 探望配偶,每2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20天,申请时需提供配偶未享受过探亲假待遇的相应有效证明。3.5.2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2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3.5.3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满4年给假一次(自可享受该假期之日起),假期为20天,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如推迟,原则上只补一年(即只能增加5天假期)。申请时需提供证明其已婚的有效证件。探亲假必须于每年1月份上报计划,原则上与国庆、春节安排在一起,探亲假内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均不予剔除、不予补加。3.5.4 探亲假期间工资福利正常发放,按实扣除各类补贴以及月度奖和年终奖。3.5.5 职
8、工探亲往返路费,必须按最直接、最经济、最省时的原则,只能报销火车(不包括动车)、汽车、轮船普通座位票。3.6 事假3.6.1 公司员工请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之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3.6.2 当月发生事假1天以上,取消当月月考核奖,按实扣除各类补贴。3.6.3事假同年终奖挂钩,具体如下:全年事假天数累计 年终扣奖1D3 10%3D7 30%7D15 50%D15 100%3.6.4 一年内请事假累计在15日以上的,停发事假累计日到后的年内各类福利待遇。3.6.5 事假不包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3.6.6 凡有事假发生,取消评选年度先进资格。事假计发工资=应发工
9、资21.75天实际出勤天数。3.7 工伤假 3.7.1事故报告: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职工本人或所在班组、泵站、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在第一时间作好相关的处理、调查和汇报工作,严格按相关规定报告到位。并于次日填写好绍兴县排水有限公司工伤事故报告审核表(见附表4),递交公司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所在班组、泵站、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董事长)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报告表送安监部、综合部备案。3.7.2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本人应当自事故发生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五日内,按绍兴县排水有限公司工伤事故报告审核表的审核建议意见,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综合部受理。职工本人无法办理时,
10、由所在班组、泵站、部门负责人填写。申请时须持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首次就诊的病历卡复印件,原件备查)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书;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如属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因工外出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因抢险救灾受到伤害的,应分别提交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职能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初步认定为工伤的,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绍兴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7.
11、3 请假程序:职工需持由董事长签有“初步认定为工伤”字样的公司工伤事故报告审核表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书,方可申请工伤假。3.7.4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7.4.1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3.7.4.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3.7.4.3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
12、金中支付。3.7.4.4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7.4.5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3.7.5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称为停工留薪期。3.7.5.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奖、福利待遇不变,按实扣除各项补贴。3.7.5.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3.7.5.3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3.7.5.4 工伤职工在停工
13、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经批准后的延长期内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另行安排工作的,按新岗位重新确定工资标准。3.8 年休假 按公司职工年休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3.9 职工参加自学、函授等业余学习或考试,需占用工作时间的,须经公司正常审批手续审批,并以公休日或节假日冲抵。3.10以上所有请假种类原则需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组、泵站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审批同意,综合部备案。4.出差4.1职工因公出差,须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6)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董事长审批,综合部备案。4.2因公出差费
14、用报销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理。5.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分别按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进行处理。6.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7.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职工考勤、请假、出差管理制度(试行)自行废止。职工年休假实施办法 1.适用对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2.休假条件及假期2.1 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职工(1、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2、按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计算的工龄在一年以上的人员),享受带薪休假。年度累计工作年限核算截止日以上年度12月31日止为准。累计工作年限中外单位工龄为劳动部门正式备案过的工龄(按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计算工作时间的工龄),本单位工龄按在水
15、务系统内报到日起计算。2.2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2.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3.年休假期安排3.1各部门、泵站在做好本部门、泵站职工的休假意向登记后,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统筹调度好本部门、泵站职工的年休假事宜,在每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本部门职工来年年休假计划,经各职工确认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在综合部(泵站在所在部门)备案。一般情况下,各部门、泵站应根据职工意向结合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3.2 一般情况下职工应按计划休假,如职工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变更计划的,应优
16、先服从于生产、工作安排,如因生产、工作需要难以安排的,则不予变更休假计划。3.3休假申请:一般情况下职工必须在休假前一周办理休假手续,由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做好相关移交工作后方可休假(泵站员工由泵站站长核准,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倒班人员休假由所在泵站站长按要求安排好顶班人员。如申请的时间刚好由于工作原因不适合安排时间应服从公司安排。3.4无特殊情况均应安排职工进行年休假。如确因工作需要公司不能给予职工安排年休假时,征得本人同意后,不予安排年休假,由职工填写年休假取消申请表,由所在部门、泵站申请,报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报综合部备案,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加班工资。3.5无
17、特殊原因,职工个人放弃休假的(含未休足的余假),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资。3.6年休假一律不跨年度安排,可以分段安排,但不超过二段。3.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3.8职工参加由公司组织带薪旅游的天数应在年休假中扣除。先享用年休假后出现取消年休情况的人员,取消的天数在下年度休假天数中抵扣。4.派遣制职工的年休假由公司同派遣单位协商后参照执行。5.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起草和解释。6.本办法于2009年1月6日
18、经公司一届一次职代会审议通过,经总经理批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14年度4-2级合同制员工晋升为1级工实施细则根据公司关于做好2014年度派遣制员工劳动关系转换及职工定级工作的通知(柯桥排水 20143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对象、条件及名额1公司2014年度4-2级合同制职工,根据总人数(符合直接转的职工不计入总数)的10%晋升为1级工,2014年公司晋升为1级合同制员工的名额为11名。2. 本年度晋升为1级工,岗位薪酬自2014年1月1日起发放。3受到行政处分的,处分期间取消晋级资格。二、操作程序1.自行申报。由符合条件的职工自行填写2014年度4-2级
19、合同制职工晋升为1级工申报表(见附件1),经所在部门审核推荐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综合部,由综合部和企业管理部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公示3天。2.积分筛选。对每位符合条件的4-2级职工根据2014年度4-2级合同制职工晋升为1级工评价表(见附件2)进行计分,然后根据得分高低筛选出11名4-2级合同制员工进入职代会表决通过,如名额内最后一位出现积分并列的则由职代会投票表决。积分筛选必须经过以下程序:第一步:职工自评:由每位符合条件的4-2级合同制职工工根据评价表自行进行计分,并附上相关依据的原件和复印件;第二步:部门审核:由4-2级合同制职工所在部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第三步:职能部门审查:
20、由综合部会同企业管理部对积分是否符合评价表要求及真实性进行审查;第四步:排名公示:根据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第五步:筛选名额确定:根据公示后的积分结果,报公司办公会议确定进入职代会投票人选。符合直接晋升为1级工的不进行积分筛选程序。3.职工代表大会表决。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筛选进入职代会投票的4-2级合同制职工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如支持率低于50%的则不予通过,由积分排名次位的递补,并再进行一次投票表决,如仍未通过则名额空缺,不再增补。名额内最后一位出现积分并列的由职代会投票决定取舍。4.公示。职代会投票通过晋升为1级工的4-2级合同制职工须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接受全
21、体干部职工对晋升条件及产生程序等方面监督。5.实施。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集团公司备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实施晋级调整。三、本实施细则经公司二届四次职代会通过后实施,由综合部负责解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总则: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职工人身、生产运行、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集团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组织管理2.1 机构设置:2.1.1 建立健全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2.1.2 建立健全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领导的全公司安
22、全生产管理网络,各部门、泵站设立安全员,负责所在部门、泵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1.3 运行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对公司各部、分公司及泵站等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协助公司各部、分公司及泵站等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2.2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2.2.1 公司根据绍兴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和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主要包括人身安全目标、财产安全目标、运行安全目标与安全管理目标等。2.2.2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
23、作实际,将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细化到各泵站、各重要岗位。2.2.3 在当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前,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自动延续。2.2.4 各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约人,签约人如因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约人。2.2.5各部门应做好相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检查和日常管理,运行部每半年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书面汇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贯彻落实情况。2.3 安全生产责任制2.3.1 总经理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副总经理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职责负有领导责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是:2.3.1.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
24、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法规、制度和规定。2.3.1.2 认真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2.3.1.3 定期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部门间的工作关系。2.3.1.4 在编制分管范围内各部门的生产、基建、物资、培训教育等方面计划时,应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纳入计划并贯彻落实。 2.3.2 综合部安全生产责任是:2.3.2.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2.3.2.2 在拟制本公司工作计划和总结时,应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2.3.2.3 定期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工作开展情况。2.3.2.4 经常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制订卫生措施、防止职业
25、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2.3.2.5 加强车辆安全使用工作。2.3.2.6 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其使用情况。2.3.3 运行部安全生产责任是:2.3.3.1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2.3.3.2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情况。2.3.3.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对生产一线岗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隐患,确保安全生产。2.3.3.4 负责制订电力、机械设备等生产中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2.3.3.5 组织
26、好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在编制业务培训计划时,应有安全技术知识内容。2.3.3.6 作为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2.3.4 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是:2.3.4.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2.3.4.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各项安全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2.3.4.3 认真做好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好安全技术劳动措施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产。2.3.5 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是:2.3.5.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2.3.5.2
27、编制落实资金安全使用计划,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安全高效运营。2.3.6 营业部安全生产责任是:2.3.6.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2.3.6.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对全公司流量表计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计量故障,杜绝隐患,确保计量安全正确。2.3.6.3 做好入网建设费、污水运行处理费、分配返还费的收缴工作,确保公司生产资金的足额、安全到位。2.3.6.4 做好入网用户污水排放的监察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出现的各种纠纷,杜绝入网用户偷、漏排现象的发生。2.3.7 城区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是:2.3.7.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
28、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2.3.7.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隐患,确保安全生产。2.3.7.3 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3.7.4 以科学、合理、节能的原则,协调好供电部门和泵站内部的关系,确保用电可靠和安全运行。 2.3.7.5 做好所辖管网设施的巡查工作,发现窨井盖损坏缺失或管道破裂,及时修复或上报,确保安全。2.3.8 维修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是:2.3.8.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2.3.8.2 加强管线设施巡查和维护工作,确保无重大污水停排、环境污染等运行事故的发生。2
29、.3.8.3 加强各泵站、城区分公司设备的巡视、二级保养和计划检修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3.8.4 制定完善的事故抢修预案,开展经常性的预案评审和演习活动,确保事故处理的快捷、有效。2.3.9 公司安全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综合管理监督执行人,安全员的责任是:2.3.9.1 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检查执行情况。2.3.9.2 参加、督促有关部门编制并审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检查贯彻执行情况。2.3.9.3 经常检查、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对事故隐患,发限期整改通知,对重大
30、危及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停产治理并迅速报公司总经理。2.3.9.4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2.3.9.5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劳动用品。2.3.9.6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督促按期实行。做好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2.3.10 城区分公司、泵站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者,其责任是:2.3.10.1负责对城区分公司、泵站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活动。2.3.10.2 带头遵守和督促城区分公司、泵站人员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现象。2.3.10.
31、3 在安排城区分公司、泵站生产任务的同时,应同时安排布置安全防护措施。2.3.10.4 发现生产中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城区分公司、泵站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并落实措施后方可继续生产。2.3.10.5 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伤员要迅速送往医院抢救,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吸取教训,落实防护措施。2.3.11 公司员工是安全生产的具体执行者,员工的责任是:2.3.11.1 自觉遵守公司内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2.3.11.2 熟悉和掌握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规程,及时、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2.3.11
32、.3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切实做好个人安全生产工作。2.3.11.4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伤员要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3.安全基础管理3.1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3.1.1 各部门应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化,并使上述工作经常、有效。3.1.2 各部门应严格贯彻国家或行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与规定,订立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3.1.3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生产特点,制订各类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根据预案每年演习不少于一次。3.2 安全生产教育3.2.1 常规宣教活动。各部门应组织落实公司及上级部门布置的安全宣教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
33、、“百日安全无事故”、安全生产技术比武等教育活动。3.2.2 三级安全教育。进入本公司的新职工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由综合部进行安全生产规章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班组教育,分配到岗位后进行岗位教育。上述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3.2.3 特殊工种教育。对电气、起重机(包括行车)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特殊工种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并定期参加年审、考核、换证工作。3.2.4 在采用新的生产方式、添置新设备或换岗、复岗人员从事新的岗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并经生产操作规程考核合格。3.3 现场安全管理3.3.1 各
34、部门应加强现场管理,积极引进质量管理、目标管理与标准化作业等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3.3.2 运行部(中控室)作为公司运行调度管理部门,应24小时监视城区分公司、泵站、管网的运行情况,出现险情,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3.3.3 城区分公司和泵站应做好设备的日常巡查、保洁、清渣工作,并在变电所、高压电气设备等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3.3.4 维修分公司应根据公司生产运行现状,负责做好管网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和城区分公司、泵站等设备的二级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完成事故抢修工作。在大口径排水管线上设置有关标志,以
35、利于管线巡查与保护。3.3.5 工程部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完整而符合现场特点,施工现场用电、围护及安全保护措施符合规定要求,进行机械挖掘、吊装等危险作业时,要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3.3.6 加强消防管理,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工具,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3.3.7 各部门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日常督查,确保人身安全。3.3.8 将生产经营场所发包或出租给他方的,在相应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3.4 安全记录各部门对事故安全检查、整改、教育、培训、会议、技术交底、设备设施巡查、检修保养、安全信息传递和事故处
36、理等环节,应建立真实、完整和动态的记录或台帐,为加强安全管理提供数据与信息。 4.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4.1 安全生产检查是生产过程中及时预测、预防和整改各种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关系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的有效措施。主要查组织领导、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以及安全防范措施。4.2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安全生产检查可分为: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安全检查和重要部位安全检查。4.3 日常安全检查要求各班每天进行岗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4.4 定期安全检查由运行部主持,相关部门共同参加,每月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设备运行及防火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
37、现故障和隐患,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4.5 季节性安全检查一年二次,分冬季防冻、防火安全检查和夏季降温安全检查,确保季节性变化的安全生产。4.6 节日前后安全检查是对职工进行节日安全教育、消除因节日期间职工纪律松懈,工作人员较少等原因引起的不安全因素。4.7重要部位安全检查是对变配电设施、泵机组设备、管道设施、自控设备、窨井盖等重要部位进行专门的安全检查。4.8 积极配合集团公司以及其他上级安全管理机构对本公司的安全检查,不推诿、不敷衍、不作假、不拒绝和阻挠。 5.奖励与处罚5.1 各部、分公司、泵站及个人在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中的表现,纳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奖惩兑现。5.2 对积极工作,完
38、成生产任务,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者,给予表彰、奖励和年终嘉奖。5.3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者,视情节,予以扣奖金、行政处分、开除直至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事故处理及信息报送6.1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迅速向主管部门或总经理报告。6.2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总经理报告。6.3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当事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保护好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6.4 凡发生责任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必须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
39、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属于责任事故的,应对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6.5 对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应及时召开现场分析会,使广大职工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6.6 对因公负伤的职工和死者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7 对事故发生原因、调查处理结果、经济损失与赔偿等情况,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完成,并报集团公司企管部。6.8 有关安全报表应按集团公司要求及时上报。6.9 各类事故发生后,不得瞒报,在事故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企管部,发生重大事故的,在第一时间由总经理上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主
40、要领导。6.10 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长假前,应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对假日期间的值班事宜妥善安排,并在假日开始前2天报集团公司企管部。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土建施工、设备设施安装及维修零星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考核。2 安全管理2.1 工程开工条件审查及办理程序2.1.1资格审查:承包单位必须具有与承包工程内容相配套的资格(质),承包单位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安全
41、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副本或复印件,由安监部(本公司即业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存档。2.1.2 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本公司与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承包单位还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1.3 制订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方案:承包单位要制订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方案,交工程牵头部门审批及安监部备案,并按方案实施;若施工期间需变更图纸或重大方案的,必须经本公司同意,并应将变更后的方案再次交工程牵头部门审批及安监部备案。2.1.4 危险作业施工:施工过程中涉及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时,承包单位要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办理
42、相应审批手续,需对有害气体等进行技术检测的,应自行做好检测和记录工作,并将检测结果报送工程牵头部门。2.1.5 施工人员登记:承包单位应向安监部提交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明,在泵站施工的须到安监部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2.1.6 办妥1-5条安全管理手续后,由安监部签发开工令(附件:1),开工令一式两份,承包单位一份,安监部一份,由安监部发送至公司领导和相关的部门、泵站。工程建设设有监理单位的,开工令由监理公司签发。2.2 施工期间安全管理2.2.1 承包单位接到开工令后,方能施工。2.2.2 承包单位在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方案中规定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
43、,负有安全主体责任。2.2.3 安监部及工程负责部门、施工现场泵站在进行工程建设安全检查时,发现施工承包单位作业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提出口头警告、整改通知单、违约扣款、勒令停工整改等要求时承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立即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按规定时间书面回复。2.2.4 承包单位接到安监部开出的勒令停工单(附件:2)后,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并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待整改完毕验收合格,收到复工令(附件:3)后方可继续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对施工中损坏设备设施应及时修复,消除安全隐患。维修零星工程涉及生产运行现场的,工程结束时,须经生产运行现场负责人认可签名。2
44、.2.5 发生事故后,承包方应在半小时内向本公司工程牵头部门或安监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3 安全考核3.1考核机构3.1.1 工程建设的日常安全检查由工程部或工程牵头部门负责检查、考核。在泵站内施工的泵站负责人应参加安全检查;3.1.2 专项安全检查由安监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检查、考核,每月不少于2次,项目设立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单位必须参加联合检查、考核。3.2 考核扣款从承包单位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3 扣款通知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签发,一式四份,承包单位一份,安监部、工程实施部门和财务部各一份(附件:4)。4 考核内容4.1有下列行为的,每
45、发现一次扣100元,责令立即整改4.1.1管道施工基坑、涵洞支护及施工现场“三宝”、“四口”防护措施未执行的第一次检查发现扣100元;复查仍未整改的加倍处罚直至停工整顿;4.1.2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没有随手放入工具袋;物件及废料任意抛掷或向下丢弃;4.1.3施工人员无故到生产运行区域或擅自动用生产运行设施设备的;4.1.4未按要求做好施工场地车辆管理及施工设备、材料、工器具等随意乱放,堵塞安全通道的;4.1.5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有赤膊、穿拖鞋等不文明行为的;4.1.6 工棚内无防火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等)。4.2 有下列行为的,每查处一次扣200元,限期整改4.2.1施工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穿
46、拖鞋、饮酒等不安全行为的;4.2.2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事先未与相关部门联系私拉乱接的;4.2.3配电柜、开关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或开关箱无漏电保护器、失灵的;4.2.4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4.2.5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4.2.6 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的;4.2.7 电线线路过道无保护的;4.2.8 施工现场没有按要求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不牢固,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没有针对性悬挂醒目安全警示牌的;4.2.9 动火作业现场未按要求配备有效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4.2.10高处作业时焊接作业没有清除焊接作业点周围及下方凡是焊接飞溅,火花能涉及的区域内的任何可燃物、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在地面设置围栏的;4.2.11 高处作业中所用工具没有随手放入工具袋;没有防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物件及余料和废料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抛掷,施工机具无安全装置或防护罩的;4.2.12 楼梯、电梯井、预留洞和通道口防护每一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