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范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担负着全面培养研究生的责任,其学术观点、学术水平、学术作风和工作态度直接影响着研究生的成长和国家人才的培养质量。为规范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行为,加强导师岗位职责意识,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导师应热爱教育事业,了解、掌握并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等方面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培养研究生有高度的责任感。第二条导师应在学术道德和科学研究等方面以身作则,做到为人师表。治学严谨,
2、遵循科学研究的基本规律和学术研究规范,具有诚实求真的治学态度,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和科研水平。第三条导师要全面关心研究生的健康成长,做到教书育人。既要指导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又要注重研究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结合研究生的业务能力培养,对研究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第二章招生、培养与教学工作第四条导师在参与研究生招生工作过程中要严格工作程序,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公正地选拔优秀学生。按照“师生互选”的原则和规定,导师应根据自身的学术研究方向和科研工作需要等确定所指导的研究生及数量。第五条导师应全面负责所指导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研究生培养方
3、案的要求和研究生的实际情况,认真负责地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第六条导师必须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研究生,要定期与研究生见面,了解研究生的学习、研究、思想等情况,同时布置下一阶段的学习和科研等任务。第七条导师应负责指导研究生选课,并定期检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情况。负责安排和指导研究生的教学实践等工作。第八条导师应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审定研究生外出学习和调研计划,包括校外听课、社会调查、搜集材料、参加学术会议等,认真检查其完成情况并考核成绩。第九条导师为研究生开设的专业课程,其内容应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重点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在教学上遵循“学术研
4、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第三章科学研究、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第十条导师应指导并检查研究生的科学研究工作,指导研究生选择研究方向,确定研究课题,指导研究生阅读中外文献资料。组织研究生共同参与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第十一条导师要精心组织和指导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严格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和论文写作。负责修改、审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学位论文要对所研究的问题有一定的新见解。第十二条导师负责审定所指导研究生的毕业申请,对毕业(学位)论文是否达到毕业标准、是否同意答辩提出明确意见,并协助做好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工作。第四章研究生培养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导师要对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研究规范的教育,对研究生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并加以制止。第十四条导师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总结和毕业鉴定工作,对研究生的业务能力和表现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就业指导工作。第十五条导师应尊重研究生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论文发表等科研成果的归属与署名等问题。第十六条导师应认真总结研究生教育的经验,积极参加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探索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范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