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 情、理、法是推动和维护人类社会有序发展的三道法宝,而法律是其中最强有力的武器。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门槛,法律就在人类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l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最原始的需要,人类安全的维护与实现,同样离不开法律强有力的规范与强制,近期出现的鞍钢喷爆事故、河北赵县化工厂爆炸事故,再次警醒我们,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后果是多么可怕。l 对于我们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而言,肩负着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责任,认真学习和领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精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家为什么对安全生产这么重视。政治方面 一是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
2、首先要以人的生命健康为本,人的第一需求是生存的需求,是人生命的需求。首要的是人的生命安全有保障。如果连生命健康都没有保障,一切都无从谈起。从构建和谐社会来讲,社会是由家庭、企业、法人单位、社区等基本细胞构成的,从企业来说,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安全生产,一切无从谈起。经济方面每年因安全事故死亡13万多人,伤残70多万人,经济损失2500亿,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2.5%。经济的发展应该建立在人力资源充分发挥的基础之上。新的工业化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兴工业化道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转换到靠科技进步和人的素质提高,变粗放为
3、集约发展。随着建设工程发展、安随着建设工程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也增多全生产责任事故也增多金茂金茂420m/420m/环球环球492m/492m/上海中心上海中心632m 632m 广州西塔广州西塔432m/432m/东塔东塔530m 530m 深圳平安大厦深圳平安大厦646m646m 近 年 安 全 事 故 相 对 指 标 同 比安全生产的五个要素 安全文化(思想、意识)安全法制(法律、制度)安全责任(义务保障)安全科技(技术保障)安全投入(经济保障)1 1、安全生产法的概念、安全生产法的概念2 2、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构成、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构成3 3、安全生产法的特点、安全生产法的特点4
4、4、安全生产法律培训的意义、安全生产法律培训的意义 l 从狭义狭义上来说,安全生产法专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安全生产关系及相关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l 从广义广义上来说,安全生产法是指所有调整安全生产关系及相关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具体包括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国务院及各部委发布的行政法规、决定、规章、办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l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陆续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以安全生产法为龙头,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规章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体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l 主要法
5、律:主要法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铁路法、民航法、电力法、建筑法、刑法等10多部。l 主要行政法规:主要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50多部。l 部委规章:部委规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煤矿安全监察行政
6、处罚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100多部。l 1)安全生产法律l 2)安全生产行政法规l 3)安全生产部门规章l 4)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l 5)技术标准l 6)我国批准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国际条约 (法规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总理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953年年 标准规范标准规范行政部门、协会行政部门、协会例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例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GB50300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
7、城乡建设部,部长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国家法规体系国家法规体系人大常委会、国家主席人大常委会、国家主席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法律法律2022-9-28上海安装 陆文华15 宪法宪法l 1)科技性l 2)社会性l 3)广泛性l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是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前提条件。l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是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的具体体现。l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是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的必然选择。l 1、建筑法;l 2、安全生产法;l 3、刑法;l
8、4、劳动合同法;l 5、突发事件应对法;l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l 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l 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l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l 10、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l 建筑法于1998年3月1日起施行,在安全生产法出台之前,建筑法是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唯一一部法律,也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筑活动的部门法律。l 根据建筑法81条的规定,本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公路水运工程。l建筑法建筑法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的
9、安全生产职责:的安全生产职责:l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l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l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l 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l 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l 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l 环境保护职责l 事故报告职责l 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2012年6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必要性:一是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确立;二是二是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屡禁不止;三是三是近几年国务院
10、采取了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重大决策和举措,相继制定了等规范性文件,需要将重要政策措施上升到法律制度。四是四是受当时立法的限制,部分条款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法律规定的处罚额度偏低,与近几年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衔接。l 2012修正案10大变化l(1)立法宗旨变化:原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有什么问题?)修改为: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与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什么要修改)l(2)安全生产方针:修改为:全生产管理应当以人为本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11、理综合治理的方针l(3)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l(4)监管体制: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安全生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产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定。l 2012修正案10大变化l(5)安全文化教育:国家将安全教育纳入国家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国民教育内容。大中专
12、院校和中小内容。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应当开设安全知识课程,提高学生安全、紧急避险、救护知识和防灾能力。学应当开设安全知识课程,提高学生安全、紧急避险、救护知识和防灾能力。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可以将安全生产和管理纳入相关专业课程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可以将安全生产和管理纳入相关专业课程中。l(6)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由6项增加到10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工作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l(7)安全管理结构设置:冶
13、金、轨道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纳入 高危行业高危行业。l(8)高危行业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轮流现场带班。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轮流现场带班。l(9)政府应制定重点监管企业目录)政府应制定重点监管企业目录l(10)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1)立法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2)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3)安全生产管
14、理的基本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首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尊重人的价值。其次,不能将经济利益凌驾于劳动者的生命之上。再次,安全生产要强调预防为主。(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的法律规定 A.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B.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六点)C.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A.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指能够满足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需要,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各个系统、各生产经营环境、所有的生产设备和设施以及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管理组织、制度和技术措施等要素。这一规定,实际上
15、是从安全生产的角度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准入制度。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生产经营经营单位单位主要主要负责负责人的人的六大六大安全安全生产生产职责职责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
16、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B.B.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六大安全生产职责的六大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操作规
17、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故应急救援预案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故应急救援预案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18、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
19、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故应急救援预案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故应急救援预案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的
20、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C.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案
21、例行人李某于某晚骑自行车在街道上正常行驶,突然他发现迎面快速驶来张某驾驶的一辆卡车,李某赶紧往路边躲避。恰逢甲公司在该路段施工,挖了一个深坑,未设置任何明显警示标志。于是李某连车带人掉入深坑,人车受损。案例 甲乙二人系某厂锅炉工。一天,甲的朋友多次打电话催其赴约,但离交班时间还有15分钟,甲心想,乙一直以来都是提前15分钟左右来接班,今天也快来了。于是,在乙到来之前,甲就离开了岗位。恰巧乙这天也有要事,乙心想,平时都是我去后甲才离开,今天迟去15分钟左右,甲不会有什么意见的。于是,乙过了正常交接班时间15分钟左右才赶到岗位。结果,由于无人看管,致使锅炉发生爆炸,损失惨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八
22、大权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八大权利知情权知情权 建议权建议权 批评权和检举、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控告权 拒绝权拒绝权 紧急避险权紧急避险权 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权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权 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
23、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这里不提倡业场所。这里不提倡“一不怕死,二不怕苦。一不怕死,二不怕苦。”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开胸验肺事件凸显了工人的开胸验肺事件凸显了工人的“知情权知情权”被侵犯。被侵犯。2004年8月到2007年10月,张海超在郑州振
24、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打工。未被告知可能患的职业病。2009年6月,张海超为证明自己患矽肺病主动爬上手术台“开胸验肺”。胸部一打开,医生就发现了他肺上的大量粉尘,肉眼可见。开胸验肺事件开胸验肺事件案例(地面施工侵权)甲学校与乙建设工程公司签订合同,在校园内建一大楼,建设过程中因乙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严,致使一学生被物件砸伤,其责任如何承担?如果致乙公司一名施工人员丙从高处掉下,摔成重伤,则如何处理?,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
25、护用品,要求掌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生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三大义务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三大义务 l 五种监督管理方式l工会民主监督工会民主监督l社会舆论监督社会舆论监督l公众举报监督公众举报监督l社区报告监督社区报告监督l政府监督管理政府监督管理 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A.监督管理的机构*政
26、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政府有关部门B.监督管理机构的职权*调查取证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权。C.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义务*不得向被检查、验收的单位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其他产品。*监督检查工作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检查中涉及到的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l 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八l(1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27、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减轻处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l(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处罚金。l 与公路工程相关的五个罪名:与公路工程相关的五个罪名:u 罪名一:重大责任事故罪u 罪名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u 罪名三:工程重大安全事
28、故罪u 罪名四:消防责任事故罪u 罪名五:谎报瞒报事故罪l 第134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l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29、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罪名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罪名一: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例 某煤矿为独眼井多头生产,某日,该矿地面11千瓦局扇停风,约2小时后机电人员买来一台55千瓦的局扇并安装好,恢复了通风。16名工人下井后,测量瓦斯浓度为 55,矿工小王上井找找矿长,说:“井下瓦斯太高,是不是等一等再下井。”矿长说:“你们先凑合着干一班,我马上派人再去买风机。”小王说:“这事人命关天,怎么能凑合呢,我可不敢下去。矿长说:“你是领导还是我是领导,听我的,先下去干活,要不就扣你这个月的奖金。”小王只好下井工作。5小时后,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包括小王在内的16名矿工全部遇难,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罪名二:重大劳动安
30、全事故罪罪名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l 第135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罪名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罪名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l 第137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处罚金
31、。罪名四:消防责任事故罪罪名四:消防责任事故罪 l 第139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l 补充消防法第二十六条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l 罪名五:谎报瞒报事故罪罪名五:谎报瞒报事故罪l 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l 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l 立法目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u1)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四条)u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3、;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八条)u3)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二条)u4)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32条)u5)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38条)u6)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或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依法给
34、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88条)u补充补充劳动法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 劳动。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 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
35、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6)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 他禁忌从事的劳动。7)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l 本法于2007年8月30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l 突发事件应对法作为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明确了应急管理主体、原则、体制、机制、程序、责任等内容,全面、系统地规范了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l 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与公路水运工程
36、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u1)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u2)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u3)公共交通
37、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u4)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u5)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
38、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u6)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花果山发生坍塌。唐僧问:死了多少猴子?悟空:26个洞穴都淹了。唐僧问:到底死了多少猴子?悟空:只有5000颗桃树被淹。唐僧:到底死了多少?悟空:已经将活的猴子安全转移了。唐僧急了:你说清楚,到底死了多少猴子!?.悟空忙拭眼泪:16位领导正迅速、立即、有序、果断、全力以赴地组织救援l 通知发布时间为2010年7月19日,体现了安全生产工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心下移
39、、关口前移”的总体思路。l 提出了“三个坚持”: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二是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三是要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集中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l 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l 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和企业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特大、重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较大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以上安监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
40、、用地审批、证劵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l 对特大、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u 本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对煤矿企业、非煤矿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行政法规。u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向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u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
41、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有效期满,经原机关同意,不再审查,有效期延长3年。l 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l 第1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l 第7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得压宿合同约定的工期。l 第11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给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
42、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楚废弃物的措施。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划分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划分l 安全条例第24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l 总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l 安全条例第24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l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市场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
43、全责任u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证明;u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u施工单位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措施;u施工单位应科学划分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u施工单位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u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44、。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u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施工单位单位安全安全生产生产基本基本保障保障措施措施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对安全施工技术要求的交底对安全施工技术要求的交底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作业环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作业环境的要求环境污染防护措施环境污染防护措施劳动
45、安全管理规定劳动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l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l 适用范围: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事故类别死亡(人)重伤(人)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大事故30以上100以上1亿以上重
46、大事故10-2950-995000万元-1亿较大事故3-910-491000万-5000万一般事故2以下9以下1000万元以下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县级安监部门、政府县级安监部门、政府地市安监部门、政府地市安监部门、政府省级安监部门、政府省级安监部门、政府国务院国务院安监总局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与内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与内容 事故单位:1小时内上报;县区级安监部门:2小时内;市级安监部门:2小时内;省级安监部门:2小时内;国家安监总局:2小时内上报国务院。结论:最多在结论:最多在9 9小时内完成。小时内完成。事事故报故报告的告的六项六项内容内容事故事故发
47、生发生单位单位概况概况事故发生事故发生的时间、的时间、地点以及地点以及事故现场事故现场情况情况事故事故的简的简要经要经过过事故已经造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已经已经采取采取的措的措施施其他其他应当应当报告报告的情的情况况 事故等级事故等级谁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谁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备注备注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a.上级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b.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
48、),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较大事故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同上,县级政府也可委托事故发生单位事故调查组的级别事故调查组的级别注: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注: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 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应当派人参加。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应当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的组成事故调查
49、组的组成l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事故调查组的职责l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l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50、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调查报告内容l(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l(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l(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l(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l(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l(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原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原则l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l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l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