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谢志斌谢志斌-第九章第九章 南京国民政府的教育建设南京国民政府的教育建设-第一节第一节 教育宗旨与教育方针的变迁教育宗旨与教育方针的变迁一、“党化主义”教育二、“三民主义”教育宗旨三、“战时须作平时看”的教育方针-一、一、“党化主义党化主义”教育教育 1924年,模仿苏俄“以党治国”模式,强调政治上一切举措都以党纲为依据,教育也不例外。1926年7月,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通过国民政府教育方针草案,阐述了“党化教育”的涵义。-所谓“党化教育”,就是在国民党指导之下,求得教育的“革命化”、“民众化”、“科学化”、“社会化”,即把教育方针建立在国民党的根本政策之下,按国民党的“党义”和政策的精神
2、重新改组学校课程,不仅造就各种专门人才,尤其要使学生走出学校后都能做党的工作。-二、二、“三民主义三民主义”教育宗旨教育宗旨 1928年,中华民国大学院第一次全国会议通过的三民主义教育宗旨说明书,解释三民主义教育:“就是以实现三民主义为目的的教育,就是各级教育行政机关的设施,各种教育机关的设备和各种教学科目,都是以实现三民主义为目的的教育”。-1929年 3月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并由国民政府正式公布之的“三民主义”教育宗旨为:“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至此,“三民主
3、义”教育宗旨终告形成。-三、三、“战时须作平时看战时须作平时看”的教育方针的教育方针 抗日战争爆发后的1937年8月,国民政府提出来“战时须作平时看”的教育方针,颁布了“一切仍以维持正常教育”为主旨的总动员时督导教育工作办法纲领。一方面采取了一些战时的教育应急措施;另一方面强调维持正常的教育和管理秩序。-这一方针政策是一项并不短视的重要决策,它既顾及了教育为抗战服务的近期任务,也考虑了教育为战后国家建设重建和发展的远期目标,使得教育事业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中仍能苦苦支撑,并在大后方西南、西北地区还有所发展。-第二节第二节 教育制度改革教育制度改革 一、大学院和大学区制的试行二、“戊辰学制”的颁布-
4、一、大学院和大学区制的试行一、大学院和大学区制的试行 1927 年6月,国民党教育行政委员会,仿照法国教育行政制度,中央设中华民国大学院主观全国教育,地方试行大学区,取代民国以来中央政府设教育部、各省设教育厅的教育行政制度。任命蔡元培为大学院院长,公布了中华民国大学组织法。规定,大学院为全国最高学术教育机关,隶属国民政府,管理全国学术和教育行政事宜。-同时,通过了大学区组织条例,次年公布。规定全国各地按教育、经济、交通等状况划分为若干个大学区,每区设大学1 所,大学设校长1人,负责大学区内一切学术和教育行政事务。大学区下设高等教育处、普通教育处、扩充教育处等。大学区的最高审议机构是评议会。-二
5、、二、“戊辰学制戊辰学制”的颁布的颁布 1928 年中华民国大学院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以 1922年学制为基础并略加修改,提出整理中华民国学校系统案,即“戊辰学制”。-“戊辰学制”分组织和系统两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七项原则:(1)根据本国国情;(2)适应民生需要;(3)增高教育效率;(4)提高学科标准;(5)谋个性之发展;(6)使教育易于普及;(7)留地方伸缩之可能。第二部分为学校系统。-第三节第三节 学校教育发展学校教育发展一、初等教育二、中等教育三、高等教育 四、抗战时期的学校西迁-一、初等教育一、初等教育 三个阶段:1927-1937年是初等教育的稳定和发展时期,教育建设实行法制化;抗日
6、战争时期,时局动荡中仍能维持一定发展;抗战胜利后,受到扼杀。-二、中等教育二、中等教育 三个发展阶段:在统治的最初十年里,通过一系列中等教育法规的颁布,保证了中等教育的发展。抗战时期由于采取“抗战救国”方针,中学数量增长较快。抗战胜利后,全国中学的数量达到最高点。-三、高等教育三、高等教育 国民党政府时期的高等教育,前十年可以说是稳步发展,逐步定型。抗日战争爆发后的一般时期里开始下挫,但到抗战胜利后,大学学校和学生数量都达到最高点。-四、抗战时期的学校西迁四、抗战时期的学校西迁 抗日战争时期,为保存国家教育实力,国民政府将沿海地区不少著名大学西迁,高等教育的基本不仅得以保存,还获得了一定发展。
7、使抗战时期中国的高等教育呈发展态势,学校和学生数比战前有较大增长。-第四节第四节 对学校教育的控制加强对学校教育的控制加强一、中小学校的童子军训练二、高中以上学生的军训-一、中小学校的童子军训练一、中小学校的童子军训练 童子军是一种使儿童少年接受军事化教育训练的组织形式,于民国初年传入我国。1926 年3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由中央青年部组织中国国民党童子军委员会,统辖广州革命政府区域内的童子军组织和教育活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中央青年部撤销,于国民党中央训练部下设中国国民党童子军司令部。-1928年5月,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通过中国国民党童子军总章,规定凡12-18岁之青少年皆须入伍受
8、童子军训练。1933年10月,中国童子军总会筹备处公布中国童子军总章,其中规定:中国童子军“以忠孝仁爱和平为训练之最高原则”,以“智、仁、勇”为教育目标。1934年11月1日,中国童子军总会正式成立,蒋介石为会长。-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 年7 月31 日,中国童子军总部颁布童子军战时服务大纲,对童子军的组织和训练更为加强。同年 11 月,教育部公布中国童子军战时后方服务训练办法大纲,强调童子军活动为战时需要服务。-二、高中以上学生的军训二、高中以上学生的军训 1927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通过的国民政府教育方针草案提出了“各学校要增设军事训练”。1928年,日本帝国主义悍然炮轰济南,制造了“五卅”惨案。激于民族义愤,大学院下令全国专门学校一律增加军事教育课程。-1929年 1月,教育部颁发修正高中以上学校军事教育方案,规定高中以上学校军事科每学年三学分,两年共六学分。1933年 3月,蒋介石下令国民政府军政部、教育部、训练总监部:凡高中以上学校学生军训不合格者,不得补考、投考大学。这就将军训作为完成学业和升学的必要条件。-思考题思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