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测绘与地理信息应急保障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进一步健全区突发事件测绘与地理信息应急(以下简称“应急测绘”)保障工作机制,提高应急测绘保障能力,为突发事件提供快速、规范、有序、准确的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应急保障预案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应急测绘保障工作,为全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提供区域测绘成果资料、地理信息服务,高效有序开展卫星导航定位、遥感信息获取、灾区地图制作、地形测绘等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四)
2、工作原则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应急测绘保障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工作原则。(五)保障对象区、镇街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各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应急救援队伍。二、组织体系(一)协调机构1区协调小组成立区应急测绘保障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区协调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指挥应急测绘保障工作。 区协调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武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气象局、区人武部、
3、突发事件应急主管部门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应急测绘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发布本预案应急响应与终止指令;指挥、协调全区应急测绘保障处置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应急测绘保障重点工作。2区协调小组办公室区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传达和执行区协调小组相关决定,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应急测绘工作;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区协调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召开会议,拟定具体应急测绘保障方案,发
4、布相关信息;负责本预案修订、演练、宣传等预案管理日常工作。3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1)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根据区委、区政府指令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或事发地政府的请求,启动应急测绘保障响应;负责应急测绘保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2)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传达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及区政府下达的应急测绘保障要求等;(3)区经信局:负责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测绘保障工作提供通信保障;(4)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应急测绘保障及运维管理所需经费等;(5)区公安分局:为应急测绘保障人员及装备提供安全保障,联系交通管理部门为应急测绘保障人员及装备提供通行保
5、障;(6)区气象局:负责提供突发事件发生地的短、中期天气情况和分析预报;(7)区人武部:负责协调无人飞行器航空摄影空域备案,协助办理大中型无人机飞行许可证和飞行计划的审批。(8)各类突发事件应急主管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负责提出应急测绘保障需求,及时、准确提供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包括种类、发生时间、地点、先期处置情况、存在的隐患等,并为应急测绘保障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二)应急测绘保障队伍以市测绘院作为区应急测绘技术服务中心。提供日常测绘保障服务,建设与维护区应急测绘数据库,提供应急测绘装备,协助开展应急测绘演练。以区应急测绘技术服务中心为基本应急测绘保障队伍。辖区内其他测绘单位作为
6、一般应急测绘服务队伍,根据总体部署及突发事件应急需要,承担相应应急测绘技术服务。(三)专家咨询机构区协调小组可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应急测绘保障提出分析决策、方案设计、技术咨询和工作建议。三、应急测绘响应分级根据突发事件救援与处置工作对应急测绘保障的需求程度,将应急测绘保障响应分为I级和级两个等级。(一)级响应1启动条件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时,需赴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处理的,启动I级响应。2启动程序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研判,认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开展应急测绘保障的,向区协调小组通报突发事件基本情况,提出应急测绘保障需求。必要
7、时,突发事件所在地镇街可直接向市或省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出应急测绘保障请求。区协调小组经过分析评估,确认应急测绘保障达到I级启动标准,应及时启动I级响应。区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当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程序,并根据职责分工,部署开展应急测绘保障相关工作。3响应措施(1)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立即向市应急测绘主管部门报告并派工作组赴突发事件现场,与当地应急保障工作机构协同开展工作,并安排24小时值班。(2)区协调小组办公室与突发事件区应急指挥机构及市应急测绘主管部门、事发地镇街保持信息畅通,部署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如应急测绘保障工作超出本区能力的,应及时向
8、上级应急测绘保障机构提出支援请求。(3)开通测绘和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提供绿色通道,在应急测绘保障响应启动后1小时内,向提出需求的部门(单位)提供现有适宜的事发地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资料。(4)利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迅速开展专项应急地理信息服务;收集权威部门专题数据;快速提取、加工、处理事发地专题测绘成果。(5)及时采用航空摄影等手段进行突发事件现场遥感影像或视频资料获取,并迅速进行影像处理、分析评估,为突发事件应对的科学决策、现场指挥、灾情评估分析提供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保障。(二)级响应1启动条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的需要,以提供本区现有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为主,只需少量事发现场地理信息数据采集
9、、加工、处理以及专题地图制作、遥感动态监测的,启动级响应。2启动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或突发事件所在地镇街认为突发事件应对需要开展应急测绘保障的,向区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突发事件基本情况,提出应急测绘保障需求。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经过分析评估,确认应急测绘保障达到级响应标准,应及时启动级响应。3启动措施(1)区协调小组办公室与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事发镇街保持信息畅通,部署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如应急测绘保障工作超出本区能力的,应及时向上级应急测绘保障机构提出支援请求。(2)开通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提供绿色通道,在应急测绘保障响应启动后
10、1小时内,向提出需求的部门(单位)提供现有适宜的事发地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资料。(3)根据需要,收集权威部门专题数据;快速提取、加工、处理事发地专题测绘成果;必要时应用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开展实地监测工作。(三)终止响应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单位)按规定宣布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或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后,终止应急测绘保障响应。四、后期处置(一)总结评估应急测绘保障工作结束后,相关应急测绘保障机构应做好突发事件中测绘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和评估工作。根据需要做好事件处置或灾后重建的测绘保障工作。(二)测绘应急保障成果管理加强应急测绘保
11、障成果管理,做好归档入库等工作。应急测绘保障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使用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应急测绘保障成果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保密管理工作。对不具备长期保管条件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在应急任务结束后20日内,按规定程序将所领用的涉密应急测绘保障成果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并报原提供部门备案。(三)责任奖惩对在应急测绘保障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应急测绘保障工作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保障措施(一)信息通报
12、机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协调小组相关部门(单位),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指定联络员,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在第一时间获取准确、权威的突发事件信息,掌握应急测绘保障需求,快速组织队伍、及时做出响应。(二)队伍保障基本应急测绘保障队伍要确定专职人员,参与应急测绘技术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测绘信息跟踪报告、成果提供及日常应急测绘服务工作;区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应急测绘保障人员进行应急专业知识、测绘新技术培训;每年可根据上级安排、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急测绘保障演练工作。(三)资金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实施应急测绘保障工作的应急测绘保障成果储备、平台运维、技术装备、应
13、急服务等工作所需的资金保障费用,根据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要求,区财政部门应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发生突发事件测绘应急时,财政部门应及时安排拨付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专项资金。(四)物资保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应常备地形图、影像图等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并及时更新;基本应急测绘保障队伍应配备无人机航测系统、快速出图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地面快速采集系统、应急运输车辆等必要的应急测绘装备,并做好装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五)事发地政府支援保障事发地政府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单位)确保应急测绘保障物资、器材、人员运送及时到位,确保现场通信畅通,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做好社会支援力量等方面的协调工作。六、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区自然资源
14、和规划分局负责解释与日常管理,适时组织修订,报区政府批复后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区应急测绘保障处置流程图应急测绘保障响应级(重大、特别重大)响应一、启动条件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时,需赴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处理的,启动I级响应。二、启动程序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研判,认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开展应急测绘保障的,向区协调小组通报突发事件基本情况,提出应急测绘保障需求。必要时,突发事件所在地镇街可直接向市或省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出应急测绘保障请求。区协调小组经过分析评估,确认应急测绘保障达到I级启动标准,应及时启动I
15、级响应。区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当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程序,并根据职责分工,部署开展应急测绘保障相关工作。三、响应措施(1)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立即向市应急测绘主管部门报告并派工作组赴突发事件现场,与当地应急保障工作机构协同开展工作,并安排24小时值班。(2)区协调小组办公室与突发事件区应急指挥机构及市应急测绘主管部门、事发地镇街保持信息畅通,部署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如应急测绘保障工作超出本区能力的,应及时向上级应急测绘保障机构提出支援请求。(3)开通测绘和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提供绿色通道,在应急测绘保障响应启动后1小时内,向提出需求的部门(单位)提供现有适宜的事
16、发地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资料。(4)利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迅速开展专项应急地理信息服务;收集权威部门专题数据;快速提取、加工、处理事发地专题测绘成果。(5)及时采用航空摄影等手段进行突发事件现场遥感影像或视频资料获取,并迅速进行影像处理、分析评估,为突发事件应对的科学决策、现场指挥、灾情评估分析提供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保障。级响应一、启动条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的需要,以提供本区现有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为主,只需少量事发现场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处理以及专题地图制作、遥感动态监测的,启动级响应。二、启动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或突发事件所在地镇街认为突发事件应对需要开展应急测
17、绘保障的,向区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突发事件基本情况,提出应急测绘保障需求。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经过分析评估,确认应急测绘保障达到级响应标准,应及时启动级响应。三、启动措施(1)区协调小组办公室与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事发镇街保持信息畅通,部署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如应急测绘保障工作超出本区能力的,应及时向上级应急测绘保障机构提出支援请求。(2)开通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提供绿色通道,在应急测绘保障响应启动后1小时内,向提出需求的部门(单位)提供现有适宜的事发地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资料。(3)根据需要,收集权威部门专题数据;快速提取、加工、处理事发地专题测绘成果
18、;必要时应用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开展实地监测工作。区应急测绘保障协调工作小组职责一览表机构组成主要职责区应急测绘保障协调工作小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区气象局、突发事件应急主管部门等(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应急测绘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2)发布本预案应急响应与终止指令;指挥、协调全区应急测绘保障处置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3)研究部署应急测绘保障重点工作。区应急测绘保障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19、1)传达和执行区协调小组相关决定,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应急测绘工作;(2)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区协调小组;(3)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召开会议,拟定具体应急测绘保障方案,负责信息发布;(4)负责本预案修订、演练、宣传等预案管理日常工作。区应急测绘保障成员单位职责一览表机 构主 要 职 责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根据区委、区政府指令以及突发事件应急主管部门或事发地政府的请求,启动应急测绘保障响应;负责应急测绘保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传达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及区政府下达的应急测绘保障要求等;区经信局负责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测绘保障工作提供通信保障;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应急测绘保障及运维管理所需经费等;区公安分局为应急测绘保障人员及装备提供安全保障,联系交通管理部门为应急测绘保障人员及装备提供通行保障;区气象局负责提供突发事件发生地的短、中期天气情况和分析预报;区人武部负责协调无人飞行器航空摄影空域备案,协助办理大中型无人机飞行许可证和飞行计划的审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主管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负责提出应急测绘保障需求,及时、准确提供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包括种类、发生时间、地点、先期处置情况、存在的隐患等,并为应急测绘保障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