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医学院规章制度汇编中医学院规章制度汇编目录一、党政综合党总支工作条例党总支集体领导制度党总支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总支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党总支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工作条例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发展教职工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党员教育管理实施细则推优入党工作制度党费收缴管理的规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管理暂行办法出国出境党员管理办法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干部教师听课制度考试巡考规定职称评定办法医疗服务安全管理制度二、学生管理班主任工作细则班主任工作例会制度辅导员、班主任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班主任考核细则学
2、生工作例会制度辅导员联系学生家长制度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学生制度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应急预案三、部门职责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教学办公室工作职责团学办公室工作职责四、岗位职责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院长岗位职责副院长岗位职责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岗位职责综合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教学办公室负责人岗位职责教学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团学办公室负责人岗位职责团学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学生辅导员岗位职责班主任岗位职责 党总支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党总支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党总支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一级党的基层组织
3、,对所属党支部负有领导责任。党总支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应充分发挥保证监督作用。第二章 党总支的设置第三条 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党员人数、便于工作和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凡新设置或撤并党总支,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提出意见,经学校党委会议讨论审批。第四条 一般有正式党员5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成立党总支。根据我校行政单位的设置和工作需要,经校党委批准,党员不足50人的院(部)也可设立党总支。第五条 党总支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校党委批准,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的,必须经校党委同意,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委员出缺,应及时补
4、齐。第六条 总支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设组织、宣传、纪检、统战、青年和保密委员等。委员人数不够可兼职。总支设书记一名,部分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设副书记一名。总支书记、副书记由总支委员会选举产生,报校党委批准,根据工作需要亦可由校党委直接任命。第七条 党总支委员会应由所在单位政治素质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热心党务工作并具有代表性的党员组成。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应由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原则性强,作风正派,事业心强,有三年以上党龄、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党务工作经验,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党员担任。第三章 党总支委员会及各委员的主要职责第八条 党总支委员会参与院(部)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
5、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1党总支正、副书记为院(部)班子成员,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院(部)的发展方向和规划、专业设置、师资培训、学科建设、改革方案、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经费使用、资金分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出国人员的选送等。支持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教育党员和群众支持行政领导的工作。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或党员大会,听取行政领导通报和汇报工作。行政领导应主动依靠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开展工作, 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监督。2、党总支组织委员在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总支的组织工作。其职责是:(1)了解和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
6、部和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和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规定,做好党总支、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指导党支部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党总支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
7、工作。3、党总支宣传委员在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总支的宣传工作。其职责是:(1)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中央和学校党委的指示,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提出思想教育的计划和建议。(3)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及文化业务知识,按时组织上党课。(4)组织教工开展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文化体育活动。(5)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教育工作。4、党总支纪律检查委员是党的总支委员会中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的成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校
8、纪律检查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负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3)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4)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改正错误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5)经常向总支委员会和校纪委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在工作中如与总支委员会有不同意见,可向校纪律检
9、查委员会反映。5、党总支青年委员在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总支的青年工作。其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党总支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总支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2)指导团总支认真做好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3)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现代化建设做贡献。6、党总支统战委员是党总支委员会中负责统战工作的成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
10、体领导下,在学校统战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2)具体落实统战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3)经常地、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在政治思想上不断取得进步。(4)安排党员与统战对象交朋友,满腔热忱地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协调一致搞好工作。7、党总支保密委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总支的保密工作。其职责是:(1)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
11、密,提高警惕,打击各种破坏活动。(2)协助行政部门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保证安全。 (3)及时了解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变化,做好防治工作。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其他工作秩序。(4)发生政治、刑事案件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协助保卫、公安部门查清案件。第九条 搞好党的自身建设,努力把党总支建设成为团结群众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的坚强堡垒。1抓好党员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对广大党员经常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
12、义、社会主义教育,革命传统和民主法制等方面的教育。根据校党委统一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党员教育实施计划。充分利用党员电化教育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党总支书记每学期要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讲一次党课。2搞好党员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教育、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员权利。认真抓好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认真开展端正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党员中的先进事迹,推动党内争先创优活动。对不履行党员义务和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3加强对党支部的具体指导。经常督促、
13、检查党支部对学校党委的部署和党总支决定的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党支部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解决支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所属支部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他们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培训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党支部工作,总结推广支部工作经验,引导、支持和鼓励党支部书记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4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审查和指导党支部的发展党员计划,特别注重在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及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履行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审批程序。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抓好分党校的工作。5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注重实
14、效,不走过场。6加强党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都应集体讨论决定。总支书记应以身作则,团结一班人,共同做好党的工作。第十条 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科级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毕业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第十一条 抓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负责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配备和管理,指导他们做好本职工作;会同行政领导抓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以及招生、毕业生就业,学生奖惩和贫困生补助、奖学金发放等工作;负责学生的鉴定和政治审查等工作。第十二条 团结凝聚师
15、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医疗、学科建设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围绕院(部)中心任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教育师生员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参与支持各项改革。第十三条 全面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 1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形势任务、学校中心工作和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开展生动活泼、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把思想工作渗透到业务与行政工作中去。紧紧围绕培养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动员和组织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四有”人才。同时,要引导师生员
16、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第十四条 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和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积极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第十五条 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关心党外人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会同行政领导,定期向本单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第十六条 做好稳定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排查影响稳定的因素,及时发现可能危及稳定的苗头,化解思想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第四章 党总支工作制度第十七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总支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要吸收同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会前要收集党员、群众
17、对总支领导和总支工作的意见,要把会议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报学校纪委和党委组织部。会上要总结各自负责的工作执行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及时向校党委报告会议情况。第十八条 党总支会议制度。总支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文件、决议和会议精神,提出计划和措施;讨论总支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有关问题;讨论所属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提出的重要事项;审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奖惩等事宜。总支委员会在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上对重大问题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第十九条 党支部工作检查评估制度。总支每学期
18、要对所属党支部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发挥情况;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情况;党群关系,党政配合情况等。党总支每学期末要对所属党支部的工作做出检查评估,将评估结果反馈各支部,并形成材料,上报校党委组织部。第二十条 党支部书记培训制度。党总支每年至少对支部书记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培训要结合实际,注重效果。围绕如何当好支部书记,怎样结合科室中心任务开展支部工作来进行。第二十一条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党总支成员要深入群众之中,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与群众交知心朋友。每位总支成员至少要有2至3名群众
19、作为自己的固定联系对象,要有一个联系点。第二十二条 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党政工作的重要问题由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参加党政联席会议人员为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必要时可根据会议内容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党政联席会议分别由党政领导主持。在重大问题上发生分歧时,应当延缓决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议。必要时可向校党委报告,听取意见。党政主要领导要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尊重和支持对方按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要讲团结,顾大局,形成核心。第二十三条 建立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和向下级党组织及党员通报情况制度。党总支每学年向校党委汇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每学期向党委或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20、,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取得上级领导的支持与帮助,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通报、部署、总结党总支工作。第二十四条 建立理论学习制度。总支委员会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利用组织活动时间,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有计划地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班子成员的中心组学习要保证每月一次,有主题,有重点发言人,并做好记录。第二十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多高,在党的生活中,都应当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小组,坚持参加党总支和党支部的组织
21、生活,如确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总支或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也应向党总支或党支部请假。第二十六条 党费收缴制度。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它不仅可以为党提供活动经费,给党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为此,党总支应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党总支应由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应将收取的全部党费上缴党校党委组织部。第二十七条 组织关系转接制度。党员因调动工作、外出学习进修时间在6个月以上、学生党员毕业离校以及其他原因,从医科大学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需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实习等,时间在6个月以内
22、的,一般可开具党员证明信。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证明,由党员本人亲自到所在党总支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再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因入学、军队转业复员、工作调动及其他原因需转入我院的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由原单位先转到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组织人事处,办理转移到我校组织部手续,再由学校组织部具体办理转移到党总支部的手续。党总支应有专人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到新单位立即交给党组织。对超过6个月无故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三所附属医院党委参照本条例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条
23、例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党总支集体领导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根据党章,制定我院总支集体领导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准则。 二、党总支凡属重大问题,如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总支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总支集体决定的问题等,都应提交总支委员会或总支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坚持总支委员会和总支党员大会制度,充分发挥集体经验
24、和智慧,实现集体领导。党总支书记要做好总支委员会的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后及时通知每个总支委员;开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 四、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支委会或总支大会讨论重大问题,要让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讨论中发生了分歧,既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又不可议而不决,耽误工作; 支委会作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五、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总支委员会在作出集体决定时,需要充分听取每个委员的意见。要明确地规定每个支委成员所负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六、正确处理总支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书记和委员不是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少
25、数服从多数的关系。在分工负责中,书记担负着组织党总支的活动和处理日常工作的主要责任,不应借口集体领导而降低和抹煞书记在支委会中的重要作用。书记要有民主作风,要充分尊重其他委员的权利,善于听取和正确集中大家的意见,要当好“班长”,团结“一班人”积极执行党总支的决议,不允许搞“一言堂”家长制。在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总支书记和其他委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总支委员之间要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善于合作,每个委员既要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又要对总支的全局负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支持总支书记的工作,接受总支书记的监督和指导,当好总支书记的助手,自觉地维护党总支集体领导的威信,做到分工不分家,通过自
26、己的工作使集体领导坚强有力。 党总支议事规则党总支委员会是党的基层组织,是本学院的政治核心,与行政一起对本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负责。为加强党的集体领导,提高党总支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议事原则1、党总支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书记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可以随时召开。党总支委员会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行政领导不是成员的,可以列席党总支委员会。2、研究重大问题,必须按照党中央关于“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并做到先议政、后议事,依据上级的政策规定和学院实际进行决策,切实发挥集体的智慧和领导作用。3、党总支委员会严格执
27、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4、党总支在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党总支委员要积极参加集体领导,郑重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站在全局思考和研究问题,态度鲜明地发表意见。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遇有不同意见,且双方人数接近时,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待条件成熟后,下次再表决。5、党总支委员应当坚持经常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倾听教职工的意见,为党总支会议讨论的问题作充分准备。二、议事范围1、讨论和决定学院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2、讨论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3、讨论和决定学院管理服务等重大改革方
28、案和措施;听取行政负责人通报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4.分析党员、教职工思想状况、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5.分析党支部状况,提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性意见。6.讨论决定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党员教育和管理的意见及措施。7.讨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措施。8.讨论工会、教代会等方面工作。9.讨论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相关问题。10.研究落实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三、议事程序1、确定议题。会议议题由党总支书记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学院实际确定。需提交党总支委员会讨论的议题,应经分管领
29、导把关,党总支书记认可。2、会前准备。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会议的时间、议题及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1-2天送达各总支委员。对比较复杂的问题,可拿出两个以上的预案,以便于比较和正确决策。3、提出预案。会议研究到某个议题时,首先由分管的总支委员或列席会议的同志将预案向总支委员会报告。如有两个以上的预案,应表明倾向于哪一个预案,并说明原因。4、酝酿讨论。对议题、预案,总支委员发表意见,积极讨论,议深议透。5、会议表决。表决可根据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的方式。无论何种表决形式,必须以总支委员赞成票超过应到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记录人员要将表决情况如实记
30、录备案。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6、每次党总支会议均作记录,并归档保存。7、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由党总支书记或受委托的党总支委员临时处置,事后及时向党总支报告。四、议事纪律1、召开党总支会议时,党总支委员要按通知要求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出席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中不得私自离会。2、会议议题一经确定,一般不临时增加。不得提交会前无准备议题。3、与会人员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摆事实、讲道理,讲团结,讲大局,不能存有私心。4、党总支会议的内容和决议,除允许公开传达的,要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会议要专人记录,记录要完整准确,专人保管。除党总支委员查阅和上级党
31、委检查调阅外,其他人查阅必须经党总支书记批准。5、以党总支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报告等书面材料,应经党总支委员传阅或集体讨论审定,由党总支书记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再执行。五、落实决议1、党总支委员会作出决定后,按照党组织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原则,由党总支委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要按工作程序办事。2、组织实施中,应加强互通情况、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决策进行调整或变更,应由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遇有矛盾和问题时,应主动想办法解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决议落实。不得有不负责任的背后议论或消极应付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现象,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3、党总支委员按照分工落实党总支决策的情况,要及
32、时向党总支报告,同时接受党员、群众和舆论监督,党总支委员会将总支委员落实决策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进行检查。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为了落实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的规定,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及时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交流和沟通思想,统一行动,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会议安排1、会议时间: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2、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学院领导班子。根据会议的内容,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3、会议召开:会议原则要求参会人员到齐的情况下方能召开。根据研究内容不同,会议由书记或院长主持,特殊情况,
33、参会人员必须超过2/3,方为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向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主持人向其通报有关会议情况和决议。 4、会议由办公室秘书记录,并存档备查。二、议题确定1、会议议题由书记和院长共同研究确定。其他会议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以事先向书记或院长提出,由书记或院长协商后确定。未经书记或院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突发事件除外)。2、确定的议题及需要讨论的事项,原则上要提前1至2天通知参会人员,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会前,参会人员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3、议事的范围(1)贯彻中央和上级精神的实施措施。(2)研究解
34、决学院工作计划和总支工作计划,审定年终工作总结。(3)研究解决学生教育、管理考核、评优、综合测评等方面内容。(4)研究讨论学院资金管理使用、内部人事调整、管理与考核、干部奖惩、干部进修学习、干部选用等方面的主要内容。(5)研究讨论领导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党支部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内容。(6)研究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其他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内容。三、会议纪律要求1、学院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2、凡经过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更改的,必须重新开会讨论决定。3、对通过的决定持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或
35、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组织未做出更改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不得在干部群体中随意发表消极观点。4、会议有关保密问题,以及涉及对当事人看法和决定的形成过程,决不允许外传,有违者,将向学校纪委报告,请求追究责任。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为进一步增加学院工作透明度,全面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监督,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党务政务公开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开内容党务政务公开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对外公开是指向社会或校公开;对内公开是指向学院师生员工公开。(一)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1、各种比赛、评选的条件、程序和结果。2、各类招生政策、考生资格认定、考试程序及录取结果。3、涉及广大教职工利益的教育政策及
36、规章制度。4、学院工作长远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5、学院党政领导分工及相关科室职能、权限范围。6、全院党员发展。7、师生员工在各级比赛获奖信息。8、对党员及教师的奖惩。(二)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1、涉及学院发展建设的重大事项决策。2、学院各类经费使用情况。3、学院教职工调配、分工、考核、奖惩。4、学院教职工晋职晋级、先进评选等政策、制度及结果。5、学院发展党员。(三)其他应对外对内公开的事项。二、公开方式根据公开党务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和对象分别公开。1、通过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编印宣传资料和制度汇编公开;2、利用校广播、电视、校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3、通过民主评议会、征求意见会、民主生活会
37、等会议公开;4、运用学院信息网站等科技手段公开;5、评先选优等临时性工作一事一公开。三、公开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群众公开。四、公开时间和形式根据公开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党内会议、文件、谈话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五、工作要求1、改进服务。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有
38、效实行党务政务公开。按照“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的原则,不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2、完善监督。采取集中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社会监督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以促进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上层次,上水平。3、强化责任。落实责任体系,广泛征求教职员工对党务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解答提出的问题,纠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促进党内民主生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本制度。一、党政班子
39、民主生活会参会人员为党政领导、党总支委员,可邀请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会。二、党内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意。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贯彻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3、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5、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6、党政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增强班子凝聚力情况;7、学校党委指定的内容或其他重要问题。四
40、、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会议主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五、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地点、议题和准备情况,应提前一周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纪委,以便学校党组织派人参加。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1、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1)确定会议主题。要根据学校党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学院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切合实际的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2)广泛征求意见。党总支通过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41、(3)做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领导干部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学校党委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2、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1)民主生活会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要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3)由党总支组织委员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4)主持人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5)主持人对会议情况进行归纳总结。(6)请参加会议的学校
42、党委领导或代表讲话。3、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对于班子检查和反应出来的问题,应由学院党总支解决的,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2)及时汇报。党总支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和纪委报送专题报告。(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七、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
43、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如与上级党组织的规定有悖,则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党总支中心组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根据学校党委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理论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二、学习内容围绕时代主题和当前改革与建设的实际,从三个层面组织学习内容:一
44、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和国家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学习时事政治、法律知识、教育理论、管理知识、科学知识、历史知识等;三是围绕学院的重大发展、改革问题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政策、资料、知识,并集中讨论,形成共识,实现学院科学发展。三、学习形式中心组学习坚持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采取专题讨论、专题报告、考察调研、观看录像等形式。专题报告聘请有关专家、学者主讲;专题讨论由院党总支事先根据学习内容列出讨论提纲,确定重点发言人,重点发言人应认真查阅有关资料,作好充分准备。自学内容根据学校党委宣传部下发
45、的“党委中心组学习手册”进行学习。四、学习要求1.学习计划要求。党总支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年度学习计划。每次学习前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做出本次学习的具体安排,并提前发送给中心组学习成员。2.集中学习要求。一般应每个月学习一次,对上级临时布置的学习任务,要及时组织学习。3.个人自学要求。党总支根据形势与上级要求,指定领导干部的自学必读书目;中心组成员要学校按指定的干部自学必读书目进行自学,并以专用笔记本做好自学笔记。4.考勤、记录要求。学院对每次集中学习都要进行考勤登记,规范请假制度。学习内容要有详实记录,各成员要作好学习笔记。5.重大决策前的专题学习研讨要求。坚持理论学习和科学决策相结合,院
46、党总支在做出重大决策前,应安排相关内容的理论学习,使理论学习起到决策的先导作用。党总支联系群众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团结广大党员和群众,保证党总支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党总支联系群众制度。一、党总支联系群众制度1、指导思想: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发挥和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统一思想,团结一致,为学院的改革、建设和发展贡献才智。2、具体内容学习、宣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各项政策、任务。落实本单位各个时期的
47、工作重点。落实和执行本单位各项制度、规定以及学院党政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听取群众对本单位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了解群众对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情况。了解群众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本单位群众的建设和意见。加强对学生工作的指导。3、具体做法和要求党总支书记要亲自抓联系群众制度的贯彻和落实。党总支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使党员和群众及时了解本单位当前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进程情况。党员要广泛联系群众,在党员民主生活会中,要把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评议。党总支每学期召开一次研究群众的建议和意见的专题会议,对群众的建议和意见进行研究和解决。本单位不能解决的,或所涉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