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程序第一部分 质量安全监督具备的几个条件l熟悉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熟悉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l熟悉国家有关建设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熟悉国家有关建设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l熟悉施工规范和标准熟悉施工规范和标准l熟悉试验检测项目熟悉试验检测项目1.1 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l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建设工程管理条例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l部门规章部门规章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4、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5、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1.1 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6、公路水运工
2、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7、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8、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9、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10、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1.1 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1.2 常用的几个现行规范和标准常用的几个现行规范和标准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2、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3、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4、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5、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1.2 常用的几个现用的规范和标准6、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7、公
3、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8、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9、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1995)10、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第二部分 司法部门根据哪些行为对交通质监机构玩忽职守行为进行认定?l1、质量监督工作仅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质量监督工作仅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未制定月、季质量监督计划,没有落实重未制定月、季质量监督计划,没有落实重点工程质量监督责任人。点工程质量监督责任人。l2、未对监理方从业人员上岗资质进行监、未对监理方从业人员上岗资质进行监督检查,致使没有资质、达不到资质的监督检查,致使没有资质、达不到资
4、质的监理人员从业上岗。理人员从业上岗。l3、未发现施工方不按设计要求施工,导、未发现施工方不按设计要求施工,导致的质量安全隐患。致的质量安全隐患。l4、对施工中原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对施工中原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监督落实不到位,导致不合格原材料要求监督落实不到位,导致不合格原材料在施工中使用,以致于质量安全隐患贯穿在施工中使用,以致于质量安全隐患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于工程建设的始终。第二部分 司法部门根据哪些行为对交通质监机构玩忽职守行为进行认定?l5、违反质量监督程序,没有依法处置、违反质量监督程序,没有依法处置所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对于下所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对于下达指
5、令要求整改的,是否整改到位,达指令要求整改的,是否整改到位,没有跟踪核查,没有将发现的重大质没有跟踪核查,没有将发现的重大质量隐患向主管部门和上级质监部门汇量隐患向主管部门和上级质监部门汇报,没有依法采取法律、法规赋予的报,没有依法采取法律、法规赋予的处罚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以致于处罚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以致于质量监督工作及质量监督指令流于形质量监督工作及质量监督指令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式,形同虚设。第二部分 司法部门根据哪些行为对交通质监机构玩忽职守行为进行认定?l6、对于监理反映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没、对于监理反映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未依法责令停工整改,有引起高度重视。未
6、依法责令停工整改,未采取措施处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处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l7、呈报不客观,虚假的工程质量动态。、呈报不客观,虚假的工程质量动态。第二部分 司法部门根据哪些行为对交通质监机构玩忽职守行为进行认定?第三部分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l质保体系: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委托被委托被管理管理监理被监理政府监督 根据公路工程质根据公路工程质量保证体系量保证体系,交通主管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负监督责任;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任;监理单位对工程质
7、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现场管理责任量负现场管理责任;承承包人对施工质量负责。包人对施工质量负责。政府监督的含义:l政府监督是指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其所属政府监督是指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工程建设和工程建的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工程建设和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的活设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动。政府监督处于龙头主导地位政府监督处于龙头主导地位,强化政府监强化政府监督的作用督的作用,可以使质量保证体系有序而高效可以使质量保证体系有序而高效地运作。地运作。3.1 政府监督政府监督的性质:(1)强制性。政府的管理行为象征着国家机构的运转,而国家机构的管理职能是
8、通过国家法律获得的。因此,政府机构实施的监督管理行为,对于被监督者来说,只能是强制性的、必须接受的。政府机构与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是平等主体关系,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政府监督的强制性体现在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无论其投资主体如何,都必须无条件地接受政府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3.1 政府监督 (2)执法性。政府监督主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家及交通部颁布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监督,并严格遵照法定的监督程序行使监督、检查、许可、纠正、强制执行等权力。监督人员每一个具体的监督行为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带有明显的执法性。因此,政府监督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显著区别于通常的行
9、政领导和行政指挥等一般性的行政管理行为。3.1 政府监督(3)全面性。政府监督是针对整个工程建设活动的,而不是对某一个工程项目,就管理空间来说,覆盖了全社会;就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来说,则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4)宏观性。政府监督侧重于宏观的社会效益,其着眼点主要是保证工程建设行为的规范性,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工程建设各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对一项具体的工程建设来说,政府监督不同于监理工程师的直接、连续、不间断的监理。3.1 政府监督 对于工程项目法人而言,他们通常缺乏工程建设方面的专业知识,缺乏工程项目管理的经验。因此,为了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目标的实现,
10、项目法人必然要更据自己的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高智能的监理单位,把公路施工活动中的各项管理工作交给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在质量保证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3.2 法人管理l项目法人的职责:筹措建设资金;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和年度计划;依法选择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开工报告以及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申报质量安全受监;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工艺和标准试验,以及工程分包等事项,保证工程处于受控状态;3.2 法人管理 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按时报送项目建设的有关信息资料;执
11、行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的所有档案;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组织项目后评价,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做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责收费管理,按期偿还贷款。3.2 法人管理l社会监理的含义 社会监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监理资质的社会监理单位,受项目业主的委托,依据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全面监督、管理工程的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及合同其他事项进行全面监理,同时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和组织协调的专业化的管理活动。社会监理处于工程管理新体制中的核心地位。3.3 社会监理l社会监理的性质(1)(1)服务性服务性。监理单位属于中介服务性质的单
12、位,本身不是建设产品的直接生产者和经营者,它依靠其高技术、高智能和丰富的经验为业主提供智力服务。监理工程师通过对工程施工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保证施工合同的顺利实施,达到业主的建设意图。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权监督业主和承包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贯彻国家的建设方针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是服务性的,为工程建设提供智力服务。监理单监理单位的劳动与相应的报酬是技术服务性的位的劳动与相应的报酬是技术服务性的,它和施工企业不同它和施工企业不同,它不承包工程它不承包工程,不参与工程承包的盈利分配不参与工程承包的盈利分配,而是根据支付而是根据支付技术服务
13、劳动量的大小取得相应的监理报酬。技术服务劳动量的大小取得相应的监理报酬。而且,这种服务性的活动是根据监理合同进行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社会监理是一种有偿的技术服务活动。3.3 社会监理(2)科学性科学性。科学性是监理单位区别于其他一般服务性组织的重要特征,也是其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服务活动,要求监理单位应当遵循科学准则。监理单位必须具有能发现并解决工程施工中所存在的技术与管理等方面问题的能力,能够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所以它必须具有科学性。而科学性又必须以监理人员的高素质为前提。国际上称这种行业为知识密集型高智能行业,其原因也就在此。科学性主要表现在:工程监理单位
14、应当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领导;应当有足够数量的、有丰富管理经验和应变能力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要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要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方法,要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要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3.3 社会监理(3)委托性委托性。工程监理的实施需要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这是由工程监理的特点决定的,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也是工程监理制度的规定。工程监理中,业主与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这种委托与授权方式说明,在实施工程监理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主要是由作为工程项目管
15、理主体的业主通过授权而转移过来的。监理单位只有与业主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了监理的范围、内容、权利、义务与责任等,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监理权,合法地开展监理活动。工程监理是一种委托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通过业主委托和授权方式来实施工程监理与政府对工程建设的强制性监督管理有本质上的区别。3.3 社会监理(4)公正性公正性。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监理中必须具备组织各方协作配合,调节各方利益,促使合同当事人各方圆满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能,这就要求其必须坚持公正性。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排除各种干扰,以公正的态度对待委托方和被监理方。当业主与承包人发生利益冲突时,监理
16、工程师应当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双方所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为准绳,公正、有效地解决和处理问题。公正性是对监理行业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公认的职业准则,也是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3.3 社会监理l施王监理的阶段划分及各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阶段可划分为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三个阶段。3.3 社会监理l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工程开工令确定的开工之日为施工准备阶段。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参加设计交底;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承包人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审核承包人工地试验室
17、;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验收地面线;审批工程划分;确认场地占用计划;核算工程量清单;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召开监理交底会;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等。3.3 社会监理2.施工阶段监理 合同工程开工之日至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为施工阶段。该阶段监理工作的内容是集中力量做好工程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做好合同其他事项管理工作和信息管理工作,并及时地组织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3.3 社会监理3.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至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之日为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该阶段监理
18、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与编制监理工作报告;参加交工验收;签认交工结账证书;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承包人进行工程缺陷修复;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最后支付证书;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3.3 社会监理 施工企业作为公路工程产品的直接生产者,和政府监督机构、监理单位不同,它要依照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完成工程建设的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进度和费用要求。因此,施工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无疑将决定了该企业的工作质量,从而也就决定了工程质量。在质量保证体系中在质量保证体系中,施工企业占有特别重要的施工企业占有特别重要的
19、地位。地位。3.4 企业自检企业自检的性质 所谓企业自检是指施工企业按照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所谓企业自检是指施工企业按照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的要求同文件的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为保证工程质量,通过建立内部质量自检系通过建立内部质量自检系统统,开展自身质量控制与质量管理的活动。开展自身质量控制与质量管理的活动。如果施工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低,不管政府监督多么有力,制定的有关法规多么健全,工程监理多么标准、规范,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多么认真细致,都无法从根本上保证工程建设费用、进度和质量目标的实现。因此,实行施工企业自检是实现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进度和费用目标的必要条件,施工企业建立
20、完善的自检系统是形成公路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前提条件。3.4 企业自检 完善的自检系统是指完善的自检系统是指:施工企业在自检工作中施工企业在自检工作中应做到有组织、有领导;人员落实应做到有组织、有领导;人员落实,上下成网上下成网;制制度健全度健全,职责分明职责分明:设备精良、结果准确。施工企设备精良、结果准确。施工企业建立自身的自检系统包括业建立自身的自检系统包括:确定一名有资格的专确定一名有资格的专职质量负责人职质量负责人,建立一个上下贯通的质量自检机构建立一个上下贯通的质量自检机构,配备相应称职的自检人员配备相应称职的自检人员,配备足够的检验测试设配备足够的检验测试设备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
21、度。在质量控制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质量控制中,应始应始终贯彻以施工企业自检为主及施工企业自检然后终贯彻以施工企业自检为主及施工企业自检然后监理抽检的原则监理抽检的原则,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纠正的质量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纠正的质量自检系统。自检系统。3.4 企业自检一个项目从办理完前期的各项手续,到项目(交)一个项目从办理完前期的各项手续,到项目(交)竣工验收。监督工作共有十个步骤:竣工验收。监督工作共有十个步骤:l第一步第一步 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质量安全监督申报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施工许可(开工报告)三十三十日之前,按项目管理权限到质监机构办理公路水日之前,按项目
22、管理权限到质监机构办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质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交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交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监督申请书,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第四部分 质量安全监督流程 1 1、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质量安全监督申请报告;、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质量安全监督申请报告;2 2、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3 3、项目业主组织机构情况表,项目业主安全组织、项目业主组织机构情况表,项目业主安全组织机构情况表机构情况表;4 4、监理单位人员情况一览表,监理单位安全组织、监
23、理单位人员情况一览表,监理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情况表机构情况表;5 5、施工单位人员情况一览表,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施工单位人员情况一览表,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情况表;机构情况表;6 6、项目工程实体进度计划、项目工程实体进度计划;7 7、工程建设执行技术标准与规范一览表、工程建设执行技术标准与规范一览表。第四部分 质量安全监督流程 8 8、预可、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批复、预可、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批复文件的复印件;文件的复印件;9 9、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监理、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监理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含专职安全监理)复印件,监理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含专职
24、安全监理)复印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10 10、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含各类安全管产许可证复印件,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含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复印件,施工单位意外伤害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复印件,施工单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等资料复印件。保险合同等资料复印件。11 1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和安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文件(其中监理、施工单位的设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文件(其中监理、施工单位的设立文件应为各自企业总公司下发)。立文件应为各自企业总公司下
25、发)。12 12、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或方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或方案。第四部分 质量安全监督流程l第二步 资料审查 监督机构在收到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资料后,组织审查,审监督机构在收到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资料后,组织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资料的符合性和强制性。查内容包括资料的符合性和强制性。(一)符合性审查(一)符合性审查 审查资料是否按上条审查资料是否按上条1 11212项的要求提供,内容是否完整,项的要求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格式是否规范。格式是否规范。(二)强制性审查(二)强制性审查 1 1、根据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合、根据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
26、标准强制性条文、合同文件等审查项目从业人员的资格、资历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同文件等审查项目从业人员的资格、资历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从业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相关文件是否批复,机构、制从业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相关文件是否批复,机构、制度是否设立或制定。度是否设立或制定。2 2、根据需要实地核查从业单位、从业人员、机械设备情况。、根据需要实地核查从业单位、从业人员、机械设备情况。第四部分 质量安全监督流程第四部分 质量安全监督流程l第三步 告知 监督机构自收到申请资料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出具审查意见。即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监督通知;对基本符合要求的出具审查整改意见,待申请单位落实审查整
27、改意见后再出具受理监督通知;对不符合要求或不落实审查整改意见的,出具不予受理监督申请通知,同时说明原因,返还申请资料并视情况抄报交通主管部门。对逾期未按监督程序办理监督手续的工程,下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手续催办单 第四部分 质量安全监督流程l第四步 监督检查 根据制定的监督计划,开展对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三种:日常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巡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1 1、日常巡查。、日常巡查。日常巡查是监督工程师了解和掌握在建项目质量日常巡查是监督工程师了解和掌握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动态的一个重要环节,日常巡查一般按照每安全动态的一个重要环节,日常巡查一般按照每月
28、一次(也可根据计划自行定制巡查频率),巡月一次(也可根据计划自行定制巡查频率),巡查的内容主要是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工查的内容主要是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工程实体外观质量等进行的随机检查。程实体外观质量等进行的随机检查。第四部分 质量安全监督流程2 2、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是为深入掌握建设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专项检查是为深入掌握建设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以及调查质量举报采取的有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以及调查质量举报采取的有针对性检查。针对性检查。专项检查通过查验资料或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查验资料或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3 3、综合检查。、综
29、合检查。综合检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质量管理综合检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全面检查(频率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全面检查(频率为每年不少于一次)。为每年不少于一次)。综合检查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综合检查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检查宜提前通知项目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检查宜提前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第四部分 质量安全监督流程发现问题后的处理方法:发现问题后的处理方法:检查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在检查结束后7日内向有关单位发送书面检查
30、意见(对于一般质量安全问题,可直接下达质量监督抽查意见书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对于存在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可当场下达工程停返工令)。同时视问题程度可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向有关单位发送书面检查通报。质量监督机构对检查意见和检查通报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核查。对潜在危害严重的质量问题,其整改结果需进行现场核查。第五步 交工检测 工程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该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完)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向受监质监机构提交公路工程交工质量检测申请书,对符合要求的工程,质监机构在三十个工作日内组织交工检测(
31、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并出具交工质量检测意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原因。未经交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第四部分 质量安全监督流程 提示: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交工检测意见。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质量安全监督流程质量安全监督流程第六步第六步 试运营试运营 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第四
32、部分第四部分 质量安全监督流程质量安全监督流程第七步 质量鉴定 通车试运营2年后,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向质监机构提交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申请书,质监机构在三个月内对公路工程项目进行竣工质量鉴定并出具公路工程质量鉴定证书和工程质量鉴定报告。未经质量鉴定或质量鉴定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质量安全监督流程质量安全监督流程第八步 竣工验收 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自收到申
33、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竣工验收。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时,质监机构提交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提示:竣工验收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质量安全监督流程质量安全监督流程 第九步第九步:通过竣工验收的公路工程,由质监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对参建单位签发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第十步第十步:工程项目完工后,质量监督机构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所有监督检查资料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重要文件和数据应及时录入数据库。监督检查资料包括检查计划、检查意见、检查通报、检查数据汇总表和必要的声像资料等。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质量安全监督流程质量安全监督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