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OGO工工 伤伤 保保 险险123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发生工伤后流程图工伤保险支付业务1、工伤保险现行政策文件2、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4、工伤保险如何缴纳 5、可以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6、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3、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7、工伤保险基金列支项目 及其他待遇工伤保险相关政策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
2、006】61号)其他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 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北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实施时间:2004年1月1日)京劳社工发【2006】61号: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参加 北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实施时间:2006年7月1日)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基金12 3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
3、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现系统的计算方法】:先计算单位应为每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金额数(保留两位小数),然后再加总求和。(职工缴费基数单位缴费费率)12 城镇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4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农民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工伤保险费与养老保险
4、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实行统一征缴。每年的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工作,与其他险种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工作一并办理。单位缴费费率:单位缴费费率:【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 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北京市第140
5、号令 第八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伤保险的,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按照不同行业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确定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伤保险的,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已经确定的 缴费费率,确定费率浮动档次。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表行业类别行业基准费率行业内费率浮动档次行业名称一050.20.30.40.5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其他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社会福利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
6、、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教育,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业二10.50.811.21.5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造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很内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制品业
7、、塑料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地质勘查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三211.622.43石油加工、炼焦及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和天燃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其他采矿业注:用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
8、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不明确的,需要浮动费率时,不受行业类别的限制;在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第二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确定的缴费费率;在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伤保险的,根据用人单位已经确定的缴费费率,确定费率浮动档次。【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第14 14条规定条规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v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9、应当认定为工伤:应当认定为工伤: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3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v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第15 15条规定条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ACB【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第16 16条规定条规定】v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0、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下列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一)工伤医疗费;(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四)生活护理费;(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六)丧葬补助金;(七)供养亲属抚恤金;(八)辅助器具费;(九)工伤康复费;(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一、【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第10 10条规定条规定】二、二、【京劳社办发京劳社办发【20042004】101101号号】一至四级的外地农民工享受的伤残津贴、护理费以及一至四级的外地农民工享受的伤残津贴、护理费以及 因工死亡外地农民工的供养亲属享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均可以因工死亡外地农
11、民工的供养亲属享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均可以 选择一次性领取选择一次性领取。(已按月领取的不能再选择一次性领取)。(已按月领取的不能再选择一次性领取)三、三、特殊说明特殊说明发生工伤后流程图发生工伤后流程图 发生工伤及时救治 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 支付因工死亡待遇 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支付伤残待遇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认定工伤后就只能到工伤定点医院就医认定工伤后就只能到工伤定点医院就医v 认定工伤后,职工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医疗机构中选择1至2家就医。(职工选定工伤医疗机构满1年后,可以
12、重新选择)v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v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v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v 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工伤职工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 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费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向注册地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受伤之日一年一年内个人可申请,如果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要承担举证的责任;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13、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详见140号第17-19条)建议:申请前到各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具体的咨询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140号第21条)v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超过1年提出申请的v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v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规定情形的v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v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
14、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v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政策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若对决定不服可在60日内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复议若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可在15日内向所在区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所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15 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伤残等级分为
15、十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护理等级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部分。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 能力复查鉴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 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3、一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1、停工留薪期2、住院伙食补助费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16、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此期间需要料理的,由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目录中未列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详见: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统筹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一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基本养老金时,工伤职工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收回工伤证并交至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职工
17、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第3636条规定条规定】v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
18、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重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重新核定前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补支。v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欠缴前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补缴后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支。v工亡人员死亡当月如单位未给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工亡人员及其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工伤保险支付业务工伤保险支付业务v工伤职工的增加工伤职工的增加v工伤待遇核准工伤待遇核准(特殊:特殊:一至四级外地农民工或因工一至四级外地农民工或因工死亡的外地农民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死亡的外地农民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
19、待遇)v工伤职工的减少工伤职工的减少 v工伤信息变更工伤信息变更v工伤医疗费审核、报销工伤医疗费审核、报销 v劳动能力鉴定费和配置、更换辅助器具费劳动能力鉴定费和配置、更换辅助器具费 v工伤保险月报支付工伤保险月报支付v工伤保险月报外支付工伤保险月报外支付工伤职工的增加工伤职工的增加经办流程图1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患有职业病、存在陈旧性工伤人员、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并达到伤残等级的和持有因战、因公负伤致残革命伤残军人证的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需办理工伤人员的增加手续2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因工发生事故死亡的人员(工亡人员)所需材料和填报报表3工伤职工因工伤保险关系转移的增加,包括以下几种
20、情况:外商企业中方职工退休;单位破产、解散;因工作原因需要在有上、下级关系的单位调动的;(必须经过市工伤处审批后方可进行工伤保险关系转移)经办流程(工伤人员增加)经办流程(工伤人员增加)在认定工伤,领到工伤证后在认定工伤,领到工伤证后参保单位是否工亡人员否填报报表:工表一经办时间:5日-25日携带所需材料是死亡证明提供被供养人相关材料 社保中心(支付部)是否有供养亲属否是备注:(1 1)工亡职工需先到社保中心收缴部做各险种的人员减少业务。)工亡职工需先到社保中心收缴部做各险种的人员减少业务。(2 2)工伤)工伤1-41-4级工伤职工需先到社保中心收缴部做失业、工伤保险缴费的人员减少业务级工伤职
21、工需先到社保中心收缴部做失业、工伤保险缴费的人员减少业务。工伤职工所需材料:工伤职工所需材料:1、工伤证(原件、复印件);2、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复印件);3、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原件)4、属于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工亡职工及供养亲属所需材料:工亡职工及供养亲属所需材料:1、上述材料;2、工亡人员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3、符合工伤保险规定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还需提供被供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分别提交相应材料:
22、1)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2)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的,提交公证书;3)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4、被供养子女的在校学生的学生证明。备注: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备注: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工伤待遇核准工伤待遇核准 1、已增加的工伤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应携带工伤人员的工伤证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确认结论(原件、复印件)进行待遇核准。2、工亡人员的工伤待遇核准业务是同增加业务一同进行的,因此所需材料相同。3、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及工伤证(原件、复印件)。特
23、别说明: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特别说明: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核准后:打印工表九或工表十 经办时间:每月5日-25日 【补充补充】1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作出结论的此月起开始支付;作出结论的此月起开始支付;2 2、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自工伤职工死亡自工伤职工死亡 的次月开始支付。的次月开始支付。工工 伤伤 保保 险险 待待 遇遇 简简 明明 表表 补补 偿偿 类类 别别*定期伤残定
24、期伤残一一 次次 性性 待待 遇遇津贴津贴*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因工工伤伤残残待待遇遇完全丧失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能力1级级2级级3级级4级级本人工资的90%本人工资的85%本人工资的80%本人工资的75%本人工资的24个月本人工资的22个月本人工资的20个月本人工资的18个月大部分丧失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能力5级级6级级本人工资的16个月本人工资的14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个月部分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能力7级级8级级9级级10级级本人工资的12个月本人工资的10个月本人工资的8个月本人
25、工资的6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个月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待遇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过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过1212个月。个月。工伤职工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护
26、理费(按月发给)(按月发给)全部护理依赖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因因工工死死亡亡待待遇遇*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补助金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个月计发。*供养亲
27、属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按月发给)(按月发给)配 偶:本人工资*40%;其他供养亲属:本人工资*30%;注: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超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注: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超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以上基础上增10%;注:1、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单位,*项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其余各项为用人单位支出;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单位,所有各项均由用人单位支出。2、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平均工资60%的,按照工伤职工死亡时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本人工资高于工伤职工死亡时本
28、市上年度平均工资300%的,按照工伤职工死亡时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一至四级外地农民工或因工死亡的外地农民工一至四级外地农民工或因工死亡的外地农民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v 一至四级外地农民工或因工死亡的外地农民工的供养亲属,一至四级外地农民工或因工死亡的外地农民工的供养亲属,在核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在核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时,可时,可自愿选择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长期工伤保险待遇或按月领取长一次性领取长期工伤保险待遇或按月领取长期工伤保险待遇。(按月领取的相关手续详见工伤职工待遇期工伤保险待遇。(按月领取
29、的相关手续详见工伤职工待遇核准)核准)所需材料:所需材料:1、工伤证(原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复印件)2、外地农民工或供养直系亲属自愿领取一次性长期待遇申请书(多个供养人员时必须所有供养人员都签字;不能亲自办理一次性领取事宜时,需办理委托公证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相关证明;4、工亡人员的死亡证明复印件、享受供养亲属人员所需提供材料。填报报表:填报报表:工表一工表一(一式两份)(一式两份)核准后,打印工表九工表九-1-1、工表十工表十-1-1 经办时间:经办时间:每月每月5 5日日-25-25日
30、日外地农民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明细外地农民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明细一、被认定为工伤且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四级的外地农民工,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一次性支付标准按照工伤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的年龄以及伤残等级核定,具体标准见下表:伤残等级年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20万元18万元15万元13万元满30周岁不满50周岁15万元12万元11万元9万元满50周岁以上9万元8万元7万元6万元二、因工死亡的外地农民工的供养亲属,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一次性支付的标准为:配偶为8万元;其他供养亲属为5万元,其中子女(含弟、妹)按照年满18
31、周岁终止领取的供养余年计算.注:供养亲属有数人的,按上款标准一次性支付总额不超过15万元。供养子女(弟妹)一次性待遇支付标准 单位:万元/人 供养年限 子女 1 0.4 2 0.9 3 1.3 4 1.7 5 2.2 6 2.6 7 3.0 8 3.5 9 3.9 10 4.3 11 4.8 12 5.2 13 5.6 14 6.1 15 6.5 16 6.9 17 7.4 18 7.8 工伤职工的减少工伤职工的减少v 工伤人员死亡:携带工伤人员死亡:携带死亡证明复印件死亡证明复印件(一至四级从死亡的次月开始(一至四级从死亡的次月开始停发伤残津贴);停发伤残津贴);v 工亡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丧
32、失供养条件的:携带工亡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丧失供养条件的:携带供养直系亲属丧失供养直系亲属丧失供养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养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复印件等);(如:死亡证明复印件等);v 五至十级与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的:携带五至十级与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的:携带工伤工伤证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证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终止合同证明、发给工伤人员一次(如:终止合同证明、发给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证明等);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证明等);v 参保单位破产、解散:须持参保单位破产、解散:须持上级部门审批的相关证明材料上级部门审批的相关
33、证明材料,办理一,办理一至四级工伤人员或供养亲属减少手续;至四级工伤人员或供养亲属减少手续;v 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退休工伤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携带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退休工伤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携带退休审退休审批表批表复印件,复印件,待确认后办理减少手续。待确认后办理减少手续。填报报表:填报报表:减少表减少表(一式两份)(一式两份)经办时间:每月经办时间:每月5 5日日-25-25日日经办流程(工伤医疗费)工伤职工定点医院医保中心参保单位是否欠费是否社保中心(支付部)社保中心(财务部)劳动能力鉴定费和配置、更换辅助器具费 所需材料:所需材料:报销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能力鉴定发票原件 报销配置、更
34、换辅助器具费:配置、更换辅助器具发票原件、工伤人员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确认通知书(原件)填报报表:(填报报表:(一式两份)一式两份)经办时间:每月经办时间:每月5 5日日-15-15日日 经办流程图经办流程(劳鉴费、辅助器具费)经办流程(劳鉴费、辅助器具费)工伤支付信息变更工伤支付信息变更1参保单位的一至四级参保单位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复查鉴定伤工伤人员复查鉴定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或残等级发生变化的或五至十级工伤人员旧五至十级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后伤残等级发伤复发后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需要进行生变化的,需要进行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工伤保险待遇变更3参保单位工伤人员的参保单位工伤人员的供养亲属需要变更信供养亲
35、属需要变更信息时,以及一至四级息时,以及一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因故死亡的工伤人员因故死亡后,对工伤人员有符后,对工伤人员有符合工伤保险规定享受合工伤保险规定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需要进行工伤保的,需要进行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险待遇变更2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一至四级工伤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应该办理休手续后,应该办理工伤登记中工伤登记中“退休金退休金”的变更;的变更;工伤职工工伤职工“工伤定工伤定点医院点医院”、“定点部定点部位位”等变更等变更工伤职工信息变更工伤职工信息变更所需材料:所需材料: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再次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再次
36、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确认结论、工伤证(原件、复印件)论或确认结论、工伤证(原件、复印件)退休职工审批表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退休职工审批表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工伤证工伤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填报报表填报报表北京市工伤职工变更表北京市工伤职工变更表(工表一(工表一-1-1)经办时间:每月经办时间:每月5 5至至2525日日供养亲属的信息变更供养亲属的信息变更所需材料:工伤人员的死亡证明、供养直所需材料:工伤人员的死亡证明、供养直系亲属的相关证明材料系亲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填报报表:填报报表:北京市工伤职工供养直系亲北京市工伤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信息变更表属信息变更表(工表一(工表一-2-
37、2)经办时间:每月经办时间:每月5 5日至日至2525日日工伤保险支付月报工伤保险支付月报 填报报表:(一式两份)填报报表:(一式两份)经办时间:每月经办时间:每月2020日至日至2525日日(如单位上月工伤保险欠费,则无法生成工伤保险支付月报)(如单位上月工伤保险欠费,则无法生成工伤保险支付月报)工伤保险月报外支付工伤保险月报外支付参保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补支工伤保险待遇:参保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补支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参保单位发生欠缴的,欠费期间工伤保险基金停止支付其单位享受工伤保险人员的待遇。待参保单位足额补缴工伤保险费后,再予以补支 单位的工伤人员应从
38、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时间的次月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申报支付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单位,需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的补支。因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新属抚恤金待遇调整,从调整之月起补支工伤待遇的调整金额。因上年社平工资调整,需要对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增加额进行补支。一到四级的外地农民工或因工死亡的外地农民工的供养亲属,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长期工伤保险待遇的 所需材料:所需材料:工表九复印件或工表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填报报表:填报报表:朝阳区社保中心工伤月报外支付申请表(一份)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工表四)(一式两份)经办时间:每月经办时间:每月5 5日至日至2525日日LOGO重要说明:重要说明:所有填报报表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所有填报内容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不能超过3处且修改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张;支付业务所涉及的经办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如提前经办时间将会网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