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国际商法国际商法合同法合同法2 本章内容本章内容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第四节第四节 合同的让与合同的让与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消灭合同的消灭3第四节第四节 合同的让与合同的让与合合同同法法律律关关系系 主体主体客体客体内容内容合同权利合同权利合同义务合同义务债务人债务人债权人债权人债务转移债务转移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合合同同的的转转让让 合合同同的的变变 更更 4 一、一、债权的让与债权的让与原债权人原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受让人受让人新债权人新债权人债债权权债债务务关关系系新债权债务关系新债权债务关系债债权权转转让让协
2、协议议5债权转让需要考虑的问题债权转让需要考虑的问题1 1、各国法律是否允许债权是否可以自由、各国法律是否允许债权是否可以自由转让?转让?2 2、如果允许债权转让,债务人对原债权、如果允许债权转让,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可否向新债权人主张?人的抗辩,可否向新债权人主张?3 3、在同一债权先后让与几个人的情况下,、在同一债权先后让与几个人的情况下,谁应优先取得债权?谁应优先取得债权?6债权转让的原则债权转让的原则71 1、各国法律是否允许债权、各国法律是否允许债权可以自由转让?可以自由转让?严格限制主义严格限制主义:债权转让必须经过债务人同:债权转让必须经过债务人同意。意。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债
3、权转让自由。:债权转让自由。德国、美国、德国、美国、英国英国折衷主义折衷主义:债权转让不要求债务人同意,但:债权转让不要求债务人同意,但要通知债务人。要通知债务人。中国、法国、日本、中国、法国、日本、82 2、如果允许债权转让,债务人对原债、如果允许债权转让,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可否向新债权人主张?权人的抗辩,可否向新债权人主张?各国法律均规定,各国法律均规定,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均可向新债权人主张。抗辩,均可向新债权人主张。93 3、在同一债权先后让与几个人的情、在同一债权先后让与几个人的情况下,谁应优先取得债权?况下,谁应优先取得债权?第一个受让人第一个受让人:德
4、国、美国:德国、美国 第一个通知第一个通知债权让与事实的受让债权让与事实的受让人人:法国、:法国、英国英国 中国法律中国法律:有偿让与优于无偿赠与,全部有偿让与优于无偿赠与,全部转让优于部分转让。转让优于部分转让。10德国法律德国法律1 1、债权让与无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也无须、债权让与无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也无须通知债务人;通知债务人;自由主义自由主义2 2、债务人在债权让于当时对原债权人的、债务人在债权让于当时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抗辩,均得均得向新债权人向新债权人主张主张;3 3、在同一债权先后让与几个人的情况下,应、在同一债权先后让与几个人的情况下,应适用优先原则,即主张适用优先原则,即主张
5、第一个受让人取得第一个受让人取得债权。债权。11法国法律法国法律1 1、债权让与只有在债务人接到债权让与的通、债权让与只有在债务人接到债权让与的通知,或在公证文书中对债权让与做出承诺知,或在公证文书中对债权让与做出承诺之后才能发生效力;之后才能发生效力;折衷主义折衷主义2 2、在同一债权先后让与几个人的情况下,、在同一债权先后让与几个人的情况下,第第一个一个把债权让与事实把债权让与事实通知通知债务人的受让债务人的受让人人取得债权。取得债权。12英国法律英国法律1 1、原则上债权可以让与,但具有高度个人特色、原则上债权可以让与,但具有高度个人特色的权利不能让与;的权利不能让与;2 2、在同一债权
6、先后让与几个人的情况下,、在同一债权先后让与几个人的情况下,第一第一个个把债权让与事实把债权让与事实通知通知债务人的受让债务人的受让人人取得债取得债权。权。13美国法律美国法律1 1、债权可以转让,只有某种具有个人特色的、债权可以转让,只有某种具有个人特色的合同权利不允许转让;合同权利不允许转让;2 2、在同一债权先后让与几个人的情况下,应、在同一债权先后让与几个人的情况下,应适用优先原则,即主张适用优先原则,即主张第一个受让人第一个受让人取得取得债权。债权。14 中国法律中国法律 1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7、: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折衷主义折衷主义 2 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让与人的抗辩抗辩,可以可以向受让人向受让人主张主张。3 3、在同一债权先后让与几个人的情况下,、在同一债权先后让与几个人的情况下,有偿让与优于无偿赠与,全部转让优于部分转有偿让与优于无偿赠与,全部转让优于部分转让让。15二、债务承担二、债务承担债权人债权人新债务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原债务人债债权权债债务务关关系系债务转
8、移协议债务转移协议新新债债权权债债务务关关系系16 德国法律德国法律1 1、债务可以转移,由承担人代替原债务人负、债务可以转移,由承担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担债务,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2 2、承担人可以援用原债务人的抗辩事由;、承担人可以援用原债务人的抗辩事由;17 法国法律法国法律1 1、原则上允许由第三人代替原债务人向债权人、原则上允许由第三人代替原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清偿债务;2 2、债的转移主要通过债的更新来实现、债的转移主要通过债的更新来实现18 英国法律英国法律1 1、合同的债务非经债权人的同意不得转移;、合同的债务非经债权人的同意不得转移;2 2、债
9、的更新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的更新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19美国法律美国法律1 1、合同债务原则上不能转让;、合同债务原则上不能转让;2 2、在某些情况下允许代行债务。、在某些情况下允许代行债务。20 中国法律中国法律 1 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2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其规定。3 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
10、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21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消灭合同的消灭(discharge of contract)大陆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英美法系中中 国国22一、大陆法对债的消灭的有关规定一、大陆法对债的消灭的有关规定 1 1、清偿、清偿 2 2、提存、提存 3 3、抵销抵销 4 4、免除、免除 5 5、混同、混同二、英美法对合同消灭的规定二、英美法对合同消灭的规定 1 1、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而消灭:(、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而消灭:(1 1)以新合同代替原)以新合同代替原合同(合同(2 2)更新合同()更新合同(3 3)根据合同自身规定的条件解除合)根据合同自身
11、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同(4 4)弃权)弃权2 2、合同因履行而消灭、合同因履行而消灭 3 3、合同因违约而消灭、合同因违约而消灭 4 4、依法使合、依法使合同归于消灭同归于消灭合并、破产、擅自修改书面合同合并、破产、擅自修改书面合同三、诉讼时效三、诉讼时效 1 1、时效完成是消灭合同或债消灭的原因之一、时效完成是消灭合同或债消灭的原因之一2 2、两大法系的分歧:大陆法的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两大法系的分歧:大陆法的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属属于实体法;英美法的诉讼时效于实体法;英美法的诉讼时效属于程序法属于程序法3 3、时效期间的规定、时效期间的规定起算、中止、中断与延长或缩短公起算、中止、中断与延长
12、或缩短公约规定约规定4 4年;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年;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4 4年;中国新合年;中国新合同法规定同法规定2 2年(与民法通则规定一样)年(与民法通则规定一样)23一、大陆法系的规定一、大陆法系的规定241、清清 偿偿(payment)所谓清偿,是指债权人履行债的内容。例如,在买卖所谓清偿,是指债权人履行债的内容。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向买方交货,买方向卖方支付价金,这都叫合同中,卖方向买方交货,买方向卖方支付价金,这都叫做清偿。各国的法律都一致认为,清偿是债的消灭的主要做清偿。各国的法律都一致认为,清偿是债的消灭的主要原因,当债权人接受债务人的清偿时,债的关系即告消灭。原因,当债
13、权人接受债务人的清偿时,债的关系即告消灭。清偿一般是指由债务人与债权人履行合同的义务。清偿一般是指由债务人与债权人履行合同的义务。但是,西方各国的法律原则上都允许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但是,西方各国的法律原则上都允许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25 清偿的标的物一般应当是合同规定的清偿的标的物一般应当是合同规定的标的物。例如,借钱还钱,借米还米等。标的物。例如,借钱还钱,借米还米等。但是,如果债权人同意,则债务人也可以但是,如果债权人同意,则债务人也可以用规定的标的物以外的物品清偿其债务。用规定的标的物以外的物品清偿其债务。此外,如果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有几此外,如果债务
14、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有几种债务,而且债的种类相同,但是债务人种债务,而且债的种类相同,但是债务人所提出的给付却不足以清偿全部债额,在所提出的给付却不足以清偿全部债额,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一个问题,即该项给付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一个问题,即该项给付究竟应抵偿哪一宗债务呢究竟应抵偿哪一宗债务呢?大陆法称之为清大陆法称之为清偿的抵充。偿的抵充。26 2、提提 存存(deposit)(1 1)概念)概念 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债务时,由于债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债务时,由于债权人受领迟延,债务人有权把应给付的金权人受领迟延,债务人有权把应给付的金钱或其他物品寄托于法定的提存所,从而钱或其他物品寄托于法定的提存所,从而使
15、债的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行为。使债的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行为。(2 2)提存的条件)提存的条件 债权人受领迟延;债权人受领迟延;不能确定债权人是谁;不能确定债权人是谁;27 提存的效力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提存的效力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 1)债务人免除责任)债务人免除责任。债务人一旦把应给付。债务人一旦把应给付的物品寄存在提存所后,债权人只能向提的物品寄存在提存所后,债权人只能向提存所收取提存物,不能再向债务人请求清存所收取提存物,不能再向债务人请求清偿。偿。(2 2)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提存物寄存在提存所后,其。提存物寄存在提存所后,其风险就由债权人承担,如果发生损坏或灭风险就由债权人承担,如果
16、发生损坏或灭失,则债务人概不负责。失,则债务人概不负责。(3 3)费用负担转移)费用负担转移。提存物寄存在提存所期。提存物寄存在提存所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债权人负担,但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债权人负担,但是债务人取回提存物后,则不在此限。是债务人取回提存物后,则不在此限。28 债务人在提存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债务人在提存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债权人。知债权人。提存是债务人与提存所之间的寄托合同,提存是债务人与提存所之间的寄托合同,同时又具有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合同的性质,同时又具有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合同的性质,它使债权人取得直接向提存所请求交付提它使债权人取得直接向提存所请求交付提存物的权利
17、。存物的权利。债务人也有权取回提存物,但是如果他债务人也有权取回提存物,但是如果他已放弃取回权,或债权人已向提存所表示已放弃取回权,或债权人已向提存所表示接受提存,或经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并将接受提存,或经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并将判决通知提存所后,债务人就不得取回其判决通知提存所后,债务人就不得取回其提存物。提存物。29 3 3、抵、抵 销销(set-off)(1 1)概念)概念 抵销是指两个人彼此互负债务,而且债务抵销是指两个人彼此互负债务,而且债务的种类相同,并均已届清偿期,双方均得以其的种类相同,并均已届清偿期,双方均得以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的范围内归于消灭。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的范围
18、内归于消灭。(2 2)抵销的方法:)抵销的方法:法定抵销;法定抵销;以当事人当面的意思抵销;以当事人当面的意思抵销;约定抵销约定抵销30 抵消是债的消灭的方式之一,抵消是债的消灭的方式之一,其其优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优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 1)手续方便,可以避免交换履行。)手续方便,可以避免交换履行。(2 2)当一方当事人破产时,采用抵消)当一方当事人破产时,采用抵消的方法可以避免交换履行所引起的的方法可以避免交换履行所引起的不公平的结果。不公平的结果。31 4、免免 除除(release)免除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亦,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亦即债权人放弃其债权。即债权
19、人放弃其债权。免除免除是否需要债务人的同意是否需要债务人的同意才能生效,各才能生效,各国的法律有不同的规定。国的法律有不同的规定。32 法国法与德国法法国法与德国法认为,免除是双方认为,免除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必须经债务人的同意才的法律行为,必须经债务人的同意才能成立;能成立;德国法还认为德国法还认为,免除是抽象的法律,免除是抽象的法律行为,与其原因相互独立行为,与其原因相互独立;日本民法典日本民法典则认为,免除是单独行则认为,免除是单独行为,只要债权人有免除债务的意思表为,只要债权人有免除债务的意思表示,无须经债务人的同意,债的关系示,无须经债务人的同意,债的关系亦可归于消灭。亦可归于消灭。3
20、3 5 5、混混 同同(merger)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属于一个人,即同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属于一个人,即同一个人既是债权人同时又是债务人。一个人既是债权人同时又是债务人。混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种混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种:(1 1)民法上的继受。)民法上的继受。(2 2)商法上的继受。)商法上的继受。(3 3)特定继受。)特定继受。此外,各国的法律都承认,时效完成也是债的此外,各国的法律都承认,时效完成也是债的消灭的原因之一。消灭的原因之一。34二、英美法的规定二、英美法的规定1 1、合同因双方当事人协议而消灭、合同因双方当事人协议而消灭2 2、合同因履行而消灭、合同因履行而消灭3 3、
21、合同因违约而消灭、合同因违约而消灭4 4、合同因不能履行而消灭、合同因不能履行而消灭5 5、合同因法律而消灭、合同因法律而消灭35(一)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而消灭(一)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而消灭 英美法认为英美法认为,合同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议,合同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议成立的,因此,它也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成立的,因此,它也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解除。协议解除。以协议方式消灭合同权利与义务以协议方式消灭合同权利与义务有各种不同有各种不同的做法的做法:1.1.以新的合同代替原合同(以新的合同代替原合同(substituted substituted contractcontrac
22、t)2.2.更新合同(更新合同(novationnovation)3.3.根据合同自身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根据合同自身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 4.4.弃权(弃权(waiverwaiver)36(二)合同因履行而消灭(二)合同因履行而消灭 履行是合同消灭的主要原因履行是合同消灭的主要原因。合同。合同一经履行,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一经履行,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告消灭。关系即告消灭。37(三)合同因违约而消灭(三)合同因违约而消灭 根据英美法的解释,违约有三种情况根据英美法的解释,违约有三种情况:(1 1)一方当事人表示不愿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表示不愿履行合同;(2 2)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动使
23、履约成为不)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动使履约成为不可能可能;(3 3)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其合同的义务。38 在上述三种情况下,都有可能使对方取在上述三种情况下,都有可能使对方取得解除合同的权利。其标准是得解除合同的权利。其标准是看上述违约看上述违约行为是否涉及行为是否涉及“合同的根基合同的根基”(to the to the root of the contractroot of the contract)。)。因为英美法把违约行为分为两种,一种因为英美法把违约行为分为两种,一种叫做叫做违反条件违反条件,另一种叫做,另一种叫做违反担保违反担保。如果违反担保如果违反担保,
24、则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则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只能请求损害赔偿,不能解除合同只能请求损害赔偿,不能解除合同;如果违反条件如果违反条件,即涉及合同的根基,则,即涉及合同的根基,则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以请求损害赔偿。39(四)依法使合同归于消灭(四)依法使合同归于消灭 在英美法中,有一些在英美法中,有一些法律规定可以使合法律规定可以使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归于消灭同在某些情况下归于消灭,主要有以下三,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种情况:1.1.合并合并 2.2.破产(破产(bankruptcybankruptcy)3.3.擅自修改书面合同擅自修改书面
25、合同40三、诉讼时效三、诉讼时效(limitation of action)取得时效取得时效消灭时效消灭时效诉讼时效诉讼时效41(一)什么是时效(一)什么是时效 时效时效,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期间内,由于一定的事实状态的继续存在,期间内,由于一定的事实状态的继续存在,从而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或发生的一从而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或发生的一种法律制度。种法律制度。具体而言,时效具体而言,时效是指法律上规定的关于是指法律上规定的关于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文件发生或消失法律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文件发生或消失法律效力的时间范围。效力的时间范围。42 各个法律领域中均有时
26、效的规定,各个法律领域中均有时效的规定,例如,例如,法律文件的时效法律文件的时效;民法上的取得时效(占有时效)民法上的取得时效(占有时效)与消灭时效(诉讼时效)与消灭时效(诉讼时效);刑事方面的追诉时效等。刑事方面的追诉时效等。43 时效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作用时效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作用:(1 1)保持社会经济关系的稳定保持社会经济关系的稳定。如果占有他。如果占有他人的财产,经过长时间之后,无人提出异人的财产,经过长时间之后,无人提出异议,法律就承认善意占有人的所有权,嗣议,法律就承认善意占有人的所有权,嗣后不能再提出异议。后不能再提出异议。(2 2)避免在举证上发生困难避免在举证上发生困难
27、。因为年代越久。因为年代越久远,证据越容易湮没,一旦发生诉讼,搜远,证据越容易湮没,一旦发生诉讼,搜集证据与提供证据都会有很大的困难。集证据与提供证据都会有很大的困难。44 大陆法系把时效分为两种,即取得时效大陆法系把时效分为两种,即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与消灭时效。取得时效是关于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取得时效是关于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消灭时效是关于诉权的制度,即债权人在消灭时效是关于诉权的制度,即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其诉权即归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其诉权即归于消灭。于消灭。英美法则没有这种区分。在英美法中英美法则没有这种区分。在英美法中只有一种时效,就是诉讼时效。只有一种时效,就是
28、诉讼时效。45 关于消灭时效的效力,各国法律的解关于消灭时效的效力,各国法律的解释略有不同。释略有不同。有的国家认为,在消灭时效完成后,有的国家认为,在消灭时效完成后,权利本身即归于消灭。权利本身即归于消灭。有的国家则认为,在消灭时效完成后,有的国家则认为,在消灭时效完成后,只是使请求权(即诉权)归于消灭,但是只是使请求权(即诉权)归于消灭,但是权利本身依然存在,这种权利是没有诉权权利本身依然存在,这种权利是没有诉权的权利,就是所谓自然之债。的权利,就是所谓自然之债。46(二)各国的法律关于时效期间的规定(二)各国的法律关于时效期间的规定 大陆法各国将消灭时效期间分为普通大陆法各国将消灭时效期
29、间分为普通期间与特别期间两种,前者较长,后者较期间与特别期间两种,前者较长,后者较短。短。英美法国家则有不同的区分方法。根英美法国家则有不同的区分方法。根据据19391939年年英国时效法英国时效法(Limitation Limitation ActAct,19391939)第)第2 2条的规定,简式合同的时条的规定,简式合同的时效期间为效期间为6 6年,签字蜡封式合同的时效期间年,签字蜡封式合同的时效期间为为1212年。如果请求权中包括了人身伤害的年。如果请求权中包括了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者,其时效期间为请求权者,其时效期间为3 3年。年。47(三)诉讼时效的起算、(三)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
30、断与延长中止、中断与延长 481.1.诉讼时效的起算诉讼时效的起算 一般而言,一般而言,诉讼时效应当从请求权发生诉讼时效应当从请求权发生时开始计算时开始计算。具体而言,有以下三种情况。具体而言,有以下三种情况:(1 1)如果合同订有履行期,则自履行期到临,)如果合同订有履行期,则自履行期到临,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2 2)如果合同未规定履行的期限,则从合同)如果合同未规定履行的期限,则从合同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3 3)由于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由于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从侵权行为发生时开始计算。从侵权行为发生时开始计算。4
31、9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起起 诉诉承承 认认部分履行部分履行502.2.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suspensionsuspension)如果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由于发如果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由于发生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事故,阻碍了生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事故,阻碍了他向法院起诉,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他向法院起诉,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法律允许中止诉讼时效的权利人的利益,法律允许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即阻碍权利人不能行使诉权的这段进行,即阻碍权利人不能行使诉权的这段时间,不记入时效期间之内,等该事故消时间,不记入时效期间之内,等
32、该事故消灭以后,时效期间再继续进行,这称为灭以后,时效期间再继续进行,这称为诉诉讼时效的中止讼时效的中止。513.3.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interruptioninterruption)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如果发生了法律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如果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不算,规定的情况,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不算,等法定中断的情况终结之后,诉讼时效重等法定中断的情况终结之后,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这称为新开始计算,这称为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时效中断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时效中断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 1)起诉。)起诉。(2 2)承认()承认(acknowledgm
33、entacknowledgment)。)。(3 3)部分履行。)部分履行。524.4.诉讼时效的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的延长或缩短 诉讼时效是否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予诉讼时效是否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予以延长或缩短,各国的法律有不同的规定。以延长或缩短,各国的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国家认为,诉讼时效是强制性规定,有些国家认为,诉讼时效是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予以延长或缩短,例如,不允许当事人予以延长或缩短,例如,瑞士债务法典瑞士债务法典第第129129条就作出了这样的条就作出了这样的规定。规定。有些国家的法律则认为,时效期间虽然有些国家的法律则认为,时效期间虽然不能延长,但是可以缩短。不能延长,但
34、是可以缩短。53(四)英美法与大陆法(四)英美法与大陆法在时效制度上的主要分歧在时效制度上的主要分歧 英美法与大陆法在时效问题上的主要英美法与大陆法在时效问题上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不同之处在于:英美法认为时效属于程序法的范畴,所英美法认为时效属于程序法的范畴,所以,英美法将时效称为以,英美法将时效称为“limitation of limitation of action”action”,意思就是,意思就是“对诉讼的限制对诉讼的限制”。大陆法则认为时效属于实体法,是在民大陆法则认为时效属于实体法,是在民法典或商法典中加以规定的。法典或商法典中加以规定的。54(五)(五)19741974年年联合国国
35、际货物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公约买卖时效期限公约 19741974年年6 6月月1414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了外交会议,订立了开了外交会议,订立了联合国国际货物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公约买卖时效期限公约(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时效公时效公约约)。)。参加该公约的大约有参加该公约的大约有7070个国家。该公个国家。该公约已经生效。约已经生效。55 时效公约时效公约第一次在国际上为国际货物第一次在国际上为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时效期限作了较为详细的统一规买卖中的时效期限作了较为详细的统一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定,其主要内容如下:1.1.定义与适用范围定义与适用范围 2.2.时
36、效期限及其起算与计算时效期限及其起算与计算 3.3.时效期限的变更与延长时效期限的变更与延长 4.4.时效期限的停止计算与重新计算时效期限的停止计算与重新计算 5.5.时效期限届满的后果时效期限届满的后果 56(六)美国统一商法典(六)美国统一商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1 1)美国统一商法典在)美国统一商法典在“买卖买卖”篇的最篇的最后一条,即第后一条,即第7575条,专门就货物买卖合同条,专门就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作出了的诉讼时效作出了4 4项规定。项规定。(2 2)关于诉因发生时间的具体计算问题,)关于诉因发生时间的具体计算问题,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一旦违约行为发生,
37、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一旦违约行为发生,诉因即发生,即使受损害方不知悉违约行诉因即发生,即使受损害方不知悉违约行为的发生也作出如此处理。为的发生也作出如此处理。57(3 3)基于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因实体法以)基于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因实体法以外的理由被驳回,在被驳回的外的理由被驳回,在被驳回的6 6个月内,可个月内,可以另提起诉讼。以另提起诉讼。(4 4)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本条关于诉讼时)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本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仅适用于本法典生效之后发生效的规定,仅适用于本法典生效之后发生的诉因。在这方面沿用了国际上通行的的诉因。在这方面沿用了国际上通行的“法律不溯及既往法律不溯及既往”
38、原则。原则。58 中国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国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2 2年年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2020年年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1 1年年(1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的;(2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做声明的;未做声明的;(3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的59主要参考书目主要参考书目1.1.冯大同主编冯大同主编.国际商法第二章国际商法第二章.北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19942.2.王军编著王军编著.美
39、国合同法判例选评第一章第二节、第二章第美国合同法判例选评第一章第二节、第二章第三节、第三章第六节三节、第三章第六节.北京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19953.3.韩德培主编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第七章第五节国际私法第七章第五节.武汉武汉:武汉大学出版武汉大学出版社,社,199319934.4.吴兴光编著吴兴光编著.美国统一商法典概要第六章第二节与第十章美国统一商法典概要第六章第二节与第十章第四节第四节.广州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199719975.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北京:法律出版社,法律出版社,199919996.6.曹祖平主编曹祖平主编.国际商法英语读物(国际商法英语读物(Chapter TwoChapter Two).北京北京:中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19977.“7.“法学教授公丕祥代表解析新合同法法学教授公丕祥代表解析新合同法”,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报,19991999年年3 3月月1010日。日。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