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第三章 自然人自然人自然人的民事自然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主体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能力 开始和终止开始和终止失踪人制度失踪人制度种类种类 监护监护 民事活动检票口检票口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法民法平等性平等性法定性法定性人身性人身性不可转让性不可转让性法律特征法律特征开开始始终终于于自然人的自然人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能力胎胎儿儿利利益益 v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包括已满已满1818周岁的成年人和周岁的成年人和1616周岁以上不满周岁以上不满1818周岁周岁(民法通则民法
2、通则1111条第条第2 2款款),能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v 其资格为:能够独立实施有效的民事其资格为:能够独立实施有效的民事行为。行为。案例一案例一(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包括10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其资格为:其资格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事行为,其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行为应由
3、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自己实施。定代理人同意后自己实施。3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包括不满10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的精神病人。其资格为:不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其资格为:不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例外情况:例外情况: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某些只获取利益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某些只获取利益而不负义务的行为,法律承认其效力;而不负义务的行为,法律承认其效力;同时享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的荣誉权、同时享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的荣誉
4、权、发明权、著作权等民事权利。发明权、著作权等民事权利。一、一、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行监督和保护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的一种法律制度。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设立 (一)(一)法定监护法定监护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一一)为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依照依照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616条规定,未成年人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的监护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1、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
5、然法定监护人。、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2 2、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1)(1)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2)(2)成年兄、姐。成年兄、姐。他们担任监护人是法定义务他们担任监护人是法定义务3 3、未成年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未成年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人。他们担任监护人除应具有监护能力外,还他们担任监护人除应具有监护能力外,还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他们愿意担任监护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他们愿意担任监护人,二是应得到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人,二是应得到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未成年人
6、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的同意。会的同意。4 4、有关组织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关组织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5 5、协议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协议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指定监护,是指没有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是指没有法定监护人,或者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部门或者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当然监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当然监护人,不属于指定之列。人,不属于指定之列。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有两种,一种是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有两种,一种是有关组织指定,另一种是人民法院指定。有关组织指定,另一种是人民法院指
7、定。6 6、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四、监护人的变更和撤销四、监护人的变更和撤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原因:(1)监护人死亡、丧失了监护能力,这就需要变更监护人;(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利用监护方便侵害未成年人财产利益的,经未成年人的近亲属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变更监护人;(3)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监护人之间也可以签订变更协议,更换监护人。变更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二)为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为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依照依照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717条规定,为精神病条规定,为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人设
8、立监护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1、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1)(1)配偶;配偶;(2)(2)父母;父母;(3)(3)成年子女;成年子女;(4)(4)其他近亲属。其他近亲属。2 2、有关组织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关组织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3 3、精神病人的指定监护人。、精神病人的指定监护人。精神病人法定监护人的顺序为:精神病人法定监护人的顺序为:(1)(1)配偶;配偶;(2)(2)父母;父母;(3)(3)成年子女;成年子女;(4)(4)其他近其他近亲属;亲属;(5)(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中愿意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中愿意担任监护人且经有关单位同意的。担任监
9、护人且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只有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只有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由其担任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时,才者由其担任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时,才可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能力的人中择优确定。可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能力的人中择优确定。如果精神病人有一定的识别能力,还应征求其如果精神病人有一定的识别能力,还应征求其意见。意见。(一)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三)监护人丧失了行为能力(四)监护人辞去监护(五)监护人被撤消监护人资格v 住所,是指自然人日常进行社会活动具住所,是指自然人日常进行社会活动具有法律意义的主要场所有法律意义的主要场
10、所.v 我国公民以他的我国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经常经常居住地居住地视为住所。视为住所。v注意注意:v 1 1、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后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后连连续续居住居住一年一年以上的地方以上的地方;2 2、医院医院不能作为经常居住地不能作为经常居住地v 失踪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没有音讯的下落不明,没有音讯的事实状态事实状态。失踪。失踪的原因包括:自然人离家出走、战争、的原因包括:自然人离家出走、战争、意外事件等。意外事件等。v 失踪制
11、度的失踪制度的意义:意义:一是保护失踪自一是保护失踪自然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维护失踪公民的然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维护失踪公民的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v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失踪达到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失踪达到法定期限,法定期限,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由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人的法律制度。(一)宣告失踪的条件(一)宣告失踪的条件v1 1、自然人失踪已满、自然人失踪已满两年;两年;起算点的不同起算点的不同v2 2、失踪人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v3 3、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人民
12、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 公告期:公告期:3 3个月个月判决宣告判决宣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1 1)配偶)配偶(2 2)父母、子女)父母、子女(3 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4 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二)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二)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主要是为失踪人设立主要是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相关权利和义务相关权利和义务 (三三)失踪宣告的撤销失踪宣告的撤销 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2222条规定:条规定:“被宣告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
13、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v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失踪达到法定期限,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失踪达到法定期限,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由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由的法律制度。的法律制度。v(一)宣告死亡的条件(一)宣告死亡的条件v1 1、自然人失踪达到、自然人失踪达到法定期限法定期限:注意不同情况注意不同情况v2 2、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提出申请;v3 3、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宣告公告期公告期判决宣告判决宣告:死亡日期死亡日期不能生还不能
14、生还普通普通案例二案例二 1 1、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依照依照继承法处理。继承法处理。2 2、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 的的 婚姻关系消灭婚姻关系消灭继承开始继承开始3 3、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在、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在所实施的所实施的。案例二案例二 宣告张毅死亡案宣告张毅死亡案 张毅,已婚,无子女。张毅,已婚,无子女。19991999年年6 6月张毅乘坐的轮船在江上航行时因触月张毅乘坐的轮船在江上航行时因触礁而沉没,张毅失踪,搜查人员并未礁而沉没,张毅失踪,搜查人员并未找到其遗骸,当地的公安机关出具了找到其遗骸,当地的公安机关出具了张毅不可能生存的证明。张毅不可能
15、生存的证明。20012001年年9 9月,月,张毅的妻子赵璐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张毅的妻子赵璐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张毅死亡。张毅的母亲已院申请宣告张毅死亡。张毅的母亲已经去世,父亲张力言担心儿子万一生经去世,父亲张力言担心儿子万一生还时儿媳已经改嫁,因此坚决不同意还时儿媳已经改嫁,因此坚决不同意宣告张毅死亡。宣告张毅死亡。依照依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区人民法院的规定,区人民法院发出了寻找张毅的公告,期满发出了寻找张毅的公告,期满3 3个月后,个月后,仍然没有张毅的任何消息,该法院判决仍然没有张毅的任何消息,该法院判决(20012001年年1212月月1212日):宣告张毅死亡。日
16、):宣告张毅死亡。宣告死亡的判决应确定被宣告死亡人宣告死亡的判决应确定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判决中未确定死亡日期的死亡日期,判决中未确定死亡日期的,以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的,以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的死亡日期。在分割了夫妻共有财产后,在分割了夫妻共有财产后,确定张毅的遗产价值确定张毅的遗产价值9090万元。万元。赵璐继承了价值赵璐继承了价值4545万元的房万元的房产,父亲张力言继承了价值产,父亲张力言继承了价值4545万元的动产。万元的动产。20022002年年1212月,张力言得知,张毅在月,张力言得知,张毅在轮船失事后并未死亡,而是被当地农民轮船失事后并未死亡,而是
17、被当地农民救活,直到救活,直到20022002年年5 5月才康复,但又在月才康复,但又在6 6月月1010日不慎跌入山谷,身受重伤,现在日不慎跌入山谷,身受重伤,现在当地医院治病,为他养伤的农民辗转找当地医院治病,为他养伤的农民辗转找到了张力言,将张毅的的具体情况告知到了张力言,将张毅的的具体情况告知了他,并交给他一封书信,是张毅亲笔了他,并交给他一封书信,是张毅亲笔所写:要求将自己的所写:要求将自己的1010万元钱捐赠给当万元钱捐赠给当地的小学。地的小学。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重重新出现,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
18、死亡的判决。销死亡的判决。2003 2003年年2 2月,张力言向区人月,张力言向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消对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消对张毅的死亡宣告,同时诉请赵张毅的死亡宣告,同时诉请赵璐退还属于张毅的房产,并与璐退还属于张毅的房产,并与张毅恢复夫妻关系(赵璐于张毅恢复夫妻关系(赵璐于20022002年年4 4月月2 2日与他人再婚,日与他人再婚,4 4月月5 5日其配偶在车祸中死亡)。日其配偶在车祸中死亡)。1 1、被宣告死亡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被宣告死亡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2 2、如果配偶已再婚的,应保护现行婚、如果
19、配偶已再婚的,应保护现行婚姻关系;姻关系;3 3、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死亡的,不能自行恢复婚姻关系。偶死亡的,不能自行恢复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恢复婚姻关系的恢复子女被他人收养的问题子女被他人收养的问题 已经成立的收养关系不得解除。被宣已经成立的收养关系不得解除。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撤销死亡宣告后,被他人依法收养,撤销死亡宣告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20、。财产的返还问题财产的返还问题 撤销死亡宣告后,本人可请求返还撤销死亡宣告后,本人可请求返还财产,但原物已经由第三人合法取财产,但原物已经由第三人合法取得的(无偿的除外),第三人可不得的(无偿的除外),第三人可不予退还。因予退还。因继承法继承法而取得财产而取得财产的自然人或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的自然人或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者给予适当补偿。财产损失的赔偿问题财产损失的赔偿问题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财产的,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和孳息以外,还除应返还原物和孳息以外,还应对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应对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21、予以赔偿。偿。特殊问题特殊问题:民通意见民通意见第第3636条第条第2 2款的规定款的规定 被宣告死亡时间与自然被宣告死亡时间与自然死亡时间死亡时间不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一致的,以后者为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被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小偷告失主小偷告失主 原告原告盗车人方银菊盗车人方银菊 被告被告失主杨青芸失主杨青芸案情简介:案情简介:2004 2004年年3 3月月2626号的早上号的早上8 8点,杨青芸点,杨青芸骑自行车到了国税局的办公大楼前。她骑自行车到了
22、国税局的办公大楼前。她把自行车锁好,然后进入业务厅给公司把自行车锁好,然后进入业务厅给公司办理业务。几分钟后杨青芸出来发现自办理业务。几分钟后杨青芸出来发现自己的自行车不见了。很快她看到不远处己的自行车不见了。很快她看到不远处小偷骑着自己的自行车上了机动车道,小偷骑着自己的自行车上了机动车道,越骑越远。眼看自己的自行车就要被人越骑越远。眼看自己的自行车就要被人偷走,杨青芸非常懊恼,此时路人提醒偷走,杨青芸非常懊恼,此时路人提醒她,说叫一个摩托车追能追上。她,说叫一个摩托车追能追上。于是杨青芸便雇上摩托车,顺着自行车道于是杨青芸便雇上摩托车,顺着自行车道追去,她提前赶到了下一个路口,准备拦追去,
23、她提前赶到了下一个路口,准备拦住偷车人。偷车人突然向左边拐去,要躲住偷车人。偷车人突然向左边拐去,要躲开堵在前面的杨青芸,这时候,出现了意开堵在前面的杨青芸,这时候,出现了意想不到的一幕。小偷连人带车撞上了一辆想不到的一幕。小偷连人带车撞上了一辆同向行驶的大货车,紧接着又被大货车的同向行驶的大货车,紧接着又被大货车的后轮碾压了过去。躺在马路上的小偷,腰后轮碾压了过去。躺在马路上的小偷,腰部以下血肉模糊,不省人事,肇事司机马部以下血肉模糊,不省人事,肇事司机马上报了案。赶来的上报了案。赶来的120120急救车把受伤的小偷急救车把受伤的小偷送到了医院。交通警察也很快赶到了事故送到了医院。交通警察也
24、很快赶到了事故现场。现场。事后泉州市丰泽交警大队对这起交通事事后泉州市丰泽交警大队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了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勘察,无法认故作出了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勘察,无法认定这起交通事故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定这起交通事故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为造成的。虽然自己损失了一辆自行车,但虽然自己损失了一辆自行车,但考虑到小偷受了重伤住进了医院,作为失主考虑到小偷受了重伤住进了医院,作为失主的杨青芸事后没有再去找小偷的麻烦。在杨的杨青芸事后没有再去找小偷的麻烦。在杨青芸看来,事情这样就算是了结了。青芸看来,事情这样就算是了结了。事发事发现场现场 20042004年年9 9月月4 4号,杨青
25、芸突然接到了法号,杨青芸突然接到了法院打来的一个电话,让她到法院去拿传票,院打来的一个电话,让她到法院去拿传票,对小偷的这个非常之举感到意外的,不仅对小偷的这个非常之举感到意外的,不仅仅是作为失主的杨青芸,还有也被起诉的仅是作为失主的杨青芸,还有也被起诉的肇事大货车司机和车主。在小偷递交给法肇事大货车司机和车主。在小偷递交给法院的起诉书中院的起诉书中“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要求失主是:要求失主杨青芸和肇事司机及车主赔偿自己因人身杨青芸和肇事司机及车主赔偿自己因人身伤害导致的经济损失,共计伤害导致的经济损失,共计9400094000多元。多元。问题:问题:小偷在实施偷窃行为的过程中是否与小偷在实施偷窃行为的过程中是否与其他自然人一样享有各项民事权利?其他自然人一样享有各项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