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节能监察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6月充分认识节能监察的重要性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对监察的规定2016年工作情况2017年工作计划主要问题与注意事项目 录23一、充分认识节能监察的重要性“十三五”时期是推动我国工业绿色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业面临着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紧迫任务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推进绿色制造重大战略任务(一)工业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和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4 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明确将绿色制造工程作为重点任务,彰显了工业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2016年巴黎气候变化峰会上,中国政府郑重承诺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
2、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 排 放 比 2 0 0 5 年 下 降 6 0%6 5%。中国制造2025提出“十三五”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二)推动工业能效提升是落实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5 实现这些目标,离不开工业能源效率的持续提升和 用能结构的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通过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产能扩张,积极运用能耗、环保、安全、质量等标准,依法淘汰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培育发展能耗低的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工业能源消费结构绿色低碳转型,鼓励企业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在焦化、煤化工、工业锅炉、窑炉等重点用煤
3、领域,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1.加快推进工业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6加大传统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推动工业节能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重点加快推广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深入推进锅炉、电机、变压器等通用设备能效提升。围绕高耗能行业企业,加快工艺革新,实施系统节能改造,鼓励先进节能技术的集成优化运用。大力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和高效节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推动绿色增长。2.注重深入挖掘技术节能潜力7强化监督执法,加大强制性能耗标准贯彻执行力度,落实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差别电价等价格政策。推动重点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实施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行动,构建能效提升
4、长效机制。实施绿色制造+互联网,推进数字能效提升计划,加大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力度。3.以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为核心推动管理节能8 工业节能监察是依法对工业企业用能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全国工信系统高度重视节能监察工作,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了覆盖省市县三级机构、近2万人的节能监察队伍。(三)加强工业节能监察是落实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9 目前我国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更加有效地支撑实施节能法规和标准,确保工业绿色发展政策落地。(三)加强工业节能监察是落实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10依据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规范企业用能行为
5、是工业节能监察机构的基本职责。各地工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 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节能法规标准,督导企业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科学用能,促进企业加强用能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全面完成节能目标任务。1.发挥好节能监察规范企业用能行为的强制约束作用11“十三五”时期,工业绿色发展面临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消费革命、碳排放考核、支持绿色增长等一系列繁重任务。2.发挥好节能监察对国家相关政策落实的支撑保障作用12 通过节能监察,推动利用能耗等综合标准手段,落实化解过剩产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阶梯电价等重大经济产业政策,引导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在破解资源能源约束,应对气
6、候变化挑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持依法行政,必须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的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实现“五个统一”。3.发挥好节能监察规范市场秩序的监督作用13 执法依据统一 方式方法统一 程序标准统一 结果处理统一 执法文书统一 在全国范围内,构建统一公平的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工业节能监察队伍专业、公平、高效的监督作用,通过严格执法,形成鼓励先进企业发展、倒逼违法违规企业退出的市场秩序,推动利用市场化机制促进工业能效提升,产业优化升级。3.发挥好节能监察规范市场秩序的监督作用1415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对节能监察的规定16第 十 七 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
7、指导全国的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国工业节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地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17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对 节能监察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制定年度监察计划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节能监察作为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形式之一,本条中分别明确了国家和地方节能监察工作的管理体制。即: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国务院管理工业节能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业
8、节能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地方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能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第十七条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察体系。节能监察机构所需经费依法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完善硬件设施、加强能力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实施节能监察不得向监察对象收取费用。第 十 八 条18 节能监察是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形式之一,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节能监察的执法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的专业素质和节能监察工作的业务能力。节能监察队伍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是否到位。节能监察机构是节能监察的实施主体。【释义】本条是关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
9、门要建立监察体系规定。第十八条 19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工业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其他强制性节能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落后用能工艺技术设备(产品)淘汰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节能服务机构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等开展节能监察。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年度工业节能监察重点任务,并根据需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开展联合监察、异地监察等。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地方节能监察机构执行有关专项监察任务。第 十 九 条【释义】本条是关于各级工信部门监察任务的规定。(监察内容见下页)20工业节能监察的内容建立落实节能目标责任
10、制、节能计划、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等情况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情况执行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的情况 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情况(包括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情况、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等)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报告制度的情况执行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等有关制度的情况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贯彻节能要求、提供信息真实性等情况21 建立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计划、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等情况 依据节能法第二十四条和二十五条规定 节能监察机构在监察过程中,应当对用能工业企业上述内容的相关管理文件、工作记录(包括会议纪要)和实施情况,进行核
11、查和资料收集,并可通过现场监测验证节能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22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情况 依据节能法第十六、第十七条、三十五条等规定 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设备能效标准等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执行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情况。节能监察机构应当依据节能法及能效标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执行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察。23执行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的情况 依据节能法第十六、第十七条 实施监察时应当对工业企业生产、进口、销售的用能产品、设备,以及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情况进行核实。对发现的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应当实施现场查验。
12、24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情况依 据节能法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暂行办法第四条以及地方性法规中有作出规定的,在其行政区域内有效 实施监察时,应当监察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耗能量大的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节能评估;是否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应当查看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和节能审查意见的相关材料等,并对项目落实节能评估文件和节能审查意见等情况进行查验。(包括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情况、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等)25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报告制度的情况依据节能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 节能监察机构在实施监察时,应当对工业企业提供的能源
13、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建立及实施记录情况等资料进行核查;应在确认重点用能工业企业报送时间及报送内容完整性的基础上,对其提交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现场核实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等数据信息的真实性以及节能措施的实施情况等。26执行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等有关制度的情况依据节能法五十五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通过查阅资料、核验证件、现场访谈等方式对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和备案登记情况及能源管理负责人相关资格条件和接受节能培训等情况以及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察。27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贯彻节能要求、提
14、供信息真实性等情况依据节能法二十二条 节能监察机构在查阅节能服务机构出具报告的基础上,应当通过现场验证、数据校验等方式,核实报告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所涉及数据的准确性。28第 二 十 条 工业节能监察应当主要采取现场监察方式,必要时可以采取书面监察等方式。现场监察应当由两名以上节能监察人员进行,可以采取勘察、采样、拍照、录像、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账目,约见和询问有关人员,对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价等措施。29 一是提高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工业节能监察机构依法行政,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工业节能监察结果的运用,提高工业节能监察的威慑力,使被监察单位能
15、够意识到其违法成本,督促其依法用能、合理用能,促进全社会节约能源。【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开监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l 工业节能监察机构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布工业节能监察情况。l 公布内容包括违反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企业名单、整改期限、措施要求等工业节能监察结果。建立工业节能监察情况公布制度,其目的:3031三、2016年全国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情况一是印发年度计划。2016年3月,印发了2016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工信部节函201689号),安排部署专项监察、日常监察和能力建设任务,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二是编制工作方案。编制
16、了2016年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确定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内容,细化资金安排和具体标准,明确工作组织方式,并配合财务司向部党组进行了汇报。(一)组织实施情况321.制定计划,编制方案 一是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下发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6228号),确定项目管理原则与支持重点,规范项目实施程序,明确资金支持方式与监管要求。二是编制监察手册。编制印发了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手册(2016年版),规范工业节能监察方法,明确了节能监察的方式和要求,规范了程序和标准。三是开展业务培训。6月,在南京市、西安市举办专题培训班,培训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
17、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以及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人员300多人,解读政策文件,明确任务内容和工作要求。2.制定规范,开展培训33(一)组织实施情况一是确定工作任务。印发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350号)和关于开展钢铁行业能耗专项检查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6386号),组织各地申报拟承担的监察任务、经费支持额度。在充分考虑各地监察力量、技术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各地最终承担的专项监察任务、补助经费数额及被监察企业名单。二是部署监察任务。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及补助经费的函(工信厅节函2016457号)文件,将
18、各地承担的国家重大工业专项监察任务及补助经费一并下达到地方,并将监察企业名单在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3.部署任务,下达经费34(一)组织实施情况 注重加强与地方的沟通交流,进行密切跟踪、定期调度和汇总分析,了解掌握专项任务实施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地方反映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进行精准指导,确保专项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4.跟踪调度,加强指导35(一)组织实施情况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按照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会同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钢铁行业能耗专项检查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638
19、6号),组织各地对具有冶炼能力的568家钢铁企业能耗情况限期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全面掌握了全国有冶炼能力的钢铁企业家数,发现其中59家钢铁企业能耗超标等情况,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做好跟踪落实整改工作。5.开展钢铁行业能耗专项检查36(一)组织实施情况 为确保专项监察任务完成的质量,促进地区间业务交流,开展了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工信厅节函2016628号)。我部组织有产业司、装备司、消费品司、节能司领导带队、邀请地方节能监察机构的专家参加的8个督查组,对专项节能监察任务较重的20个省区市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现场督查,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企业抽查及情况反馈,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完
20、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同时也加强了不同地区业务交流,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和社会反响。6.开展专项督查,抓好跟踪落实37(一)组织实施情况 2016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包括钢铁企业能耗情况,合成氨、烧碱等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贯标情况,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情况以及高耗能落后燃煤工业锅炉淘汰情况等五大类内容,涉及除北京以外的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4131家相关企业。(二)监察结果38 计划监察企业总计4081家,其中钢铁能耗专项检查500家,合成氨等产品能耗限额贯标专项监察700家(其中合成氨、平板玻璃、焦炭、铁合金、烧碱监察企业分别为131家、64家、
21、137家、280家、88家),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979家(其中电解铝企业84家、水泥企业895家),落后机电设备专项监察1327家,高耗能落后工业锅炉专项监察575家。1.计划监察企业39(二)监察结果 实际监察企业4131家。其中钢铁能耗专项检查企业568家,在产企业433家,停产企业135家,其中23家企业已关停退出,112家企业因实施技术改造、市场不景气等原因,2015年处于停产状态;合成氨等产品能耗限额贯标专项监察694家(其中合成氨、平板玻璃、焦炭、铁合金、烧碱监察企业分别为136家、61家、135家、271家、91家),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
22、961家(其中电解铝企业79家、水泥企业882家),落后机电设备专项监察1342家,高耗能落后工业锅炉专项监察566家。2.实际监察企业40(二)监察结果钢铁能耗专项检查发现存在超标违规行为企业59家,占比10.39%,年产粗钢等约6000万吨,年综合能耗约3177万吨标准煤;合成氨等产品能耗限额贯标专项监察发现存在能耗超标行为企业42家,占比6.06%;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发现存在能耗超标行为企业127家(均为水泥行业),占比13.2%。3.查处违规情况41 各地在监察过程中发现了一大批违规用能行为,其中:(二)监察结果落后机电设备淘汰专项核查电机超过40万台,总功率超过
23、1900万千瓦,其中发现淘汰类电机约8万台,占比20%,总功率超过213万千瓦,全部淘汰预计可实现节能量超过53万吨标准煤;核查变压器超过13.1万台,总容量超过8680万千伏安,其中发现淘汰类变压器近4万台,容量超过724万千伏安,占比约30.5%,全部淘汰预计可实现节能量超过79万吨标准煤;高耗能落后工业锅炉淘汰专项核查锅炉1767台,产能超过2.5万蒸吨,发现淘汰类锅炉140台,占比7.9%,产能约1965.5蒸吨。4.淘汰落后与节能潜力分析42(二)监察结果43四、2017年全国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计划 对2016年专项监察中发现存在能耗超标违规行为和不合理用能行为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
24、对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意见书、建议书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2016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44(一)专项监察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2017年钢铁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一是全面核查2016年钢铁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二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要求,对实施钢铁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2.钢铁企业能耗专项监察45(一)专项监察 一是全面核查2016年水
25、泥、平板玻璃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二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以及相关电耗核算办法等要求,对实施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3.建材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46(一)专项监察 按照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12)、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4-2013)等国家标准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四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对电动机生产和使用企业实施专项监察。一是全面核查电机生产企业,依法督
26、促企业停止生产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电机。二是对重点企业电机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督促企业淘汰低效电机(重点核查2016年专项监察未覆盖的企业)。4.电机能效提升专项监察47(一)专项监察 按照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GB24500-2009)、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节能环保工业锅炉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492号)、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42451号),对锅炉生产和使用企业实施专项监察。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核查锅炉生产企业,依法督促企业停止生产低效锅炉。二是对重点用能工业企业锅炉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实低效锅炉淘汰任务
27、完成情况(重点核查2016年专项监察未覆盖的企业)。5.工业锅炉能效提升专项监察48(一)专项监察 各地区在确保完成以上任务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区特点,有选择地对电解铝、合成氨、焦炭、电石、铁合金、建筑陶瓷等行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重点核查2016年专项监察未覆盖的企业)。6.其他行业能耗限额标准专项监察49(一)专项监察(二)日常节能监察501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察。各地应依法对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任用等情况进行监察。2 重点用能企业执行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监察。各地应会同有关
28、部门依法对工业企业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能源计量器具、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和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监察。51 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监察。各地应依法对工业企业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情况进行监察,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二)日常节能监察52五、有关问题及注意事项(一)2016年工业节能重大专项监察存在的问题53一二材料上报不及时。各地执法文书不统一。2016年下发了节能监察手册,里面有监察执法文书模板,但有的省份还是按照以往习惯制作执法文书,甚至有的省份各市间的执法文书差别较大。补
29、助资金使用问题。有的省份没有充分采取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导致补助资金的使用存在困难。三四有的数据填写不认真。去年监察中发现,有的地方对于能耗核算的表格,不是经过认真统计核算后填写的,而是由企业直接填写的。54(一)2016年工业节能重大专项监察存在的问题(二)2017年监察中应注意的问题时间节点3月15日之前,各地要上报2017年重大监察任务。6月30之前,各地要上报2016年重大监察发现违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6月30日之前,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能耗限额及阶梯电价的监察要查完。13558月份开始,工信部将组织开展各地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执行情况的跨区域督查。5610月底之前
30、,必查项内容的监察要全部查完,并及时上报监察、汇总材料。5(二)2017年监察中应注意的问题时间节点571各地在监察过程中要统一执法文书,最起码一个省应有一个统一的模板、版本。(二)2017年监察中应注意的问题其他问题23监察过程中要如实、严格按照统计计算标准核算、填写表格。对于电动机、工业锅炉生产企业,要全面摸清情况,包括执行能效标准的情况、生产规模的情况等。材料上报问题。上报材料要及时(同时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能够反映企业、行业及本省的能耗、单耗等情况。4时间进度问题。今年重大专项监察同2016年一样,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能耗限额及阶梯电价监察。各地要统筹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开展工作。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