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通用7篇)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
2、操作人员理解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第七条使用人员到达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状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资料。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状况、影响工作状况、残值状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状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
3、“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状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职
4、责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由Www、QunZou、Com整理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资料,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第二十六条值班人
5、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资料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资料,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资料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第三十
6、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措施,尽快修复。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2本制度用于规范配电室的管理,保证配送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本制度适用与配电室。1、严格遵守国家、公司和厂部制定的各类相关电气管理制度和标准,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2、启停1000千瓦以上(包括1000千瓦)的设备,必须和二厂3万5千伏负责人进行电话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方可操作,同时做
7、好启停记录。3、不得随意修改综保、软起、保护器、变频器等仪器仪表的参数,高压柜和变压器综保的定值只能由二厂3万5千伏变电站指派人员(或工段长以上人员在指派人员的授权下)设定、修改、记录且签字确认,并经由装备处批准后档案室备案;其它参数的设置由工段长以上人员批准,主修以上人员修改并做好记录。4、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便进入配电室,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须经安监科安全教育后,在生产部或电气工作人员负责人指导下,方可进入,对外单位派来支援和配合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由现场工作负责人介绍现场电气设备运行情景以及有关安全措施。5、带有计量装置的配电柜,其计量装置要满足要求,计量装置的试验、校验
8、应由有资质的电业部门负责。6、变配电室内应备有下列用具器材和备品:(1)各种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各种标示牌及其它常用工具。(2)绝缘靴等安全防护品。(3)手电筒。(4)有效的消防器材。(5)熔丝管、熔丝、瓷瓶瓷套管、常用开关、隔离开关及负荷开关等常用备品。(6)照明及信号指示用的各种灯泡及其它附件。7、工作人员应每一天对设备巡视,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8、巡视工作可一人进行,但不准做与巡视无关的其它工作。9、配电室配电柜的信号回路信号灯、光字牌、电铃及电钟应显示准确、工作可靠。10、配电室、配电装置及其它要求接地的电器,外壳要可靠接地,接地电阻要求5。
9、11、禁止在本配电室所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及挂临时地线。12、工作前应做好准备,停电、放电、装设地线、装设或悬挂标示牌。工作完毕后清扫现场,核查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地线,撤离人员后才可试运行(试运行时间72小时)。13、配电装置至少每季度应停电清扫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14、工作人员进出配电室时,应随手关门,以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造成事故。15、应保证配电室内的门窗完整,开闭灵活,普通和事故照明应完整齐全,房屋不漏雨水,电缆沟无进水等。16、配电室内,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坚持良好的卫生状况。17、配电室配置的电话等其它设备不得移作它用。18、配电室工作人员应
10、恪尽职守,加强团结,同心同德地维护好配电室的一切设备和设施。19、配电室有权对违反用电规则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并报上级备案。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31、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提高企业技术装备和施工机械化水平,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和预防施工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施工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安装、拆卸、检修、改造、使用和报废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规定。公司系统非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参照执行。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11、透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3、总则3.1企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以科学管理方法进行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费用核算;适时更新改造,到达使设备技术状态好、安全运转、使用寿命长、消耗低、利用率和生产效率高的目的。3.2上海电建公司下属各单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置设备管理部门和岗位,配备安全、技术、资料信息、资产管理等岗位,以适应管理职能的要求,负责企业设备
12、管理的工作。3.3各级设备管理机构的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总人数的50%以上。3.4本制度所指的施工机械设备是指企业构成固定资产的起重机械、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维修和测试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耐用期限超过一年;2)单机原值超过2000元人民币;3)能独立发挥功能作用。4、基础管理4.1凡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务必从所购或调入之日起,按行业规定的编号规则,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档。且每年年终要组织对设备进行清查,发现帐物不相符时要查明原因,追查职责,报上级批准后,会同财务部门办理盘亏(盘盈)手续。4.2企业应制订本企业的起重
13、机械原始记录、检查表、统计报表、机械和相关人员台账、机械合同等标准资料格式,并对相关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存档。建立企业施工机械总台账和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4.3设备管理部门应会同企业有关部门编制企业技术装备规划,并负责编制和参与审定机械设备购置计划,负责企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资质认证工作。4.4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或参与编制重要调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的选型、购置、大修、改造、报废、租赁等方面的安全及技术经济论证方案,组织对重要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的技术检测和鉴定工作;办理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手续和报废注销手续。4.5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为施工项目部配置、租赁起重机械等设备,并组
14、织运输、试验、验收,确认满足施工要求。4.6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对新型或进口设备的相关技术、先进管理经验及方法的引进消化和推广工作。4.7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和设备使用单位下达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组织评价、考核和奖罚。4.8自制非标设备或对原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应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设计或改造方案,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自制或改造后的设备,要检验合格,进行工业性试用,实际作业达500小时以上再组织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正式投用。涉及国家已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4.9上海电建公司下属各单位向外转让设备,应根据其价值按有关
15、规定上报审批。上海电建公司根据需要,在公司内部调配设备时,调出单位应保证调出设备完好,不许拆换原机零部件,并将原机附件、备件、工具及资料档案等一齐移交。4.10设备报废应事先进行经济分析和严格的技术鉴定,属于下列状况之一者,可予报废:1)设备磨损严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虽经大修但不能到达使用和安全要求的;2)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3)到达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报废条件,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或污染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合算的;4)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5)非标准专用设备,因任务变更,本企业不适用,其他企业也不适用
16、的。4.11设备报废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进行技术、财务审定,企业领导签章,根据设备价值按规定上报审批。设备一经报废,严禁继续使用,也不得转让或出租。5、施工企业本部机械安全管理5.1施工企业经理是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第一职责人;企业应明确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起重机械的全过程安全管理。5.2施工企业本部的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施工生产中的起重机械和一般机械、工器具、检测设备进行归口管理;是起重机械专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5.3.施工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主要职责:5.3.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
17、关起重机械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并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5.3.2负责建立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机械岗位职责制和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目标或安全指标;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下达的安全指标的完成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组织评价、考核和奖罚。5.3.3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本企业所用施工机械和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审定起重机械安拆、大修改造作业方案,参与编制或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机械配置和大型吊装方案。5.3.4负责组织企业层面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维修、运输、试验等过程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安全控制措施的编制,并对作业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旁
18、站监督和指导。5.3.5负责组织编制企业起重机械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审查和指导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和演练。5.3.6按有关规定负责单纯机械事故和机械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机械事故并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部门。5.3.7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状况和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或专项检查、评价和考核,并指导、跟踪、督查缺陷整改状况。5.3.8配合组织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取证;建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5.3.9参与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审查,重点审查分包单位自带起重机械的数量与安
19、全状况,以及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职责方面的条款。5.3.10负责组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竞赛评比表彰,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5.4公司系统施工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制度: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2)租用与分包工程自带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3)起重机械维修制度;4)起重机械安装维修队伍管理制度;5)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查与执行制度;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与考核制度;7)起重机械检验仪器、工器具管理制度;8)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制度;9)对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制度;10)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施工设施
20、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4一、设备管理资料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各单位的生产设备务必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设备润滑管理(一)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要求:1、各单位机动部门设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厂矿或车间机动科(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本单位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修理车间(工段)设润滑班或润滑工负责设备润滑工作。2、每台设备都务必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21、3、各厂矿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二)润滑“五定”图表的制订、执行和修改。1、厂矿生产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务必逐台制订,和使用维护规程同时发至岗位。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资料是: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3、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
22、”图表规定,并做好运行记录。4、滑专业人员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润滑“五定”图表执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务必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三)润滑油脂的分析化验管理。设备运转过程中,由於受到机件本身及外界灰尘、水份、温度等因素的影响,使润滑油脂变质,为保证润滑油的质量,需定期进行过滤分析和化验工作,对不一样设备规定不一样的取样化验时间。经化验后的油品不贴合使用要求时要及时更换润滑油脂。各厂矿对设备润滑油务必做到油具清洁,油路畅通。(四)设备润滑新技术的应用与油品更新管理。1、厂矿对生产设备润滑油跑、冒、滴、漏状况,要组织研究攻关,逐步解决。2、油
23、品的更新换代要列入厂矿的年度设备工作计画中,并经过试验,保证安全方可加以实施,油品更新前务必对油具、油箱、管路进行清洗。设备缺陷的处理1、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2、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3、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缺陷,务必在每一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4、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务必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二、设备运行动态管理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透过必须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牢牢掌握住设备的运行状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一)建立健全系
24、统的设备巡检标准各厂矿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资料(检查什麽)、正常运行的叁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二)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厂矿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度,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工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工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三)资讯传递与反馈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
25、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资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并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向厂矿机动科传递。机动科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帐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於上级大公司机动部门的综合管理。(四)动态资料的应用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画。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务必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潜力处理的,由厂矿领导确定解决方案。重要设备的重大
26、缺陷,由厂级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五)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状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画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六)对薄弱环节的管理各大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专案,提出改善方案;厂矿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善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画;设备薄弱环节改善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
27、备档案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5第一章:总则第条: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设备管理,结合机械工业状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设备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机械工业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务必坚持设计、制造和使用维修相结合,预防为主,使用、维护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好设备管理工作。第三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透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综合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适时改造
28、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为机械工业的生产发展,技术提高,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第四条:机械工业各级领导要重视设备管理,用心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不断提高企业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五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机械工业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第六条: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备属国家所有,管好、用好、维修好、改造好设备,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使设备经常持续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是机械工业各级领导务必履行的重要职责。在厂长(经理)的职责和职责制里,都务必明确地把持续设备完好和提高企业装
29、备素质作为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资料,作为考核企业承包经营工作的主要指标之一。第七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的范围是指对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用设备的管理。企业生产用设备统一由设备动力部门管理。其工作资料包括对设备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第二章:各级组织的职责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地区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二)负责本地区机械工业的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三)协同当地经委组织地区性的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动检
30、修社会化和配件商品化工作;(四)组织本地区、本行业设备管理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为企业的设备管理带给信息和咨询服务;(五)负责编报上级需要的统计报表。第九条:企业厂长(经理)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一)对全厂生产设备管理负全面职责。在任期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有关规定;在经营职责制中,要求实现设备管理的下述指标: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85以上;主要生产设备的新度系数不能下降;无重大设备事故。(二)协调好生产和维修的关系,搞好设备的计划修理、组织好维修备件的生产和供应。生产中不允许拼设备。(三)要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的方针、
31、政策、条例和目标,负责审定企业的设备管理与维修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根据企业长远或年度经营的方针、目标,提出对设备动力部门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全面组织和领导设备动力系统的业务并布置检查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和动能管理工作,协调横向关系;掌握及正确使用设备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组织审定设备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计划及重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审批费用预算;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设备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教育及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设备维护竞赛活动,抓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作出决定。第三章:前期管理第十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务必负责或参与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自制设备、新建项目和零星购置设备的
32、前期管理工作,包括调研、规划、购置(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是对关键设备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为搞好设备的后期管理打基础。设备动力部门要参与基建、改(扩)建工程公用设施(风、水、汽、电等)的设计审查和施工验收。第十条:对进口设备,设备动力部门务必参与选型的调查和考察。在与外商谈判中,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提出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方面的要求,以及维修备品配件、润滑油品、维修人员培训、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等要求。第十二条:设备动力部门要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及市场信息和有关设备使用的意见,为做好设备选型带给依据。同时,要将新设备使用初期在质量、效率、运行中存在问题
33、、故障状况及改善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制造单位反馈。进口设备务必在索赔期内做好有关工作。第四章:基础管理第十三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在办完设备验收手续移交生产时,务必按照规定逐台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建立设备档案,要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全套翻译入档。每年进行复查核实,做到帐、物、卡相符。第十四条:企业的生产设备实行分类管理。机械工业关键设备由国家机械委制订管理办法;高精度、大型、重型稀有设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管理办法;其余设备由企业制订管理的具体办法。第十五条:企业要根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和对加工产品质量的影响,结合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设备停机
34、对生产的损失,购置原值的大小等,将设备划分为重点预防维修设备(简称重点设备)、一般预防维修设备和事后维修设备,不一样的设备采取不一样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方式。重点设备的范围及管理办法由企业自行制定,并能够根据企业生产任务变化状况进行调整。第十六条:设备封存。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设备停用半年及以上应进行封存,并按规定办理封存手续,封存要有明显的标志。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蚀、防潮措施,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所有封存设备都要到达完好设备要求,并列入设备检查范围。对于因工艺调整、产品转产或其他原因闲置2年以上不用的设备企业应用心进行处理。同时可报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35、第十七条:设备的调拨和移装。设备实行有偿调拨,调出设备应按分级管理的要求进行审批,调出设备应随带原有辅机、附件及技术文件,企业内车间之间设备的移装应由设备动力部门统一办理手续。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和高精度设备超过使用年限,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磨损,精度丧失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坏已无法恢复原有性能及精度的,可作降级处理。凡需降级使用的设备,应由企业领导、技术人员、有经验的工人组成签定小组,根据使用部门提出的申请,进行复查、分析、论证定性,提出鉴定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机械工业关键设备报国家机械委备案。第十八条:设备的报废。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经济上不宜修复、改装,对安全生产有影响,
36、对环境严重污染或属国家政策规定务必淘汰的设备能够办理报废。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及精、大、稀设备的报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部门确定,其中机械工业关键设备报机械委备案。处理报废设备收入的资金,只能用于设备更新和改造。第十九条:设备故障与事故。设备或零部件失去原有精度性能,不能正常运行,技术性能降低等,造成停产或经济损失者为设备故障。设备故障造成停产时间或修理费用到达下列规定数额者为设备事故。一般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5001万元;精、大、稀及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在10003万元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厂供电中断1030分钟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达1万元以上;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及精、大、稀
37、设备达3万元以上者;或因设备事故而使全厂电力供应中断30分钟以上为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修复费用达50万元以上或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全厂停产二天以上、车间停产一周以上者为特大事故。事故发生后企业应按设备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严肃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重大及特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国家机械委。限1个月内将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国家机械委。设备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职责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职责,按情节轻重和职责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
38、触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职责。设备事故频率应按规定统计,按期上报。对修复费用低于500元或全厂供电中断10分钟以下的设备故障也要查明原因,分清职责。第二十条:自制设备经为期半年的生产验证,能稳定到达产品工艺要求,技术资料齐全,并与实物相符,贴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可列入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否则不能转入固定资产。第二十条:动力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保证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一般动力设备、管道和线路安装、改造须经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审定,由企业主管领导审批。对于起重设备、压力容器、锅炉、变配电等
39、重要设备的安装、改装、修理和更新报废,须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各种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统一的表格、工作定额和动力管线竣工图纸。加强各种技术文件、图纸和档案管理,动力管线竣工图纸的管理。设备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应存放于贴合档案管理要求的资料室中。第二十三条:要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信息的积累、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各种原始凭证、图表齐全,数据正确。国家规定的统计报表,应有专人负责统计,做到填写整齐,数据正确,上报及时。第二十四条:企业要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用心创造条件,逐步实现设备管理维修数据应用微机处理,以提高信息处理的质量和效率。第五章:技术
40、状态管理第二十五条:要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以保证正常运转。主要生产设备应按照设备磨损变异的规律,进行定期的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普查,统计、分析和考核设备完好率,便于及时和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为编制维修计划和带给领导做为决策的依据。第二十六条: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组织修理工人排除,并填好故障记录,对经常重复发生故障的部位,设备管理和维修部门应认真分析,制订改善维修措施。尽量从根本上消除故障发生的原因。第二十七条:重点设备要实行点检(日常点检、定期点检)制度,掌握设备技术状态,逐步采用先进的监测和诊断技术实行状态监测维修,及早发现异常,做好预防措施。对起
41、重设备、压力容器和变配电等设备,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负荷或预防性试验。第二十八条:对关键工序的设备,定期进行几何精度检查,必要时,应进行动态精度检测,及时进行精度调整,作好记录,以保证产品加工质量。第六章:使用、维护和修理第二十九条:工人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对其进行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理论教育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发给设备操作证后,方可凭证独立操作。第三十条:操作工人应掌握“三好”、“四会”,严格执行使用设备的“四项要求”、“五项纪律”(见附录)。第三十条:设备的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实行岗位职责制。对于多人操作的设备、生产线,务必实行机
42、长制,由机长负责。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务必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单班制设备应有运行记录。第三十二条:操作工人要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严禁精机粗用,超负荷、超规范、拼设备。如遇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或上级强令操作工人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时,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制止,操作工人有权拒绝,并可越级上告,并对违章指挥者追究职责。第三十三条:生产设备要严格执行日常维修(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定期保养)制度。第三十四条:企业要根据生产特点和设备条件,采用预防维修方式;对于流水线、流程设备、全年无法停机的,应利用一切生产空隙安排好定期维护和检修,并认真安排好大修计划;对生产影响不大的一般设备,可采
43、用事后维修方式。第三十五条:维修工作要实行区域维修负责制。按照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设备巡回检查、计划检修和故障检修,做好记录;对设备动力部门下达的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故障停机率、设备可利用率、检修计划、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计划完成状况作好记录统计,作为考核依据;对重点设备关键部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作好记录。第三十六条:企业要设置润滑站,车间要设润滑点,配备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专职润滑工,配备必须数量贴合要求的润滑设施;建立和健全润滑管理制度。对设备润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并开展根据油质状态监测换油的科学方法。第三十七条:设备预防性修理类别一般分为大修理、
44、项目修理和小修。(一)大修设备的大修理是计划修理工作中工作量最大的一种修理。在大修时,要对所修设备进行全部解体,修理基准件,修复或更换全部磨损件。同时修理、修整电气部分以及外表翻新。从而全面消除设备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性能和效率。(二)项目修理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的某些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修理。修理时一般要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校正机床的座标,以恢复设备精度、性能。(三)小修设备的小修理是按定期维修规定的资料或针对日常点检和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同时透过检查、调整、紧定机
45、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企业要制订年、季修理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主要生产设备大修理计划,由厂长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八条:设备修理计划务必纳入企业各级生产计划下达考核。要编制检修作业计划,包括修前技术准备和生产准备。对修理复杂、工作量较大的重点设备,要采用网络技术编制修理计划、按计划施工。第三十九条:企业要组织好维修用备品、配件的生产、供应和保管工作,编制备件储备定额,建立备件储备卡,要用心处理积压,加快资金围转,保证经济合理储备。引进设备的备件应高于维修备件供应率的平均水平,对大型、特殊的备件要用专款储备。在有条件的地区,备品配件要逐步向集中储备过渡。第四十条:设备大修后的
46、质量验收,以质量管理部门的专职设备检验员为主,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参加。承修部门应对承修设备的质量负责,在保修期3个月内,企业要考核大修理质量返修率指标,大修后的质量要求:恢复规定工作潜力,到达原出厂或生产工艺标准,配齐完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修理技术文件按要求及时归档;但对下列状况,经企业主管设备领导批准,能够制定修理降级标准。区别对待:(一)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理的老旧设备,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原设备本身有严重缺陷,能够根据工艺要求,适当放宽允差,制定具体的大修理质量标准。(二)长期用于单一工序加工的通用设备,大修理后与加工工序有关的项目要到达工艺要求,其余项目可结合本企业实际状况,降低要求或免检,同时,修理费用定额应相应地减少。第四十条:要加强设备大修理基金的管理。设备大修理基金应按规定的提存率提取,由企业设备动力部门按计划掌握使用,以保证应大修理的设备及时按计划安排大修,财务部门加强管理,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