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Bureau of Labor Insurance2簡簡 報報 內內 容容 大大 綱綱Part 1 勞保給付通則勞保給付通則Part 2 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Part 3 職保法補助通則職保法補助通則Part 4 職保法補助實務職保法補助實務3Part 1勞保勞保給付通則給付通則4職業災害定義職業災害定義何謂職業災害?何謂職業災害?以職務執行性與職務起因性作判斷。職業災害之定義:謂勞工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勞工疾病、傷害、殘廢或死亡(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4項)。勞保職業傷病之認定: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
2、傷病審查準則。5預防預防補助補助重建重建l勞工安全衛生法l勞動檢查法l勞保預防職業病 健康檢查l勞動基準法l勞工保險條例l職業訓練法l就業服務法l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職災勞工職災勞工保護法保護法6國內職災補償制度國內職災補償制度勞動基準法勞動基準法(雇主責任)(雇主責任)勞工保險條例勞工保險條例(風險分攤)(風險分攤)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補充性補助)(補充性補助)同一事故依勞保條例規定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抵充。有加保勞工有加保勞工,勞保失能、死亡給付職保法生活津貼、死亡家屬補助。未加保勞工未加保勞工,雇主依勞基法規定補償;未補償者依職保法給予失能、死亡補助生活津貼、死亡家屬補
3、助。7勞工保險勞工保險給付給付普通事故普通事故職業災害職業災害生育給付生育給付傷病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失能給付老年給付老年給付死亡給付死亡給付傷病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失能給付職災醫療給付職災醫療給付死亡給付死亡給付(含失蹤津貼含失蹤津貼)勞保給付通則勞保給付通則8平均月投保薪資的計算方式平均月投保薪資的計算方式三種三種年金給付及老年一次金:年金給付及老年一次金:加保期間最高加保期間最高6060個月之平均。個月之平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一次請領老年給付:退保之當月起前退保之當月起前3 3年之平均年之平均。其他現金給付:其他現金給付:發生保險事故之當月起前發生保險事故之當月起前6 6個月之平均。個
4、月之平均。同時受僱同時受僱2 2個以上投保單位個以上投保單位 :普通事故保險給付之月投普通事故保險給付之月投保薪資得合併計算,不得超過最高等級。保薪資得合併計算,不得超過最高等級。但連續加保未但連續加保未滿滿3030日者,不予合併計算日者,不予合併計算 。同月份有同月份有2 2個以上投保薪資:個以上投保薪資:除前述規定外,以最高者除前述規定外,以最高者為準。為準。勞保給付通則勞保給付通則9被保險人於年金施行前發生被保險人於年金施行前發生老年、失能、老年、失能、死死亡亡三種事故,未逾三種事故,未逾2年請求權之時效者年請求權之時效者 保險事故發生時之規定保險事故發生時之規定請領給付時之規定請領給付
5、時之規定 勞保給付通則勞保給付通則勞保給付新舊制之銜接勞保給付新舊制之銜接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之被保險人,得選擇年金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之被保險人,得選擇年金 給付或一次請領給付。給付或一次請領給付。不論選擇年金給付或一次請領給付,經保險人核不論選擇年金給付或一次請領給付,經保險人核 付後,不得變更。付後,不得變更。(擇優發給擇優發給)10 請求權時效:請求權時效:自得請領之日起,因自得請領之日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者,不受第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者,不受第30條規定限制。條規定限制。三種年金僅能擇一請領:三種年金僅能擇一請領:符合失能年金、老年年金或遺
6、屬年金條件時,應擇一請領。符合失能年金、老年年金或遺屬年金條件時,應擇一請領。申請項目:申請項目:確實勾選年金或一次給付之申請給付項目確實勾選年金或一次給付之申請給付項目,如有更,如有更改,更改處須蓋妥被保險人印章。改,更改處須蓋妥被保險人印章。重要事項重要事項勞保給付通則勞保給付通則11Part 212傷病給付傷病給付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u請領資格請領資格職災傷病職災傷病給給 付付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罹患職業病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罹患職業病經門診或住院治療不能工作致未能經門診或住院治療不能工作致未能 取得原有薪資取得原有薪資從從不能工作的第不能工作的第4 4天起天起申請傷病給付申請傷病給
7、付 假設平均月投保薪資假設平均月投保薪資30,30030,300元以元以7070發放,第發放,第2 2年起年起以以5050發放,最多請領發放,最多請領2 2年,最多可領年,最多可領442,380442,380元元【30,30030,300 3030 7070 365365(日)(日)30,30030,300 3030 5050 365365(日)(日)】舉例舉例13職災傷病職災傷病給給 付付發生發生職災職災4 4天天1 1年年第第4 4天開始發放天開始發放70%70%月投薪資月投薪資2 2年年50%50%月投薪資月投薪資張三於張三於9898年年4 4月月2020日發生職災事故,當時日發生職災事
8、故,當時6 6個月平均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為月投保薪資為42,00042,000元,因職傷事故無法工作,期元,因職傷事故無法工作,期間公司未給予全薪,共請假間公司未給予全薪,共請假5353日,則傷病給付可核日,則傷病給付可核發發49,00049,000元。元。【(42,00042,000元元 3030)7070 5050(日)(日)】實例實例傷病給付傷病給付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u給付標準給付標準14注意事項注意事項傷病給付按日計算,傷病期間超過傷病給付按日計算,傷病期間超過1515日,以日,以1515日為日為1 1期,於期,於期末請領。須長期治療者,可分次請領,亦可在恢復工作後期末請領。須長
9、期治療者,可分次請領,亦可在恢復工作後1 1次請領。次請領。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所發生的傷病,在保險效力停止後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所發生的傷病,在保險效力停止後1 1年內,得請領同一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之傷病、失能、死年內,得請領同一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之傷病、失能、死亡或職災醫療給付亡或職災醫療給付 。傷病給付傷病給付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15u請領資格請領資格失能年金失能年金 失能一次金失能一次金失能給付失能給付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治療後症狀固定,經全民健保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治療後症狀固定,經全民健保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
10、者。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者。未達終身無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工作能力者終身無工作能力者終身無工作能力者(98.1.198.1.1前有年前有年資者始可選擇資者始可選擇)失能一次金失能一次金(可選擇可選擇)161212種種失能種類失能種類精神精神 、神經、神經 、眼、耳、鼻、眼、耳、鼻、口、胸腹部臟器、口、胸腹部臟器、軀幹、頭、臉、頸、軀幹、頭、臉、頸、皮膚、上肢皮膚、上肢 、下、下 肢肢依身體失能部位依身體失能部位失能給付失能給付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u給付標準給付標準1515等級等級220220個失能項目個失能項目17失能給付失能給付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u給付標準
11、給付標準合理治療期間合理治療期間 機能性失能機能性失能精神失能精神失能 2 2年年神經、咀嚼嚥下及語言、胸腹部臟器失能神經、咀嚼嚥下及語言、胸腹部臟器失能 6 6個月個月脊柱、醜形、皮膚及上下肢關節失能脊柱、醜形、皮膚及上下肢關節失能 1 1年年 手術者以最後一次手術日起算治療期間手術者以最後一次手術日起算治療期間器質性失能器質性失能 切除出院之日切除出院之日 初次洗腎之日初次洗腎之日尿毒洗腎尿毒洗腎例如例如18 張小姐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張小姐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保險年資保險年資2020年又年又6 6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32,000元,元,每月年金
12、金額:每月年金金額:32,00032,000(20+7/12)(20+7/12)1.551.55 10,20810,208元元 如其為職災事故,再加發:如其為職災事故,再加發:32,00032,000 2020個月個月6464萬元。萬元。舉例舉例發生職災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除發給年金外,發生職災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除發給年金外,另加發另加發2020個月職災失能一次金。個月職災失能一次金。1、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 1.55%2、最低保障4,000元u給付標準給付標準失能給付失能給付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失能年金失能年金19 配偶或子女符合條件者,每配偶或子女符合條件者,每1 1人加發
13、人加發25%25%,最多加發,最多加發50%50%。張女士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有眷屬張女士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有眷屬2 2人,人,保險年資保險年資2020年又年又6 6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32,000元,元,每月年金金額:每月年金金額:32,00032,000(20+7/12)(20+7/12)1.551.55 (1(12525 2 2)15,31215,312元元舉例舉例u加發眷屬補助加發眷屬補助失能給付失能給付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失能年金失能年金u給付標準給付標準20依勞、國保各保險規定分別核計勞保失能年依勞、國保各保險規定分別核計勞保失能年
14、 金及國保身心障礙年金金及國保身心障礙年金失能給付失能給付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u併計國保年資併計國保年資失能年金失能年金吳先生勞保年資吳先生勞保年資2020年,平均月投保薪資年,平均月投保薪資 32,00032,000元;元;另有國保年資另有國保年資5 5年,月投保金額年,月投保金額17,28017,280元。元。每月可領勞保失能年金金額:每月可領勞保失能年金金額:32,00032,000 2020 1.551.559,9209,920元。元。每月可領國保身心障礙年金金額:每月可領國保身心障礙年金金額:17,28017,280 5 5 1.31.31,1231,123元。元。每月合計:每月
15、合計:11,043 11,043 元元。舉例舉例u給付標準給付標準21失能等級共分失能等級共分115115級。級。因普通傷病致失能者,最低第因普通傷病致失能者,最低第1515級,發級,發給給3030日日,最高第,最高第1 1級,發給級,發給1,2001,200日。日。因職災傷病致失能者,增給因職災傷病致失能者,增給50%50%,即最低,即最低4545日,最高日,最高1,8001,800日。日。最高給付上限為最高給付上限為第第1 1等級等級之給付標準。之給付標準。失能一次金失能一次金失能給付失能給付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u給付標準給付標準 李小姐發生職傷李小姐發生職傷,治療後遺存障礙,治療後遺
16、存障礙,經評估失能等級為第經評估失能等級為第7 7等級,其審定失能日起等級,其審定失能日起6 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32,000元,則元,則其可請領失能給付金額為:其可請領失能給付金額為:(32,00032,000元元 30 30)660 660日日704,000704,000元元 舉例舉例22失能給付失能給付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注意事項注意事項欲申請失能給付欲申請失能給付洽適當層級之健保醫療院所洽適當層級之健保醫療院所診斷出具診斷出具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由醫院開具後由醫院開具後5 5日內日內逕寄勞保局逕寄勞保局被保險人持逕寄被保險人持逕寄證明書
17、洽投保單證明書洽投保單位辦理請領手續位辦理請領手續23失能給付失能給付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注意事項注意事項申請失能年金給付申請失能年金給付被保險人本人被保險人本人填具失能給付申請填具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書及給付收據填具失能年金加發填具失能年金加發眷屬補助申請書及眷屬補助申請書及給付收據給付收據申請加發眷屬補助申請加發眷屬補助24本人死亡給付本人死亡給付(含失蹤津貼)(含失蹤津貼)死亡給付死亡給付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u請領資格請領資格本人死亡給付本人死亡給付遺屬年金遺屬年金遺屬津貼遺屬津貼請領方請領方式式喪葬津貼喪葬津貼(在加保期間死亡者,在加保期間死亡者,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由支
18、出殯葬費之人請領)死亡給付死亡給付(98.1.1(98.1.1前有年資者前有年資者)25被保險人如為被保險人如為漁業生產勞動者或航空、航海漁業生產勞動者或航空、航海員工或坑內工員工或坑內工,於漁業、航空、航海或坑內,於漁業、航空、航海或坑內作業中,遭遇意外事故致失蹤時,其家屬得作業中,遭遇意外事故致失蹤時,其家屬得請領失蹤津貼給付。請領失蹤津貼給付。自失蹤之日起,按其失蹤之當月(含當月)自失蹤之日起,按其失蹤之當月(含當月)起起前前6 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70%70%,給付失蹤津,給付失蹤津貼,每滿貼,每滿3 3個月於期末給付個月於期末給付1 1次,至生還之前次,至生還之前1
19、 1日或失蹤滿日或失蹤滿1 1年之前年之前1 1日或受死亡宣告判決日或受死亡宣告判決確定死亡之前確定死亡之前1 1日止。日止。u給付標準給付標準u請領資格請領資格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失蹤津貼失蹤津貼26喪葬津貼喪葬津貼遺屬津貼遺屬津貼普通傷病死亡普通傷病死亡年資未滿年資未滿1 1年年年資滿年資滿1 1年未滿年未滿2 2年年年資滿年資滿2 2年年發給發給1010個月個月發給發給2020個月個月發給發給3030個月個月職災傷病死亡職災傷病死亡不論保險年資,一律發給不論保險年資,一律發給4040個月遺屬津貼個月遺屬津貼u給付標準給付標準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本人死亡給付本人死亡給付被保險人死亡
20、,按其死亡當月(含當月)起前被保險人死亡,按其死亡當月(含當月)起前6 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5 5個月喪葬津貼個月喪葬津貼應檢具殯葬費用支出單據或證明文件應檢具殯葬費用支出單據或證明文件27 職災死亡:除發給年金外,加發職災死亡:除發給年金外,加發1010個月職災補償一次金個月職災補償一次金李先生在加保期間死亡,保險年資李先生在加保期間死亡,保險年資2525年又年又3 3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32,000元。元。每月年金金額:每月年金金額:32,00032,000(25+4/12)(25+4/12)1.551.55 12,5641
21、2,564元元 如其為職災事故,再加發:如其為職災事故,再加發:32,00032,000 1010個月個月3232萬元。萬元。舉例舉例1 1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死亡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死亡平均月投保薪資平均月投保薪資 年資年資 1.1.5555 最低保障最低保障:3,0003,000元元u給付標準給付標準-1-1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遺屬年金遺屬年金本人死亡給付本人死亡給付28依失能或老年年金給付標依失能或老年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金額準計算後金額 5050發給發給最低保障最低保障:3,0003,000元元u給付標準給付標準-2-2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遺屬年金遺屬年金遺屬年金遺屬年金差額給付差額給付
22、一次請領老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年給付(可選擇可選擇)(可選擇可選擇)一次請領失能給付或一次請領失能給付或老年給付扣除已領年老年給付扣除已領年金給付總額之差額金給付總額之差額於領取老年年金於領取老年年金或失能年金給付或失能年金給付期間死亡期間死亡保險年資滿保險年資滿1515年,符合第年,符合第5858條第條第2 2項老年給付條件,於項老年給付條件,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98.1.1(98.1.1前有年資前有年資者始可選擇者始可選擇)本人死亡給付本人死亡給付(98.1.1(98.1.1前有年資前有年資者始可選擇者始可選擇)29同一順序遺屬有同一順序遺屬有2 2人以上,每多人以上,
23、每多1 1人加發人加發25%25%,最多加發最多加發50%50%。李先生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保險年資李先生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保險年資2525年又年又3 3個多月,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32,000元元,遺有配偶及,遺有配偶及2 2名子女。名子女。每月年金金額:每月年金金額:32,00032,000(25+4/12)(25+4/12)1.551.55 (1(12525 2)2)18,84618,846元元舉例舉例2u遺屬加計遺屬加計周先生在領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保險年資周先生在領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保險年資2525年又年又3 3個多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月,平均月投保
24、薪資32,00032,000元元,遺有配偶及,遺有配偶及2 2名子女。名子女。原領老年年金金額之原領老年年金金額之5050:6,2826,282元元每月年金金額:每月年金金額:6,2826,282(1(12525 2 2)9,4239,423元元舉例舉例3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遺屬年金遺屬年金本人死亡給付本人死亡給付301 1、當序受領遺屬年金給付者存在時,後順序之遺屬不得請領。當序受領遺屬年金給付者存在時,後順序之遺屬不得請領。2 2、遺屬年金之受益人未於符合請領條件之當月提出申請者,其、遺屬年金之受益人未於符合請領條件之當月提出申請者,其請領之日起前請領之日起前5 5年得領取之給付,由保
25、險人依法追溯補給之年得領取之給付,由保險人依法追溯補給之。但已經其他受益人請領之部分,不適用之。但已經其他受益人請領之部分,不適用之。1、配偶及子女 2、父母 3、祖父母 4、受扶養之孫子女 5、受扶養之兄弟、姊妹u受領遺屬年金及遺屬津貼順序受領遺屬年金及遺屬津貼順序u請求權之行使請求權之行使-1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本人死亡給付本人死亡給付31u請求權之行使請求權之行使-2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嗣後如第嗣後如第1 1順序遺屬主張請領或再符合條件時,即停發,順序遺屬主張請領或再符合條件時,即停發,並由第並由第1 1順序遺屬請領;但已發放第順序遺屬請領;但已發放第2 2順序遺屬之年金不順序遺
26、屬之年金不得請求返還,第得請求返還,第1 1順序遺屬亦不予補發。順序遺屬亦不予補發。3 3、第第2 2順序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之條件順序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之條件(1)(1)第第1 1順序之遺屬全部不符合請領條件時順序之遺屬全部不符合請領條件時。(2)(2)第第1 1順序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無同順序遺屬符合請領順序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無同順序遺屬符合請領條件時:條件時:在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期間死亡。在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期間死亡。行蹤不明或於國外。行蹤不明或於國外。提出放棄請領書。提出放棄請領書。於符合請領條件起於符合請領條件起1 1年內未提出請領者。年內未提出請領者。本人死亡給付本人死亡給付32勞保給付實務勞
27、保給付實務u遺屬資格遺屬資格-1遺屬年金遺屬年金本人死亡給付本人死亡給付一一、配偶配偶 :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但如無謀生能力或有扶養下列第二點之子女,不在此限。年滿45歲,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二二、子女:子女:未成年。無謀生能力。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33u遺屬資格遺屬資格-2三三、父母、祖父母父母、祖父母 :年滿55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 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者。四四、受被保險人扶養之孫子女:受被保險人扶養之孫子女:符合前述子女條件之一者。五五、受被保險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符合下列條件之
28、一:受被保險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未成年。無謀生能力。年滿55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 第1級。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遺屬年金遺屬年金本人死亡給付本人死亡給付34 (1 1)配偶)配偶:再婚。不符合前述配偶資格之條件。(2 2)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姊妹妹:不符合前述遺屬資格之條件。(3 3)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4 4)失蹤)失蹤 。u遺屬年金停發遺屬年金停發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本人死亡給付本人死亡給付351.1.加保有效期間發生職災,並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加保有效期間發生職災
29、,並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及職業病種類表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及職業病種類表規定,需門診或住院者。規定,需門診或住院者。2.2.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災,於保險效力停止後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災,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 1年內年內因同一傷病需門診或住院者。因同一傷病需門診或住院者。3.3.加保有效期間發生職災,退保後依被裁減資遣被加保有效期間發生職災,退保後依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及職業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及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規定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規定參加勞保期間,需門診或住院者。參
30、加勞保期間,需門診或住院者。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職災醫療給付職災醫療給付u請領資格請領資格36發生職災發生職災以健保就醫以健保就醫以勞保就醫以勞保就醫免繳交健保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免繳交健保部分負擔醫療費用住院住院3030天內膳食費及一般治療天內膳食費及一般治療飲食費減半飲食費減半自行負擔部分醫療費用及膳食費自行負擔部分醫療費用及膳食費 u給付標準給付標準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職災醫療給付職災醫療給付以健保就醫以健保就醫以勞保就醫以勞保就醫37實際從事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列實際從事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列2525類特別類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被保險人,且最近加保年資至危害健康作業之被保險人,且最近加保
31、年資至勞保局受理申請日止,連續滿勞保局受理申請日止,連續滿1 1年者。年者。勞保給付實務勞保給付實務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每年得申請本項檢查每年得申請本項檢查1 1次,即每次申請檢查時間次,即每次申請檢查時間應間隔應間隔1 1年。年。38Part 1職災保護法職災保護法補助通則補助通則39 91年4月28日起施行,提供職災勞工另一層保障,勞工遭遇職業災害,不論有沒有參加勞保,均得依本法規定申請各項補助。1.補助性質類似社會救助補助性質類似社會救助2.涵蓋已加保及未加保勞工涵蓋已加保及未加保勞工,補助年限不同補助年限不同3.提供職災勞工補充性保障提供職災勞工補充性保障4.以成殘、重
32、殘或死亡案件為主要補助對象以成殘、重殘或死亡案件為主要補助對象職災勞工補助特色職災勞工補助特色40職職災災勞勞工工保保護護法法各各項項補補助助職災職災勞工勞工未加未加勞保勞保已加已加勞保勞保請先申請勞請先申請勞保職災醫療、保職災醫療、傷病、殘廢、傷病、殘廢、死亡給付死亡給付受僱受僱勞工勞工自營作自營作業勞工業勞工按月按月發給發給一次一次發給發給雇主雇主未補償未補償殘廢補助殘廢補助死亡補助死亡補助器具補助器具補助看護補助看護補助家屬補助家屬補助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體障害生活津貼身體障害生活津貼職業疾病生活津貼職業疾病生活津貼退保後職業疾病生活津貼退保後職業疾病生活津貼續保保險費補助
33、續保保險費補助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職訓機構職訓機構相關團體相關團體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41補助及核發辦法修正重點說明補助及核發辦法修正重點說明 生活津貼補助標準:1千元1千5百元 2千元2千5百元 4千元5千元 6千元7千元 看護補助:8千元1萬元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不論其殘廢等級,訓練期間每月補助1萬2千元。輔助器具補助項目:4195項,每年以補助4項為限,總金額以6萬元為限。家屬補助免附清寒證明文件9797年年5 5月月1 1日公布日公布 9797年年5 5月月3 3日施行日施行42Part 243職業疾病生活津貼1.請領勞保職災傷病
34、給付期滿或殘廢給付2.自受理當月發給,有勞保合計以補助5年為限;未加勞保以補助3年為限。3.每屆滿1年,檢具3個月內殘廢診斷書辦理續領殘廢等級:符合第1至15等級每月發給金額第1至3等級喪失全部工作能力7,000元第2至7等級或合併升等為第1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5,000元第8至10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2,500元第11至15等級或尚未成殘1,500元44職業病醫師審查,職業病醫師審查,A A先生長期暴露噪音環境致先生長期暴露噪音環境致聽力喪失聽力喪失8080分貝,視為職業病;殘等符合第分貝,視為職業病;殘等符合第3333項項1010等級,核付勞保職業病殘廢給付計等級,核付勞保職業病殘廢給
35、付計330330日。日。9696年年1 1月申請生活津貼,本局受理當月起按月月申請生活津貼,本局受理當月起按月發發2 2千元。千元。9696年年1212月檢具勞保殘廢診斷書申請續領,經查月檢具勞保殘廢診斷書申請續領,經查其殘廢等級加重達第其殘廢等級加重達第7 7等級,本局自等級,本局自9797年年1 1月起月起按月改給按月改給4 4千元。千元。9797年年5 5月起改發月起改發5 5千元。千元。職業疾病生活津貼案例職業疾病生活津貼案例45身體障害生活津貼1.請領勞保職災傷病給付期滿或殘廢給付2.自受理當月發給,有勞保合計以補助5年為限;未加勞保以補助3年為限。3.每屆滿1年,檢具3個月內殘廢診
36、斷書辦理續領殘廢等級:符合第1至7等級每月發給金額第1至3等級喪失全部工作能力7,000元第2至7等級或合併升等為第1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5,000元46趙媽申請勞保職災傷病給付及殘廢給付案,本局核定趙媽申請勞保職災傷病給付及殘廢給付案,本局核定職災殘廢給付第職災殘廢給付第7 7等級計等級計660660日。日。本局主動通知趙媽申請生活津貼,自本局主動通知趙媽申請生活津貼,自9595年年3 3月受理當月月受理當月起按月發給生活津貼起按月發給生活津貼4 4千元。千元。9696年年2 2月檢具勞保殘廢診斷書續領第月檢具勞保殘廢診斷書續領第2 2年,經審查其殘年,經審查其殘等加重符合第等加重符合第7
37、 7項第項第3 3等級,自等級,自9696年年3 3月起按月改給生活月起按月改給生活津貼津貼6 6千元。【續領第千元。【續領第3 3年時,如殘等不變,則自年時,如殘等不變,則自9797年年5 5月起改發月起改發7 7千元。千元。】身體障害生活津貼案例身體障害生活津貼案例47職業訓練生活津貼1.經醫師診斷喪失部分工作能力。2.參加政府機關主辦、委辦或政府立案訓練機構之 各類職業訓練,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3.未領其他訓練津貼、職業疾病或身體障害生活津貼。按實際參訓起迄期間,以30日為一個月核算發放,每月發給新台幣12,000元。訓練期間未滿30日者,依下列方式核算發放:(1)10日以上且
38、訓練時數達30小時者,發放半個月。(2)20日以上且訓練時數達60小時者,發放一個月。48黃先生自黃先生自9797年年5 5至至7 7月止,於私立中華短期電腦月止,於私立中華短期電腦補習班接受職業訓練補習班接受職業訓練3 3個月,每月訓練時數個月,每月訓練時數100100小時,同期未領取其他訓練補助津貼,本局核小時,同期未領取其他訓練補助津貼,本局核定於訓練期間發給生活津貼每月定於訓練期間發給生活津貼每月12,00012,000元,合元,合計發給計發給3 3個月,共個月,共36,00036,000元。元。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案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案例49器具補助經醫師診斷或其他專業人員評估必須使用輔
39、助器具且未依其他法令領取相同輔具器具類別之補助。1.補助標準依照職災勞工輔助器具補助標準表規定之器具類別及補助金額。2.除人工電子耳、點字觸摸顯示器及桌上型擴視機外,每年以補助4項輔具為限,補助總金額每年以6萬元為限。3.最低使用年限內,不得就同一項目再提出申請。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醫師或其他專業人員評估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醫師或其他專業人員評估必須使用輔具證明於所載需用輔助器具之日起必須使用輔具證明於所載需用輔助器具之日起6 6個個月內購買之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月內購買之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50器具補助案例器具補助案例勞工甲先生於公出途中發生車禍受傷,造成呼勞工甲先生於公出途中發生車禍受傷,
40、造成呼吸衰竭、脊椎損傷合併四肢癱瘓,須長期臥床,吸衰竭、脊椎損傷合併四肢癱瘓,須長期臥床,購置氣墊床(檢具購置氣墊床(檢具12,00012,000元發票正本)申元發票正本)申請器具補助。案經審查所附證明文件均符合規請器具補助。案經審查所附證明文件均符合規定,依標準表規定核付補助定,依標準表規定核付補助1 1萬元。萬元。案例一案例一勞工乙先生因公出途中車禍致兩下肢骨折,購勞工乙先生因公出途中車禍致兩下肢骨折,購買輪椅(檢具買輪椅(檢具2,0002,000元發票正本)申請器具元發票正本)申請器具補助。案經審查核付補助補助。案經審查核付補助2,0002,000元。元。案例二51看護補助1.經醫師診斷
41、終身不能從事工作。2.符合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所定精神、神經障害系列、胸腹部臟器障害系列及身體皮膚排汗功能喪失第1及第2等級障害標準。3.未依其他法令規定領取有關補助。52李先生申請勞保職災傷病給付及殘廢給付,經查符合李先生申請勞保職災傷病給付及殘廢給付,經查符合第第5 5項第項第1 1等級,等級,9494年年1212月職災殘廢給付核付月職災殘廢給付核付1,8001,800日。日。本局主動通知申請生活津貼及看護補助,自本局主動通知申請生活津貼及看護補助,自9595年年1 1月受月受理當月起按月發給生活津貼理當月起按月發給生活津貼6 6千元及看護補助千元及看護補助8 8千元。千元。9595年年11
42、11月檢具殘廢診斷書續領第月檢具殘廢診斷書續領第2 2年,殘等未改變,自年,殘等未改變,自9696年年1 1月起按月發給生活津貼月起按月發給生活津貼6 6千元及看護補助千元及看護補助8 8千元。千元。9696年年9 9月接獲家屬通知李先生已於同年月接獲家屬通知李先生已於同年9 9月月2 2日死亡,所日死亡,所請生活津貼及看護補助,自請生活津貼及看護補助,自9696年年1010月起停止發給。月起停止發給。看護補助案例看護補助案例53家屬補助1.勞工因職災死亡,遺有受其扶養之 配偶、子女或父母。2.家庭生活困難。3.受領順位(1)配偶及子女(2)父母。補助標準:一次發給10萬元。54家屬補助案例家
43、屬補助案例 劉先生服務某金屬公司擔任技術員,在工劉先生服務某金屬公司擔任技術員,在工作中因操作機械發生意外死亡。作中因操作機械發生意外死亡。1.1.勞保被保險人遺屬得申請喪葬津貼勞保被保險人遺屬得申請喪葬津貼5 5個個月及月及4040個月遺屬津貼。個月遺屬津貼。2.2.職災勞工保護法之家屬補助職災勞工保護法之家屬補助1010萬元。萬元。案例一案例一自營作業勞工李先生從事屋頂拆除工作,於工自營作業勞工李先生從事屋頂拆除工作,於工作中自高處墜落死亡,李先生沒有參加勞保,作中自高處墜落死亡,李先生沒有參加勞保,得由其未成年女兒申請家屬補助得由其未成年女兒申請家屬補助1010萬元。萬元。案例二55殘廢
44、補助1.未加保受僱勞工遭遇職災,治療終止符合勞保殘廢標準表第1至10等級,按勞保月投保薪資(96年7月1日起調高為17,280元),發給最低330至最高1800日。2.應扣除勞工已領取勞基法職災殘廢補償金 (含雇主負擔保險費之商業保險理賠金)。3.強制加保對象,處雇主殘廢補助同額罰鍰。569797年年2 2月治療終止,由醫師開具勞保殘廢診斷書並檢具受月治療終止,由醫師開具勞保殘廢診斷書並檢具受僱及職災相關證明申請僱及職災相關證明申請殘廢補助殘廢補助,經審查其為受僱勞工遭,經審查其為受僱勞工遭遇職災,殘等達第遇職災,殘等達第3 3等級。等級。1.1.殘廢補助按勞保月投保薪資殘廢補助按勞保月投保薪
45、資17,28017,280元,核發元,核發1,2601,260日共日共725,760725,760元元(17,280(17,280 3030 1,260)1,260)2.2.另案申請身體障害生活貼,自受理申請當月起按月發給另案申請身體障害生活貼,自受理申請當月起按月發給6 6千元,千元,合計最長補助合計最長補助3 3年。【年。【9797年年5 5月起改發月起改發7 7千元千元】3.3.甲工廠僱用勞工共甲工廠僱用勞工共1010人,為強制加保單位,本局依本法第人,為強制加保單位,本局依本法第3434條條但書規定,處雇主罰鍰計但書規定,處雇主罰鍰計725,760725,760元。元。殘廢補助案例殘廢
46、補助案例57死亡補助1.未加保受僱勞工遭遇職災死亡,按勞保月投保薪資(96年7月1日起調高為17,280元),發給5個月喪葬補助,及40個月遺屬補助。2.扣除已領取勞基法職災死亡補償金(含雇主負擔保險費之商業保險理賠金)。3.受領順序(1)配偶及子女(2)父母(3)祖父母(4)孫子女(5)兄弟、姊妹。4.強制加保對象,處雇主死亡補助同額罰鍰。58A:A:職災死亡補助職災死亡補助777,600777,600元,雇主僅給元,雇主僅給2020萬元,不萬元,不足足577,600577,600元,其母向本局申請死亡補助。元,其母向本局申請死亡補助。死亡補助案例死亡補助案例17,28017,280元元 4
47、545個個月月777,600777,600元元777,600777,600元元200,000200,000元元577,600577,600元元59續保保險費補助96.4.1續保續保98.4.1被保險人負擔被保險人負擔20%20%被保險人負擔被保險人負擔50%50%2 2年年93.4.1續保續保96.2.998.2.9被保險人負擔被保險人負擔50%50%被保險人負擔被保險人負擔20%20%被保險人負擔被保險人負擔50%50%2 2年年1繼續加保者繼續加保者,其保險費由被保險人及專款各負擔其保險費由被保險人及專款各負擔50%。但依。但依本辦法初次辦理加保生效之日起本辦法初次辦理加保生效之日起2年內
48、年內,被保險人負擔被保險人負擔20%,其餘由專款負擔。其餘由專款負擔。2本辦法本辦法96.2.9修正生效前已繼續加保者修正生效前已繼續加保者,自自96.2.9起起2年內年內,由被保險人負擔由被保險人負擔20%,專款負擔專款負擔80%,自自98.2.9起,各負擔起,各負擔50%60參加勞工保險之事業單位,僱用職業災害勞工1人以上且提供其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一)補助對象(二)補助範圍1.所稱輔助設施包括恢復、維持或強化職業災害勞工就業能力之器具,含改善工作環境、設備、工作場所機具等。2.身心障礙保護法第56條規定之公共建築物、活動場所及公共交通工具,依法應當改善之部分,及非屬工作上專用之輔助
49、器具,不在本補助申請範圍。輔助設施補助61事業單位得以僱用職災勞工之工作所在地為申請單位提出申請,每一申請單位每年合計補助總金額最高以新台幣20萬元為限。(三)輔助設施補助標準62職業災害預防補助類別1.職業災害之研究。2.職業疾病之防治。3.職業疾病醫師之培訓。4.職業衛生護理人員之培訓。5.安全衛生設施之改善與管理制度之建立及機械本質安全化制度之推動。6.勞工安全衛生之教育訓練。7.勞工安全衛生之宣導。63職業災害勞工重建補助類別1.心理輔導及社會適應。2.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3.職務再設計。4.職業輔導評量。5.職業訓練。6.就業服務、追蹤及輔導再就業。64職災預防及勞工職業重建補助申請方式1.應備書件:補助申請書及實施計劃書2.申請期限:於每年2月或7月底前申請3.注意事項:1)單位申請各款補助,每年各以1個計畫,且每1計畫主持人1次以申請1個計畫為限。2)實施計畫分3期辦理撥款,採期中及期末報告審查。65簡報結束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