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第三章 管管 辖辖 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案件的主管民事案件的主管 第二节第二节 管辖概述管辖概述 第三节第三节 级别管辖级别管辖 第四节第四节 地域管辖地域管辖 第五节第五节 裁定管辖裁定管辖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案件的主管民事案件的主管一、民事案件主管的概述一、民事案件主管的概述(一)主管的概念(一)主管的概念(二)确定主管的必要性(二)确定主管的必要性二、主管的标准和范围二、主管的标准和范围三、调整法院主管和其他组织主管关三、调整法院主管和其他组织主管关系的原则系的原则第二节第二节 管辖概述管辖概述一、民事诉讼管辖的概念和意义一、民事诉讼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确定各级人民法
2、院之间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确定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权限。二、划分法院之间管辖民事案件范围的原二、划分法院之间管辖民事案件范围的原则则(一)是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和便利人民法院行使(一)是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和便利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判权(二)是有利于审判公正(二)是有利于审判公正(三)是有利于执行(三)是有利于执行(四)是维护国家主权。(四)是维护国家主权。三、民事案件管辖的分类三、民事案件管辖的分类(一)确定管辖的因素(一)确定管辖的因素(二)民事案件管辖的分类(二)民事案件管辖的分类 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
3、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共同管辖、选择管辖与合并管辖共同管辖、选择管辖与合并管辖管辖管辖法定管辖法定管辖裁定管辖裁定管辖级别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的转移管辖权的转移一般地域一般地域管辖管辖特殊地域特殊地域管辖管辖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同一级别不同区同一级别不同区域的法院域的法院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第三节第三节 级别管辖级别管辖一、级别管辖概述一、级别管辖概述 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
4、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二、级别管辖的内容二、级别管辖的内容(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1.1.重大涉外案件重大涉外案件2.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2020条规定,高级人民
5、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 1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三、级别管辖的变通三、级别管辖的变通(一)上级人民法院的变通(管辖权的移转)(一)上级人民法院的变通(管辖权的移转)(二)下级人民法院的变通(二)下级人民法院的变通案例案例 王某系马来西亚人,现居住在海南省万宁王某系马来西亚人,现居住在海南省万宁市(县级市)。因为其在受聘担任海南省市(县级市)。因为其在受聘担任海南省
6、万昌有限公司出纳员期间,擅自拆借公司万昌有限公司出纳员期间,擅自拆借公司人民币十万多元。因此,万昌公司向海南人民币十万多元。因此,万昌公司向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省万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拆借之款。被告王某在答辩中提出异议,还拆借之款。被告王某在答辩中提出异议,认为该案属于涉外案件,应当由高级人民认为该案属于涉外案件,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法院管辖。问题:哪一级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问题:哪一级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第四节第四节 地域管辖地域管辖 一、地域管辖的概念一、地域管辖的概念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
7、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二、一般地域管辖二、一般地域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一)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 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是指以当事人住所地与法院辖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是指以当事人住所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告就被告”,即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即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起诉对公民起诉:由被告住所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由被告住所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
8、院管辖。这里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这里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被告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被告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形式,又没有办事机构,则应由被告注册登其他组
9、织形式,又没有办事机构,则应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记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 1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系的诉讼。2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 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 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特殊地域管辖三、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特
10、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所在地或者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一)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一)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二)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三)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
11、人民法院管辖(四)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四)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地人民法院管辖(五)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五)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六)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六)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空器
12、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七)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七)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八)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八)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九)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九)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海损
13、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例案例20062006年年1212月,晋州市纸厂与北京市桃李文化用品公司签订了一月,晋州市纸厂与北京市桃李文化用品公司签订了一份纸张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桃李文化用品公司购进白纸份纸张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桃李文化用品公司购进白纸1515吨,吨,交货地点为北京市某长途汽车站,货到后即付款。晋州市纸厂按交货地点为北京市某长途汽车站,货到后即付款。晋州市纸厂按合同将货送至长途车站,桃李文化用品公司接货后以纸张质量不合同将货送至长途车站,桃李文化用品公司接货后以纸张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付款。晋州市纸厂遂向晋州市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合格为由拒绝付款。晋州市纸厂遂向晋州市人民法
14、院起诉。北京市桃李文化公司以晋州市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为由,提出异议,市桃李文化公司以晋州市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为由,提出异议,认为此案应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而晋州市人民法院认认为此案应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而晋州市人民法院认定异议不成立,裁定予以驳回。桃李文化用品公司不服,向二审定异议不成立,裁定予以驳回。桃李文化用品公司不服,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在案件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桃李文化用品公司再次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理过程中,桃李文化用品公司再次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问题:(1 1)晋州市
15、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晋州市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2 2)晋州市人民法院如何处理审判中桃李公司又提出的管辖权)晋州市人民法院如何处理审判中桃李公司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问题?如果你作为被告桃李公司律师,将如何处理?异议问题?如果你作为被告桃李公司律师,将如何处理?四、专属管辖四、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法律专属管辖,是指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法律强制规定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强制规定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
16、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管辖 五、共同管辖五、共同管辖 共同管辖,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管辖,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诉讼案件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同一诉讼案件都有管辖权。解决管辖权冲突的最主要的办法:解决管辖权冲突的最主要的办法:是赋予原告选择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一法院起诉。如是赋予原告选择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一法
17、院起诉。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最先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六、协议管辖六、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生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辖法。协议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协议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 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案件,并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案件,并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合同案件。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合同案件。2 2当事人协议选
18、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3 3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选择管辖。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选择管辖。4 4当事人必须进行确定的、单一的选择。当事人必须进行确定的、单一的选择。5 5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五节第五节 裁定管辖裁定管辖 一、一、移送管辖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已经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因发现本法院对该案移送管辖,是指已经受理案件的人
19、民法院,因发现本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件没有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二、二、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以裁定的方式,指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以裁定的方式,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民事案件行使管辖权。定其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民事案件行使管辖权。下列两种情况需要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下列两种情况需要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1.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2
20、.2.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三、管辖权异议三、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认为受案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认为受案人民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时,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人民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时,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1 1管辖权异议的条件管辖权异议的条件(1 1)提出的主体是当事人。)提出的主体是当事人。(2 2)提出的时间应当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的时间应当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间。2 2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四、管辖恒定四、管辖恒定 管辖恒定,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因确管辖恒定,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因确定该案管辖因素的变化,而改变管辖权。定该案管辖因素的变化,而改变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