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行业工地企业工程复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建筑行业工地企业工程复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在工地的发生和蔓延,指导和规范工地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工人及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工地正常的施工秩序和工地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工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组织机构工地必须成立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要
2、求。1、应急领导小组:序号姓名电话备注1组长2副组长34组员567891011职责:领导小组应根据工地情况制定本工地的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决定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领导、组织、指挥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安排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救助工作,及时控制和科学有效的处置工地内因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产生的各类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工人健康与安全,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控制事态发展,把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2、应急工作小组(1)通讯联络组(由负责)职责:负责情况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拨打120与医院取得联系,引导医务
3、人员和设施进入救助现场;负责向上级部门请示和报告现场抢救处置情况。(2)现场救护组(由负责)职责:对病员进行紧急抢救处理,配合医院工作人员对患者进行救助。(3)后勤保障组(由负责)职责:保障抢救机动车辆、物资、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必需品供应。(4)善后处置组(由负责)职责:负责工人及工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与取证,恢复正常的施工秩序;联系保险公司,对伤亡工人进行理赔。二、安全预防措施(1)充分认识工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工地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4、强化工人的思想教育,使全工地了解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特征和正确的预防方法,提高工人的防病意识和自救能力。(2)制定防控预案,完善应急机制。(3)项目部和上级主管部门保持联系,随时了解和掌握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突发情况并及时向工地领导汇报;项目部人员要积极参加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掌握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临床特征、个人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疫情处置等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应急能力。(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健康教育会、班前教育会、宣传栏、网络、电视、广播等形式开展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预防等科普知识宣传;根据季节的特点和新型冠状肺炎疫
5、情的流行规律加强对工人的疾病预防教育,减少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感染和传播;教育工人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5)切实落实各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预防措施,抓好工地卫生工作,消除卫生死角;后勤部门要加强对食堂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定期对宿舍、厕所、伙房等人群密集地进行消毒,消除有可能导致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传播的各种隐患。对项目部的食堂、宿舍、厕所、会议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经常通风换气。工地在公共卫生场所应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或消毒肥皂等。(6)后勤部门要准备好必备的医疗和防疫物品,以应对突发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7)严格工地门卫管理,在疫情高发期,坚持来访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和来访人员的体温监测制
6、度,争取将病源隔离到工地大门外。(8)建立健全工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疫情监控和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做好晨检工作,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人异常增多应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及县建设局相关科室,主动协助疾病控制部门进行调查分析。三、应急处置措施(1)一旦疫情发生出现非典、流脑、麻疹、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性疾病的工人,应及时向工地应急领导小组或班组长上报,不得带病上岗。经医院诊断排除,治愈后才能回到工地上岗作业。(2)工人或班组管理人员在工地出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要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救援活动。要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患者
7、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工地隔离室休息,并由通讯联络组拨打120,通知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医院进行救治。(3)工地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病人所在班组宿舍、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人密切接触的工人、班组管理人员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4)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感染人群迅速扩大和蔓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请示县建设局和县卫生防疫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工地停工。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组全体人员及工作过的场所,暂停工地一切活动。停止工地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建设局应
8、急领导小组的处理意见。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疫情调查。工地项目部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工友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5)工地出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病例后,领导小组迅速向全体工人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工人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工地稳定,树立战胜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信念。(6)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工地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疫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上报。(7)根据情况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必要时工地减少或停止组织工人参加各类
9、大型集体活动并切实加强对工地人员出入的管理。(8)加强工地环境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对餐厅、食堂、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保证空气流通。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人或疑似病人住所和活动过的场所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进行消毒。(9)严格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工人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如发现工地工人有身体异常,工地则迅速切断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传播途径,采取隔离。工地在县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工人(包括与发病工人有密切接触的工人)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工人休班制度,工人经医院诊断确实病愈后方可上岗。(10)建立工地停工上报审批制度。
10、发现多个班组有工人感染,上报请示建设局批准后,工地方可停工。工地停工放假期间,工地领导及各班组正常上班,加强与工人及家属的联系,掌握疫情事态。(11)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导向,工地在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科学防治知识的同时,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工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信息,使工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信息公开、透明,稳定工人的情绪、心态,消除工人员工紧张和恐惧心理。(12)善后处理: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危害程度做出
11、评估。四、注意事项1、预防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凡出现发热、呼吸道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人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一般在2小时内以书面信息报县建设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其中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2、事发过程对外发布消息,必须由工地领导小组统一发布,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消息,以免报道失实,造成混乱。3、实行责任追究。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4、奖励。在重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工地项目部将予以表彰、奖励。建筑行业工地企
12、业工程复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当前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严格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根据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我省延迟建筑工地复工的相关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实际,制定本管理预案。一、总体要求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13、,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以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的态度,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和执行,坚决防止疫情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省各地建筑工地,包括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复工(新开工)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形势,请示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二、加强层级管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及时建立防控管理体系,编制返程复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预案,督促指导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县级住房城乡
14、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防控管理体系,加强对属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制定周密的建筑工地复工预案,严格把控开复工时间,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及人员健康防护制度,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确保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落地。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决策。建筑工地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建筑工地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三、落实属地责任(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指挥小组,并指导属地各工程项目成立疫情
15、防控指挥部。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监理单位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二)制定防控预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进展,针对疫情防控制定周密的复工预案,加强属地内各建筑工地复工前的信息摸排指导,掌握复工人员的具体健康状况。督促指导各建筑工地制定疫情防控预案,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严
16、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防疫要求制定工程项目的具体防控方案,方案应包括工地复工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把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三)严格把控复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返程、企业复工等各项规定,因地制宜安排延迟、错峰复工时间,做到回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具体复工(新开工)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形势,请示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各建筑工地将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准备情况、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一并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复工。凡是未制
17、定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及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不得开工复工。(四)加强部门联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与当地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监督指导各建筑施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留防控死角。(五)加强应急响应。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公开值班联系电话,值班人员要保障通讯通畅。强化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疫情,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处置。四、严格现场防控(一)做好工地内部防疫管理。各建筑工地要在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领导下
18、,加强工地内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1.加强工地宿舍管理。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严禁使用通铺。2.加强工地饮食管理。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严禁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3.加强工地环卫管理。工地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消毒工作应留存记录。4.进行日常体温监测。工地内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两次,监测情况应留存记录。(二)组织开展信息摸排。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做好对建设项目的从业人员和留守职工的身体状况、
19、是否接触过来自疫区的亲友情况进行专项排查,项目排查信息核查结果,报各市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评估后确定复工人员,对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情况的人员,及时做好劝阻工作,对私下返程人员暂不安排上岗。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三)加强工地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各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防疫物资、防疫人员配备不足的工地一律禁止开复工。(四)加强人员宣传教育。各建筑工地复工前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
20、务工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做到相信政府,相信科学,不造谣,不传谣。(五)严格实行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对进场人员实行“五个一律”原则管理:1.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2.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3.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属地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妥善处置;4. 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21、5.对特殊情况出差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六)工地落实全封闭管理。实行建筑工地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不具备全封闭条件的建筑工地不得复工。(七)加强工地应急值守。各建筑工地要落实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地社区、街道(乡镇)、防疫部门,并通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辖区内建筑工地的防疫动态一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工地防疫制度制定、人员流动管理、防疫教育交底、防疫措施落实等相关内容做好检查。监督人员检查过程中应注意自身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感染
22、。对于擅自复工、未建立防疫制度、未落实人员防疫管理、未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建筑工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建筑行业工地企业工程复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异常严峻,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联防联控工作,确保项目复工期间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到安全复工,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所属各项目复工与日常管理相关要求部署如下:一、复工的原则因疫情期间公司所属复工项目跨越多个省份,管理难度极大,各项目部必须及
23、时掌控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其管控措施和复工前提条件,任何项目不得违反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擅自复工。二、组织管理部署所有工地复工前应成立以项目经济责任人为首的现场管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项目防控体系,落实卫生防控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项目部应提前规划复工计划,严格按照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备好防疫物资,编制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提前规划好返工人员按政府规定隔离留观14天的措施,经公司审查符合要求,再报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复工。在一级响应未解除前项目部应安排1名项目主要负责人作为专职防疫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三、工人提前告知管控每个项目
24、部必须全面掌控工人春节去向,计划返工时间和所乘交通工具,提前告知暂不接收湖北、温州等地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务工人员。现场不具备隔离条件的项目必须有返工人员测温与信息登记后留观隔离14天的居住场所安排。为缓解工地口罩储备压力,建议一并告知工人返工前尽可能的自备、多备口罩。四、施工现场管控措施1.所有工地由项目部负责配备一定数量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控用品,其储备量不得少于一周。必须保证复工期间施工现场人员全部带口罩上班,防护用品储备不足的项目不得复工。2.所有工地实施全封闭管理,疫情期间只开放一个进、出口,增加门卫人数,24小时轮岗值守,在未复工前除值班、留守人员外不允许其他人员进
25、入工地。在工地入口设立人员登记与体温检查点,核实身份信息,手机号码,落实一人一档登记制度。3.对具备现场隔离条件,征得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同意现场隔离返工人员的项目,应妥善将返工人员安置在相对独立的留观区域,并做好隔离留观期间的体温检测与日常生活安排。4.工地复工后应每天早中晚3次对进入现场施工的各工种现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并记录,做到所有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复工后现场除必须的管理人员外其余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对人员进出需征得项目部负责人同意。5.工地复工后办公区、食堂、宿舍、厕所、道路等人员流动区每天应有不少于2次的消毒,食堂管理建议伙食外购,分散用餐。6.全力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图文广告,利用微信(QQ)群或电话等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确保不漏一人,提高现场工人的自我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7.各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实行专员日报制度,每日必须按项目所在地要求及时如实上报人员统计报表,信息务必准确。每天下午2点前由各项目部上报区域公司工程部,区域公司汇总后报集团公司,直至疫情解除。8.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每日巡查工地疫情防控情况,对防控不力或擅自复工的项目将采取严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