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酸检测采样制度核酸检测采样制度11、采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核酸检测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坚守岗位。2、采样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相关规定进行,做好生物安全防护,采样人员采取二级防护,防护得当。3、严格按照采样流程、采样规范操作,遵守职业道德。4、做好采样前准备,确保各种器材数量充足,质量合格。5、熟练仪器性能及操作流程。6、采样过程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规范要求。7、做好标本的登记、编号,保证信息准确对应,保证样本流转无差错,质量不改变。8、做好采样后的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工作。9、对采样区进行常规消毒处理。10、按照样本转运要求对样本进行包装、消毒、转运。11、采样室人员离开采样室前必须检查水、电、
2、门窗的安全,做好采样室安全管理工作。12、需送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项目,做好相关交接工作,及时查询检测结果。13、加强采样室的防火、防水、防电、防盗意识,出现事故应追查责任。14、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等隐私,严防信息泄漏。核酸检测采样制度21.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时,各采样点要向已完成核酸采样人员发放“已采样”证明,便于后期查验。2.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按要求参与大规模核酸检测,并安排专人查验核酸检测情况,无“已采样”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岗。3.各居住小区4月28日凌晨4:00至核酸采样前,只进不出,封闭管理;核酸检测工作启动后,无“已采样” 证明的,一律不得进出(核酸检测工作人员
3、凭工作证出入,上午至附近采样点采样,换取“已采样”证明)。4.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核酸采样情况查验,无“已采样”证明的,各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准入,各公共交通工具一律不得搭载。5.区公安分局要加大社会面核酸“已采样”证明查验力度,对无故不参加核酸采样的予以训诫并赋黄码。6.各乡镇(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所负责的公共场所严格执行“已采样”证明查验制度;对借用、冒用、伪造“已采样”证明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7.区内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师生到校时间,请家长合理安排,核酸检测不要拥挤!企事业单位合理安排职工上班时间,因核酸检测迟到的员工不作为旷工!核酸检测采样制度3一、检测时间自即日起,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9时进行核酸采样,节假日照常。二、采样费用核酸采样费用自理。具体收费标准为10混1按8元/人,单管单采按28元/人。三、采样点位详见附表。四、有关要求(一)请有核酸检测需求的居民群众,自行前往就近便民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即采即返。(二)采样期间请自觉遵守秩序,主动出示手机“吉祥码”或有效身份证件。(三)请居民群众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吸烟、随地吐痰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