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制度一、全体职工必须十分重视医疗安全,加强责任心,认真执行各项医疗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的优质服务。二、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无菌操作规范,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保障病员和工作人员的健康。三、中心各科室在工作中,凡遇有重大重要情况,有关科室和人员必须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或中心主任请示报告。四、危重病、疑难病例应根据需要组织科内、科间、院内、院外会诊。五、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首诊医生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六、各临床专业科室必须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各临床、医技科室必须按要求进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术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和教学病例讨论。七、需转往外院诊治的病人,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批准,由医务科与转入中心联系同意后方可转院。八、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九、院前急救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任何人不得脱岗、离岗、自行调班。十、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管理办法,定期清点,保证供应。十一、中心感染监控小组负责对中心感染病例的登记、报告与控制的管理。诊为传染病的中心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和我院制定的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