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工仓库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11篇)化工仓库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一、请购:所有物料、原料、配件按以下规定进行请购,经部门主管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询价、采购。.常用零配件、劳保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由物料仓管理员按月计划填写请购单(三联单:一联采购部,二联部门留存)。.备件、维修材料、五金工具由各主任提报月计划,经主管审核后报生产厂长审批。.生产急需用件由车间、部门填写请购单,由生产厂长审批。.燃料由燃料库管理员报计划,厂长审批。.化工料、材料由科研室主任报计划,总经理审批。.纸箱等包装用品由纸箱仓仓管员报计划,主管审批。二、入库:.各仓管员必须凭相关主管审批的计划通知单,按规格、品种、数量、
2、质量验收入仓,经验收入库的物资,必须完整无缺,符合质量标准,由仓管员填写收料单,签名认可。.化工原料,入仓后必须及时送科研室化验,经检验合格,由技术总监签名认可,加盖合格章。.物资材料验收时,若发现实物名称不符、规格不同、质量差异或数量短缺等异常情况,应妥善保管好物资材料,分开堆放,不予收货入帐,并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物料在保质期及领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经有关部门鉴定后确属质量问题,要及时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三、管理:、推广和运用物资、材料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按物资、材料分类堆放,整齐排列,标志明显,便于清点、盘点和物资发放。对各物料进行设卡登记,做到卡、帐、物三相符。、仓库管理工
3、作,要树立防火、防盗、防事故观念,仓库内严禁吸咽。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存物资材料要做到不锈、不霉、不腐、不损坏、不混乱、不受潮,对易腐、对易挥发的物资要经常检查、保养。对易燃、易爆物资要严格执行安全保管规程。、仓库管理人员要做好材料、物料的合理储备。如发现物料超储或短缺,应及时书面报告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搞好仓库管理工作。、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每月的物资盘点工作,做到收发数字准确,手续完备,票据齐全,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库存报表要及时准确(月报表要求在每月截数后第二天报财务部)。盈亏损耗应有书面说明原因,报主管部门审批,由主管部门报厂处理。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损耗、差异,应按情节进行处罚。四、领用:
4、、物资材料领用发出,必须按物料领用管理规定办理。如手续不齐全,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材料领用发出须经双方当场验明,由领料人在发料单上签认。、各车间班组每月20日应做出班组月度生产计划,交车间审核汇总后,于每月22日前交物料仓。、各车间班组或个人领用计划外工具、物料时,仓管人员需凭车间主任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的计划发放。晚上急需领用材料,事后二天内须补办审批手续。、各车间、班组、科室或个人需领用五金、工具物料的一律要登记五金、工具保管领用卡,车间和仓库应设有底卡,并由车间主任及部门负责人批准方能发放。、对一切五金工具物料(包括电器、五金备件)发放,原则上以坏换好。对于价值高的贵重物料应由公司领
5、导严格审批,并按计划到仓库领用,否则一律不能发放。对所换坏件应集中存放,有计划地进行维修处理,尽量翻新再用。、仓内的一切物资、工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需借出,须经部门主管以上批准方可借出。物资、工具外借时应做好登记手续,借用时间不得超过5天,仓管员对所借出物品负有催收归还的责任。因生产特殊急需,仓管人员有责任提前追还。、纸箱等包装用品由各班班长直接在纸箱仓领取,并办理登记手续,由仓管员备案。、化工料由使用人在化工仓领取,所发原料应有合格标记,领料双方进行数量、品质等确认后,填写出料单方可出料。、各类物资必须经仓管员验收后方可发放和领用,供应人员不得兼领所采购的物资。如违反本管理制度,将追究当事人
6、责任。化工仓库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它物资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仓库、罐区及各类物品的储存安全和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大、小仓库、罐区及临时存放点的安全管理,全厂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储存物品属危险化学品的,尚应遵守企业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属易制毒化学品的,尚应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第四条库房、储罐区的设计和安全管理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xx)、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
7、-95)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第五条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物品入库、发货、日常维护管理以及防火、防洪(汛)、防垮塌、防盗等工作。第六条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必须熟悉本岗位储存物资的性质、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危险物品中毒的急救方法和消防灭火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仓库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具体规定执行企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第七条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其数量、种类及放置地点须经安全处同意,并根据情况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一切消防设施设备要指定专人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第八
8、条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第九条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分别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50351-2015),对易燃易爆储罐区的防雷、防静电装置还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xx等有关规定。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完好性,化工仓库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3为了加强化工仓库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保护仓储免遭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1.安全职责1).化工仓库安全与消防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
9、负责”的原则。2).化工仓库消防与安全由化工厂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3).化工仓库安全管理由厂负责人指定人员担任或兼任,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管理。4).仓储管理员(库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相关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5).仓储管理员(库管员)须经培训通过,持证后方能上岗作业。2.仓储管理1).严格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工厂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化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第34、35条中的规定条款执行仓储管理。2).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的物料,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适宜采取遮阳、降温措施。3).化工仓库物
10、品存储应当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宜超过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体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5米。物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4).危险化学品和一般化学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健康危害、急救措施、仓储安全和灭火方法。5).易自然、易水解、易挥发的物料,必须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存储,并安装专用的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空气中的爆炸混合物含量不超标、空气湿度干燥和仓储温度阴凉。6).物料出入库须严格按照化工厂原材料出入库及验收控制程序中的条款执行,指派专人负责检查,专人监察,确定无安全
11、隐患、无消防隐患后,方可准予入库。7).储存物料的容器或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料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8).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油布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进行处理。9).存储化学品的库房不得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3.装卸物料1).进入化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人员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防护服和工作鞋、戴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2).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库区及其周边,不得允许机动车辆靠近。化工厂叉车进入危险库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3).各类机动
12、车辆装卸物料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装运道槽内停放和修理。4).装卸危险化学品时,特别是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要采取消除静电的安全措施。5).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4.消防安全1).仓库内、露天库区的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其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2).仓库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保证完好有效。3).库区的消防通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严禁堆放物品。5.防火防爆1).库区(仓库内、露天库)应当
13、设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标志。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出入登记,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机、香烟、手机)入内。2).库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在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经化工厂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方能动火。3).库区及周边30米以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使用明火、吸烟等。6.电器与照明、通风设施1).库区的电气装置、照明、通风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2).放置危险化学品的库区,其电气装置、照明、通风设施必须符合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规定。3).存储危险化学品特别是不易受高温照射的区域,其室内照明不得使用瓦数大于60瓦的灯泡。灯泡必须做防火、防爆处理。损
14、坏或熄灭不可用时,必须及时更换。4).库区应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的规定设置通风设施,保证库区通风、干燥、阴凉。7.支持文件1).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2).化工原材料出入库及验收控制程序3).人员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制度化工仓库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41、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生产副经理汇报。2、库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库房内除照明灯外,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工具,不准加设临时线路,离开库房时要关闭电源,保管员要做好对入库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监督。3、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设专库单独存放并严格出入库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
15、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4、保管员应对库房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保养和维护,不能随意挪动,消防通道内不得堆放成品/半成品/包装物/杂物等,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在库区内的不安全作业行为有权进行制止。5、保管员对库存物品妥善进行保管,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保管员离开库房时要锁好门,切断电源,防止意外发生。6、库房内的成品/半成品/包装物等,划定合格、不合格、待检区域,按品种、规格、整洁有序,定量堆放,并做好标识。库房要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透气、防潮。7、出入库要建立台帐,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保持账物相符,贮存的成品/半成品/包装等如发现缺失或破损要做好记录,并上报生产副经理。8、外来车辆进入库房装
16、卸货,必须遵守公司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在库房内减速慢行,随车人员遵守相关的库房管理制度。9、库房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必要时报警。化工仓库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51 .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对仓库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的安全管理。2 .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3 .职责3.1危险化学品库保管负责对库存物资入库、贮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和管理。4 .工作程序4.1.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4.2.
17、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4.3.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4.4.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公司仓储管理程序进行。4.5.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4.6.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4.7.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4.8.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
18、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4.9.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4.10.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5 .相关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 .记录6.1安全检查记录。6.2出入库记录。化工仓库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6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
19、性强的可燃性溶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工作岗位。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不是自我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不系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化工仓库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7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标准化工作接轨,同时,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活动有详细记录,以备日后查考,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的所有管理部门及生产部门,所有与安全相关的活动、产品和服务。3.
20、职责者安环部、人力资源部、各车间及管理部门。4.管理细则要求4.1企业应建立包括安全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七类资料的安全工作台帐。基层单位和班组应设安全活动记录,提倡实行微机管理。4.2安全组织台帐4.2.1记录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成人员名单、消防工作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纳入台帐备查。4.2.2记录从安全领导小组到班组的安全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4.3安全会议台帐4.3.1安全会议台帐主要记录本单位召开的各级安全会议资料,尤其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传达、学习贯彻情景。4.3.2安全会议台帐应设由会议名称
21、、时间、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数、会议资料以及处理结果等栏目。4.4安全教育台帐4.4.1企业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管理人员、安环部各级领导、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景。4.4.2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及员工安全教育、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岗位安全操作、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等。4.4.3安全教育台帐应至少设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课资料、地点、时间、考试成绩及授课人姓名等栏目。4.5安全检查台帐应至少设有检查日期、检查资料、受检部门、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检查人签字
22、等栏目。4.6隐患治理台帐4.6.1凡发生在单位的事故隐患均应在隐患治理台帐中记录。4.6.2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应设有隐患所在部门、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计划治理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及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景。4.7事故台帐4.7.1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记录本公司所发生的事故。4.7.2事故台帐应设有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概况、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情景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登记表。4.7.3基层单位的事故台帐应包括发生在本单位或当事人属于本单位的各类事故。4.8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应设有考核项目(资料)、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
23、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景、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4.9安全活动记录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要求,记录单位和班组的安全活动开展情景。4.10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填写、保管安全台帐;同级主管安全的领导应定期检查并签字。化工仓库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81、目的与使用范围为了消除各类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本制度规定了作业前的风险评估,施工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以及安全作业要求。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2、职责范围2.1安全环保部、设备科负责制定本制度,负责各自范围的监督管理。2.2各车间、班组具体组织贯彻落实制度
24、要求。3、施工前的准备3.1根据作业项目要求,应制定施工作业方案,落实作业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3.2项目作业负责人应按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交待清楚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3.3进行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电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作业,如需登高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容器、受限区域、用电作业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票证,未经审批前不得进行作业。3.4项目负责人应对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并制定专人负责施工作业期间的作业安全。3.5施工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会同设备、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
25、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批准作业。3.6在进行设备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申请办理安全作业审批手续,由安全环保部根据规定审批签发各类作业证,施工单位各类措施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票证上签字后,方可施工作业。3.7在进行抽堵育板、设备检维修、吊装、动土及电气检修和临时用电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申请办理以上作业审批手续,由设备动力部门审批签发各类安全作业票证,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票证上签字后方可施工作业。4、安全要求和措施4.1对施工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
26、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4.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后进行作业。4.3作业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行,并合理放置。4.4应对作业现场的爬梯、围栏、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4.5对使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4.6对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4.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和冲洗装置。4.8对作业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4.9应将作业现场的易燃易
27、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4.10应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4.11需夜间施工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5、作业中的安全要求5.1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5.2施工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3电气设备施工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5.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作业时,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工作,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5
28、.5严禁涂改、转借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5.6对各类票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5.7特种作业必须由具备安全作业资格的人员持证上岗作业。6、现场作业结束后的检查内容6.1现场作业负责人应会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检修人员检查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6.2现场作业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6.3对影响作业需要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是否恢复正常。6.4现场作业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
29、拆除。6.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6.6施工作业单位应会同各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单位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化工仓库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9一、总则1.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现场管理,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实现安全、高效、优质、低耗及文明、舒适的生产环境,特制订本办法。2.本办法规定了实现现场管理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对象、管理内容及检查考核等。3.本办法适用于车间各岗位的生产现场、工作现场。4.本办法的区域划分见表,期限为一年制。二、理内容与要求:1.分区承包现场环境卫生的打扫、维持;2.现场“跑、冒、滴、漏”的检查发现与记录,便于停车后检修;3.设备日常保养、润滑;4.设
30、备表面的物料,油污等处理(电机与转动部分除外);5.工艺隐患的防范;6.设备的防冻;7.各疏水器的工作情况;8.酸水泵的循环水的流动情况;9.各岗位泵区下水管道疏通情况;10.各区的压力表、真空表、液位计等仪表远传的准确度及更换;11.各区设备、工艺的不安全因素的发现、整改、上报;12.各区适于操作、清洁生产、减少劳动强度劳动量、节能降耗的整改意见;13.各釜、罐的液位测量(老设备);14.废弃物料与可回收料的分开存放;15.检修工具的摆放;16.安全通道的畅通、栏杆、楼梯扶手是否松动;17.消防器材的摆放;18.检修现场动火后的检查处理;19.露天摆放物料的遮盖;20.各区防爆膜、电动蝶阀的
31、防雨工作;21.固体成品物料的堆放及防雨、防火措施;22.检修后现场的废品、杂物、粉尘、油污的处理;23.卫生工具的摆放;24.转动设备的滑动、转动及紧固件是否有松动;25.微机报警、联锁装置的校对与实验;26.绿化区无杂草、枯草、杂物、树叶等;27.各区的雨排水系统的通畅;28.道路经常打扫,做到整洁、无淤泥、无积水、无油污、无垃圾、无金属屑;29.控制室的物品,无撕拉乱扯、无晾晒衣物、无垃圾、无油污等;30.操作台、配电柜无灰尘、无油污,周围无杂物;31.应急抢修工具装备的摆放与整理;32.现场做到台有栏、轴有套、轮有罩、坑有盖;33.各区的节能减排措的发掘。化工仓库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0
32、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指标、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3.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4.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大的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奖。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措施,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职责者进行严肃处理。二、安全员职责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
33、施,并组织贯彻实施。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景,遇有紧急不安全情景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有关人员的工作。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组织落实整改。5.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6.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7.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8.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9.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定整改人员、定措施、定期限。10.负责动火手续的办
34、理工作。三、班组长安全职责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2.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搞好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坚持完好和正常运行。5.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7.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四、员工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2.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记录整洁、准确、可靠,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3.及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
35、确定、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4.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经常坚持作业现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6.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异常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化工仓库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设备和动力的管理工作。设备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胶塑料加工、化学矿山、机械制造生产及动力供应、机电修理、起重运输的设备、仪器仪表、管道、工业
36、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动力管理包括:水、电、汽、风、冷的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提高、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和动力工作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装备素质,坚持设备完好和稳定的动力供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取得企业最好的投资效益。第五条:对化学工业企业主要设备实行由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分级监督检查和由企业负责管理相结合
37、的原则,并按照职责对企业设备动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第六条:化工各级管理部门应按照化工企业集中程度和行业共性,进取推进检修专业化协作工作,支持开展压力容器、防腐蚀、润滑、密封和维修技术的研究工作。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和装备水平,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的基础上,进取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各种维修先进技术。第八条:企业厂长在任期内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实行生产与设备并重的原则,全面负责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并在职责目标中包括以下设备动力管理资料:(一)到达并坚持无泄漏工厂标准。(二)必须明确与设备动力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
38、人员。(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设备折旧基金,并保证用于设备大修及改造更新。(四)有关设备动力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改造更新计划,设备新度系数等)由厂长与主管部门签定。设备较复杂的大、中型企业,可委托设备副厂长具体负责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第二章:化工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职责第九条:化工部在设备动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化工行业设备动力管理的,规划和规章。(二)组织化工系统的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协作。(三)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化工企业的设备动力工作。(四)组织交流和推广设
39、备动力综合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五)组织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六)参与化工设备动力的发展规划,引进设备审查和进口设备国产化等工作。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化工部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二)负责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三)组织地区性化工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广检修、动力供应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四)组织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供给信息和咨询服务。(五)收集
40、汇总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并负责分析处理和上报。(六)参与基建项目的投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七)参与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八)组织检查验收无泄漏工厂和设备评优活动。第十一条:企业主管部门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调查研究掌握设备技术状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二)组织、监督企业加强设备动力工作的基础工作,做好厂际设备检查评比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及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总结,收集汇总上报机动季(月)报表。(三)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审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增值、调拨和报废工作;并参与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技措、安措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
41、作。(四)组织所属企业编制年度大修、系统(装置)大修计划,搞好综合平衡和审批工作,并检查计划完成情景。(五)督促、检查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参加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六)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七)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设备动力技术力量的培训考核工作。第三章: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企业购置重要生产设备时,应由厂长(设备副厂长、总工程师)召集计划、财务、生产工艺、设备动力、物资供应等部门人员,对新设备技术性能提出要求,并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按照
42、有关规定上报审批。第十三条:企业自制设备,要严格遵照国家的设计、制造标准。设计方案应在收集现有设备使用、检修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并邀请设备动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设备制成后,应附上完整的技术资料交付使用部门。第十四条:企业选购的进口设备,应当有使用和安装说明书、必要的检测仪器和维修备件。企业应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参加下组织开箱检查,认真对设备资料、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进行清点、验收,并及时组织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当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第十五条设备制造部门应当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供给必要的技术资料,做好设备售后服务工作。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
43、维护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到达以下基本要求:(一)设备必须具备操作使用规程、维护规程和安全规程,各生产岗位必须具备设备管理专责制、巡回检查制、维护保养制和交(二)对操作人员要加强培训。操作人员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作为技术晋升的依据。新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什操作。(三)建立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在保证设备润滑良好的条件下,力求节俭油料消耗。(四)设备应经常坚持整洁,消除跑冒滴漏,到达设备完好和无泄漏标准,搞好礼貌生产。(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
44、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要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要定期进行注油盘车(氮封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压情景)。第十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对动力、在重、运输、仪器仪表、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测和现场试验,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坚持完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第五章:设备的检修第十八条:设备检修应以时间周期为依据的计划检修为主,逐步发展到以设备实际状态的监测为基础的检修制度。改变修理方式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计划检修的设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料:(一)设备的检修规程。(二)设备检修的工时定额标准。(三)设备安全检修规程。第十九条:企
45、业应根据设备检修周期、实际运转状况以及综合平衡结果,编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作为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调整计划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设备检修要按照科学礼貌检修的要求,编制好检修方案。不具备施工条件,不得草率停工检修。第二十条:企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设备报废残值和有偿调拨资金,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统一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时,大修理基金可同折旧基金合并使用,以满足技术提高的需要。第二十一条:备品配件是检修的重要物质基础,一般应集中在设备动力部门统一管理。为了保证设备正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同时作好进行备件的国产化工作。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进的修复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