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感悟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知人善任,“能上能下”的选官用人思维是古来有之。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鲜明亮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上能下”选人用人的标尺,切实让担当有为者有位、消极无为者失位,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让干得好的“有位子”,对干得不好的“打板子”。事业兴衰,唯有用人;用人之要,重在导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就是为“能上能下”提供了“风向标”和“导航仪”,借规定“东风”,让干部“能上能下”,方能“有为有位”,进而激活干部队伍“一池春水”,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
2、障。以“德”为“上”“下”准绳,做“政治过硬”的“有为”干部。规定中的第一条就有“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古人云:“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一名领导干部,不管是“上”还是“下”,对党忠诚是第一位。领导干部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争做政治过硬的表率。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上要走在前、当模范,不断在工作实践中提升战略思维,不断加强党性锤炼。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老老实实做人是领导干部最基本的道德品质,也是一个人立身做事的基本准则。只有坚持住自己的道德底线,恪守一个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把心中的信仰化作指路明灯,才能在
3、向梦而行的道路上笃行不怠、踔厉奋发。以“责”为“上”“下”标尺,做“注重实绩”的“有为”干部。规定第二条中有,“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担当才“有位”,无为必“无位”。人岗相适,岗位就该发挥岗位的功能。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要能敢担当、真作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旋律”,唱响干事创业的“交响曲”。遇到问题不当“鸵鸟”,碰到难题不找“借口”,能经得起事业的考验,挡得住大风大浪。一些地方或部门在选人用人上,要以实干实绩为导向,以发展论英雄,视实绩用干部,才能让能者“上”得
4、理直气壮,庸者“下”得无怨无悔。以“廉”为“上”“下”镜鉴,做“一身正气”的“有为”干部。规定进一步明确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亮明了优与劣的标尺,明确了“上”与“下”的情形。规定无疑是一剂“清醒针”,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拔和任用干部中“好人主义”终将被淘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清正廉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治理之变在于制。规定第五条第(十)条中,尤其强调了“作风不严不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被认定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可见,各级领导干部时刻需要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见叶知秋的敏锐,坚
5、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随时进行自我革命、深化整治、见底见效,才能逐步实现党风、政风建设的清正化、规范化、常态化。标准立起来,标准亮出来。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方能“有为有位”。上要上得底气十足,下要下得心服口服。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确保干部德配其位、才配其位,从而全面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2022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感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对于2015年7月起施行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有了不少修订部分,着力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向不担当不作为现象开刀问责。“定边划界
6、”突出“一视同仁”“精准区分”。规定适用范围更广,除了党政、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机关干部外,还明确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参照执行,基本涵盖了所有干部,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所有人“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规定将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由原来的10种修订为15种,认定重点放在了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特别是新增违规决策或决策论证不充分、不慎重及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等具体情形,认定边界更实,将庸者、劣者彻底标识出来。同时,对调整程序也作了相应完善,明确了核实认定责任单位与分析研判步骤,并规定了调整期限,列出了条条框框、操作界限,增加政策操作性和规范性,也让“下者”无
7、可辩驳心服口服。“常态长效”突出“警钟长鸣”“利剑高悬”。规定健全了责任体系,严明了工作纪律,建立了检查督查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并明确了每年一月底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备相关情况的制度,对种种问题与情况都有所涉及,根据规定,组织部门将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发现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及时启动调整程序,将震慑放到最大,也将影响降到最低,可以说规定操之可行,行之有效,旨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常态化意味着领导干部“能下”绝不是束之高阁遥不可及,更不是跋前踬后动辄得咎,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要坚持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区分不同情形,采取合适方式予以调整,并树立
8、反面典型,凝聚干部“能下”“真下”的思想共识,以压力传导促使全体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为官有为。“严管厚爱”突出“撑腰鼓劲”“激发干劲”。规定不仅仅强调从严从实,更体现了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如强调“必要时与干部谈话听取说明”“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再比如区分了非个人原因或健康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情形,处处体现了组织关怀与人情温暖。同时,规定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对发展苗头性、倾向性及轻微问题,本着治病救人,防微杜渐的原则及时提醒谈话等,并强调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干部能上能下与容错纠错结合起来,旨在保护干部积极性,宽容工作失误,也让干部信服、公众认可。对“下”的干部不是“置
9、之不理”“不管不问”,实行后续跟踪了解,做好教育管理工作;也不是“一棒子打死”“永不录用”,对汲取教训、努力工作、表现突出的建立了成长通道,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2022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感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次新规是对2015年规定试行版的再次完善,表明了我们党长期高度重视、着力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广大党员干部要收好这份“工作指南”,把稳“上”“下”的制度标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查收“两朝开济老臣心”
10、的“忠诚”指南,做赤胆忠心的“有为”干部。对党忠诚是每个党员干部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是共产党人的底色,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为政之魂、立身之本,是党和人民的事业顺利发展的坚强政治保证。规定给了我们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下”的新认识,把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关键时刻经不住考的等等列入“不适宜担任现职”最前面。这充分体现,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政治忠诚是第一标准。党员干部想要“保位”就得拿出忠诚如一的“有为”姿态,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自信,树立知党、爱党、信党的党员风范,真正做到一心信党、一心为党、一心护党、一心随党。查收“只留清气满乾坤”的“廉洁”指南,做
11、克己奉公的“有为”干部。古人云:为政之要,贵在坚持;廉洁之本,贵在自律。许多落马官员就是逐渐地放松了自我要求,忽略了做人的基本原则,最终沦为“阶下囚”,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求,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关键环节。为此,规定明确指出,廉洁自律是干部为官从政“上下求索”的镜鉴标准,更是其安身立命之本。新时代党员干部要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坚持规范言行,审慎交友,管住身边人,把牢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自觉抵御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打好拒腐防变的主动仗。查收“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担当”指南,做实在实干的“有为”干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要实现新的征程,不是随随便便、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共同为之努力。新修订的规定,具体规范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增强了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以规定为标尺,拿出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以实打实的干劲和作风,开拓进取、奉献智慧和力量,以无畏的担当作为砥砺,在新时代中奋勇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