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定用地测量核定用地测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选址意见书选址意见书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市政工程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市政工程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市政工程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管线综合规划管线综合规划)C C类类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市政工程市政工程)(A
2、A类)类)(D D类)类)(B B类)类)返回主要内容 第二百七十四条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的红线转弯半径应当符合下表规定:道路等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快速路3040m2535m2025m1520m主干路2530m2025m15m次干路15201215m支路812m注:有条件的,应当取上限。主要内容 第三百五十三条 设置人行天桥或者过街地道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主要内容(一)符合城市景观要求,与附近地上或者地下建筑物密切结合;出入口一般应当设置不小于50平方米的人流集散地。(二)步梯出入口一般不得占用人行道;确需占用的,保留的人行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三)人行天桥桥面净宽度不得小于3米;过街地道
3、通道净宽度不得小于3.75米。(四)出入通道的梯道、坡道宽度应当根据设计年限人流量确定。梯道、坡道的各自净宽度应当大于1.8米;有自行车推行的,应当大于2米。每端梯道与坡道净宽度之和,应当大于桥面或者通道净宽度的1.2倍。人行天桥过街地道人行道主要内容 第三百五十七条 人行道上设置道路公共设施应不影响行人通行安全顺畅。人行道宽度大于3米的,其与道路侧石外边线1.5米范围内为用于设置交通标志杆(信号灯杆)、公交站牌、消防栓、邮箱、垃圾箱、路灯杆等道路公共设施和绿化的特定区域。D3mD3m公共设施和绿化区域主要内容 与规范不一致的规定 第二百八十条 城市道路通行净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快速路、
4、主干路的机动车道不低于5.0米;其他道路机动车道不低于4.5米;大件通道不低于7.5米。(二)人行道、自行车道不低于2.5米。没有条件达到前款规定通行净高的,应当设置标志横杆,采取绕行等措施。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中是按照实际通行的车辆类型规定净高为:各种汽车的最小净高为4.5米,无轨电车为5.0米,有轨电车为5.5米。但在实际规划管理中,难于确定各条规划道路通行什么类型车辆,因此本市提出了按道路等级确定净高要求。由于天津市存在地面不均匀沉降的情况和考虑到道路按规划施工后,经过一段时间后在原有路面上加铺面层的因素,对主干路以上等级道路提出了较高的净高要求。另外天津市是一个港口城市,大件运输需求十分强
5、烈,为此提出了大件运输通道的净高要求。返回2、在其他标准、规定基础上有所调整190 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宽度,一般应当符合下表规定: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应当拆除走廊内与电力配套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内除电力配套设施外,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参考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并依据本市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实际控制情况确定。2、在其他标准、规定基础上有所调整212 燃气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应当加装套管保护,并符合下列规定:(一)穿越铁路的,套管顶至铁路轨底不小于1.2米,套管端部距路堤坡脚外距离不小于3米。(二)穿越高速公路、快速路的,套管端部距道路边缘不小于1米。燃
6、气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及城镇其他主要道路的,一般应当垂直穿越。参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并结合天津市情况,提出对燃气管道穿越快速路的要求。2、在其他标准、规定基础上有所调整244 各类市政管线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一)维修次数少或者接户支管少的,靠近道路中心线;维修次数多或者接户支管多的,远离道路中心线。(二)电力电缆、给水配水管线、中水配水管线、燃气低压管线一般应当设置在人行道或者非机动车道下。(三)电信管孔、热力管线、给水输水管线、中水输水管线、燃气中压管线、电力排管、雨水管线、污水管线一般应当设置在非机动车道下或者机动车道下。245 各类市政管线从道路红线向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
7、次序一般为:电力电缆或者电力沟槽、给水配水管线、中水配水管线、燃气低压管线、电信管孔、燃气中压管线、热力管线、电力排管、给水输水管线、中水输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水管线。2、在其他标准、规定基础上有所调整246 各类市政管线应当沿道路、公路、铁路、河渠中心线平行敷设或者架设。没有条件平行敷设或者架设的,可以根据现状情况和既有管线位置、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因素设置。参考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结合本市管线综合实际规划设计经验,提出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对各类工程管线在城市道路下的平面敷设位置、平行布置次序、平面布置原则,并补充了中水管线及电力排管敷设的相关内容。2、在其他标准、规定基础上有所调整25
8、8 闸井、检查井、工井等管道设施的位置不得影响其他管线的敷设。新建市政管线入户支管上的截断阀井、消火栓、无表防险井、补偿器、调压器、变电箱等附属构筑设施,一般不得设置在红线、绿线内。各类建筑物的配套附属设施一般不得设置在红线、绿线内。参考天津市城市道路两侧电力通信交通管控地上附属设施设置要求及城市市政附属设施规划管理的实际经验提出。247 道路宽度小于30米的,各类市政管线应当单排布置。道路宽度大于或者等于30米的,可以双排布置电力电缆、给水配水、燃气低压管线;道路宽度大于或者等于40米的,还可以双排布置通信管线、排水管线,其他市政管线应当单排布置。依据本市工程管线规划管理及运行的实际经验提出,道路宽度小于30米的,各类市政管线应当单排布置,道路宽度大于或者等于30米的,可以双排布置电力电缆、给水配水、燃气低压管线,道路宽度大于或者等于40米的,还可以双排布置通信管线、排水管线,其他市政管线应当单排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