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第十三章)课件.pptx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文档编号:3439538 上传时间:2022-08-31 格式:PPTX 页数:193 大小:6.92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法学(第十三章)课件.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193页
刑法学(第十三章)课件.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193页
刑法学(第十三章)课件.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193页
刑法学(第十三章)课件.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193页
刑法学(第十三章)课件.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19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刑 法 学刑 法 分 论第十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目录页Contents Page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第二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三节 走私罪第四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五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六节 金融诈骗罪第七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第八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第九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特征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类型一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特征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扰乱危害市场经济发展的行为。本类犯罪的基本特征是:u本类犯罪

2、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u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的市场经济管理法规,在市场经济运行或经济管理活动中从事非法经济活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使国民经济发展遭受损害的行为。u本类犯罪的主体是个人或单位。本类犯罪主体的一个显著特征是绝大多数犯罪的主体均可由单位构成。u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多由故意构成,且一般具有非法牟利之目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类型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105个具体罪名,可以分为以下8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生产、销售伪劣

3、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二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一二三四五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第二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八九六七放火罪一(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概念和特征(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认定(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是:u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产品

4、质量监测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同时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罪的对象是伪劣产品。u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规,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u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u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概念和特征0102(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认定本罪与生产、销售特定种类的伪劣产品的犯罪的界限本罪的犯罪形态01本罪与生产、销售特定种类的伪劣产品的犯罪的界限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关于本罪的规定,是一个概括性条文,因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中的生产、销售假药

5、、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也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本罪的犯罪形态02有关司法解释对本罪的未遂、共犯和罪数形态作出了明确规定,u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u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u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罪定罪处罚

6、。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根据销售金额,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规定了四个幅度的法定刑:u犯本罪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u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u销售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u销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生产、销售假药罪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本罪在

7、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点:u生产、销售的必须是假药。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u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生产假药,是指非法制造、加工、采集、收集某种物品充当合格或特定药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生产

8、、销售劣药罪三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劣药”是指:(1)药品成分的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2)超过有效期的;(3)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是指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本罪是结果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和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犯本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9、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四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行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五生产、销

10、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本罪是行为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犯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和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犯本罪,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

11、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材、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本罪属于危险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第一百五十条的

12、规定,犯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明知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生产、销售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结果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13、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是指故意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或者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犯本罪的

14、,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是指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第三节 走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二三四五六走私废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

15、四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犯上述之罪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百五十一条各款规定处罚。武装掩护走私的,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应以上述犯罪和妨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三种具体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枪支管理法规、核材料管理法、金融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的行为。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

16、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二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三种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文物管理法规、动物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或者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实施上述三种犯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武装掩护走私的,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应以上述犯罪和妨

17、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等方式使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武装掩护走私的,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应以本罪和妨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三款和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

18、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武装掩护走私的,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应以本罪和妨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走私淫秽物品罪四走私淫秽物品罪,是指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境的行为。走私废物罪五走私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关于固态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

19、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三款和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武装掩护走私的,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应以本罪和妨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六(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概念和特征(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事责任(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概念和特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

20、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等刑法已有规定的违禁品之外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关税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要构成特征有:u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本罪的对象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和第三百五十条规定外的普通货物、物品,即除武器、弹药、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固体废物以外的一切货物与物品。u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等刑法已有规定的违禁

21、品之外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关税数额较大的行为。u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u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并且行为人一般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概念和特征0102罪与非罪的界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偷税罪的界限(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01罪与非罪的界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罪量要素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上述数额的,应以一般海关违法行为论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偷税罪的界限02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用虚构实事、隐瞒真相等手段,不缴、少缴应纳税款或者已扣、已纳

22、税款,数额较大;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二者存在如下区别:u犯罪主体不同。偷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才能构成;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u犯罪客体不同。偷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税收秩序;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侵犯的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中对进出境货物、物品的监管和征收关税及其他税费的制度。u违反的法律、法规不同。偷税罪表现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表现为违反海关和对外贸易法律、法规。(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犯本罪的,依其偷逃应缴税额之多少承担刑事责任:u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

23、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u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u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u单位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

24、、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论处。第四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虚假破产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第四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九十

25、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虚报注册资本罪一(一)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概念和特征(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认定(三)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刑事责任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如下:u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登记管理制度。u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且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u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或单位。u本

26、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一)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概念和特征(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认定对本罪的认定主要在于区分罪与非罪。区分时首先可以从公司性质着手。本罪中的公司仅指公司法中指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其他类型的公司,设立登记这些公司中发生的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其次,可以从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着手。构成本罪,必须在客观情节上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如果在情节上没有达到这样的严重程度,就不构成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应按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根据刑法第一五八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

27、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刑事责任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具体司法适用中,对虚假出资罪的认定,应以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确定的两种情形予以追诉,即: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28、的:u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u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u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u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29、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四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披露或者不按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妨害清算罪五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擅自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

30、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对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六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假

31、破产罪七虚假破产罪,是指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的规定,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八(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概念和特征(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刑事责任(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概念和特征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

32、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如下:u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u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u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u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0102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0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1)按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受贿罪必须是受贿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受贿行为处理。(2)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法律、政

33、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合理报酬的,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因而是合法行为而不是犯罪。(3)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接受亲朋好友的一般礼节性馈赠,而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4)区分以收受回扣、手续费为特点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与正当业务行为的界限。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02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主体的不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

34、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从事业务的人员。(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犯本罪,受贿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贿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九(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概念和特征(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认定(三)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刑事责任(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概念和特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如下:u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u

35、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u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人;既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u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0102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与行贿罪的界限(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认定0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关于行贿的数量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2)应当重点调查行为人给公司

36、、企业工作人员行贿的财物数额是否达到上述要求,如行贿数额不大,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3)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必须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行为人出于谋取正当利益,或出于亲属、朋友间的单方面赠与目的,则不构成犯罪。本罪与行贿罪的界限02二者的区别在于:二者的区别在于:u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正常的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u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后者的犯罪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三)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37、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十对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

38、免除处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十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同类营业”指经营项目属于同一类别的营业,不包括类似营业或相关联营业。根据追诉标准的规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该罪主体只能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十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

39、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十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而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犯本罪的

40、,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十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犯上述两个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上述两个犯罪的,从重处罚。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十五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

41、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十六(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概念和特征(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刑事责任(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概念和特征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如下:u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

42、理秩序。u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上市公司的控股单位或者实际控制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第五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变造货币罪擅自

43、设立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一二三四五六七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五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八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第五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十九二十二十一十八十七十五十六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第五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

44、金不入账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逃汇罪洗钱罪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伪造货币罪一(一)伪造货币罪的概念和特征(二)伪造货币罪的认定(三)伪造货币罪的刑事责任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现行流通的国家货币的样式、图案、颜色、质地等特征,非法制造假币以冒充真币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如下:u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u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伪造货币的行为。u本罪的主体是一般自然人主体,及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本罪。u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伪造货币的行为会发生侵犯货币的公共信用和货币发行权的危害

45、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一)伪造货币罪的概念和特征0201(二)伪造货币罪的认定变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对现行流通的国家货币采用涂改、拼接、挖补、剪贴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原货币的数量、形态和面值,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与变造货币罪的界限同一行为人涉嫌假币犯罪的时候,往往同时有六种行为中的几种,相互关系复杂,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及有关刑法罪数理论,总结为以下几点(前提是针对同一宗假币的数行为):伪造货币以及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币之间的关系(三)伪造货币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

4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u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u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u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2000元或者币量在200张以上的,才构成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律、法规,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47、;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三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48、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持有、使用假币罪四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变造货币罪五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增大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

49、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六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有:u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制度。u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u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为未取得

50、金融业务经营资格的自然人和单位。u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设立金融机构应依法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仍然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而擅自设立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六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七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是指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各类PPT课件(模板)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刑法学(第十三章)课件.pptx)为本站会员(三亚风情)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