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新修订药品GMP中药饮片附录解读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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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修订药品新修订药品GMP-中药饮片附录解读中药饮片附录解读省局药化生产监管处李亚武省局药化生产监管处李亚武2015.102015.10武汉武汉提纲提纲 中药饮片定义及其关联术语中药饮片定义及其关联术语 中药饮片附录起草情况中药饮片附录起草情况 饮片认证检查发现主要问题饮片认证检查发现主要问题 重点问题讨论结果重点问题讨论结果 中药饮片附录条款解读中药饮片附录条款解读中药饮片定义及关联术语中药饮片定义及关联术语中药饮片定义及关联术语中药饮片定义及关联术语中药饮片是中药材经过按中医药理论、中药炮制方法,经过加工炮制后的,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的中药。中药饮片应该理解为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根据辩证施

2、治及调剂、制剂的需要,对中药材进行特殊加工炮制的成品。CP2015CP2015:饮片系指药材经过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使用的处:饮片系指药材经过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使用的处方药品。方药品。中药材是指按中医药理论,经采集或采收后进行简单的产地初加工后的药用植物、动物、菌物、矿物等。中药材炮制系指将药材净制、切制、炮炙处理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有效。-中成药生产的重要原料 -医疗机构制剂配方的原料 -中医师调配处方中药饮片定义及关联术语中药饮片定义及关联术语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 指在产地用鲜活中药材进行切制等加

3、工中药饮片。不包括中药材的产地初加工。产地初加工产地初加工 指在中药材产地对地产中药材进行洁净、除去非药用部位、干燥等处理,是防止霉变虫蛀、便于储存运输、保障中药材质量的重要手段。2013年年10月月9日八部委出台通知:日八部委出台通知:-各地要结合地产中药材的特点,加强对中药材产地初加工的管理,逐步实现初加工集中化、规范化、产业化。-要对地产中药材逐品种制定产地初加工规范,统一质量控制标准,改进加工工艺,提高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水平,避免粗制滥造导致中药材有效成分流失、质量下降。-严禁滥用硫磺熏蒸等方法,二氧化硫等物质残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厉打击产地初加工过程中掺杂使假、染色增重、污染霉变、

4、非法提取等违法违规行为。购进产地趁鲜加工中药材的管理购进产地趁鲜加工中药材的管理 在调研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很多企业提到购进“产地趁鲜加工中药材”的问题,根据国家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在定稿会上的意见,原则上不同意产地进行药材初加工,并定义为“在产地用鲜活中药材进行切制等加工中药饮片”,并要求“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的,按照本附录执行”。药品管理法关于中药材、中药饮片概念药品管理法关于中药材、中药饮片概念 药品管理法把中药材作为药品管理上有些前后矛盾,且作出而未药品管理法把中药材作为药品管理上有些前后矛盾,且作出而未作合理的司法解释。作合理的司法解释。-将中药材纳入药品的范畴内,立法者的原意应该是指

5、的完全符合药品标准的经过净制后的药材。在这个前提下,所有的药品生产经营均实施许可管理。-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经营中药材。这里的中药材概念很不明确。立法原意应指作为农副产品的中药材。造成未进入药品流通环节的中药材及农副产品二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导致全国上下在中药材、中药饮片管理上缺乏统一的标准及系统的导致全国上下在中药材、中药饮片管理上缺乏统一的标准及系统的法规法规,造成目前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管理混乱造成目前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管理混乱,概念不清;管理名称混概念不清;管理名称混乱乱,把把药材产地加工品看成饮片药材产地加工品看成饮片,把中药炮制品当成药材。把中药炮制

6、品当成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标准 国家标准:-中国药典 -全国中药炮制规范(1988年版)省级标准:-地方标准(超微饮片、破壁饮片等)-地方中药炮制规范 2010中国药典第二增补本:山药、牛膝、粉葛、天冬、天麻、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等10种中药材及其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过400mg/kg的限量。从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中药饮片附录起草情况中药饮片附录起草情况中药饮片附录起草情况:起草过程中药饮片附录起草情况:起草过程2012年6月该附录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 CFDA的委托起草的,具体工作由广东认证中心完成。2012年9 月月总局组织上海、四川、安徽、河北

7、等11省市局及认证中心、饮片生产企业,广东省局课题小组召开讨论会。起草小组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复讨论及修订,并提交总局。2013年1-12月总局公开征求意见阶段2014年2月19-21日总局召开定稿会。2014年6月27日,CFDA发布了药品GMP(2010年修订)中药饮片附录。中药饮片附录填补了20102010版药品GMPGMP有关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的空白。中药饮片附录起草情况:基本情况中药饮片附录起草情况: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中药饮片GMP附录在体例上与已制定五个附录相同,分为范围、原则、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和产品、确认与验证、文件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术语等

8、11章共56条,共计约4000字。总体情况总体情况 与之前的中药饮片GMP认证检查项目相比,新增条款19条,修订条款22条,保留条款8条,参考或引用附录5条款7条。中药饮片附录起草情况:主要依据中药饮片附录起草情况:主要依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2010年修订)主要参照WHOWHO的GMPGMP规范制定但包含传统中药生产内容。中药饮片GMPGMP补充规定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2010年修订)附录5 5 关于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要求 中国药典20102010版一部 CFDA下发的有关的文件等主要依据回顾主要依据回顾 2003年01月30日发布中药饮片、医用氧GMP补充规定的通知

9、。补充了98版GMP原有附录的缺陷,原有附录包括了对无菌药品、非无菌药品、原料药、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和中药制剂等类别药品的生产和质量管理。2004年下发了关于推进中药饮片等类别药品监督实施GMP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514号),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在符合GMP的条件下生产”。主要依据回顾主要依据回顾 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42号)号)自20082008年1 1月1 1日起,未获得药品GMPGMP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一律不得从事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药饮片经营企业、使用

10、单位(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GMPGMP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质(批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饮片。使用单位从经营企业购进中药饮片的,必须要求经营企业提供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药品GMPGMP证书复印件。凡持有药品GMPGMP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自行炮制生产,且只能生产销售认证范围内的品种。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查处。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在符合GMP的条件下生产。由各省级认证机构进行GMP认证、发许可证和日常监管(2002年开始两级认证制度)。中药饮片及监管

11、政策中药饮片及监管政策 中药饮片生产中药饮片生产 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必须以中药材为起始原料,使用符合药用标准的中药材,并应尽量固定药材产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工艺规程;必须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组织生产,出厂的中药饮片应检验合格,并随货附纸质或电子版的检验报告书。严禁生产企业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等行为。中药饮片及监管政策中药饮片及监管政策 中药饮片经营中药饮片经营 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GSP证书,必须从持有药品GMP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或持有药品GSPGSP证书的经营企业采购。批发企业销售给医疗机构、药品零售

12、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应随货附加盖单位公章的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及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严禁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严禁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省内备案省内备案中药饮片及监管政策中药饮片及监管政策 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 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必须要求企业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及所购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从经营企业采购的,除要求提供经营企业资质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所购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GMPGMP证书以及质量检验报告书。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规定使用中药饮片,保证在储存、运输、调剂过程中的饮片质量。严禁医疗机构从中药材市

13、场或其他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违法采购中药饮片调剂使用。医疗机构如加工少量自用特殊规格饮片,应将品种、数量、加工理由和特殊性等情况向所在地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EU GMP EU GMP 附录附录7 7 原则原则 由于草案制剂本身的复杂及多变因素,有多种有效成分、能确定的活性组分量小,所以对于原料药材原料药材的控制、储存和加工在草药制剂的生产中就显得尤为重要。药材好药材好 药才好药才好中药饮片附录条款解读中药饮片附录条款解读第一章 范围(共3条)第一条 本附录适用于中药饮片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明确了本附录适用范围:中药饮片的生产、质量控制、贮存、发放和运输全过程;-以上全过程

14、均执行本附录及GMP通则要求。第一章 范围(共3条)第二条 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的,按照本附录执行。-根据国家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领导在定稿会上的意见,原则上不同意产地进行药材初加工,并定义为“在产地用鲜活中药材进行切制等加工中药饮片”。茯苓 本品为多孔菌科真菌茯苓Poria cocos(Schw.)WolfPoria cocos(Schw.)Wolf的干燥菌核。多于7 79 9月采挖,挖出后除去泥沙,堆置“发汗”后,摊开晾至表面干燥,再“发汗”,反复数次至现皱纹、内部水分大部散失后,阴干,称为“茯苓个”;或将鲜茯苓按不同部位切制,阴干,分别称为“茯苓块”和“茯苓片”。第一章 范围(共3条)第

15、三条 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民族药:藏药藏药、维药、蒙药、苗药.第二章第二章 原则(共原则(共4条)条)第四条 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严格控制;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防止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生产环境及产品微生物进行控制。-明确了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的原则要求。饮片质量的决定因素:中药材的质量和炮制工艺应当严格控制;生产、贮存、运输全过程五防的要求: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差错、变质。-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控制:沙门菌,耐胆盐的阴性菌应小于10000CFU/g。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16、:沙门菌检查(口服制剂):特点1:含脏器提取物(不区分是否为中药制剂);特点2:含药材原粉(之前为含动物药材原粉,不再界定是否为动物药材)。-直接口服中药饮片:指标准中明确使用过程无需经过煎煮,可直接口服或冲服的中药饮片。-中药材与中药饮片变质:1、虫蛀;2、发霉;3走油;4、变色;5、气味散失;6、风化;7、潮解溶化;8、自燃;9、粘结;10、挥发;11、腐烂等。第二章第二章 原则(共原则(共4条)条)第五条 中药材的来源应符合标准,产地应相对稳定。-中药材来源:原植(动)物的科名、植(动)物名、拉丁学名、药用部位(矿物药注明类、族、矿石名或岩石名、主要成分)及采收季节和产地加工等,均属药材

17、来源的范畴。-产地:相对稳定。文件文件:原料药材规格标准原料药材规格标准 除了基本要求中所述的数据资料外,原料药材的规格标准,还应尽可能包括以下方面:植物学名称(如可能,附带分类者名字,如姓氏)植物详细来源(原产地、必要时,注明种植时间、采收时间、采集规程、可能使用的杀虫剂等)使用全草还是某一部分 采购干燥的植物时,应详细说明干燥系统 植物性状的描述,以及目检和显微镜检查情况 适当的鉴定试验包括(如有可能)已知活性成分或标记的鉴定。鉴定时应有可信的对照品。可能的情况下,对已知有疗效特性的成分或标记作含量的检测 可用于测定可能的杀虫剂污染的方法和合格标准 确定真菌和/或微生物污染,包括黄曲霉毒素

18、和病虫害入侵的试验及合格标准 对有毒金属和可能的污染物及掺杂物的测试 外来物质的测试 应制订降低真菌/微生物污染或减少其它病害虫入侵的规程。这类规程应包括处理过程、测试和残留物限度的详细说明。第二章第二章 原则(共原则(共4条)条)第六条 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审批的标准炮制。-两级标准:国家、省级。-没有国家、省级标准的中药饮片标准,企业自行制定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的,必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执行(属于省级标准)。第二章第二章 原则(共原则(共4条)条)第七条 中药饮

19、片应按照品种工艺规程生产。中药饮片生产条件应与生产许可范围相适应,不得外购中药饮片的中间产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工艺规程:按品种制定,并生产。-根据国家局文件要求,强调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不得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第八条 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三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针对中药饮片的行业特点,适当放宽关键人员学历要求,对生产管理负责人按学历分别提出中药饮片生产管理 -实践经验的要求(大专+三年;中专+八年

20、)第九条 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质量管理经验。-针对中药饮片的行业特点,适当放宽关键人员学历要求,对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提出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的要求。(大专+五年)广州研讨会时,多数参会企业建议,适当放宽学历的要求,更加强调实践经验。根据国家总局定稿会意见,将生产管理负责人学历放宽到中专,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学历放宽到大专;在实践经验方面,生产管理负责人由原来的“三年”修订为“大专以上学历三年”或“中专以上学历八年”,质量管理负

21、责人由原来的“三年”修订为“五年”。项目项目人员人员 专业专业学历(或中级职称学历(或中级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或执业药师资格)生产和质量管理生产和质量管理 实践经验经验实践经验经验相关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培训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自定企业自定 企业自定企业自定 企业自定企业自定企业自定企业自定生产管理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人药学或相关药学或相关专业专业本科(或中本科(或中级职称或执级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业药师资格)三年;至少一三年;至少一年生产管理经年生产管理经验验已接受培训已接受培训质量管理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人药学或相关药学或相关专业专业本科(或中本科(或中级职称或执级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

22、业药师资格)五年;至少一五年;至少一年质管经验年质管经验已接受培训已接受培训质量受权人质量受权人药学或相关药学或相关专业专业本科(或中本科(或中级职称或执级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业药师资格)五年;从事过五年;从事过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和质检工作和质检工作已接受培训已接受培训中药饮片附录关键人员要求中药饮片附录关键人员要求 项目项目人员人员 专业专业学历(或中级职学历(或中级职称或执业药师称或执业药师资格)资格)生产和质量管生产和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经验理实践经验经验相关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培训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自定企业自定 企业自定企业自定 企业自定企业自定企业自定企业自定生产管理生产

23、管理负责人负责人药学或相关药学或相关专业专业大专(或中大专(或中级职称或执级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业药师资格)三年;至少一三年;至少一年生产管理经年生产管理经验验已接受培训已接受培训中专中专八年;至少一八年;至少一年生产管理经年生产管理经验验质量管理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人药学或相关药学或相关专业专业大专(或中大专(或中级职称或执级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业药师资格)五年;至少一五年;至少一年质管经验年质管经验已接受培训已接受培训质量受权人质量受权人药学或相关药学或相关专业专业大专(或中大专(或中级职称或执级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业药师资格)五年;至少一五年;至少一年质管经验年质管经验已接受培训已接受培训

24、 第十条 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针对饮片行业中存在的兼职现象,提出企业关键人员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人员应为全职在岗人员。-不得兼职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第十三条 负责中药材采购及验收的人员应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质量保证、质量控制、采购、验收采购、验收等人员应具备鉴别中中药材药材、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要求。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鉴别:-性状鉴别(经验)-显微鉴别 -理化鉴别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包括中药生产全过程的检验、监测。鉴别

25、真伪优劣主要是指性状鉴别(应具有基础理论和实践经验):形状、大小、色泽、表面特征、质地、断面、水试、火试等(传统方法的经验鉴别)。第十二条 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中药材炮制:净制、切制、炮炙(蒸、炒、炙、煅)处理。-直接口服的饮片或毒性中药材生产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毒性:劳动保护要求。第十四条 从事养护、仓储保管人员应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知识与技能。-养护、仓储保管人员 了解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属性 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的方法和技能 第十

26、五条 企业应由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中药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药品GMP相关法规知识等。-培训工作 培训管理: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要有计划。培训内容:中药专业知识、岗位技能、药品GMPGMP相关法规知识 第十六条 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应进行更衣、洗手;进入洁净区的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符合通则的要求;从事对人体有毒、有害操作的人员应按规定着装防护,其专用工作服与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分别洗涤、整理,并避免交叉污染。-规范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卫生要求。-直接口服中药饮片:CNC(无洁净度级别控制区)毒性药材加工人员卫生管理毒性药材加工人员卫生管理 从事对人体有毒、有害操作的(主要

27、是指从事毒性饮片加工)人员更衣的特殊要求:毒性饮片加工专用工作服,与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分别洗涤、整理,有专用的洗衣间及洗衣设备。毒性饮片加工有有专用的更衣间,避免交叉污染。产尘大的岗位应带口罩。第四章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厂房与设施 第十八条 厂房与设施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设置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净制、切制、炮炙等操作间。同一厂房内的生产操作之间和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互相妨碍。按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人流物流分开。设置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净制、切制、炮炙等操作间。同一厂房内的生产操作之间和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互相妨碍,一个生产操作间不应成为另一操作间的通道。第四章第四章 厂

28、房与设施厂房与设施 第十九条 直接口服饮片的粉碎、过筛、内包装等生产区域应按照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企业应根据产品的标准和特性对该区域采取适当的微生物监控措施。-要求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生产区域按D D级设置,并采取适当的微生物控制措施,并根据产品的标准和特性,确定微生物的动态和静态监控标准及频次。-参照参照D D级区工艺用水:饮用水、纯化水第四章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厂房与设施 第二十一条 厂房地面、墙壁、天棚等内表面应平整,易于清洁,不易产生脱落物,不易滋生霉菌;应有防止昆虫或其他动物等进入的设施,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不得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污染。1 1、地面、墙壁、天棚等内表面的要求:应平

29、整,易于清洁,不易产生脱落物,不易滋生霉菌。2 2、应有防止昆虫、鸟类或啮齿类动物等进入设施。(以防为主)厂房设计厂房设计生产区与生活区、行政区分开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及洗手、消毒设施厂房建筑的大小、结构和位置要适当,以便操作、清洗和维修保养设备。厂房应能防止动物和昆虫进入。其内部表面不得有脱落或吸附颗粒性粉尘,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第四章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厂房与设施 第二十二条 中药材净选应设拣选工作台,工作台表面应平整,不易产生脱落物。-拣选工作台的要求:1 1、表面要求:应平整;2 2、材质要求:企业自己定,只要不易产生脱落物,但是不提倡用木质的工作台。第四章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厂房与设施

30、第二十三条 中药饮片炮制过程中产热产汽的工序,应设置必要的通风、除烟、排湿、降温等设施;拣选、筛选、切制、粉碎等易产尘的工序,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控制粉尘扩散,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如安装捕尘设备、排风设施等。-要求对生产过程的热、湿、烟、尘等污染因素进行有效处理。(工作环境要求,良好工作环境可以提高工作质量)1 1、温控设施:空调、除湿机、排气扇、保温墙、窗帘等。2 2、监控设施:温湿度计、温湿度监控系统等。3 3、控制要求:“规定条件”应为20102010版药典一部的要求。4 4、分库要求:易串味的中药材或易串味的中药饮片建议专库存放。地面:材质不起尘埃(如水磨石等)墙面:湿度大的功能间可以

31、铺设瓷砖 需降温的功能间安装空调 其它的可以自然通风,增加排风、排气、排湿 干燥:玻璃烘房,根据中药饮片传统工艺特色设计 将产尘、产烟大、高温、高湿的功能间(粉碎、炒制、锻制、炙制、蒸制等)从大车间中独立出来,集中除尘(烟)、降温、除湿第四章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厂房与设施第二十四条 仓库应有足够空间,面积与生产规模相适应。中药材与中药饮片应分库存放;毒性中药材和饮片等有特殊要求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设置专库存放,并有相应的防盗及监控设施。第二十五条 仓库内应当配备适当的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对温、湿度进行监控,保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照规定条件贮存;贮存易串味、鲜活中药材应当有适当的设施(如专库、

32、冷藏设施)。-对仓储空间、间隔、环境、监控等提出要求。1 1、仓库基本要求:应有足够空间,面积与生产规模相适应。2 2、中药材与中药饮片应分库存放。3 3、毒性、罂粟壳等有特殊要求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设置专库存放,并有相应的防盗及监控设施。第二十六条 应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不同特性及炮制工艺的需要,选用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设备选型:依据品种特性、炮制工艺、设备产能。第二十七条 与中药材、中药饮片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具、容器应易清洁消毒,不易产生脱落物,不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产生不良影响。-要求饮片生产设备应能满足工艺及生产规模的要求,设备易于清洁消毒无害。EUGMP 附录附录7 厂

33、房厂房仓储区仓储区 1.未经过加工药材应单独存储。仓储区应保证良好通风,并且有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尤其是啮齿动物进入的措施。还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任何动物和微生物随原料药材带入库区传播,蔓延而造成交叉污染。容器的放置应便于空气自由流通。2.应注意仓储区的清洁和养护情况,在产尘量大的情况下更需特别注意。3.当植物,提取物,酊剂和其它制剂对湿度,温度或避光保护可能有特殊的存储要求时,应满足这些要求并实施监控。生产区生产区 4.原料药材取样,称重,混合和加工期间产生粉尘时,应采取专门措施,如捕尘设备,专用厂房等,以方便清洁并避免交叉污染。第二十八条 中药饮片生产用水至少应为饮用水,企业定期监测生产用

34、水的质量,饮用水每年至少一次送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1、明确中药饮片生产用水至少应为饮用水,企业应定期监测水质。2、生产直接口服的中药饮片所用容器具的最后清洗水应为纯化水。第二十九条 生产所用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分别编制批号并管理;所用物料不得对中药饮片质量产生不良影响。-要求所有物料均应符合质量标准,按批管理。1 1、物料类别:原料、辅料、内包装材料 2 2、标准类别:药品、食品、企业 3 3、物料管理:分别编制批号并管理 4 4、物料质量:不得对中药饮片质量产生不良影响。第三十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并建立质量档案;直接从农

35、户购入中药材应收集农户的身份证明材料,评估所购入中药材质量,并建立质量档案。-要求建立供应商质量档案,并对“直接从农户购入中药 材”行为提出了质量评估的要求。对物料供应公司(药 品经营公司、GAPGAP企业、农户)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 质量评估,必要时进行现场审计。直接从农户购入中药材的管理直接从农户购入中药材的管理 针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直接从农户购入中 药材”,如何进行供应商审计这一问题,在经过多方调研和征求意见后,在条款中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供应商管理措施,即“收集农户的身份证明材料,评估所购入中药材质量,并建立质量档案”。第三十一条 对每次接收的中药材均应当按产地、供应商、采收时间、药材规

36、格等进行分类,分别编制批号并管理。-按产地、供应商、采收时间、药材规格(还应包括采集 部位、不同的初加工方式、质量规格)分别编制批号,按批号分别接收、检验、储存。第三十二条 购入的中药材,每件包装上应有明显标签,注明品名、规格、数量、产地、采收(初加工)时间等信息,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中药材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的标志。-标签的管理 1 1、中药材,每件包装上的标签的内容符合本条款,还应有质量合格标志。2 2、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要有相应的明显的标志。3 3、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应注明批准文号。-采收(初加工):标准上有的方可以。第三十三条 中药饮片应选用能保证其贮存和运输期间质量的包装材

37、料或容器。包装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药品批准文号。-规范中药材的包装管理。针对同一品种或品名的饮片在不同省份的标准中炮制方法、检验方法以及功能主治都可能存在不相同的问题,提出在中药饮片包装上增加“执行标准”这一项,以方便检验及医生患者用药。第三十四条 直接接触中药饮片的包装材料应至少符合食品包装材料标准。-考虑中药饮片的特性,提出直接接触中药饮片的包装材 料至少满足食品级要求。第三十五条 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质量要求贮存、养护,贮存期间各种养护操作应当建立养护记录;养护方法应当安全有效,以免造成污

38、染和交叉污染。-提出养护原则,保障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1 1、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质量标准的要求贮存、养护。2 2、应制定贮存、养护操作规程,贮存期间各种养护操作应当建立有记录。3 3、对中药养护法的规定:养护方法应当安全有效,以免造成污染和交叉污染。第三十六条 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制定复验期,并按期复验,遇影响质量的异常情况须及时复验。-提出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制定复验期的要求。复验期:原辅料、包装材料贮存一定时间后,为确保其仍 适用于预定用途,由企业确定的需重新检验的日期。“贮存期限贮存期限”和和“复验期复验期”问题问题 附录中前几稿中有关于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期限”和“复验期”的条款

39、。主要是考虑到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品种多,无法全部做稳定性研究,因此最初参考了附录5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提出质量不稳定品种应根据稳定性考察数据确定贮存期限。但在广州研讨会中,多数代表反对,认为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由于批与批之间质量并不像化学药品那么均一,不具有可操作性,故取消。仍保“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制定复验期,并按期复验,遇影响质量的异常情况须及时复验”的要求。第三十七条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运输应不影响其质量,并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防止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发生变质。-运输的管理:运输方式、运输时限、运输记录。第三十八条 进口药材应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以及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的证

40、明文件。-针对新形势,确保进口药材的质量安全性和合法性。1 1、购进进口药材应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进口药材批件。2 2、还应有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非第一次进货)。第三十九条 净制、切制可按制法进行工艺验证,炮炙应按品种进行工艺验证,关键工艺参数应在工艺验证中体现。-考虑到净制、切制等较简单炮制工艺验证的重复性及相似性,兼顾不同的中药饮片炮制工艺的差异性,提出净制、切制可按制法进行工艺验证,炮炙应按品种进行工艺验证。工艺验证过程中,必须确认关键工艺参数的重现性、可控性、稳定性。第四十条 关键生产设备和仪器应进行确认,关键设备应进行清洁验证。直

41、接口服饮片生产车间的空气净化系统应进行确认。第四十一条 生产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再验证。第四十二条 验证文件应包括验证总计划、验证方案、验证报告以及记录,确保验证的真实性。第四十三条 解读:1、操作规程:制定物料的购进、验收、贮存操作规程,并分类制定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养护操作规程。2、工艺规程:3、质量标准(或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操作规程:第四十三条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制定物料的购进、验收、贮存、养护制度,并分类制定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养护操作规程;(二)制定每种中药饮片的生产工艺规程,各关键工艺参数必须明确,如:中药材投料量、辅料用量、浸润时间、片型、炒制温度和

42、时间(火候)、蒸煮压力和时间等要求;(三)根据中药材的质量、投料量、生产工艺等因素,制定每种中药饮片的收率限度范围,关键工序应制定物料平衡参数。(四)制定每种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检验操作规程,制定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的质量控制指标。第四十四条 应当对从中药饮片生产和包装的全过程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进行记录,批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批生产和包装指令;(二)中药材以及辅料的名称、批号、投料量及投料记录;(三)净制、切制、炮炙工艺的设备编号;(四)生产前的检查和核对的记录;(五)各工序的生产操作记录,包括各关键工序的技术参数;(六)清场记录;(七)关键控制点及工艺执行情况检查

43、审核记录;(八)产品标签的实样;(九)不同工序的产量,必要环节物料平衡的计算;(十)对特殊问题和异常事件的记录,包括偏离生产工艺规程等偏差情况的说明和调查,并经签字批准;(十一)中药材、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中药饮片的检验记录和审核放行记录。-有关中药饮片批记录的要求,其中包括: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批放行记录。第四十五条 净制后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不得直接接触地面。中药材、中药饮片晾晒应有有效的防虫、防雨等防污染措施。-原中药饮片GMPGMP认证检查项目有条款要求“炮制后的中药饮片不可露天干燥”,但在调研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多数企业提出“晾晒”为中药饮片传统炮制和养护方法,故本次附录

44、中增加了“晾晒”的条款。第四十六条 应当使用流动的饮用水清洗中药材,用过的水不得用于清洗其他中药材。不同的中药材不得同时在同一容器中清洗、浸润。-明确中药饮片清洗用水为流动饮用水,清洗过程避免交叉污染。第四十七条 毒性中药材和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操作应当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并对中药材炮制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强调毒性药材及中药饮片的生产的管理控制原则,并对炮制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第四十八条 中药饮片以中药材投料日期作为生产日期。第四十九条 中药饮片应以同一批中药材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生产的一定数量相对均质的成品为一批。-对中药饮片生产日期、中药饮片的批号进行明确的规定。第五十条 在同一

45、操作间内同时进行不同品种、规格的中药饮片生产操作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隔离措施。-考虑饮片拣选、包装等工序大多为大操作间,增加在同一操作间内进行不同品种、规格(如包装规格)的中药饮片生产时,应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毒性药材生产管理毒性药材生产管理人员要求 -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有毒、有害操作的人员应按规定着装防护,其专用工作服与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分别洗涤、整理,并避免交叉污染设施、设备要求-毒性中药材加工、炮制应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并与其它饮片生产区严格分开,生产的废弃物应经过处理并符合要求。储存要求-仓

46、库应有足够空间,面积与生产规模相适应。中药材与中药饮片应分库存放;毒性中药材和饮片等有特殊要求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设置专库存放,并有相应的防盗及监控设施。第五十一条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按法定标准进行检验。如中药材、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中药饮片的质量评价,应经过评估,并制定与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相适应的中药材、中间产品质量标准,引用的检验结果应在中药饮片检验报告中注明。-明确提出“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按法定标准进行检验”;针对部分只经简单净制、切制加工的饮片,加工过程不影响检验结果的,允许经过评估后将“中药材、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中药饮片的质量评价”,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也节约了

47、社会成本。第五十一条1、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按法定标准(2010版药典,药典无规定的按国家局或省标执行)进行全项检验;2、引用检验结果的方法:应当制定与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相适应的中药材、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质量标准,并各做三批,进行比较和评估,在中药饮片检验报告中应注明引用的检测结果。3、辅料有国家药用标准或食品标准的,药用标准的辅料必须全检;食品标准的推荐全检,或有生产企业检验报告书,企业制定内控标准,检验部分项目(按各省规定执行)。4、内包装材料应有包材生产企业检验报告书;企业制定内控标准,检验部分项目。第五十二条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并有相应标准操作规程和使用记录;检验仪器应能满足实际

48、生产品种要求,除重金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特殊检验项目和使用频次较少的大型仪器外,原则上不允许委托检验。-要求具备生产品种按标准检验的能力,对委托检验行为定下原则。第五十三条 每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留样。中 药材留样量至少能满足鉴别的需要,中药饮片留样量至少应为两倍检验量,毒性药材及毒性饮片的留样应符合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规定。留样时间应当有规定,中药饮片留样时间至少为放行后一年。-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留样数量和留样时间进行了要求。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设置中药标本室(柜),标本品种至少包括生产所用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要求设立涵盖生产品种中药

49、材或中药饮片的标本库,以辨真伪优劣。-标本的贮存条件至少要符合其法定贮存条件,最好优化贮存条件。第五十五条 企业可选取产量较大及质量不稳定的品种进行年度质量回顾分析,其他品种也应定期进行产品质量回顾分析,回顾的品种应涵盖企业的所有炮制范围。-对中药饮片年度质量回顾提出了较合理的要求,可选取产量较大及质量不稳定品种进行年度质量回顾。1 1、中药饮片年度质量回顾分析的范围:a.a.产量较大的品种 b.b.质量不稳定的品种 c.c.品种应涵盖企业的所有炮制范围 2 2、其他品种也应定期(时间超过一年,但应有规定)进行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检验问题 在初次起草时,就明确要求“中药材和中药 饮片应按法定标准进行检验(全检)”。在调 研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很多企业提出,一些加 工过程如净制、切制等,加工过程不影响检验 结果的,药材和饮片均进行全检没有必要且浪 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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