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局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节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编制本应急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福建省交通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交通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等编制。1.3 基本原则坚持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分级管理、属地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处置有力的原则。1.4 适用范围1、台风、雨、雪、雾、恶劣天气、水毁、道路塌方、危险化学品运
2、输、地震等原因造成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中断、发生较长时间阻塞或者瘫痪,需及时疏通和修复;公路、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公路畅通的应急行动。2、公路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工程建设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以及需要公路部门协助的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第二节 指挥体系和保障队伍2.1 市局应急机构市局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组成。(一)领导小组及职责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启动、指挥协调、召开会议、措施制定
3、、资源调动、检查监督等工作。(二)应急办及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工室、工程、计养、机材、财务、安保科、办公室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由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技术组、机械物资保障组、交通保畅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道组等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涉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及相关的信息发布、上情下达、物资调剂、应急指导等工作。2.2 各单位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区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防灾宣传、灾情报告以及市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2.3 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组建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由市局应急
4、办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做到突发事件发生时队伍集结迅速,人员及时到位,设备随时待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抢通和修复受毁的公路和设施。第三节 应急响应3.1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级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对道路交通的影响,预警级别分为级预警、级预警、级预警、级预警。3.1.1 级预警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48小时以上。需向社会发布级预警警报,由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负责发布。在决定发布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3.1.2 级预警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24小时以
5、上。需向社会发布级预警警报,由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负责发布。在决定发布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3.1.3 级预警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12小时以上。需向社会发布级预警警报,由市交通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报请市政府发布。在决定发布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先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3.1.4 级预警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12小时以内。需向社会发布级预警警报,上报交通局,由市交通局报请市政府发布。并报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备案。3.2 应急准备3.2.1 日常准备工作(1
6、)组织准备各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着手各项防御准备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组织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2)物资准备各单位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设备、器材、物资的维护和保养,要确保抢险物资存储布局合理,抢险机械保持完好状态。对重要工程和水毁多发路段,应在现场就近预先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毁材料和机械设备。必要时,实行定点储备和调集,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集中指挥、统一调度。(3)突发事件预警和气象监控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掌握公路突发事件的预警、气候、水情的变化情况,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预警讯息,随时做好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各项准备。(4)
7、排查隐患各单位要做好公路预警工作,重点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桥等隐患点的监控,以及临江、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检查,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损修复;在建公路项目应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保管情况的检查,做好应急情况下的保护和转移准备。3.2.2 响应措施(一)级应急响应(1)组织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坐镇指挥,对突发事件动态情况全面掌握,随时跟踪,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准备充分,措施有力,指挥周密,保障到位。(2)会商市局组织召开会议,会商突发事件情况,分析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部署传达上级部门对突发事件
8、处置意见的精神和领导指示,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响应动态信息。各单位根据会商会议的部署,对本单位应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布置。(3)检查各单位要针对预警信息,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未来可能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项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路政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的巡查力度,强化巡逻管控,对不符合要求的沿线广告牌、标志的要与养护部门配合,立即加固或拆除,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4)物资各单位要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机管和操作人员按各自职责,检查本单位所
9、拥有的装载机、发电机组、油锯等抢险设备技术状况,必须保证抢险机械设备完好到位随时待命。(5)值班各单位要排出值班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气象形势。要保证信息网络畅通,做好上传下达。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并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6)督查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做好准备,以便随时深入各分片单位一线,巡检、监督预警准备工作。(二)级应急响应在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1)检查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消除,无法消除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
10、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要全面检查在建工程工地上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要加强办公楼、班站全面检查,同时检查用电安全。路政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开展公路的清障工作。对未来可能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的设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路沿线设施的安全性监控。(2)物资各单位在准备好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机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还要做好社会上抢险机械(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等)租赁准备工作,联系好社会上抢险机械,保证抢险及时调用。(3)强化值班各单位除正常值班外,还应加派工程技术人员值班。要坚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
11、班,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气象形势。(4)督查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分片深入各单位一线,巡检、监督各责任单位预警准备工作。(三)级应急响应在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1)检查突发事件发生地在建公路项目必须全面停止施工;迅速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同时要转移好建设人员、设备,避免造成损失。路政部门要加强与交警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协调配合,全力以赴做好保畅通工作。(2)物资各单位在准备好本单位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随时提调社会上的出租机械,同时做好援助重灾地区抢险设备的准备;物供处还应准备好运输车辆、吊车和贝垒钢桥构件等随时待命。(3)24小时值班各单位要启动2
12、4小时值班制度,责任领导要亲自带班,相关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抢险救灾设备、机械操作手、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必须随时待命,确保一旦险情发生,最短时间内随调随到。(4)督查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要到达突发事件现场实地,检查、监督抢险准备,指导可能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四)级应急响应在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1)物资提调各单位最大限度地准备装载机、挖掘机、发电机组、自卸车等抢险机械、车辆,物供处贝垒钢桥构件随时起运;各抢险机械材料仓库管理人员24小时待命,随时提调抢险物资材料和机械设备。(2)交通通行道路、桥梁、隧道乃至农村公路遇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关闭各通行路
13、段。(3)公务活动取消相关非应急性的公务活动和集体性活动,各部门减少安排常规性出差,正常上班,坚守岗位,严阵以待。(4)驻地督查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驻地分片单位,与各单位一道,现场指挥、协调、指导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第四节 应急处置4.1 应急处置分级按照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处置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级别。其中:一般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小于10万元、或交通临时中断的险情;较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101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短的险情;重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1005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长的险情;特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
14、济损失500万元以上、或交通严重中断需长时间修复的险情。4.2 应急处置措施(一)一般险情应急处置(1)抢修组织发生一般险情时,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修。(2)防止险情扩大发生一般险情后,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公路设施巡查和排查,认真做好边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阻塞等易发生毁情扩大和二次损毁的隐患点的监控和预警,及时消除隐患,努力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采取措施防范毁情的扩大。(3)现场安全管理相关责任单位要重视一般险情抢险救灾现场的安全管理。要警惕边坡滑动、滚石等伤人,对于坍塌方、桥涵构造物局部损毁、以及漫水桥和过水路面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险情现场,要及时设置规范完整的标志标线,向司乘人
15、员提供准确有效的安全信息。(4)现场通行管理在一般险情现场,相关责任单位路政部门要积极协助维持受毁路段沿线的交通,确保公路畅通。严重受毁的,应安排专人进行看守。(5)修复工程管理对于险情受毁点的修复,必须在落实核对受毁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做好受毁情况统计和修复方案设计,狠抓损毁工程质量控制,严格工程管理,确保修复工程质量。特别是对公路的桥涵、挡墙构造物等修复工程,要注意严格把好修复的各施工环节质量关。要加强修复的工期管理,倒计时安排修复计划,严把修复工期和质量。抢修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市级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二)较大险情应急处置在一般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
16、)投入应急保障队伍发生较大险情后,所在责任单位调用本级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较大险情点的抢修,市级应急机构视情派出本级应急保障队伍或调动其他单位应急保障队伍对较大险情点抢修工作进行支援。(2)现场组织抢修在组织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合理分配抢修力量,投入相关人员、设备,上足机械、多头推进,在最短时间内,抢通干线公路受阻路段。抢修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向市局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市局视情组织人员检查、验收修复完成情况。(三)重大险情应急处置在较大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投入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发生重大
17、险情时,分局应急机构应立即从本辖区调动足够数量的应急保障队伍投入险情点抢修,并做好路政保障和运输救援工作,保证道路通行的畅通安全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运送。市局应急机构迅速调动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通过直接指挥、督导、帮助受灾点研究修复方案以及机械开挖、修筑便道、架设便桥等措施,缩短交通恢复通行的时间。国道应争取在24小时内抢通;省道应争取在48小时内抢通。(2)交通管制修复时间较长的重大险情点,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根据事先制定的损毁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确定绕行路线,设立绕行引导标志,并通过媒体公告社会,引导车辆绕行。抢修工作完成后,市局现场处置小组应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市局领导视
18、情对重大险情点抢修工作进行巡查。(四)特大险情应急处置在重大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应急保障队伍全市调援发生特大险情时,除了市、县两级应急机构的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抢修处置外,市局应急办可协调其他单位相关应急保障队伍跨区域对险情点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增援。(2)应急机构工作措施发生特大险情后,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立即赶赴受毁现场,指挥、指导开展应急处置。抢修工作完成后,逐级上报抢修工作情况,并由市局应急办将工作情况报告省市交通公路主管部门。第五节 应急决策(一)应急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启动由市局领导小组根据有关部门的预警信息和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台风等气象信息,
19、按照相应预警级别发布启动指令。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应进入相应岗位,物资设备处于待命状态,随时等候调遣。(二)应急终止符合下列应急终止条件之一的,终止本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的实施。1、暴雨、台风、洪水等灾情解除;2、突发事件现场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经结束;应急终止由市局指挥机构发布。应急终止发布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均予解除,转入防灾常态管理。第六节 信息管理(一)报送渠道1、各单位接到启动相应等级预警应急响应的指令后,应在3小时之内将本单位相关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及时在公路政务信息网发布,并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相关信息除公布政务网外,同时向省市有
20、关部门发布。2、各单位公路通阻信息统一上报市局工程科,并每2小时滚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市局工程科负责通阻信息编辑,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以群发方式报送局领导,并报备办公室,同时通过信息专报系统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市局办公室负责编制突发应急事件专题简报,报局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同时不定期滚动向局领导及相关部门群发即时动态短信。(二)报送内容和格式内容主要包括受灾通阻情况、受灾损失情况(如路线名称、地点、桩号、地名、损毁时间与毁情、估计工程量及损失金额、修复方案及估计抢通时间)、其他文字说明信息等。报送格式为:公路损毁统计报表,同时也可增加文字简报形式。(三)报送时限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填报时限分别为
21、交通阻断后1、3、6、12小时之内,其余公路及毁情应在24小时内填报。(四)事迹宣传各分局应积极收集应急事件中的典型模范人物、先进事迹与相关照片、视频资料,及时上报市局办公室。同时,密切配合市局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工作,做到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与宣传报道工作同步进行,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支持公路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工作,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参与公路抢险救灾。第七节 监督管理(一)奖励与责任追究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行政负责人、相关直接责任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行政负责人、相关直
22、接责任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二)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市公路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对预案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常态下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的检查,使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工作做到从常态向非常态的顺利转变,保证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来临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的迅速、有序和高效进行,提高应急管理效益。(三)预案演练制度应急处置预案演练遵循单位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总体工作安排,结合辖区实际特点,有重点的编制预案演练方案,适时举行预案演练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每年至少应组织1次,并认真总结,不断提高预案演练质量。(四)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