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学(第八版)课件1保险学主要内容 本课程概括介绍了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原则以及保险业务经营的主要实务知识。一共十五章。第一章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 第二章 保险的性质、功能和作用 第三章 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第四章 保险的分类 第五章 保险合同 第六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七章 财产保险(一)第八章 财产保险(二)第九章 人身保险 第十章 再保险 第十一章 社会保险 第十二章 保险产品定价的基本原理 第十三章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第十四章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第十五章 保险市场与监管LOGO风险管理与保险 第三节第一章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第二节风险管理 第一节风险及其性质第一节 风险及其性质 一
2、、风险的含义与特征 (二)风险的含义 1、风险是损失的可能性。损失时人们经济或非经济利益的减少或丧失。2、不确定的损失才是风险。只有损失发生的概率在0和1之间是,才能称作风险。3、风险既是客观现实,又是一种主观感受。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同时又是一种由精神和心理状态所引起的不确定性感受。(二)风险的组成要素 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增加损失严重程度的潜在条件。风险因素有三类:实质性风险因素 道德风险因素 心理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是指可能引起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偶然事件,是造成风险损失的直接原因。损失 损失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损失是指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
3、成的经济价值减少、灭失以及额外费用的增加。广义损失除了包括狭义损失之外,还包括一般情况下财产的正常损耗(如固定资产的折旧、货物运输中的合理损耗等)和有意采取的合理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如深埋疫畜、焚毁假冒伪劣商品等损失,以及感情上或道义上的损失。保险理论与实务中的损失通常是狭义的损失。狭义的损失主要包括财产损失、所得损失、责任损失和费用损失。(三)风险的特征 1、客观性 就是说风险是一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2、偶然性 风险虽然是一种客观必然,但是它的发生却是随机的、偶然的、不确定的。3、普遍性 风险普遍存在于社会、企业、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无时不在,无处不在。4、可变性 风险并不是一
4、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风险可能在其产生、后果等方面发生质或量的变化。5、相关性 风险与行为主体紧密相关。二、风险成本 (一)物质利益损失 就是风险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二)无形损失 由于风险的发生或存在而形成的对社会经济福利、社会生产率、资源配置以及社会再生产过程等方面的破坏性后果。(三)处置风险的费用 为了预防和控制风险或对风险损失进行经济补偿,使风险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人们采取了各种措施。(三)风险的分类 1、按照风险的性质分 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2、按照风险产生的原因分 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技术风险 3、按照风险的损害对象分 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5、4、按照风险的变化性分 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的含义 各经济单位在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分析的基础上,选择各种合理的风险管理工具综合处置风险,以最小成本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风险管理包括以下四层含义:第一,风险管理的主体包括社会成员中的每个个人、家庭、经济单位及政府。它不是哪一个人或某几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事情。第二,风险管理的任务和程序是:识别风险、估测风险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风险衡量)、选择各种有效工具预防和控制风险;风险发生后妥善处理好抢险、保护损余 物资和做好风险事故发生后的损失补偿安排等事宜;最后,总结和评价风险管理效果,改进以后的风险管理
6、工作。第三,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付出,获得最大限度的安全保障或使风险损失降到最低水平。第四,在风险管理过程中,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是基础,风险管理工具的选择及实施是关键。LOGO 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科学地管理风险,不仅有助于降低风险对社会、企业和家庭的危害,减少风险损失和节约费用支出,而且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增进社会福利,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消除人们对风险的忧虑和恐惧。三、风险管理的目标 风险管理的总目标是科学处置风险、控制损失,以最小的成本付出获得最大限度的安全保障。(一)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 损失发生前,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实现节约成本、消除精神痛苦、履行社会义务等。节约成本是指用最
7、经济且有效的手段来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二)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 风险损失发生后,风险管理应达到维持生存、迅速恢复生产与生活、经济上实现稳定收益并持续增长、尽社会责任等目标。四、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一)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经济单位对所面临的已经存在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的过程。识别风险的方法有许多种,常见的有财务报表分析法、保险调查法、流程图分析法、风险因素预先分析法等。(二)风险衡量 风险衡量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利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对所收集的大量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频率)及损失幅度。风险衡量一般包含两个步骤:一是风险估测,即利用概率
8、论和数理统计方法计算风险发生的概率(频率)和损失幅度;二是风险评价,即将风险估测的结果与国家所规定的安全指标或公认的安全指标进行比较,以便确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和如何处理。(三)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根据风险衡量的结果,为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工具并予以实施的过程。以风险事故的发生为标准,风险管理工具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控制型风险管理工具,另一类为财务型风险管理工具。(四)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指对风险管理工具的适用性及其收益性情况进行分析、检查、修正与评估。由于风险具有可变性,人们认识水平具有阶段性以及风险管理技术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因此对风险的识别、估测、评
9、价,及至技术的选择需要定期检查、修正,使选择的风险管理工具能够适应变化了的情况需要,从而保证风险管理工具的最优使用。通过效果评价,及时发现、纠正偏差,总结经验,修正风险管理方案,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五、风险管理的方法 (一)风险控制法 1、避免风险 即设法回避可能发生的损失。这是最简单、最常用、最彻底的风险处理方法。避险简便易行、全面彻底,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避险带有消极防御的性质。避险同时也使人们放弃了从事这些活动的益处,或者为避险而增加了成本。其次,许多风险是无法避免的。最后,避险又会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新的风险。2、控制损失 控制损失指全面消除风险因素、降低风险损失的程度。相对于其他
10、方法,控制损失更积极、合理、有效。它克服了回避风险的某些消极性,也比事后补偿这类转嫁风险等财务手段更能有效地减少实质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控制损失的手段包括风险防范和风险事故发生后的施救两个方面。第一,受人们知识水平、技术条件的限制,许多风险尚未被人们所认识,有些风险虽已为人们所知,但产生这些风险的主要因素尚属未知领域,或者人们虽已掌握了某些风险发生的规律,但还没有妥善的技术手段进行预防或抑制。第二,对于某些风险的控制,虽然技术上可行,但所需费用昂贵,经济上未必可行,这也使损失控制措施难以施行。(二)风险损失的财务处理方法 1、自留风险 亦称自保,就是企业或个人自己承担部分或全部后果的方法。实
11、质上它是依靠自身的财力,经过科学的计算,合理提取风险基金,通过长时间和较大范围的积累,弥补在发生风险事故后造成的经济损失。2、转移风险 它是指一方将自己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风险的转移有直接转移和间接转移两种方式。直接转移方式是指将风险连同有关的财产或业务一同转移给他人的转移方式,主要包括转让、转包等方法。转让指将导致风险损失的财产卖给别人,借以转嫁财产风险;转包主要指建筑安装工程或企业生产经营,第一承包人或企业所有权人将其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或所属企业转包给另一承包人,借以转嫁经营风险。间接转移方式是指把与财产或业务有关的风险后果转嫁给他人,而财产和业务并不同时出让的转嫁方式。它主要有租赁、
12、担保、保险等转嫁方法。保险转嫁作为目前普遍采用的风险财务工具,在风险管理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在人们对风险的识别、预防、处置技术仍有不足,损失控制无法从根本上消除损失,自留风险又有局限性的情况下,作为专门与风险打交道,且积累了丰富风险管理经验的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参与风险管理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可以说,保险是一种集各种风险管理方法之大成的风险管理工具。第三节 风险管理与保险 一、风险与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指保险公司可以接受、可以承保的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保风险符合以下条件:承保的风险是纯粹风险;风险损失必须是意外的;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要有重大性和分散性;风险必须是大量的、同质的,风险损失是可
13、测的;风险损失是可以用货币衡量的;二、风险管理与保险 (一)风险是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共同对象 (二)保险是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管理又是保险经济效益的源泉 (三)保险业是风险管理的主力军 保险学(第八版)课件2保险的意义和功能保险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节 第四节第二章 保险的性质、功能和作用.第二节保险的性质 第一节保险的概念 一、保险的定义 1、从经济制度上来说,保险是为确保经济上的安定,对特定风险事故或特定事件的发生导致的损失,运用多数单位的集体力量,根据合理的计算,建立共同基金,进行补偿或给付的经济制度。2、从法律角度来说,投保人通过履行交付保险费的义务,换取保险人为其提供经济补偿的权利,是一种
14、民事合同关系。二、保险活动的基本要素 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和民事合同行为,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通常需要具备以下基本要素:(一)可保风险的存在 保险人并非可以承保一切风险。保险人接受转移的风险必须是具备一定条件的特定风险,称之为“可保风险”。一般来说,可保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而且其损失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偶然的,非确定的。即风险事故一旦发生只可能给被保险人带来损失,而没有获利的可能。不过,可保风险是一个发展的概念,随着信息技术、金融工程技术、资本市场等的发展,以及政府和社会组织的介入,可保风险的条件也在发生变化。二、保险活动的基本要素 (二)保费的厘定 保险人要根据对风险事件未来发生的频率、损失程
15、度等的判断来对交易的商品定价,投保人也要根据自身对未来风险损失承受能力及自身经济状况的判断来支付对应的价格。为保证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防止欺诈或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从而影响到社会稳定,各国的保险法一般会对保险费率的厘定原则进行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原则:二、保险活动的基本要素 1、公平性原则2、合理性原则3、稳定性原则4、适度性原则5、弹性原则 (三)保险基金的建立 保险基金是用以补偿或给付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人体自然规律所致的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专项货币基金。保险分摊损失与经济补偿、给付的功能是经营者通过建立保险基金来实现的。保险基金具有来源的分散性与广泛性、总体上的返还性、使用上的专项
16、性、赔付责任的长期性和运用上的增值性等特点。建立保险基金的重要意义,包括:(1)保险基金是保险业存在的现实的经济基础。(2)保险基金规模决定着保险企业的业务经营规模。(3)保险基金是保证保险企业财务稳定性的经济基础。保险基金是由开业资本金和保险费两部分构成。保险基金一般按照法律,以准备基金的形式存在。在保险业务经营中,由于寿险与非寿险在经营核算上存在差异,其准备金的提留方式也就不尽一致。(四)保险合同的订立 订立保险合同,是保险交易得以成立的法律形式。1、保险合同是体现保险经济关系存在的法律依据。2、保险合同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权利义务的依据。三、保险的特征 保险经济活动一般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7、(一)以特定风险为交易对象 特定风险的存在是构成保险的第一条件。这就是说,无风险则无保险。当然,构成保险的风险因素是特定的,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 以纳入保险交易。(二)以多数人的互助共济为前提 就保险的经营技术而言,通过多数经济单位的集合,就是所谓“大数法则”的运用,即参加保险的风险单位越多,才能将损失尽可能地分散,实际损失才越接近于预期损失,使每个被保险人的负担合理化。(三)以对风险事故所致损失进行补偿为目的 保险的职能在于进行损失补偿,进而确保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定。事后的损失补偿通常是通过支付货币的方式来实现的,而不是恢复物品原状或赔偿已灭失损坏的原物。(四)以科学合理的保险分担金计算为基础
18、为使保险制度得以稳定和持续运作,分担金(保费)必须科学计算,公平合理,应以偶然事故的概率统计为技术基础,根据过去风险损失发生概率预测未来风险损失发生概率,从而确定分担金。第二节 保险的性质 一、保险的性质 与其他经济活动相比,保险活动通常具有以下性质:(一)互助性 保险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征,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许多单位和个人难以承担的风险,使之构成一种经济互助关系。不论是商业保险还是社会保险,或者互助保险,都是众多风险单位承担主体之间的互助,没有互助性,就失去了保险活动的初衷,不应归属于保险范畴。(二)专业性 首先,保险是现代风险管理活动的重要工具,是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科学的
19、数理理论为基础来开展产品定价、准备金提取、费用核算等活动的,保险事故发生后,损失的查勘定损等也要运用到现代科学的理论、程序和工具,有时需要借助专业公估人员的力量;其次,保险经营要有相应的专业资格。各国对保险的市场准入,包括资本金要求、人力资源要求、财务管理要求等,都有严格规定。不是任何人、任何部门都可以经营的。在保险经营中,保险企业的定价、承保、损失评估、财务核算等活动也形成了自己专门的理论体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三)契约性 按照法律上的概念,保险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承担支付保险费等义务,换取另一方经济保障和损失补偿的权利的法律关系。所以保险是一种契约行为,保险关系的成立要以
20、签订书面合同为基础,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受到相关法律的约束。(四)补偿性 保险的职能在于进行损失补偿,进而确保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定。(五)经济性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分摊意外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以事先收取保费为条件,向被保险人做事后的经济损失补偿。虽然具有不确定性的经济补偿是一种无形的权利,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具有了交易的价值,保险企业能够以商业经营者的身份,按照市场需求开发保险产品,通过满足客户未来经济稳定性的需求来获取正当的经济利益,或者通过对保险资金的投资活动,扩大社会融资渠道,增进社会财富。二、保险与类似活动的比较 这里做了七种比较,前四种是不同保险形式之间的比较,后三种是保险与类
21、似经济活动的比较。(一)商业保险与互助保险 (二)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三)商业保险与自保 (四)商业保险与储蓄 (五)保险与担保 (六)保险和赌博 (七)保险与救济第三节 保险的意义和功能 一、保险对社会经济的意义 (一)保险发展有利于应对灾害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二)保险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三)保险业发展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四)保险发展有利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二、保险的功能 保险的功能则是指保险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在其运行过程中所固有的、内在的、独特的使命,它是由保险的本
22、质和要素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一)固有功能 即由保险性质与起源目的所决定的、最基础的经济保障功能,它包括:1、损失补偿功能 在特定风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进行赔付,即损失补偿。损失补偿是财产保险的基本功能,是其存在的基础。2、经济给付功能 在人身保险中,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表现为给付保险金。这种给付可以看作是对保险金额的补偿而非人的价值的补偿。(二)衍生功能 1、资金融通功能 所谓资金融通,是指资金的积聚、流通和分配过程,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则是指保险资金的积聚、运用和分配功能。对微观个体来说,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是指,通过购买保险,投保人将
23、当前时期的闲置资金转移给保险人,在未来损失时可以获得补偿资金,或者投保人通过购买保险或退保行为来获得预期收益,是一种进行理财、投资的金融活动,能够通过保险这一媒介在不同时间阶段进行资金融通,保障资金的充足性、流动性,保险为人们的投资和信用消费提供了一个可能和渠道;对宏观经济来说,由于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是保险人负债等特点,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要求较高,保险发挥资金融通功能的空间越来越大,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成为金融业的三大支柱。2、社会管理功能 (1)保障民生 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管理社会关系 由保险代替致害人向受害人赔偿
24、,或代替家人承担赡养、抚恤等责任,可以降低受害人索赔成本,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加快赔偿或给付速度,有利于民事赔偿制度得到落实,改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营造和谐、积极的社会关系,间接上也能帮助政府开展公共事务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是社会治理的有效工具。(3)防灾防损 保险公司参与风险管理后,为控制承保风险、降低赔付金额,通常在承保前会进行风险评估,在承保过程中,会加强对保险标的及被保险人风险的跟踪、检测、指导,要求被保险人采用必要的风险管理技术、设施,改进流程,有时保险公司自身也可能帮助客户防范风险,并推动政府、行业完善相关法律、标准体系,从而规避、降低标的损失风险。(4)增进信用 保险交易及日常经营
25、能够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增进相关主体的信用水平。三、正确认识三大功能之间的关系 (一)三大功能之间是本质与派生的关系 (二)三大功能之间相互渗透 (三)纠正认识上的偏差第四节 保险的地位和作用 一、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包括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四个环节。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社会再生产的分配环节。它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来实现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经济损失的补偿。保险再分配不同于财政再分配和银行再分配。保险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通过保险机构的经营活动实现的。这种再分配只是在投保人群里进行的。二、保险的作用 (一)对个体的作用 对于居民和企业(厂商)个体来说
26、,保险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1、保障生产、生活安定。降低因为未来风险事故发生而导致破产或消费能力下降的风险,保障生产、生活安定。2、促进理财增值。有些保单可以提前转让、退保变现,或者具有储蓄功能,购买该类保险能够使投保人在需要资金时及时获得来源,而且还可以获得较为稳定的收益,是理财工具之一。LOGO 二、保险的作用 (二)对社会的作用 1、促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提高经济效率 2、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环境 3、提升社会管理效率 4、聚集经济建设资金 5、促进现代科技进步 6、促进经济社会交往活动 保险学(第八版)课件3LOGO保险产生的条件我国保险业的起步与发展 第三节 第四节第三章 保险的起
27、源和发展.第二节现代保险的雏形和发展 第一节古代保险思想的萌芽第一节 古代保险思想的萌芽 巴比伦 古埃及 古罗马 古希腊 汉漠拉比法典:“商人可以雇佣专人去国外的任何一个港口销售货物,若销售人员回来,商人和销售人员各分一半的利润;如果销售人员不幸身亡,商人应免除其债务;商队间如有马匹货物等中途被劫或发生其他损害,经当事人宣誓,确无纵容或过失等事情,可免除其个人之债务,而由全体商队补偿之”一、外国的传统保险思想 二、我国古代的保险思想 (一)商末周初:扬子江货运 (二)孔子:“耕三余一”(三)汉朝:“常平仓”(四)隋朝:“义仓”第二节 现代保险的雏形和发展 一、现代保险制度的雏形 二、现代商业保
28、险的发展 三、当代国际保险市场发展的特点第二节 现代保险的雏形和发展 一、现代保险制度的雏形 (一)船舶抵押借款制度 (二)“黑瑞甫”制度和基尔特制度 (三)公典制度和年金制度 (四)镖局制度 二、现代商业保险的发展 (一)海上保险 世界上最古老的保险单是1347年的一张航程保单,该保单承担“冬.克勒拉”号商船从热那亚至马乔卡的保险,保单以书面形式列明了船东与海运商的权利义务,但保单不具备现代保单的形式。1384年,在佛罗伦萨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单。现代海上保险制度形成于16世纪以后的英国。二、现代商业保险的发展 (二)火灾保险 起源于1118年冰岛设立的Hrepps社,该社对
29、火灾及家畜死亡损失负赔偿责任。17世纪初德国盛行互助性质的火灾救灾协会制度。1676年,第一家公营保险公司汉堡火灾保险局由几个协会合并宣告成立。真正意义上的火灾保险是在1666年9月伦敦大火之后发展起来的。(三)人身保险 1、15世纪后期的奴隶贸易 2、17世纪中叶的“佟蒂法”3、1693年,哈雷生命表 4、18世纪4050年代,“均衡保险费”理论 5、1762年,英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伦敦公平保险公司,标志现代人寿保险制度的建立 (四)责任保险 1855年英国开办铁路承运人责任保险。1930年法国保险契约法出台,其有专门章节对责任保险作出规定,标志责任保险在法国开始法律化、制度化
30、。1880年英国通过雇主责任保险法令并成立雇主责任保险公司。1889年北方意外保险公司对药剂师开错药方的过失提供职业损害补偿,开创职业责任保险的先河。1890年海上事故保险公司就啤酒含砷引起的第三者中毒向特许售酒商提供保险,这是较早的产品责任保险。20世纪30年代在美国出现了专门以公司经营者的赔偿责任为对象的保险产品,这是董事责任保险的最初形式。20世纪60年代美国开始在公众责任险项下扩展环境污染责任。二、现代商业保险的发展 (五)信用保证保险 1702年,英国开设主人损失保险公司,承办诚实保险,这是雇员忠诚保险的起源。1842年英国保证保险公司成立。1876年美国在纽约开办了诚实保证业务。1
31、893年成立了专营信用保险的美国信用保险公司。1934年,在瑞士成立了国际信用保险协会(ICISA),标志着国际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经营的成熟和完善。(六)再保险 1370年,意大利航运再保险。17世纪初,英国皇家保险交易所和劳合社开始经营 再保险业务。1681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公布法令,规定“保险人可以将自己承保的保险业务向他人进行再保险”。18世纪,荷兰鹿特丹的保险公司1720年将承保到西印度的海上保险向伦敦市场再保险。1726年丹麦成立皇家特许海上保险公司从事再保险。德国1731年汉堡法令允许经营再保险业务。1846年,德国创立科隆再保险公司。三、当代国际保险市场发展的特点 (一)随着经
32、济总量的增长,保险市场规模不断增长 (二)随着经济活跃度增强,保险产品创新范围不断扩大 (三)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保险索赔金额日益增长 (四)再保险业务迅速发展,保险业国际化程度加快 (五)随着资本市场发展,保险业的融资功能日益增强第三节保险产生的条件 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的自然基础 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就要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而物质资料的生产总是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同自然作斗争,使自然适应人的需要的过程中实现的,从原始社会到现代社会都不例外。自然界有其运动规律,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总是相对的、有限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的损失总是不可避免的。这就是人们所关注的
33、风险。风险可能造成物质资料生产的中断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这不仅损害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影响到人们生活的安定。为了避免风险给人类生产和生活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人们从长期实践中总结出多种有效管理风险的手段和措施,如前面所提到的避免、保留、预防和转移等。虽然预防措施、抢救措施也可能对风险损失的减小起到一定作用,但还是需要对风险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这就需要事先建立用于补偿灾害事故损失的社会后备基金。这种社会后备基金有三大类,其中最重要的一类就是保险形式的后备基金。可见,如果无风险存在,无损失发生,无经济损失补偿的需要,也就没有以风险为经营对象,以承担经济损失补偿为责任的保险业的产生。二、剩余产品的出现
34、和增多是保险产生的经济前提 风险存在于人类社会历史的任何阶段,但作为一种经济范畴和历史范畴,保险的产生还必须有其经济上的前提条件,具有将人们对保险的潜在需求变为有效需求的可能性。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生产出来的产品只能勉强维持最低的生活消费。没有剩余产品,就无法建立补偿损失的保险基金,因而也就没有可能产生保险。在奴隶社会,社会生产力虽有进步,但基本上仍是一种简单再生产,剩余产品不多。到了封建社会,由于劳动工具的改进,使社会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剩余产品有所增加,并逐步出现了为交换而生产的商品,以及交换媒介货币。这时,开始有了国家的、个别经济单位的或个人的为防止意外而储备的资金和物资
35、。随着第二次社会大分工的发展,手工业、商业和运输业逐步兴盛起来,进而出现了一些有共同利益的经济单位和个人,他们共同提存资金后备,从而产生了保险的萌芽。三、商业保险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资本主义社会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空前繁荣的社会。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规模日益扩大,社会的专业分工越来越细,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物质财富越来越相对集中。与此同时,各种风险也越来越集中,其影响更为广泛和深刻。任何生产和流通环节上发生较大灾害事故都会对生产力造成巨大的破坏,在社会上产生剧烈震荡,带来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面对相对集中的风险,由一个或几个经济单位共同提存的后备
36、基金就不敷使用,难以充分补偿风险造成的损失。这样就逐步出现了专门承担风险的组织保险人。众多的被保险人可将自己的风险转嫁给保险人。作为转嫁风险的一种代价,被保险人则按照不同风险种类和程度支付适当的保险费。上述过程表明: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一方面,工业资本、商业资本、农业资本、借贷资本为了保障其生产资料和利润的安全,使其不致因灾害事故的不幸发生而承担较大的经济和社会责任,以致倒闭、破产,从而产生了购买保险的强烈愿望和必要条件;另一方面,有一部分资本可以从社会总资本中分离出来,专门用来经营风险,从而成为保险资本,以获取平均利润。这时,也只有在这时,专业性保险才可能产生。第四节 我国保险业的起步
37、与发展 一、1949年以前 1805年,英国保险商在广州开设了第一家保险机构,成立“谏当保安行(Canton Insurance Society)”。1865年5月25日,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行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民族保险企业,打破了外国保险公司对中国保险市场垄断的局面,标志着我国民族保险业的起步。1875年12月,李鸿章授意轮船招商局集资20万银两在上海创办了我国第一家规模较大的船舶保险公司保险招商局。1933年6月在上海成立了唯一一家经营再保险业务的“华商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新中国成立1980年复业 (一)改造旧保险业 (二)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停办国内业务
38、 三、新中国保险事业的恢复和发展 (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复业 (二)保险业的改革开放和多元化经营 (三)入世以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三)入世以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1、保险业务快速发展,市场体系不断完善 2、适应经济社会新需要,保险服务领域不断扩大 3、政府职能转型加快,对商业保险的利用度加强 4、保险监管体系日益完善,市场规范性不断加强保险学(第八版)课件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LOGO 财产保险的主要险别险种 第三节第四章 保险分类 第二节 人身保险的主要险别险种 第一节保险的分类 LOGO第一节 保险的分类(四)依据保险人承保方式分类(六)依据承保风险分类(五)依据投保方式分类(二)依据
39、经营目的分类(三)依据保险的实施方式分类(一)依据保险标的分类保险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和原则分类 一、依据保险标的分类 (一)人身保险 1、人寿保险: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期满生存或期间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2、意外伤害保险:以人的身体和寿命为保险标的,以意外残废或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3、健康保险: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二)财产保险 1、财产损失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2、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由于被保险人的过失、疏忽等行为,给他人造成了
40、经济损失,根据法律或者契约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对受害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3、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是以信用行为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债权人因债务人不能偿付或拒绝偿付债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4、保证保险:保证保险是由被保险人(债务人)要求保险人对本人的信用提供担保。如果由于被保险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应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保险合同涉及的当事人不同;二是保险性质不同;三是保险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四是保险费性质不同。二、依据经营目的分类 (一)商业保险 以营利为目的的性质,并遵循自愿原则 合同关系,对象是自然人
41、、财产、责任,保险费完全由投保人承担。(二)社会保险 保障性保险,社会政策性质,强制性原则,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社会保障制度自然人,保险费通常由国家、雇主和个人三方面负担 (三)政策保险 依据经济政策的目标实施的有政府财政税收等政策支持的保险。三、依据保险的实施方式分类 (一)自愿保险 自愿原则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保险。大部分商业保险属于此类。(二)强制保险 强制保险,也称法定保险,是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规定范围内的个人或单位必须投保的保险。比如交通意外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这类保险是为实施某项政策目的所采用的保险手段,具有强制性、全面性等特点。四、依据保险人承保方
42、式分类 (一)原保险 投保人和保险人直接订立保险合同,当保险标的发生该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由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也叫直接保险。(二)再保险 也称分保,是指保险人或再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人或再保险人而形成的保险关系,其目的是减轻自身承担的保险风险和责任。(三)共同保险 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用同一保险合同对同一保险标的共同承担同一风险责任的保险。(四)重复保险 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利益、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若干份保险合同 五、依据投保方式分类 (一)个人保险 指以个人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保险,如个人养老金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
43、。(二)团体保险 指以团体或者单位为投保人,以团体或者单位员工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团体保险的投保人都是该团体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投保人数一般为该团体或单位人数的75%以上。六、依据承保风险分类 (一)单一风险保险 单一风险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中只承保一种风险责任的保险。根据合同规定,保险人只对该种风险事故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二)综合风险保险 综合风险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保两种及两种以上风险责任的保险。根据合同规定,凡是约定的风险事故损失,保险人都要进行经济补偿。保险人承保风险责任多而且广泛的保险,在业务中称为一切险(或全险)保险。LOGO第二节 人身保险的主要险别险种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
44、险健康保险人身保险的主要险别险种 一、人寿保险 (一)简易人身保险 1665周岁、身体健康,期间死亡、伤残或期满生存,混合型人身保险险种。(二)养老年金保险 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定期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生存保险。(三)子女教育、婚嫁金保险 这是一类混合型险种,包括中学教育金、大学教育金给付,婚嫁金给付,死亡给付等。(四)投资连结保险 这种保险具有投资功能,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保险保障,另一部分用于投资。(五)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既能为被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又可以让被保险人参与分红,使被保险人分享保险公司的投资和经营成果。二、意外伤害保险 (一)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集体
45、投保,以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成员为被保险人,对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死、致残,保险人按约定给付保险金的意外伤害保险。(二)学生团体平安险 学生团体平安险简称学平险,是一种集体投保,以在校的大、中、小学学生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致死、致伤、致残,以所需用的医疗费用由保险人按约定给付保险金。这是一种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健康保险的混合型险种。(三)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乘坐火车、飞机、轮船、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旅客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如在指定的旅程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死、致伤、致残,由保险人按约定给付保险金的意外伤害保险。三、健康保险 (一)重大疾病保险 针对一系
46、列特定的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而设计的医疗保险险种。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被确诊患有这些疾病或因这些疾病而死亡、残废时,由保险人给付医疗费和保险金。(二)医疗保险 保险人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三)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又叫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四)护理保险 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LOGO第三节 财产保险的
47、主要险别险种(二)责任保险(四)保证保险(一)财产损失保险(三)信用保险 一、财产损失保险 (一)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保险:1、企业财产保险 主要承保工商、建筑、交通运输、服务行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对因火灾及保险单中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从属于或后果损失和与之相关联的费用损失。2、家庭财产保险 凡是属于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包括房屋及附属设备、家庭生活资料、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副产品、个体劳动者的营业器具、工具、原材料及经与 保险人特别约定的财产,都可以作为保险标的投保家庭财产保险。3、涉外财产保险 凡是中外合资、合营或外商独资经营的
48、企业,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租赁或使用中国银行外汇贷款引进的机器设备,以及驻华使、领馆及外商机构租用的房屋、办公用品和国外在华人员的个人财产都可以投保涉外财产保险。(二)货物运输保险 1、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凡是公司或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公民个人,都可以将其在国内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投保国内货物运输保险。2、涉外货物运输保险 涉外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是以进出口贸易中的运输货物为保险标的。涉外货物运输保险业务以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为主,还有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集装箱货物运输保险、多式联运货物运输保险等。(三)运输工具保险 1、机动车辆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也称汽车保险,是以机动车辆为保
49、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2、船舶保险 船舶保险是以各类船舶作为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保险,分为国内船舶保险和远洋船舶保险。3、飞机保险 飞机保险是以各种类型的客机、货机、客货两用机以及具有专业用途的特种飞机作为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保险。(四)工程保险 1、建筑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保险是以在建的建筑工程,包括厂房、仓库、大楼、宿舍、道路、桥梁及物资等,建筑施工用的机器、装置及设备,建筑工地上的其他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2、安装工程一切险 安装工程保险是以各类工厂、矿山的机器设备的安装工程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也称安工险。(五)农业保险 1、农作物保险 农作物保险是以各种粮食作物(如水稻、小麦)、各种经济
50、作物(如棉花、烟叶、瓜菜)作为保险标的,以各种作物在生长期或收获期内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收获数量和质量损失或生产成本的损失为保险责任的保险。2、林木保险 林木保险是以国有、集体所有的林场、果园和个体林农、果农营造所有的人工林和天然林(包括森林和果树)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担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标的物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类保险。3、畜禽保险 畜禽保险是以农牧场、个体养殖专业户人工饲养的役用、乳用、种用、肉用、观赏用的大牲畜(包括牛、马、驴、骡)、中小家畜(包括猪、羊等)、家禽(包括鸡、鸭、鹅等)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担养殖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的一类保险。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