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争议解决法律制度劳动争议解决法律制度劳动争议概念及分类劳动争议概念及分类v劳动争议,也称劳动争议,也称“劳动纠纷劳动纠纷”、“劳资争议劳资争议”,是指,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执行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执行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过程中,就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过程中,就劳动的权利劳动的权利义务发生分歧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而引起的争议。劳动争议的主要分类劳动争议的主要分类l举例:v一种不可裁判的争议一种不可裁判的争议,只能由双方协商、第三方调只能由双方协商、第三方调解或仲裁处理解或仲裁处理,不能通过法院等裁判机构来处理。不能通过法院等裁判机构来处理。v
2、 v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失效)v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v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解第三章仲裁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开庭和裁决v第四章附则v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至四)(一至四)一、适用范围v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3、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我是某加工厂的一名工人,我是某加工厂的一名工人,20092009年年8 8月,我与厂长因月,我与厂长因工作中的某些纠纷发生了争吵,其间,我动手打了厂工作中的某些纠纷发生了争吵,其间,我动手打了厂长,第二天,来了几个素不相识的人在厂内将我打了长,第二天,来了几个素不相识的人在厂内将我打了一顿。事后,我与厂长的伤情均作了法医鉴定,结果一顿。事后,我与厂长的伤情均作了法医鉴定,结果是,我与厂长均构成轻微伤。为此,我向劳动争议仲是,我与厂长均构成轻微伤。为此,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裁决厂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裁决厂长承担相
4、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我因被打伤后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并赔偿我因被打伤后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劳劳 动动 法法 王某王某19951995年年5 5月进入深圳市宝安区某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月进入深圳市宝安区某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没有为王某缴纳养老保险费。没有为王某缴纳养老保险费。20042004年年4 4月月2727日,公司以裁员为日,公司以裁员为由,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依法支付了王某经济补偿金。但由,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依法支付了王某经济补偿金。但当王某要求公司为其补缴养老保险费时,公司却不予理睬。无当王某要求公司为其补缴养老保险费时,公司却不予理睬。无奈,王某被迫向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争义仲裁委员会申
5、请仲裁,奈,王某被迫向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争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仲裁委员会以社会保险争议不要求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仲裁委员会以社会保险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对王某的申诉不予受理。属于劳动争议为由,对王某的申诉不予受理。问:社会保险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问:社会保险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的问题普遍存在于我们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的问题普遍存在于我们受理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中,比如劳动者在请求确认用人单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中,比如劳动者在请求确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往往一并提出补缴、补办社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往
6、往一并提出补缴、补办社保手续的请求,或者支付加付赔偿金的请求,这些请保手续的请求,或者支付加付赔偿金的请求,这些请求因为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求因为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对这些诉请是不予理涉。还有诸如劳动者提出要求用对这些诉请是不予理涉。还有诸如劳动者提出要求用人单位补交住房公积金,办理退休手续的,这此请求人单位补交住房公积金,办理退休手续的,这此请求也不是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也应当不予以理涉。如果也不是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也应当不予以理涉。如果劳动者只就这些问题起诉,就应当是不予以受理,受劳动者只就这些问题起诉,就应当是不予以受理,受理了,也应当是裁定驳回
7、起诉。理了,也应当是裁定驳回起诉。因为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义务属于社会保险法上的义务,因为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义务属于社会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不是劳动法上的义务。而社会保险法是公法,而不是而不是劳动法上的义务。而社会保险法是公法,而不是私法,因此,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私法,因此,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的是公法义务而非私法义务。而且,国务院于违反的是公法义务而非私法义务。而且,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社会保险费强制征缴条例第六条规定,由税年颁布社会保险费强制征缴条例第六条规定,由税务机关和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征缴机务机关和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8、作为征缴机关,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和劳动行政部门是法定的征缴关,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和劳动行政部门是法定的征缴机关,征缴机关向用人单位征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属于机关,征缴机关向用人单位征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行政行为,用人单位如果不向征缴机关缴纳社会典型的行政行为,用人单位如果不向征缴机关缴纳社会保险费,其所违反的也是行政法上的义务,应当由征缴保险费,其所违反的也是行政法上的义务,应当由征缴机关根据行政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进行强制征缴。劳机关根据行政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进行强制征缴。劳动者如要起诉,也只能起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行政不动者如要起诉,也只能起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行政不作为侵犯到他的
9、将来的社会保险待遇方面的利益,而不作为侵犯到他的将来的社会保险待遇方面的利益,而不应当直接起诉用人单位为其补办社保手续或补缴社保费。应当直接起诉用人单位为其补办社保手续或补缴社保费。为什么补办、补缴社会保险争议不是劳动争议呢为什么补办、补缴社会保险争议不是劳动争议呢因用人单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因用人单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劳动者在退休、患病、受工伤、失业保险,劳动者在退休、患病、受到工伤、失业后无法向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到工伤、失业后无法向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关待遇而向用人单位追偿引起的争议。也就关待遇而向用人单位追偿引起的争议。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保待遇争
10、议。对于这两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保待遇争议。对于这两种社会保险争议,只有第二种争议才是劳动种社会保险争议,只有第二种争议才是劳动争议。争议。因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是行政法因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是行政法上的义务,其侵害的是劳动者期待利益或反上的义务,其侵害的是劳动者期待利益或反射利益。但如果用人单位不缴或少缴社会保射利益。但如果用人单位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在退休、患病、受到工伤、险费,导致劳动者在退休、患病、受到工伤、失业后,无法向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关待遇,失业后,无法向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关待遇,此时表现为劳动者的现实利益受到侵害。而此时表现为劳动者的现实利益受到侵害。
11、而这种侵害是由于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所这种侵害是由于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所致,则不论用人单位是否应承担公法上的责致,则不论用人单位是否应承担公法上的责任,其在私法上都构成对劳动者利益的侵害,任,其在私法上都构成对劳动者利益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因此,这类争议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因此,这类争议就应当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就应当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v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后不履行
12、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v一调一裁二审体制一调一裁二审体制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补充:补充:自力救济与公力救济v 法律救济方式中,自行协商解决和申请企业内或社区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属于自力救济,其它方式为公力救济,其中,行政部门处理和行政复议为行政救济,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为司法救济,劳动仲裁为准司法救济;劳
13、动仲裁和劳动诉讼是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对应的劳动争议处理方式,行政救济和行政诉讼是与劳动基准对应的行政监督方式。补充补充v 依现行立法,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企业内或社区调解机构调解不是仲裁前必经程序,为了增强调解作用,已有将其作为仲裁前必经程序的立法建议;劳动仲裁为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实践中已显示出案件处理时间过长等弊端,故有对某几类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终局的立法建议;另外,有的案件(如事实清楚的拖欠工资案件)可直接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中的“三方体制”v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
14、同研究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v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调解调解v 第十条【调解组织】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第十条【调解组织】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
15、委员会;(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调解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调解委员
16、会的构成和职责调解委员会组成调解委员会组成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工会代表工会代表劳劳 动动 法法调解协议的效力一般效力v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书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
17、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v第十五条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第十五条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法申请仲裁。调解协议的效力特殊效力v第十六条【支付令】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第十六条【支付令】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
18、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v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但只能体现在债务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好办法,但只能体现在债务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方可实现。日内,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方可实现。六、调解仲裁法与民事诉讼法关系例解:支付令1.一般的劳动争议解决程序:赵某与A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调解(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必经程序)诉讼2.劳动者使用特殊的支付令程序时可能出现的情形:赵某与A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调解(如果选择,并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A公司向法院提出异议后,法院终结支付令程序赵某绕过劳动仲裁程
19、序,直接到法院起诉。这里的调解专指这里的调解专指调解组织的调解调解组织的调解,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和诉讼,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的调解不同,程序中的调解不同,非必经程序。非必经程序。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工作程序: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v 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年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年2月月1日起至日起至2011年年2月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个月。2008年年6月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
20、。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问:某赔偿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问:v1)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为什么?)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为什么?(2)王某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王某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
21、什么?(3)用人单位应否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为什么?)用人单位应否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为什么?(4)王某应否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为什么?)王某应否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为什么?v1.由于王某在试用期提出辞职,不需要说明理由由于王某在试用期提出辞职,不需要说明理由,只要提前,只要提前3天向用人单位提出就可以。天向用人单位提出就可以。2.当然可以当然可以3.不需要补偿,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也没不需要补偿,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也没有劳动法所要求禁止的行为,所以不用补偿有劳动法所要求禁止的行为,所以不用补偿4.那要看签订专门的培训条款了。那要看签订专门的培训条款了。仲裁是法定的必经程序,
22、否则,人民法院不予以受理。仲裁是法定的必经程序,否则,人民法院不予以受理。1 1、调解组织到期调解不成功,可以申请仲裁;、调解组织到期调解不成功,可以申请仲裁;2 2、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 1、申请;、申请;时效时效1 1年;书面申请;年;书面申请;2 2、受理;、受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 5日内,作出受理不受理的决定;不日内,作出受理不受理的决定;不受理或逾期未决定,可提起诉讼受理或逾期未决定,可提起诉讼3 3、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第三章仲裁第三章仲裁 v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劳动争议申请
23、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年内提出。审理期限:审理期限:受理申请之日起受理申请之日起4545日结束;特别的可延长日结束;特别的可延长1515日;日;申请仲裁后开庭审理结果:申请仲裁后开庭
24、审理结果:v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
25、,发生法律效力。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v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
26、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v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七条片面终局)第四十七条片面终局)v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劳动争议解决的流程(1)劳动争议发生可选下列任一方式解决和解(非前置)调解(非前置)仲裁(前置)和解成功后达成和解协议(合同效力
27、)和解不成或不执行和解协议,则可申请调解或直接申请仲裁但违约者将负责举证调解成后达成调解协议(合同效力)调解不成或不执行调解协议,则可申请仲裁,但违约者将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可申请支付令并且在支付令失效后直接起诉用人单位(实际上突破了仲裁前置程序)劳动争议解决的流程(2)仲裁(前置)A.仲裁时效:1年(劳动报酬除外);B.仲裁审理时 限:45日和60日仲裁调解程序:调解书一旦签收立即生效终局仲裁 适用范围:“小额案件”和“标准明确的案件”救济方法:劳动者15日内起诉;用人单位30日内向中院申请撤销。案例分析二案情:郑某在G公司工作。2008年4月28日,公司通知:要求所有员工在“五一期间”加班。于
28、是,郑某提出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遭到经理的拒绝。经理表示,不加班就会被马上开除。后,郑某认为其有权利享受法定假期,所以没有根据通知加班。结果,假期结束后上班时郑某被通知他已经被公司开除,原因是“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5月16日,郑某提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机构在受理后70日内没有进行裁决。问题:1.证明郑某是否违反劳动纪律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2.劳动仲裁机构在70日内不进行裁决,郑某有何救济方法?劳劳 动动 法法举举 证证 原原 则则v反映平等主体关系反映平等主体关系间的争议事项,遵间的争议事项,遵循循“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的原则!v反映隶属关系的争议反映隶
29、属关系的争议事项,实行事项,实行“谁决定谁谁决定谁举证举证”的原则!的原则!劳劳 动动 法法补充补充v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二条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
30、当受理;件的,应当受理;(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第三条第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劳动法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
31、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第四条第四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第五条第五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
32、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劳劳 动动 法法劳劳 动动 法法劳劳 动动 法法劳劳 动动 法法劳劳 动动 法法劳劳 动动 法法劳劳 动动 法法劳劳 动动 法法v刘某于刘某于20122012年年6 6月月2525日到被日到被A A公司处工作,担任会务主公司处工作,担任会务主管一职。入职后,刘某和管一职。入职后,刘某和A 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原告的试用期为定原告的试用期为6 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个月,试用期工资为 40004000元元/月月。20122012年年1111月月1616日,日,A A公司在未与刘某协商的情况下公司在未与刘某协商的情
33、况下,擅自将刘某的工作岗位调整为市场专员,并将试用,擅自将刘某的工作岗位调整为市场专员,并将试用期工资降为期工资降为23002300元元/月,但刘某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月,但刘某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均没有改变。容均没有改变。A A公司还通过许诺、欺诈等方式,在公司还通过许诺、欺诈等方式,在违背刘某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第二份劳动合违背刘某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第二份劳动合同,约定刘某的工资按同,约定刘某的工资按23002300元元/月发放,合同试用期月发放,合同试用期6 6个月,从个月,从20122012年年6 6月月2525日起至日起至20122012年年1212月月2424日止。日止
34、。但但是,是,A A公司一直到公司一直到20132013年年3 3月才将原告转正,转正后的月才将原告转正,转正后的工资标准为工资标准为28002800元元/月月。问如果刘某根据。问如果刘某根据8383条申请仲条申请仲裁,获得赔偿的金额是多少?裁,获得赔偿的金额是多少?v刘某主张其同意调岗调薪是迫于刘某主张其同意调岗调薪是迫于A A公司的胁迫和欺公司的胁迫和欺诈,但因刘某未能就此提供相应的证据,应当承担诈,但因刘某未能就此提供相应的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刘某与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刘某与A A公司双方对合同内公司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系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容的变更系基于双方
35、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v应以刘某试用期满的月工资标准应以刘某试用期满的月工资标准28002800元元/月,按照月,按照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3 3个月向刘某支个月向刘某支付赔偿金,故付赔偿金,故A A公司应支付刘某违法延长试用期的公司应支付刘某违法延长试用期的赔偿金赔偿金28002800元元/月月3 3个月个月84008400元。元。v 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
36、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三)安
37、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v经济补偿的本质:经济补偿的本质:(1)劳动贡献积累补偿说)劳动贡献积累补偿说 (2)就业机会补偿说)就业机会补偿说 (3)失业帮助说)失业帮助说 (4)特殊补偿说)特殊补偿说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规定了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偿?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第46条和第47条)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第46条和第47条)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第23条)经
38、济补偿的范围经济补偿的范围(一)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一)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v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增加的内容。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用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增加的内容。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有违约、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违约、违法行为有:用人人单位有违约、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
39、单位的违约、违法行为有: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中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行为致使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中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
40、者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身安全的。v(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v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当支付
41、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
42、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做了一定限制。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做了一定限制。vv(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v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43、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劳动者有一定不足,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且做了一些补救措施,但同。也就是说,在劳动者有一定不足,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且做了一些补救措施,但劳动者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况下
44、,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为平衡双方的权劳动者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利义务,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v(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v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中,劳动者没有任何过错,用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中,劳动者没有任何过错,用人单位也是迫于无奈,为了企业的发展和大部分劳动者的权益,解除一部分劳动者的人单位也
45、是迫于无奈,为了企业的发展和大部分劳动者的权益,解除一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经济性裁员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本劳动合同。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经济性裁员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本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46、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根据本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在本法制定过程中,本项规定
47、引,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在本法制定过程中,本项规定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的意见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起了较大的争议。有的意见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对这种情况劳动者有明确的预期,因此用人单位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有的意见认为,有些用人单位利毕,对这种情况劳动者有明确的预期,因此用人单位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有的意见认为,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的青春期,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年龄和身体对再次求职已有用劳动者的青春期,在固定期限劳动合
48、同终止时,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年龄和身体对再次求职已有很大影响,此时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是合理的。有些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较长时间,这些劳很大影响,此时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是合理的。有些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较长时间,这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给经济补偿不合情理。为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在保留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给经济补偿不合情理。为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在保留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给经济补偿的规定外,也做了一定限制。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增加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给经济补偿的规定外,也做了一定限制。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
49、经济补偿是增加规定。v(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v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清偿顺序中第一项为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
50、定,破产清偿顺序中第一项为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因为有违法行为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劳动者是无辜的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因为有违法行为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劳动者是无辜的,其权益应该受到保护。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规定是,其权益应该受到保护。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